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不認識林可那個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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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肯定的是,林可此人有極大的可能是一名穿越者。

    當然,也有可能,林可是獲得了什麽係統,或者是加入了什麽地球聊天群,也有可能是夢入地球……

    總之,這個人和地球,是有著一定聯係的。

    杜采歌很想找到對方,或許對方身上就有能回到地球的線索。

    要問杜采歌想不想回去?

    當然想回去啊!

    雖然在地球上他沒有杜媃琦這麽一個超級美麗,又傲嬌可愛的妹妹,隻有一個腹黑的前妻。

    但那畢竟是他長大的地方。

    有他的親朋好友。

    有他那慈祥的父母。

    有他的初戀。

    也有默默為他付出的女孩。

    還有誌同道合,一起打拚的夥伴。

    如果能回去,杜采歌當然要想盡一切辦法回去。

    可是,想找到林可並不容易。

    這家夥太神秘了。

    整個網絡上都沒有他的真實信息。

    或許,隻有音樂圈的一些大咖,會知道林可的身份吧。

    比如,小歌後段曉晨,林可的緋聞女友蘇曼芫,等等。

    但是杜采歌又不可能和這些人產生交集。

    ……

    9點之前,杜媃琦回來了。杜采歌來到客廳,和妹妹聊了幾句。

    “玩得開心麽?”

    “還好,挺開心的。”

    “下次也叫朋友來家裏玩吧。”

    “真的可以嗎?那太好了,謝謝哥哥!”杜媃琦甜甜一笑。

    “對了,”杜采歌正要回房,忽然想起一事,隨口問道,“你認識林可麽?”

    杜媃琦愣神看著他:“誰?”

    “林可,”杜采歌解釋道,“一個音樂人,給段曉晨、蘇曼芫等歌星都寫過歌。”

    頓了頓,他搖頭失笑:“算了,你不可能認識,畢竟你年紀太小了,林可活躍的時候你才念小學吧,而且你們隻會關心歌手,不會關注幕後製作人。”

    杜媃琦嘴角扯了扯:“嗬嗬,我是不認識林可那個混蛋。”

    混蛋?杜采歌想了想,林可生活糜爛,還給那麽多女星和名媛拍藝術寫真,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毀了她們的生活和事業;酒後駕車,撞傷一個高中生。確實是混蛋沒錯。

    ……

    次日上午,杜采歌起了個早。搬運了兩萬字後,看了看時間,便出門來到樓棟外麵。

    天氣晴朗。

    天空中隻有幾條絮狀白雲,點綴在碧藍的背景上。

    一輪初升的驕陽熱情地揮灑光和熱,鳥兒已經複蘇,嘰嘰喳喳地活躍在梢頭,甚至大膽地落到小路上,小腦袋一點一點地啄食著什麽。

    “杜哥,早啊!”一輛紅色的跑車緩緩駛來,還沒靠近,車窗已經搖下,小鮮肉薑佑曦探出笑臉,招招手,右耳的那一排耳釘在陽光下熠熠生輝。

    杜采歌點點頭,上前拉開後排的車門,坐了進去。

    他的神態那叫一個坦然,根本沒把這一百多萬的跑車當回事,畢竟他在地球時,已經坐慣了各種豪車。

    而薑佑曦也不覺得奇怪,要是他的偶像上了輛跑車還會大驚小怪,東摸摸西看看,或者扭扭捏捏坐立不安,那才叫咄咄怪事。

    “去哪?”杜采歌問道。

    “一位前輩開的茶館,嗬嗬,哥你坐穩,困的話就打個瞌睡,一會就到。”

    “行。”

    杜采歌當然沒有真的打瞌睡。

    跑車駛出小區,來到繁華的街道上。

    杜采歌看著這熟悉而又似是而非的城市。

    說熟悉,是因為蔚藍星的大華國,與地球上的中國,畢竟同種同源。

    過去的曆史軌跡,也大半相似。

    說似是而非,畢竟此處非彼處。

    小小的蝴蝶翅膀扇動,都能帶來極大的不同。

    蔚藍星的魔都,與地球上的魔都,在細節處,有太多不一樣。

    “我們不一樣不一樣……”杜采歌輕輕唱了起來。

    地球上,2008年,是首都舉辦奧運會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銘記的。

    對杜采歌來說,那一年他還在大學校園裏,作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著青春,理想,激情,愛戀……

    而在穿越到這蔚藍星的2008年,杜采歌已經是34歲的大叔,塵滿麵、鬢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飄零,一事無成。

    “我們不一樣不一樣,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薑佑曦頻頻回頭,終於忍不住開口問道:“杜哥,這是你的新歌?”

    杜采歌這才醒覺。他對薑佑曦,根本談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為兩人本質上還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麵前唱新歌,真的很不應該,以後必須注意這些細節。

    沉吟了片刻,他點點頭,坦然說:“是啊,瞎寫的,讓你見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覺很容易流行起來,”薑佑曦眼神清澈,帶著羨慕,“杜哥你太有才華了。”

    沒錯,我是個有才華的搬運工。

    過了會,到了地頭,薑佑曦泊好車。

    這地方不算鬧市區,但是地理位置並不偏僻,在這裏開茶館,估計很難盈利,能少虧點就不錯了。

    在這開茶館的人,肯定不是為了恰飯,那是真愛。

    杜采歌跟著薑佑曦進電梯,上到三樓。走入茶館,發現這裏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種陳設,都頗有韻味。悠揚的古箏曲在室內回蕩。

    此時茶館裏隻有三五個客人,分散坐著,小聲交談。

    杜采歌和薑佑曦也坐下後,再一看菜單,那些單品的價格,嗬嗬,這些韻味的代價不低。

    “杜哥你喝什麽茶?”

    “金駿眉吧。”

    “我要一杯烏龍。”

    點好以後,兩人隨意地聊著。

    不經意間,就有清秀的女服務員端上茶,身段款款,用吳儂軟語說:“請慢用。”

    那滋味,非常到位。

    而被茶香熏陶,被水汽一蒸,薑佑曦越發顯得明眸皓齒。盡管杜采歌不喜歡流量,不喜歡小鮮肉,也不得不承認,薑佑曦確實俊美。

    他卻不知道,薑佑曦此時也在心裏讚歎。杜哥雖然一直低調,但卻是這個圈子公認的神仙顏值。盡管杜哥之前遭遇了很多不幸,而且畢竟年齒漸長,須發半白,顯得有些滄桑,卻也是獨具魅力。

    杜采歌和小鮮肉聊了幾句,似是不經意地問道:“上次你幫了我大忙,說真的,我不喜歡欠別人人情,有什麽我可以回報的?”

    薑佑曦笑嘻嘻地說:“杜哥,看你說的,你陪我喝茶,就是給我最大的回報了。”

    杜采歌眉毛挑了挑,“不至於吧。”

    薑佑曦仍然笑嘻嘻的,但眼神卻是很認真:“杜哥,我和你交往呢,要說完全沒有功利心,那也不現實。但是請你相信,很多年前,你就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渴望與你結交。”

    頓了頓,他低眉笑道:“能和偶像一起喝茶,就是對我最好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