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四章 人生若隻如初見27
字數:5339 加入書籤
,最快更新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
李淑芳想要從思如口中得到些安慰,不,確切來說,應該是承諾保證,但她注定要失望了。
就這樣,那姑娘在林家住了下來。
但有個問題。
林家房子在四合院裏不大不小,現如今,是剛好夠一家人住,真的,多一個人都擠。
張素素隻能跟林母睡一張床。
恩。
很愁人!
林母沒有漱口的習慣,睡著了還會打呼嚕。
反正張素素眼底的青黑一天比一天重,她都快熬不起了,可又舍不得放棄到手的富貴。
在林家住了幾天,是,睡不好,可吃得好呀。
臥槽!
頓頓有肉。
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
張素素住進林家的第一頓飯便有一道青筍炒肉,蔥花蛋餅,另外兩道素菜就不必多提了。真的,她看到林母端出來時都驚呆了,第一反應就是林家為了表達對她的重視,才特意做了葷菜。心裏也不免有些得意了。
然——
下一頓還是肉。
這就值得思考了。
後來,她發現,事情根本不是她想的那樣。
林家,是吃葷習慣了。
頓頓比葷。
林母還埋怨道:“以前家裏那麽窮,也隻有過年過節才吃得上一頓好的,不也過來了,現在有了點錢,頓頓都要吃好的,一頓沒肉就鬧,我兒子以前多節約的一個人,都被那女的帶壞了,早知道當初我就不該同意他們。”
叭叭叭。
張素素聽得很滿意。
未來婆母對現任兒媳厭惡,那她的機會就更大了。
隨便勸了幾句。
當然,順其自然的帶上了李淑芳的壞話。
恩。
她還是悶聲吃肉好了。
如果不能留在林家,那多吃幾天好的也行呀。
也是賺到了。
張素素很會做人,嘴巴又甜,時不時的找機會撩撥思如,含嬌帶怯麵頰微紅欲說還休。
思如,視而不見。
俗話說,同性相斥,一樣是漂亮可愛的女孩子,沒道理她會對一個心懷不軌的妹紙有好感。
慢走不送。
李淑芳看到思如的態度,心裏也有了信心。
隻是,她依然憋屈。
明知道那個張素素是情敵,死皮賴臉留在家裏就是在算計著把她趕下台好霸占她男人睡她的床打她的娃花她的錢,卻不得不做飯。
沒錯。
張素素在林家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這也是林母默認的。
林母一直看李淑芳不順眼,能添點堵,她不介意。
至於小丫,她上學去了。
學校管一頓午飯,要到傍晚下學了才回來。
家裏維持著表麵平靜的樣子。
一天午飯,林母就對思如說道,“兒子,娘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李淑芳心裏一跳,下意識看向旁邊的張素素。
不怪她敏感。
實在最近因為這個女人,她無端的多幹了多少活。
作妖!
思如吃了塊烤鴨,鴨子烤的十分香,外皮已經焦掉了,再撒上一層炒得噴香的芝麻,關鍵,片鴨的師傅手藝很不錯,鴨肉片得厚薄均勻,裹在雪白的麵皮裏,再加上炒得酸甜可口的土豆絲胡蘿卜絲,味道好極了。
她滿意得眯起了眼睛。
講真。
能吃到這麽多不同時代地道的美食,也隻有在做任務的時候才有機會了,所以要珍惜。
美好的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
思如把剩下的幾片鴨迅速裹進麵皮子裏,又夾了一大筷子的土豆絲,再蘸了烤鴨店送的烤鴨時滴下來的鴨油,才抬起眸子看了眼林母,撇嘴道,“娘要是說納妾的事,就算了。”
不過,既然話提到這,她就不得不說兩句了。
“娘,我也有話要跟你說。”
林母:……
就見思如很不耐煩的看著她,“你說你,是,咱家現在是有點錢了,但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你就領個人在家白吃白喝當大小姐嗎?這樣的話,那我確實養不起,我跟我媳婦搬出去單住。”
李淑芳心裏也是讚同的。
林母忙解釋:“什麽叫白吃白喝,素素她是你的姨太太,要不是你不肯,說不定我大孫子已經在她的肚子裏了。娘就不明白了,你說你這是為啥呀,別的男人誰不想三妻四妾的,就你……娘都為你把姨太太娶回家了……我這是造了什麽孽!”
趴在桌子上就大哭起來。
張素素放下筷子,眉頭輕蹙,不認同的看著思如,“林大哥,你這樣是不對的,作為兒子,怎麽能惹母親生氣,嬸子她都是為了你好。”
“為我好?”思如冷嘲一聲,“我看是為你好吧。”
扭頭看著林母,“我現在就很懷疑,你為了留下這個陌生的女人在家裏,不顧我的意願,我到底是不是你的親兒子。”哼了一聲,“話說,娘你一直對我媳婦沒能生個兒子有很大的意見,這說明你是個很重男輕女的人,你說,會不會有這樣一種可能。”
林母很懵:“什麽?”
思如道:“當初你其實生的是個女兒,但為了在家裏立足,就提前讓接生婆弄了個男孩,恩,就是我,小心的藏在房間裏。當然,要是生的兒子,我自然也就沒用了,會被送回去。可惜呀,天不遂人願,你沒能生個兒子。”
她故作高深,眼裏閃過一道暗芒,嘴角勾起似笑非笑,就差直接在臉上寫上“我已看破一切”幾個字了。
張素素心跳加速。
下一秒,就對上思如冰冷的眼,“我猜,你的身上,唔,最有可能是在脖子以下不能描寫的三寸地方烙著一枚梅花樣式的圖案。”
很篤定。
張素素愣了好一會,才羞澀的搖頭,“並沒有。”
思如:……
皺起眉頭,說道,“難道,是桃花?”
張素素:“……並不是。”
思如:“杏花?李花?牡丹花?大荷花?”
張素素:……
一臉無語,喂喂,誰來把這個精分拖出去。
關鍵,為什麽都得是花?
思如不置可否,電視劇裏不都這樣演的?必須要生出兒子的母親在剛出生連眼睛都沒睜開的女兒身上燙下一個印跡,做個記號以後好相認。但這裏,一個問題就出現了。
就不怕傷口感染?
那麽小的嬰兒,身體抵抗力多弱,直接在皮膚上燙一個疤,還沒有任何的消毒處理措施。
恩。
那會兒醫療條件多差呀。
即有可能會死。
這死了,就算落個記號,也沒用呀。
還有件事。
既然家裏無法接受女孩,不管是小時,還是長大後,都不可能接受,相認還有用嗎?
如果是一開始就決定要相認,那給別人養不如自己偷偷養在外麵。反正都是要接回來給兒子當媳婦的。
思如:臥槽!
這麽看起來,她好像被套路了呀!(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