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一個講盜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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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往後,創世隻會越值錢。

    想想看,在地球上,2010年後,有多少熱播的電視劇是由網絡小說改編?

    那一本本小說,就是一個個ip寶藏。

    閱文集團也正是憑借著這些ip,市值曾一度接近千億規模。

    蔚藍星的創世,如果發展得好,也有機會達到,乃至超過這個高度。

    畢竟在版權保護更嚴格的蔚藍星,網文的市場潛力是更大的。

    但是……杜采歌搖搖頭。可惜自己弄不到股份。

    既然弄不到股份,他就不想消耗人情,讓那些歌王歌後去給自己打廣告。

    那些廣告或許能讓自己多賺幾十萬、幾百萬的稿費,可這樣一來,創世的獲利何止數億!

    而消耗的卻是自己的人情。

    杜采歌現在已經知道了原主的身份地位,“林可”的人情,絕對不是幾十萬買得來的!

    自己如果輕易就消耗掉人情來給小說打廣告,那簡直是傻缺行為。

    ……

    看了看時間,杜采歌走出門。吃完午飯後,他準備去把這個月的150萬給還了。

    根據他與“永晟兄弟”的約定,杜采歌要從4月15日起,每個月的15日前給對方銀行賬號匯去150萬元。

    一直到將5000萬還清為止。

    這當然是很虧的,杜采歌很確信,原主的父母最多借了幾百萬的高利貸,但是煞筆原主卻簽下欠款幾千萬的字據。翻了十倍。

    但如果不還清的話,自己和妹妹就別想過安生日子。

    所以取舍之下,他選擇破財消災。

    不過他心裏還是懷著警惕,擔心對方出什麽妖蛾子。

    所以在轉了150萬過去後,他打了個電話給那個叫劉哲夫的。

    還好對方沒有刁難,或許是不想再惹是生非,隻想安安靜靜地把錢給賺了吧。

    還了錢,杜采歌的銀行卡裏還剩下60多萬。

    這是2月、3月稿酬相加,除去150萬後剩下的額度。

    4月份的稿酬應該也不會低於150萬,但由於誅仙已經開始進入收尾階段,而《鬼吹燈》又還沒上架,杜采歌有點擔心自己在5月份會有些青黃不接,所以這60萬不能大手大腳花掉。

    考慮了一陣,他決定去買輛20萬左右的車代步。

    再高檔次就沒必要了。

    杜采歌雖然鹹魚,但是在消費方麵卻是衝動型的,說買就買,下午就揣著銀行卡去4s店。

    他有心想嚐試一下地球沒有的品牌,所以最終挑了一款國產的“赤驥”係列。

    “赤驥”是八駿之一,用這個名字來做汽車品牌,恰到好處。

    所以作為文藝界人士的杜采歌天然就對這個品牌有好感。

    他挑中了明紅色的款式,試駕了一番,越發滿意。

    稍微講了講價,最終入手了一輛中配的,上牌、上稅全包,落地價24.2萬。

    稍稍超出了一點預算,不過有錢難買喜歡,這點小錢無所謂了。

    約定兩天後來提車,杜采歌便打車回家,繼續搬運。

    ……

    楊立奇牽著女友琳琳的手走進網吧,熟門熟路地對網管說:“卡座,兩台機,包夜。”

    網管低頭看了看屏幕,點點頭:“有位置。”然後伸出手。

    楊立奇遞出自己和琳琳的身份證,任對方檢查後,預付了押金,便領著琳琳往卡座走去。

    作為大三學生,晚上他最想做的事當然是和女友去開房。

    奈何琳琳死活不同意,說還沒做好準備。

    楊立奇也不想勉強,但是又想和琳琳膩在一起,於是隻能折中,帶著琳琳來網吧玩通宵。

    最初通宵過幾次後,琳琳很反感網吧裏的煙味,又覺得無聊,對遊戲沒興趣,也不喜歡追劇,就不肯再來了。

    但是在楊立奇推薦了幾本網絡小說給她之後,琳琳便不再抗議,隻要第二天課不多,就會自覺地跟著楊立奇出來通宵。

    坐下後,楊立奇立刻戴上耳機,登陸一款射擊遊戲,開始沉浸在槍聲、手雷、fireinthehole、enemydown之中。

    而琳琳則登陸創世,打開書架,聚精會神地閱讀起《誅仙》。

    楊立奇正端著ak和隊友一起衝a點,忽然腰間被戳了戳。

    楊立奇的求生欲還是很強的,立刻摘下耳機,看著女友:“怎麽了?”

    “‘海明威’開新書了!”琳琳興奮地叫道。

    “哦,”楊立奇搔了搔後腦殼,“他的書是很好,但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這本你絕對會喜歡,名字叫‘鬼吹燈’。”

    楊立奇皺了皺眉,“講什麽的故事?聽名字不像仙俠。”

    “好像是講盜墓的故事,你來看看就知道了。”

    “盜墓?”期待感油然而生,“等我打完這一局。”

    2分鍾後,楊立奇被爆頭,屏幕一暗。

    他小聲咒罵一句,切換出去,用他自己的賬號登陸創世,找到“海明威”的新作《鬼吹燈》,閱讀起來。

    不一會兒就進入了聚精會神的狀態。

    可惜太少了,2萬字,一會兒功夫就看完了。

    楊立奇失望地關掉網頁,對女友說:“字數也太少了點。”

    “他更新很快的!”琳琳說。

    “那倒是,”楊立奇說,“3個月時間,《誅仙》就更新了一百多萬字,上架後日更2萬,全網都沒有比他更快槍手的了,關鍵是他的質量還很高。”

    琳琳表示聽不懂“快槍手”的一語雙關。

    此時她正在登陸自己的微博,關注“海明威”。

    看了一會,她像發現了新大陸似的叫道:“原來‘海明威’是個音樂人啊!”

    “是有人這麽說,說他是最頂尖的音樂人‘林可’,就是前幾年‘林可攝影醜聞’的那個。不過他本人一直沒有承認,”楊立奇回答,“他很厲害的,聽說他以前捧起了好幾個歌王歌後,你最喜歡的粟睿就是他一手捧紅的。”

    “咦,真的哦,粟睿也關注了他的微博,還在和他互動。‘林可攝影醜聞是什麽?’”

    楊立奇嘿嘿一笑:“還記得去年我給你看的那些照片麽……”

    “哪些?”

    “那些,那些啊!那些有各種女明星,名媛的啊!”

    “你好討厭!”琳琳用粉錘製裁了男朋友一陣,然後一臉崇拜地說:“海明威也太厲害了吧,小說寫得這麽好,還會寫歌。”

    楊立奇歎道:“天才就是這樣子的,很多天才都喜歡玩跨界,要是哪天他跑去拍電影了,我都絕對不會吃驚。”

    楊立奇心裏其實有小小的醋意,但是他很清楚,琳琳喜歡心胸寬廣的男生,如果自己表現得小肚雞腸,琳琳肯定會和他冷戰好幾天。

    “可惜找不到他的照片,不知道他帥不帥?”琳琳發花癡般地說。

    楊立奇醋意更濃,用不在意的口吻說:“他出名很多年了,現在應該快40歲了吧,就算很帥,也是中年老帥哥了。”

    琳琳在楊立奇背上拍了重重的一巴掌,笑得樂不可支:“你吃醋了,對不對,小奇奇!”

    楊立奇苦著臉說:“沒有。”

    “別吃醋啊,”琳琳抱住楊立奇,用哄小孩的口吻小聲說,“我最喜歡你啦。”

    楊立奇立刻被安撫了下來。

    過了一會,琳琳放開他,“我得給朋友們推薦《鬼吹燈》。這麽好看的書,一定要讓更多的人看到。”

    “恩,我也去群裏宣傳,”楊立奇說,“我找幾個朋友,大家湊點錢,給‘海明威’打賞一個盟主去。”

    “算我一份。”

    “你那份我幫你出。”楊立奇立刻表態。

    琳琳笑眯眯地繼續馴著男朋友,伸手輕撫著楊立奇的臉頰:“小奇奇,我越來越喜歡你了怎麽辦?”

    楊立奇魂都要飄了,他覺得,再這樣下去,琳琳應該很快就會答應和他開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