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慢點,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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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懷瑾走的時候,隻帶了以趙一恒為首十幾個親兵。

    一行人連續奔波了兩日也沒尋到個落腳的地方,隻好找了個還算鬱鬱蔥蔥的林子打獵過夜。

    獵物打的差不多的時候,將士們就地取材生起了火堆開始烤肉,那肉的香味四溢,還帶著幾分專屬於野餐的氛圍,倒也不失為一件趣事。

    或許是肉的香味太過濃烈,眾人正玩笑打鬧時,忽然不遠處山上傳來一聲狼嚎。

    緊接著,那一聲狼嚎引發了更大規模的狼嚎,狼嚎或遠或近,此起彼伏,一瞬間讓一行人變得危險了起來。

    忽然,一隻暗處的綠眼睛竄起,直接衝向了宋懷瑾手中烤熟的兔肉。

    宋懷瑾眸子一淩,眼疾手快的一鬆手側身躲過去,下一刻,銀針脫手,準確無誤的定住了那隻嗚咽的狼的咽喉。

    緊接著,趙一恒攔在宋懷瑾身前,抬刀殺了撲來的第二隻野狼。

    眾人立刻拿起火把,背靠著背圍成了一個圈,警惕的看著四周。

    然而,危險才剛剛開始。

    緊接著,第三隻,第四隻……

    越來越多的狼撲向了隻有十幾個人的小軍團。

    “懷瑾先生!怎麽辦?!”

    “點火把,大家不要上馬,圍聚在一起,用火把驅散狼群!”

    宋懷瑾強行讓自己鎮定下來,她一隻手緊緊拉著趙一恒,指揮士兵們整肅,背靠背對付自己那個方向的狼群。

    火把點燃了周圍的灌木叢,竄天的火苗灼傷了幾匹狼。

    狼群見狀也不輕舉妄動,隻是虎視眈眈的守著,嘴裏粘稠的口水隨著喉嚨深處低沉的嗚咽漸漸滴下來。

    這場景,預示著隻要火勢燒堿,狼群就會不管不顧的撲上來。

    雖說趙一恒武功高強,但是人與狼畢竟有差距。

    宋懷瑾不願他去冒險,隻能用這樣的方法自衛。

    眼看火勢越來越小,狼群越來越近,眾人正束手無策時,遠方傳來一片紛亂的腳步聲。

    那聲音雖然不夠整齊,依舊能聽得出來的至少有百人。

    宋懷瑾忽然靈機一動,狼是群居動物,人也是群居動物,一定程度上說來,狼群也怕人群,人多了自然不敢攻擊。

    想通這一點,宋懷瑾對周圍士兵道:“大家快跟我一起喊!”

    說罷,她便激動的看向那腳步傳來的方向,清清嗓子大聲吼道:

    “喂!你們不要過來,這裏有狼群!”

    士兵們:“”

    雖然不知道這懷瑾先生想做什麽,但是跟了她這麽久也就自然而然的覺得她的做法有道理,於是紛紛跟著她還是跟著喊道:

    “你們不要過來,這裏有狼群!!!”

    這幾聲過後,狼群似乎察覺到宋懷瑾一行人在召喚同伴,紛紛轉身對上那一群莫名出現的人。

    就在宋懷瑾內心對那一群人表達愧疚的時候,卻發現狼群有序的開始撤離。

    狼群的特點隻有兩個,執著和聰明,一旦他們確立了目標,哪怕是追逐千裏也不會放棄,能讓它們放棄的隻有一個原因。

    來人數量遠超狼群。

    宋懷瑾努力思索著這片地域,這裏應當靠近邊陲小鎮白鷺郡。

    整個白鷺郡守軍也不過區區千人,難道會派幾百人來巡視森林?!

    答案是明顯否定的。

    狼群雖然散去,但是宋懷瑾依然不敢放鬆,白鷺郡是從臨淵入關的必經之地,嘉峪關和胡族交界之處。

    邊陲之地,宋懷瑾怕碰上比狼群更危險的存在。

    來人粗聲粗氣的用胡語罵了一句:“是誰這麽狠毒,故意喊我們引狼群的注意?”

    胡人?

    宋懷瑾心下一緊,更加摸不著頭腦白鷺郡屬於嘉峪關以內境地,為什麽會多出這麽多的胡人?

    侵略?

    可是胡族世子叱列鋒不是剛跟陸錦宸建立友好邦交嗎?為什麽會派人侵略白鷺郡?

    然而,還沒等她反應過來,那一群人已經各個操刀過來,借著火光看清來人之後宋懷瑾心下一鬆。

    那幾百胡人軍隊,為首的是上次上京時,跟在叱列鋒的大將,達格爾。

    宋懷瑾剛要出去好好打聲招呼,就被達格爾一把明晃晃的玄鐵大刀架在了脖子上。

    纖細的脖頸明顯一涼,一股殺氣順著這把刀蒸騰而起。

    火圈裏的十幾個士兵見狀紛紛跟著跳出來,抓起弓箭跟胡人對峙。

    趙一恒更是激動,一個翻身越出火圈,直接把彎道回架在了達格爾脖子上,“放人,不然,殺了你!”

    而胡族幾百人也不甘示弱,同樣拿起大砍刀對準了趙一恒。

    “一恒,先別動!”宋懷瑾緊張的咽了口唾沫,緩緩伸手握住趙一恒架在刀柄上的手。

    達格爾卻絲毫不懼,反而輕蔑的看了一眼宋懷瑾身後的十幾人,沒好氣的用胡語道:

    “我見過你,你就是漢人的頭領,抓了你,跟那狗頭白鷺郡守換回世子。”

    “什麽?!”宋懷瑾聽得雲裏霧裏,什麽叫換回世子:“叱列鋒出事了嗎?”

    達格爾滿臉的胡子編成了幾條小辮子,看起來格外粗獷,義憤填膺的哼道:

    “還裝糊塗?你們白鷺郡的郡守好大的膽子,竟敢派人偷襲我們,我們隻是來打獵,卻一時不查竟讓他們帶走了世子,若不是有你授意,他一個小小的郡守怎麽敢?!”

    宋懷瑾很莫名其妙,難道這打仗的腦子都不好使?

    她正色道:“你用腳指頭想想,若是我想對你們世子不利,在京城就可以扣押你們,何必在這裏大費周章?”

    達格爾眯眯本就小的眼睛,有點被宋懷瑾說動了,宋懷瑾見有效繼續用胡語道:

    “若是你不放心,我這就親自去白鷺郡讓郡守把你們世子放出來!”

    達格爾一聽眼睛徒然亮了:“當真?!”

    “當然!”宋懷瑾說的信誓旦旦,達格爾將信將疑片刻,最終還是選擇放下了大刀。

    宋懷瑾也落下了趙一恒架在大格爾脖頸上的彎刀,雙方軍士劍拔弩張的氣勢才算好了一點。

    為了向達格爾表達誠意,宋懷瑾特意將自己的十個屬下留在達格爾的陣營裏。

    同樣達格爾為了讓她信服也派了二十個護衛護送她去了白鷺郡。

    白鷺郡守是個中等身材的大叔,名叫王越。

    頭上戴著孔明帽,留著細小的八字胡,名叫王越,生平就兩個愛好——貪財好色。

    正值夜色,此時他正在自己房中擺好了美味佳肴,伸手輕輕往身旁美人的胸/前倒酒。

    美人的衣服濕了一大片,王越借著酒沒下去的空檔,輕輕將那酒吸進了口中,惹得美人兒臉色發紅,嬌羞的推他。

    見美人如此反應,王越當即氣血上湧,一用力把美人攔腰抱起準備往榻上走,卻忽然被一個屬下及時的通報壞了興致。

    他不悅的回頭:“什麽事什麽事?”

    屬下見這場景臉色微紅,隨後收回心神冷聲報告道:

    “報郡守,外麵有一個叫宋懷瑾的找你!”

    王越正當煩躁,一聽這話更怒:“宋懷瑾?陸錦宸的謀士兼王妃?

    她不是在百裏以外的臨淵城嗎?大半夜來找我?她這麽閑?”

    屬下:“”

    王越繼續不耐煩的道:“讓你們守門就不能長點腦子,這種騙子你也信?打出去!”

    屬下被罵了一通,灰溜溜的領命離開,門還沒關好,就聽見屋裏傳出幾聲女子隱忍的哼哼聲。

    他不禁耳根更紅,渾身無力,走路速度都慢了不少。

    王越的外衫和帽子落了一地,繼續猥瑣道:“美人兒,今夜能陪我來幾次?來,自己坐進來。”

    那美人嘴上說著“不要”,身體卻很誠實的自己坐了進去,“郡守,人家歡喜死你了嗯啊慢點,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