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布控安排
字數:6649 加入書籤
反貪局會議還在繼續,會議室裏氣氛更加緊張,從反貪局掌握的情況來看嫌疑人秦誌剛案件已經不是一般的企業領導人受賄案件,由於受賄額度巨大,已經成為了江海市今年國有企業領導人貪汙的一個大案要案了,大家的神色異常凝重。
市委組部的肖文華副處長說道:“江海市迅達通信公司嫌疑人秦誌剛的案件非常嚴重,這幾年來江海市委在幹部教育中提出了一係列政策,目的都是幫助幹部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防微杜漸,防範於未然,教育全市黨員幹部牢記使命,不辜負人民群眾對我們企業幹部的期望,甚至組織一些高級幹部去反貪局聽講課,去監獄感受貪汙受賄罪犯在鐵窗裏的生活,怎麽對這些幹部一點都沒有觸動呢?到如今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還渾然不知悔改,越陷越深。”
劉平說道“這種教訓太深刻了,我們北京迅達通信集團公司每年年初第一個會議一定是反腐倡廉教育會議,紀委口子也是投入大量人員做幹部的反腐思想教育,這些案子還是屢禁不絕,上個月其他省就發生了一起省級領導班子半數以上合夥貪汙的案件,現在還在審理之中&sp;”
江濤起身說道:“根據我們對秦誌剛這個案子的初步布控偵探,江海市迅達通信公司領導班子的問題也是錯綜複雜,發人深思。根據市委組部肖文華副處長和劉平總提供的群眾舉報和調查的初步信息,反貪局接受了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偵查調查取證,其中常務副總王漢榮有重大嫌疑,詳細情況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目前的主要偵查力量放在嫌疑人秦誌剛這個突破點上。”
肖文華說道:“經過反貪局的偵查,嫌疑人秦誌剛的犯罪事實已經非常清楚了,是否需要對秦誌剛采取強製措施或拘留審查?”
趙正法說道:“按照反貪局偵查程序,嚴格意義上來說,嫌疑人秦誌剛的案件還是處在案件核實初查階段,不得對被舉報人采取強製措施和查扣凍結被舉報人財產,不經批準不得接觸被舉報人。反貪局在接受市委組織部的立案申請後,認為這起案子符合反貪局參與調查條件,由於嫌疑人秦誌剛案件的複雜性,經線索初查後,如果主辦檢察官立即啟動《立案決定書》和《偵查計劃》,經領導批準後方能進入偵查程序,可以對嫌疑人采取強製措施。但偵查期限一般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我們感覺現在就啟動立案偵查,給我們偵查的時間太短。秦誌剛受賄罪嫌疑還有兩個重大疑點沒有摸清楚,擔心3個月時間不夠用,證據不充分則會影響辦案結果。我們向江濤局長和康健主任請示後初步決定將此案件暫時定義在初審階段,還沒有正式立案,為破案爭取充足的時間。”
“是啊,根據劉平總提供的信息,秦誌剛的案件中還有兩個重要疑點,第一是去年北京集團公司下達了2500萬元的轉型業務調整下崗工人的政策補貼費用,現在這筆資金去向不明。第二是秦誌剛的兒子秦曉峰擔任法人董事長的曉峰國際進出口貿易公司初步調查,發現很多疑點,這家公司唯一客戶往來就是江海市迅達通信公司,自從秦誌剛擔任迅達通信公司一把手以後,幾乎承擔了公司全部的工程施工材料供應和國際招標項目的采購,一年的銷售收入在50億以上。盡管秦曉峰案件可能屬於一般的經濟犯罪案件,不在反貪局偵辦案件的職權範圍以內,但是這是秦誌剛利用職權便利,通過家屬實施經濟犯罪,在認定上屬於共同受賄故意範疇,所以我們與江海市公安廳協商,將嫌疑人秦曉峰的案件並入秦誌剛貪汙案件的處理程序之中,曉峰國際進出口貿易公司調查取證的初審工作也在進行之中,需要一定的時間徹底摸清情況。”江濤說道。
“考慮到嫌疑人秦誌剛案件受賄額度巨大,我和江濤局長一致認為;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對秦誌剛的巨額資產實施監控,防止資金轉移和證據滅失。”康健說道。
“康主任對處理這類國有企業管理幹部反案件非常有經驗,我也從中學到很多東西,例如康主任要求我們不但要對嫌疑人秦誌剛直係親屬的資金往來情況摸底調查,還要對其關係密切者甚至家裏的保姆等密切接觸這開展調查。果然我們通過對秦誌剛家裏幫傭梁彩琴的跟蹤調查中發現,其在中國銀行以梁彩琴名義的賬戶中前後4年多時間隱藏了秦誌剛部分收受賄賂總共有2000萬元。就在昨天中午秦誌剛從新錦江大酒店回家,下午我們又掌握了梁彩琴從程克文行賄送出的銀行卡中劃入200萬元。”趙正法說道。
“接到反貪局要求協查的要求,我們對這個梁彩琴進行了調查,這人原來是我們公司的一名外包清潔工,負責工程部層麵的清潔工作,秦誌剛在解決她家庭困難和孩子的工作上給予了一定幫助,群眾反映他們之間的關係很曖昧,後來梁彩霞就辭去工作,不知去向。據反貪局調查梁彩琴現在秦誌剛家裏幫傭,所以秦誌剛對她還是信得過的,通過她開立銀行賬戶隱藏受賄賬款也就不足為奇了。”劉平說道。
“這在大型國有企業的貪官中是個很普遍的轉移財產的方式,除了利用直係親屬隱藏髒款,或是通過一些自己的密切接觸者和利益相關者隱藏髒款,從而躲避法律製裁,我們必須引起警覺。”康健說道。
趙正法說道:“各位領導,有個最新情況,昨天早上秦誌剛與迅達通信公司公司引進辦主任曹亞韻與兩個男人一起在新錦江大酒店吃早餐,一位是阿巴克數據中心規劃設計公司駐江海市辦事處主任湯鵬飛,另一位是美國專門製造數據中心計算機硬件設備z公司的中國大區總裁程克文。我們在秦誌剛辦公室裏安放了偵查設備,對湯鵬飛到訪秦誌剛辦公室和行賄的過程都知情,次日梁彩琴在中國銀行賬戶中增加200萬元的情況我們全部掌握,隨後我們對這位湯鵬飛做了初步調查,初步結果表明這個湯鵬飛及同夥程克文據有關方麵初步協查表明,他們曾是90年代去美國留學的同學,在美國犯有欺詐的前科,詳細情況有待於進一步核實。昨天他們在新錦江大酒店早餐時,我們的檢察員方浩同誌假扮成服務員一直在他們不遠處觀察,現在請他把情況與各位領導匯報一下。”
檢察員方浩起身說道:“各位領導,請允許我把昨天早上他們用餐的情況播放一段視頻。”
方浩一位年輕帥氣28歲左右的小夥子站起,在大屏幕上一邊放著秦誌剛、曹亞韻與湯鵬飛和程克文一起用早餐的視頻說道:“這位就是湯鵬飛,另一位是程克文。這次會麵主要目的是迅達通信公司最近要啟動一個數據中心項目,投資總投資十多億,湯鵬飛與程克文要參加這個項目的招投標,在這次會麵中程克文向秦誌剛贈送了一個藍色的禮品袋說是一份‘小禮物’男士專用的領帶架子。當天下午我們掌握到梁彩琴的銀行卡中從程克文開戶銀行卡劃入200萬元。我們懷疑程克文就是通過這個‘小禮品’將賄賂的資金卡藏在其中。”
劉平問道:“反貪局還沒有對嫌疑人秦誌剛進行全方位24小時實時監控嗎?”
“劉總,由於嫌疑人秦誌剛案件我們還沒有申請正式立項,因此還沒有上報《立案決定書》和《偵查計劃》,未經批準還沒有對嫌疑人采取全麵調查與24小時不間斷監控措施。”方浩說道。
“哦,是這樣。”劉平若有所思應答道。
趙正法說道:“在項目招標前或招標過程中,企業主管領導和參與方會談本身就是一種違紀行為。這實際上有誘導參與方行賄嫌疑,凸顯了企業管理者利用手中權力進行權錢交易和受賄行為的隱蔽性和複雜性,危害性和破壞性很大。小方,你們在第一線工作,直接麵對案件,請把你們的擔心對領導匯報一下吧。”
“好,各位領導,通過對秦誌剛案件的初步摸底調查,我們認為這可能是一起我市重大的國有企業主要領導幹部貪汙的案件,盡管還有很多疑點需要我們去調查摸清楚,但是現在時間非常緊迫,從秦誌剛對外交談中我們感覺到有個重要的情況會發生,那就是江海市要建設數據中心項目,投入巨資可能達十多個億,如果秦誌剛在這裏麵收受巨額賄賂,將對迅達通信公司國家資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可能性非常大,按照秦誌剛在吃早餐時對外的承諾,項目下周開始啟動,兩周準備後發出標書,應標、評標和答疑在一個月內完成。第二個月開標與中標廠商簽定商務采購或服務合同,簡而言之在項目啟動後的第二個月秦誌剛就可能出國所謂的‘考察’,離開我們的視線。
“江海市迅達通信公司近期內確實要啟動數據中心項目,投資十多億,為此專門成立了項目推進組對招標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公司副總張誌宏擔任。”劉平說道。
“由於目前所知湯鵬飛及同夥程克文在美國犯有欺詐的前科,秦誌剛已經收受了巨額賄賂,一定會在項目招標中橫加幹涉,一旦中了湯鵬飛及同夥程克文的詭計,企業可能要蒙受重大損失。”方浩說道。
“反貪局對下一步的工作有什麽打算?”劉平說道。
趙正法沒有回答,眼睛看著江濤局長,會議室裏一片寂靜。
江濤局長說道:“昨天趙處長把這個情況告訴了我,我也感到很棘手,原來趙處長覺得這個案子複雜,想把前期工作做得充分點,一旦上報檢察院領導批準了《立案決定書》和《偵查計劃》後給他們辦案的時間隻有3個月,擔心證據不充分則會影響辦案結果。現在情況發生變化了,昨晚我與康健主任兩個人商談到很晚,最後我們還是認為要立即啟動嫌疑人秦誌剛立案程序,同時對嫌疑人王漢榮增加辦案人員投入,進入實施案件核實初查階段,要盡快查出嫌疑人的作案證據,盡快將犯罪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保全國有資產不流失,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就這事想聽聽各位領導的意見。”
“我完全同意江局長的分析,現在已經到了破案的關鍵時刻,早一天啟動立案程序就能掌握破案的主動權。”康健主任說道。
“我非常讚同江濤局長的意見,我會全力配合反貪局在我們公司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特別是秦誌剛案件中涉及的北京集團公司下達了2500萬元下崗工人的政策補貼費用問題,以及秦誌剛的兒子秦曉峰在公司集中采購中的犯罪事實等,我們可以全力支持反貪局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加快偵辦案件的時間。在數據中心項目推進組中,已經有我們組織上信得過的同誌在其中參與工作,一旦發現情況我們會及時與反貪局聯絡。”劉平說道。
江濤局長站起說道:“好,那我就把下一步工作的幾個重點要求說一下;第一,會後立即向市檢察院提出對嫌疑人秦誌剛貪汙案件的立項申請,走綠色快速通道,預計2小時內就可完成檢察院內部流程審批。第二,批複完成後反貪局趙正法處長負責的偵查一處立即對嫌疑人秦誌剛實施全方位無死角24小時全麵布控,對直係親屬和涉案人員全麵監控,不留一個死角。第三:通知相關部門對嫌疑人秦誌剛的一切有價財產和資金實施監控,一旦發現有大筆資金流動立即報警。第四,要求偵查一處派員進入迅達通信公司,加快對2500萬元下崗工人的政策補貼費用問題和秦誌剛夥同其兒子通過集中采購中經濟犯罪的取證工作,至於反貪局用何種方式介入迅達公司調查請趙處長與劉平總商議決定。第五,暫時不對嫌疑人秦誌剛采取拘留,盡管嫌疑人的口供是確認犯罪事實的重要依據,但不能作為獨立的立案證據,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同時也要防止嫌疑人罪證藏匿、毀滅證據和畏罪潛逃事件的發生。根據我們的經驗;貪汙者表麵上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實際上心裏防線相當脆弱,一有風吹草動就會觸動他們敏感神經,所以我們要有萬全的準備。如有突發情況采取堅決果斷措施,對貪汙嫌疑人絕不手軟、除惡務盡&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