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商法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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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商法的推行
說實話。周夢臣作為首輔。這些案子對當事人或許很重要,這關乎家產的歸屬。關乎祖上清名。等等。但是對周夢臣來說,算不了什麽。
一些家務事而已。
這些奴仆與主家在一起生活幾十年,甚至有些家族在明初都聚族生活。比如,鬆江陸家。他們的家譜之中就記載著,先祖避元時亂,冒險渡江而南,一家被殺的差不多,幸有忠仆,將幾個孩子送到了鬆江,才有後來的鬆江陸家。而忠仆這一脈,世世代代在陸家之中有重要位置。
隻是忠仆第一代自然是忠仆,毫無疑問的。但數代之後,到底怎麽想,就不好說了。
陸揖的父親堂堂翰林學士最後與家族決裂,自己遷到了上海。另開一脈,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麽。雖然沒有外傳,但很多事情都是有共性的。
對於站在首輔位置的周夢臣,他其實很希望這些大家族內部亂起來,畢竟一個大家族自己敗一時也敗不了的,非亂從內起,在自己家裏狠狠殺上一番,才輪到外人來。
周夢臣並不希望江南這些宗族太過強盛。
這案子弄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也未必不行。反正這些家務事即便放在現在的法庭上,也未必能讓雙方都心服口服的。
隻是周夢臣從更高角度來看,這些事情根結在於財政權的不明晰。
因為父母在不分家,所以很多人財產都是族產,他們僅僅是掌管而已。而家族產業,又細分為各房的產業等等。很多人的私人財產很少的,甚至於僅僅是自己的私房錢。
很多東西,看似你擁有的,但實際上卻是族產,比如土地。一般來說,很多人的土地都不能賣給外人,必須賣給族內的人。這就是因為他的土地具有族產的屬性。
這種集體所有,其實很不清楚。一個不小心,就變成了族長所有了。
周夢臣借此退出商法最重要的一項,那就是明晰的私人的財產權。
雖然不能說是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而今所有財產今後要明晰所有人。要麽是私人財產,如果是族產,則被視為宗族男丁都有一份股份公司。
總之,所有財產都能夠具體在某個人名下。或者是官產。
而這財產既然在某個人名下,那麽他們就有自主的處置權。
這是將人從宗族體係之中瓦解出來。
如此一解決了,這些主仆之間扯不清的財產關係。也減弱了宗族對人的控製。再有這樣的事情,讓他們去官府看著些產業登記在誰名下。
順便,這種登記應該要交印花稅的。也算是地方的又一財源。而且有這種詳細的經濟數據,在征收商稅的時候,也有了依據。
當然了,還有些問題沒有解決。那就是女人雖然有財產權,畢竟古代女子的嫁妝都是他們自己的。但是卻沒有獨立的繼承權。這也是民情所係。
周夢臣也沒有辦法。
畢竟他看似權傾朝野,但實際上,做很多事情,最後不要與百姓的傳統道德觀念抵觸。即便他確定了財產權,今後這些大部分財產還是在家族之中最老的男丁身上。
當然了,這僅僅是家族財產。自己如果脫離家族,自己賺的錢,卻也是自己的。在此前兒子賺的錢,就是父親的。
這就是孝道。
很多事情,隻能進二退一。
除此之外,周夢臣還重新擬定了商法。關於賦稅,工廠,各方的條款,大抵上就是海瑞在鬆江行事的總結,又是由海瑞第一個推行。以南京戶部的名義,在江南四府推行。
這是將江南四府當成了大明的特區了。
這些事情,說起來很容易。但是做起來也非常難的。
在周夢臣看來,甚至比打仗要難多了。
畢竟打仗的時候,涇渭分明。誰是敵人,誰是自己人,一目了然,但是而今日,朝廷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多人麵前一套,背後一套。
即便是很多看上去是自己人。但未必做自己人做的事情,設套,背刺,更是家產便飯。
從嘉靖四十七年來說,一直到嘉靖五十一年。周夢臣一直在與各方勢力不斷的博弈,爭鬥,妥協。運用了各種辦法,將自己的政策推行下去。
說來可笑,最好推行的反而是一條鞭法。
因為一條鞭法是實實在在的。土地就在哪裏。再加上大量合格的測繪員。即便出現誤差,也是相當少的。地方想要隱秘都隱秘不了。
自然查出來大量的隱田。
不過,法不責眾。周夢臣也不敢做犯眾怒的事情,甚至專門交代人緣比較好的瞿景淳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篡改黃冊,將這些原來沒有在黃冊上的土地一一補上。這些大家族隻要乖乖交稅,周夢臣就當之前從來不知道,這些家族還做過這樣的事情。
這是給他們顏麵,也是給自己的顏麵。
其實,這一點他們都願意做。還是海瑞對魏國公窮追猛打的,最後讓魏國公落得削爵,讓嫡子繼承魏國公爵位。這雖然看上去,沒有什麽。
但是魏國公家中可是有免死金牌的。天下第一勳貴,中-山王徐達之後。
殺魏國公震懾天下。而且這幾年,周夢臣不惜辣手,很多原本的豪門大戶都被周夢臣弄進去,各方士大夫這才乖乖的交稅,覺得自己交稅是一種美德。當然了,該給免稅額度,還是要給的。即便如此,周夢臣也覺得田賦的增長將是一個駭人的地步。
而今雖然全天下還沒有清丈完,比如西北,西南,還有剛剛確定了遼東海西,還有海外土地,都還沒有清丈完畢。
這個時候核計天下田賦,在兩千萬兩以上。等各地都清丈完了,如果能壓縮免稅額度的話,田賦數量輕輕鬆鬆能到達三千萬元之多。
也就是說,單單這一項,就足夠維持大明朝廷運轉了。
甚至讓周夢臣擔心一件事情。
那就是朝廷錢太多了怎麽辦?
如果古代人或許對朝廷府庫充實,如文景之治,朝廷府庫之中的錢,累累不可數的地步。但是周夢臣很清楚一件事情,大明流通的白銀數量是有限。
具體數量有多少,周夢臣搞不清楚,一方麵這數字一直在變動之中,因為海貿的原因,一直有銀子流入大明。其次,周夢臣手中的經濟數據也不多。
不能測算大明貨幣總量。
但是周夢臣估計,銅錢加銀元加黃金,能有四五億兩之多已經不錯了。當然了,這是真金白銀,至於通過銀行票據債務擴大的數據,周夢臣就更不好統計了。
如果朝廷將錢都存在府庫之中,大明經濟是會出問題了。而且是大問題。
但是清丈田畝與一條鞭法的事情,做得如此成功。但是比較務虛的方麵,也就等良賤,與商法改革,卻一直步履維艱。
商法還好,在海瑞的努力之下,整個江南四府都做到了一點,周夢臣也將北方的河朔省納入試點之中。再加上北-京與南京附近,漸漸的形成了工業區。
但是想要推廣到全國,還是有很大的阻力,最大的阻力就是人才。
商法本質上,就是對工業化之後的生產關係的重新界定。從管理上,要求大明各衙門深入到生產環境進行精細化的管理,然後這樣的人才,在大明太少了一點。即便周夢臣數年前就將數學納入科舉,這些年更是逐年增加數學的難度。
以至於有很多學子說:“八股易過,數學乃是鬼門關。”(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