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小小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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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當時我們的糧食保障主要依靠當地的糧站,在東港公社有兩個糧站,分別位於新塘和前山姚。
新塘糧站隻負責收儲,前山姚糧站側是負責供應,分工明確。
我從大徐區糧管所辦理的糧食供應卡裏麵記載有3項指標:
一是大米,按照每人每天一斤半的標準每月核定指標數,辦卡時依照相關證明領取的糧票已作為采購數量作了記錄。
大家下鄉工作無論是在公社食堂搭夥,還是在村幹部家裏就餐,都要用到糧票。如果出省公差,就需要全國糧票。
軍供計劃的大米價格是最便宜的,記得二等米和三等米差幾分錢,都是一角多一斤,比居民糧票的價格便宜多了,所以糧票也不願多換的,夠了就好。
二是菜油,根據大米供給數的百分之十五比例搭配。
三是大豆,也是按照大米供給數的比例配的。
所裏沒有配機動車輛,買米油都是用自行車馱過來的,一開始我吃不消帶一百斤的米,由錢法根、張國興或其他人員幫我去馱。
慢慢的也能獨自馱回來,雖然中途會摔到幾次,甚至把米袋摔出了破洞,撿起未曾沾上泥土的米粒補好洞口繼續上路。
錢法根帶了我半個月不到就把所有的後勤工作移交給了我,包括那間獨立的辦公室以及配備給給養員的五四手槍。
我們當時派出所的編製是正連級。按照大部隊的連隊建製可以配8個左右幹部,其中有一個司務長,專門負責後勤工作。
我們因為體製剛調整,幹部嚴重缺編,整個後勤管理都由我負責。
每月的月底要發放次月的官兵工資津貼,這時我才知道黃所長是副連職的副所長,22級,每月工資72元。
徐幹事是正排職,23級,每月工資66元。
我當時拿7元一月的津貼。
我曾經想過,這輩子如果能當上正排,拿到徐幹事這樣的66元一月工資,足矣!
大家下鄉都有登記,月底統發每天3角5分的誤餐補貼。
縣內出差補貼每天8角,縣外出差長途補貼每天1元5角,隨車船票一並報銷。
票據的張貼要求有序整齊,特別是市區的公交車票不重疊覆蓋,能見到麵額,附頁不能露出憑據頁,要蠻細心。
會計帳的科目並不複雜,有現金、代領代報、公雜費、差旅費、夥食費、生產費、庫存、暫記等。
但剛開始做帳也會出錯,有一次為了一分錢沒平帳,第二天要到大隊報帳,整整核查了一個晚上。
被裝管理也有一套檔案資料,夏裝、秋裝、冬裝安照季節和換裝年份上報計劃,包括總的數量、類型、寸碼,以及每人的清單和公用被裝,還有新的自行車的配發,一個小項目出錯,整個都會亂套。
往往先用鉛筆,確保無誤後再用鋼筆描實。
還有槍械管理台帳…
除了這些,最難最累的是一日三餐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