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五章 人生若隻如初見28

字數:4693   加入書籤

A+A-




    ,最快更新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

    她扭頭,麵目表情的看著李淑芳,“看來,你就是那個被取代的原配正室,真特麽倒黴。”

    李淑芳:呃。

    如果按照男人說的,自己確實有點悲催呀。

    木著臉,“原來我跟榮哥都是家裏的外人,也難怪,平時榮哥想吃個肉娘都舍不得,念叨半天才去買一點回來,這個女的一來家裏,娘就好吃好喝的供著,連她的衣裳都是我洗的,原本我還懵,今天聽榮哥這一說,便明白了。”

    說完,竟露出一臉同情看向思如,嘖,誰能想到家裏唯一的男丁卻不是親生的兒子。

    可憐!

    可憐她那早死的公公到死還被蒙在鼓裏。

    思如說得很真。

    李淑芳信了。

    林母跟張素素一臉懵逼,猛反應過來,忙解釋道:“不是這樣的,兒子你在亂說什麽。”

    “娘……”

    “娘對她好,是把她當你的姨太太看的。”

    “都是為了你好呀!”

    思如撇嘴,“可拉倒吧。哦,一個姨太太就值得你對她那麽好,那芳兒是你正經的兒媳婦,你卻當牛馬來使喚。不是,娘,你這沒對哦,既然學古人納妾,那就該一學到底呀。在古代,小妾……當然,擱這就是姨太太了,應該尊重正室的。可沒聽說誰家正室服侍姨太太,給家裏的奴才洗衣服做飯的。”

    歎氣,看著林母,“娘,我理解你的苦衷,但你既然找到了親生女兒,大可直接跟我們說。我爹早逝,他是不可能從墳墓裏爬出來半夜飄到你床邊瞪著一雙血紅色不甘心的眼睛從黑色破爛的壽衣下伸出一雙黢黑的鬼手狠狠的掐住你脖子的,然後,用力的擰斷……”

    “啊啊啊啊!!!”

    林母尖叫一聲。

    明明還是白天,今天太陽也曬,但就是感覺一股寒氣從腳底板升起,冷不防的打了個寒戰。

    她臉上滿是驚恐,四處張望,可什麽都沒看見。

    “別說了別說了!”

    唔。

    她似乎忘了件事。

    張素素雖然目瞪口呆,但還是在氣氛陷入沉默的時候,小聲說道,“那個,我可以說話嗎?”

    思如:“不可以。”

    張素素:“……”

    最後還是咬牙戳破了真相,“那個,我今年十九歲,林大哥二十八歲,所以是絕對不可能狸貓換太子的,那會兒我還在等著投胎呢。”

    林母,恍然大悟。

    才反應過來是被親兒子坑了。

    不孝子!不孝子!

    一頓飯的時間,她氣得肝疼,好不容易在最後終於想起還有件事沒說,忙說道,“兒子,這姨太太先放一邊,娘有正事跟你說。”

    思如不信:“你的正事不就是娶姨太太嗎?”

    林母:……隻能算其一。

    道,“你看你現在有錢了,是不是另外買個房子住?”

    “是,咱家在這裏住了幾十年,有感情了,舍不得離開。但兒子,這確實太窄了,就兩間房,怎麽夠住。以後你還要生兒子的,兒子又要娶媳婦。不如趁早買出去,也讓娘過過有錢老太太的日子,享享福。實在錢不夠,大不了把這老房子賣了,也能貼補一些的。”

    目光灼灼的看著思如。

    李淑芳眼睛也一亮,她聽人說過,在南向路那邊,有許多樣式漂亮的洋樓,兩層的三層的,還附帶一個小院子,裏麵種滿了花草。

    但,買屋?

    思如眼神不著痕跡的從張素素身上劃過,才慢慢道,“我覺得在這裏住得挺好呀。”

    林母、張素素:……

    心好累。

    今天已經不想再跟這個人講道理了。

    張素素在林家住了好多天,但依舊沒能打動思如那顆石頭做的心髒,恩,已經不那麽重要了。

    最終留下她的,是林家每天過年般的夥食。

    林母曾私下裏問思如到底還有多少錢,思如……

    還真是算了下。

    小丫的學費、嫁妝、請嶽父幫忙辦事的錢……

    “沒多少了。”

    林母:誒?

    她一時仿佛沒明白兒子這話是什麽意思。

    思如看了她一眼,“娘,你不會以為我在江州賺了這輩子用都用不完的錢吧。”

    林母心裏一咯噔,呃,她真是這麽想的。

    不、不會吧?

    思如就給她好生的掰扯掰扯,“咱家這幾個月的夥食,娘,每天都是你去買的菜,你心裏應該很清楚。還有我給家裏添的東西,衣服首飾,娘,要不是你提醒,我都以為自己還有錢。”

    抓著林母的手,淚光閃爍,“娘,真是不好意思,看來從明天起我們又要過苦日子了。”

    “沒有吃沒有穿,隻有那青菜燉白蘿卜。”

    “不過,娘,你要是把私房錢貢獻出來,我們應該還是能過一段時間的富貴日子的。”

    林母趕緊捂住腰包,“什麽私房錢,娘沒有!”

    一愣,訕笑道:“娘……娘一個婦道人家,哪有什麽錢。”

    “沒有嗎?”就見思如冷笑一聲,“我還以為娘你很富,不然,怎麽盡在家裏養些外人——”

    “啊!我說錯了,我跟芳兒才是外人。”

    林母:……

    接下來一段時間,就像是思如說的,她真的沒錢了,所以也拿不出生活費來,一家的夥食簡直跌到穀底,連之前苦的時候都不如。

    隻一點,小丫還在上學。

    對此,思如的說法是,“學費交了一年的,學校也不可能退,當然要繼續去學校了。”

    不然就是虧本了。

    吃得差,也沒錢買衣服首飾零食。

    李淑芳私底下問過思如,“家裏真沒錢了?”

    思如:蠢貨!

    一天三餐都是粗茶淡飯,張素素也熬不起了。

    關鍵,林母又把納鞋墊兒的活撿了起來,逼著她跟李淑芳納,李淑芳還好,習慣了,張素素就不行,手指都快被戳爛了,偏林母還在罵,說她笨。

    “勾不住男人,連這點活都幹不好,要你何用!”

    滾!

    偏巧張素素的哥嫂不知怎麽打聽到妹紙賴在一個貨郎家裏已經做了姨太太,沒錯,就是經常來村裏賣貨的那個人,兩人就找上門來了。

    為啥?

    當然是來討公道的!

    “你們拐騙了我妹子,好呀,仗著是城裏人了不起呀!今天不給我個說法,勞資們就坐在你家門口不走了!讓大家都來看看這家不要臉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