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公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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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就是3月10日這天上午十點,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對“208除夕shā rén案”進行公開審判。九點過的時候,法院大門外便陸續趕來了許多前來報道的媒體記者,似乎覺得今天的公開審判是一個特別重大的日子似的。全市上百家主流媒體和其他一些不怎麽知名的媒體都趕來了,一時間把大門圍得水泄不通。
差不多九點半的時候,鄭少華、鄭少紅便陪同著父親離開旅館,向法院走去。他們還沒有到法院,便遠遠看到門口圍滿了人,從他們手中拿的**和話筒判斷,一看就知道他們是前來報道的媒體記者。於是,少華他們緩緩地往大門口擠。當他們剛進入大門時,便看到鄧嘉欣和王淑美,以及王淑美和鄭少強的其他室友,站在大門裏麵。看樣子,他們也是來旁聽法院的公開審判的。
見到鄭少華的瞬間,王淑美的其他室友都感到驚詫無比,倍感好奇地盯著鄭少華看,不明白這是怎麽回事。經王淑美的說明,她們這才知道原來鄭少華是鄭少強的孿生兄弟。盡管如此,她們臉上的驚訝之色仍舊絲毫未減。他們簡單問候了一下,便一起走進了這棟威嚴而肅穆的大樓,並按照指示來到了審判的地點,入座到下麵的旁聽席。
他們入座後不久,很快,旁聽席上便陸續坐滿了人。旁聽席上除了坐著曹飛洪的父母外,負責偵查該案的張振生也坐在了裏麵,而且坐在第一排的位置。此時的他穿著一身便服,想看看這個案件的審判過程,畢竟這個案子時刻牽動著他的神經。
不久,周東升也來到了法庭。當他在旁聽席尋找座位時,意外發現了張振生,他沒有多想,便徑直走了過去。看到周東升走來,張振生有些吃驚,不過馬上就明白過來了,仿佛覺得他的到來是不可或缺似的。
自從上次與周東升談話後,他一直在等待著周東升來公安局自首,可是卻一直沒有等到他的到來。那天晚上,周東升說會按照自己的方式來自首,會以自己的方式來結束這一切。可是,張振生一直不明白周東升口中所說的自己的方式,到底是怎樣一種方式。眼看公開審判的時間一天天臨近,對方仍舊遲遲沒有來自首,後來他一想,周東升會不會在審判的時候進行自首,因為這天他有可能作為證人出場。
如果是那樣的話,這場審判將變得充滿了戲劇性,也可以讓世人知道他才是真正的凶手,而鄭少強隻不過是被冤枉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張振生覺得自己無論如何都必須來看看。當然,在未見到周東升之前,這些隻是他個人的猜測,不過當他看到周東升來到法庭那一刻,他似乎完全明白過來了。周東升這是要在法官麵前,要在全國億萬觀眾麵前,主動自首,公開承認他的罪行啊!想到這一幕,張振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是該稱讚他勇氣可嘉,還是該說他藐視法庭?不過,之前他既然已經答應不插手,讓對方以自己的方式解決,他也不好意思再相勸,隻希望這一切不會太令人感到震驚,太出乎人的意外。
張振生向周東升示意了下,並指了指自己旁邊的一個座位。隨後,周東升便走了過來,默默地坐了下來。兩人沒有說什麽,似乎對即將發生的事已經心照不宣。
此次審判,除了被害人家屬和嫌疑人家屬外,還有許多社會人士,如犯罪學專家、大學教授、白領群體等等,他們似乎對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也頗感興趣,當然還有眾多媒體的現場報道。畢竟這起案件牽動了許多人的心,受到社會極大的關注。
沒過多久,公訴人和辯護人也陸續入座了。之後就是,審判長和審判員,以及陪審員陸續入座。然後,全體起立,並在審判長的指示下紛紛就坐。
隨後,在審判長的一聲傳喚下,兩名法警將被告人鄭少強帶入了中間正對審判長的一個被告席上,而兩名法警則威嚴而端正地坐在兩旁。
隻見鄭少強穿著一套黑色的運動服出場。盡管臉色顯得有些憔悴,可能是這段時間在拘留所和看守所倍受煎熬的緣故;不過總體來說,精神並沒有特別糟,並沒有被這段時間的審訊弄得萎靡不振,也沒有被關押弄得崩潰絕望。
這套運動服是前兩天王淑美特意給他買的,並委托律師關雲飛轉交給他,隻為今天開庭的時候他不會穿著看守所的衣服出庭,讓人看了感到紮眼和刺痛。對於穿便服出庭,也是經過關雲飛申請的,而且也符合法律要求,法律並沒有強製被告人必須穿看守所服裝的硬性規定。
看到鄭少強入場,旁聽席上的親朋好友不禁翹首企盼,殷切地看著他緩緩走到被告席,看到他入座。
待被告人被帶上法庭後,審判長按照程序,詢問了被告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點等相關問題,鄭少強都逐一進行了回答。然後,開始法庭審判的第一項議程法庭調查。
在審判長的指示下,公訴人就本案的指控開始宣讀起訴書。隻見公訴人站起身來,拿著手裏的起訴書,以威嚴的聲音,對在場所有人大聲地宣讀道:
“……經依法審查,被告人鄭少華於2004年2月1日晚上進入被害人曹飛洪所在的12棟宿舍樓312寢室,趁對方喝醉酒,將其帶離出寢室,並藏匿在某處,直到2月8日除夕之夜,趁著下暴雨的時機,將被害人打暈或者殺害後,帶到了位於京城火車南站的鐵軌上,想製造火車事故的假象,致使曹飛洪被疾馳而來的火車碾碎頭顱致死,死亡時間是23:00—1:00。本院認為,被告人鄭少華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犯罪證據充分,應當以故意shā rén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宣讀完畢!”
宣讀完起訴書後,審判長向被告人詢問道:
“對剛才公訴人所宣讀的起訴書,被告人是否有異議?”
聽到審判長的話,鄭少強站起身來,看了看一旁的辯護人關雲飛,不滿地說道:
“公訴人所宣讀的起訴書,並非事實,全部都是捏造……我沒有殺害曹飛洪……也沒有殺害任何人……我是被冤枉的……”
聽了鄭少強的話,下麵的旁聽席一片喧嘩。隨後,審判長敲了一下旁邊木錘,威嚴地說道:“肅靜!”
旁聽席漸漸安靜下來。之後,審判長說道:“下麵,公訴人可以就案件的真實情況,向被告人進行提問……”
公訴人站起身來,徑直走到鄭少強麵前,詢問道:“2月8日案發當晚的十一點到淩晨一點,你在哪裏?”
“在寢室。”鄭少強不卑不亢地說道。
“在寢室幹嘛?”公訴人繼續詢問道。
“也沒有幹嘛,看看書,看看電視……”
“有人和你在一起嗎?”
“沒有,就我一個人。”
“也就是說,案發當晚,沒有人能證明你在寢室了。”公訴人繼續追問道。
“是的……”
“2月8日是除夕,你為什麽不回家,一個人呆在寢室?”公訴人繼續理直氣壯地詢問道。
聽了這話,鄭少強沉默了一會兒,表情有些痛苦地說道:“不為什麽,家太遠了,不想回……”
這個問題,已經被警方多次詢問過,可是,每次他的回答都是如此,既不想說出真正的實情,也不想故意撒謊。他清楚,即使說出了實情,估計警方和法院也是不會相信的,與其如此,還不如隨便找個理由。而且,警方每次詢問的時候,都會抓住這個問題尋根問底,以為他在說謊,是為自己實施犯罪編造的借口。
聽到這樣的回答,旁聽席發出了一絲小小的騷動,為這樣站不住腳的借口表示惋惜。而此時,坐在旁聽席的鄭少華、鄭少紅,以及他們的父親,還有鄧嘉欣和王淑美,不禁對此感到痛心和難過,因為隻有他們這些人知道其中的緣由。當然,最痛心的莫不過鄭少華和他的父親,還有鄧嘉欣,因為鄭少強之所以過年還呆在寢室,很大程度都是鄭少華和鄧嘉欣無意中造成的。此刻,他們兩人的內心感到十分愧疚和痛苦,簡直如刀割一般。
“你根本就是在撒謊!案發那天晚上,你根本沒在寢室,而是去了現場,實施了自己精心策劃的犯罪!”看鄭少強表情有些痛苦,公訴人窮追不舍,大聲地說道。
“我沒有!……我根本就沒有去過現場!……我也根本沒殺過人!……”鄭少強大聲地辯解道,顯得十分悲痛和苦惱。
“我再問你,去年國慶的時候,你是不是曾經和被害人曹飛洪在大學打過架?”看鄭少強有些頹喪,公訴人繼續提問道。
“是的……”
“為什麽打架?”
“是他事先找了人,要找我麻煩……”
“他為什麽要找你麻煩?”
“在一次聚會的時候,我不小心得罪了他……”
聽到這話,坐在旁聽席上的王淑美內心仿佛被刀紮了下,感到十分難過,對自己給鄭少強帶來這麽多麻煩感到深深的愧疚。
“據說,因為打架,你被學院進行了通報批評,還記了大過處分,有沒有這回事?”公訴人繼續就已有的事實提問道。
“有……”
看鄭少強再次頹喪著臉,做出了肯定的回答。接下來,公訴人滿意地轉過身,麵向審判長和審判員,還有旁邊的陪審員,擲地有聲地說道: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和陪審員,這起案件已經相當清楚明了,被告人鄭少華因為之前與被害人發生過衝突,再加上自己被學校通報批評,於是懷恨在心,便精心策劃了這起預謀許久的謀殺案,先是潛入被害人的寢室,將其帶出,並藏匿,然後趁著除夕下著暴雨的大好時機,將其帶到火車軌道,從而實現了自己的報複計劃,將被害人以極其殘忍的方式殺害。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還在被害人身上發現了被告人的指紋。這方麵,警方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種種跡象表明,殺害曹飛洪的正是被告人鄭少華,可謂犯罪動機充分,犯罪證據確鑿,應當接受法律的嚴厲製裁。……我的問話完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