第一百一十六章 七步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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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吃飯當然不能吃太好,王蘭陵就是吃點麵條罷了,頂多配個雞蛋青菜。

    好在小王大人比較喜歡吃菜,所以在外麵吃的時候還是很舒服的。

    大魚大肉,早就膩了。

    “這頓飯我請了。”王蘭陵對著自己手下這些混飯吃的人說道。

    混飯吃的人沉默不語,實在是沒心情吃飯,他們說了千百句,也無法挽回小王大人的心。

    酒店老板站在一邊陪著,這裏是客棧,大家都是在大廳吃飯,沒有雅間一說。

    喝酒吃菜的不僅是王蘭陵一夥人,還有一些端著酒盅輕輕抿著,若有所思聽著這邊動靜的武林人士。

    黑水縣裏會武的人太多了,一塊牌匾掉在大街上,被砸死的那個肯定不是武林人士,迅速跳到一邊的才是。

    小王大人從不去危險的地方,一直都是活躍在官路大街附近,所以這裏的人都認識小王大人。

    就算是遇到神經病武林高手,隻要他振臂一呼,附近就立馬跳出來一眾救駕的高手來。

    隻要不去河邊,就不會弄濕了鞋子,王蘭陵對自己的安全問題很在意,並不會小看這種事情。

    老板聽到王蘭陵的話,就趕緊說道:“大人客氣了,這頓飯也值不了幾個錢,您能來小店吃飯是我們店裏的服氣,哪能收您錢呢?”

    王蘭陵平靜的說道:“做買賣的就是為了賺錢,就算你不收錢,你店裏夥計廚師也要收錢,吃飯給錢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為何不收?”

    老板陪著笑說道:“小人對大人一直都是仰慕已久,今天到訪,小人有個不情之請,想請大人在小人店裏留下墨寶詩詞,以供後人瞻仰。”

    先帝少年時期特別喜歡寫詩,經常出口就是一篇經典之作,還特別喜歡在各種場合留下詩詞名句。

    因為寫詩這種事情確實是很厲害,再加上尤其是在一些特別的場合當場寫詩,經典文章自然是培養出了一些特別喜歡這種事情的愛好者。

    帝國文風盛行,小王大人因為不愛學習,所以感受不深。

    但是文人寫詩是很正常的事情,這酒店老板就是故意捧王蘭陵,給王蘭陵發發詩興裝逼的機會。

    然而這是要小王大人撞壁啊!

    小王大人麵如古井,心中卻是翻江倒海!

    我踏馬的會寫什麽詩?唐詩三百首我都背不全,謝妮馬的詩啊!

    這幫人,為什麽總覺得我會寫詩?

    我有寫過詩嗎?

    王蘭陵從沒有寫過詩,什麽床前明月光還是莫欺少年窮他都沒說過,那是別人的詩。

    我來晚了!

    很是心煩這種事情,心煩的原因其實還是因為在乎。

    覺得沒麵子,正是因為王蘭陵還以沒文化為恥。

    “今天正心煩著呢,寫什麽詩?”

    王蘭陵有些生氣的看著這個老板,又指著自己旁邊那些混日子的手下。

    “你看這些人,今天像是有閑情作詩的時候嗎?”

    王蘭陵的那些手下,一個個臉上都像是死了爹了一樣的難受,他們正在為前途和未來生計發愁著,飯都不想吃,哪裏有閑情逸致去聽王蘭陵作詩。

    店家迅速說道:“是,是小人唐突了,是小人的不對,廚房有新買的瓜果,我這就洗幹淨,給您送來賠罪。”

    王蘭陵站了起來,“我去下廁所,你拿來之後給他們吃吧,和我一起吃飯,還是要吃飽的。”

    王蘭陵隨便說了幾句,就去了廁所。

    小王大人很記仇,他決定以後不來這裏了。

    吃個飯都碰到有人讓自己寫詩,那狗皇帝真是起了個壞頭啊!

    王蘭陵並不知道炎武皇帝晚年的時候也寫不出詩了,就算是偶爾寫出一點,和前麵的比起來實在是相差太遠,所以慢慢的就不寫了,一首都不寫了。

    人家是皇帝,手底下是全帝國幾億人裏最傑出的那批,把大家的詩集拿出來對比一下,就知道自己的水平了。

    所以他晚年隻看詩,不作詩,不寫詩。

    雖然是很不爽被人要求寫詩的事情,但王蘭陵其實也羨慕啊……

    自家兩個女人都是那種有文化的女人,尤其是雷阿,經常一個人在書房裏寫詩,還拿給王蘭陵看。

    王蘭陵感覺壓力很大,這些人平常遇到點事情就喜歡寫詩寫詩,還喜歡把身邊人寫進去。

    現在是太平盛世,各地都有詩會之類的聚會,像是之前在郡城書店的時候就遇到了一些女知識分子。

    寫詩是社交場合必備的文化技能,王蘭陵一邊解開褲子腰帶,一邊為寫詩的事情發愁。

    肚子裏的油水倒是挺多的,但奈何實在是沒有多少墨水。

    一個領導可不能以沒有文化為榮,不管如何,王蘭陵都不能說自己沒文化。

    就算是沒文化,也要努力有文化起來,不然無法服眾。

    尤其是那些知識分子,最喜歡拿這種事情碎嘴子了!

    王蘭陵實在是發愁,別的問題還有辦法,但是文化方麵的事情,實在是讓人大頭大,小頭小。

    他心中一狠,決定強行作詩一首!

    寫詩寫詩……

    我寫……

    他迅速的注視著四周的景物,同時以此時的心情為由,開始強行作詩。

    【短廁歌】

    暗香拂袖,迷離。

    熏風老糞豔陽天,醉眼屏難息。

    水天土地,送與風去。

    歸去歸去,不理身後事。

    王蘭陵身子一抖,迅速係上了褲腰帶,在離開這個臭廁所的同時也是大喜。

    “臥槽哦!七步成詩?!”

    從進入廁所到離開廁所,根本就沒有用多久的時間,王蘭陵這就做了一首詩。

    “哇……原來寫詩是這麽快樂的一件事情啊,我理解為什麽雷阿她們總喜歡寫詩了。”

    王蘭陵,發現自己有些體會到了寫詩的快樂了。

    小王大人還是有自知之明的,明白自己寫的是什麽玩意兒,不會去和人說自己這首詩。

    但是這小小的成就感,還有快樂,卻是讓王蘭陵的心情變的是極好的。

    曆史上最不缺的就是這種明明沒文采,但卻是特別喜歡作詩的人。

    比如有人一生寫了四萬首詩,一首有名的都沒有。

    能不能流傳千古,王蘭陵才不在乎,他就是發覺了寫詩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