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主仆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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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棗饅頭!子恒舔舔嘴唇,驚喜地叫著。

    “現在先不忙著吃,”令公鬼堅定不移地道“要不我們永遠也別想搬完這些酒。”

    酒窖樓梯就在灶房門邊,一盞蓮花燈在壁上高高掛著,還有一盞則放在酒館下麵的石壁酒窖,燈光熠熠,驅散了陰影,隻有最遠的角落仍有些昏暗。牆角邊,地板上,到處都是木架子托著三白酒和渾酒酒桶。還有更大的桶則盛著高粱酒和紫米酒;遠遠地就能聞到一股醉人的味道。

    許多紫米酒桶上都有沈青陽以碳條親手所作記號,寫明此酒購於何時,產於何地,甚至何人販運至錫城。但所有的高粱酒及三白酒,全是錫城農民或沈青陽自己烤製的。有時,小販,甚至商人,也會帶來三白酒或高粱酒,隻是口感非但永遠沒有紅河人自烤的酒好,還貴得離譜;最主要的是,那些買來的酒,紅河人隻要喝過一次就再也不願嚐第二口了。

    把酒桶放到木架子上後,令公鬼問道“好了,你總可以告訴我你為什麽要避開老貓叔像避債主了吧?你不會是欠他錢了?”

    子恒無所謂地說“倒也不是什麽大事。我隻是告訴言錫和他的幾個目中無人的朋友,像子舟和南宮朝宗他們,說有人看到了豶羊,噴著火焰,在樹林裏亂竄。誰知我的話他們就當耳旁風,完全不當一回事。”

    “那麽為什麽老貓叔會為這些話而生你這麽大的氣?”令公鬼滿腹懷疑地問。

    “倒也不是這麽回事,”子恒停了一下,然後才說道“我用麵粉把兩條狗搞得雪白的,然後把它們放在朝宗家附近。可是,我又怎麽知道它們會徑直跑回家?這種事難道怪我啊?要是朝宗他媽沒開著門的話,它們也就進不去了。我又不是故意要讓她家弄得滿地都是麵粉。”

    子恒頓了頓,才繼續道“聽說她用擀麵杖把老貓叔和那兩條狗,兩條狗加一個老頭一起,全趕出了房門。”

    令公鬼也大笑不已“要是我的話,我可更怕愛老貓嬸子,而不是鐵匠本人。老貓嬸幾乎和打鐵的漢子一樣強壯,脾氣卻更臭。萬幸她跑得不夠快,隻要你溜得夠快,老貓叔可能不會發現是你。”

    心有餘悸的子恒的表情表明,他可並不認為令公鬼的話好笑。

    再次經過大廳的時候,子恒已經不用腳底摸油了。隻見六個男人在壁爐前圍成一小團,令老典背朝著火堆,正低聲說著什麽,其他人則湊前傾聽著。看到他們這麽專注的樣子,似乎是有什麽重要的事情完全吸引了眾人的注意。

    這引得令公鬼也好奇起來,他想靠近一點,聽聽他們在談什麽,但是子恒卻不識時務地拉著他的衣袖,惱火地盯了他一眼。無奈,令公鬼隻得歎了口氣,隨著子恒出門,走向馬車。

    走在走廊上時,他們發現樓梯頂部放了個盤子,上麵有散發著騰騰熱氣的棗饅頭,還有兩個大杯子和一大罐溫熱的渾酒,這顯然是為他們倆準備的。顧不上自己剛才所說的要等幹完活才吃的話,令公鬼在最後兩趟來回中一邊搖搖晃晃地扛著酒桶,一邊拿著熱乎乎的棗饅頭大嚼。終於,把最後一桶酒放下,他擦了擦嘴,對正在放酒桶的子恒道“你聽見沒有,好像有人來了。”果然,樓梯上傳來一陣腳步聲,隻見來人一步差點踏空,在失去平衡之中幾乎就是摔進酒窖,原來是個男孩,叫做福全。

    男孩轉回身來,不高興地瞥了子恒一眼“少嚇唬人啊,我可沒看到什麽豶羊,但我聽說有人在老貓叔家的兩條狗身上灑麵粉,據說老貓嬸子也多少知道要找誰的倒黴了。對了,村裏來了陌生人了,你們知道了嗎?”

    福全這孩子虛歲才十四,令公鬼和子恒與男孩之間年齡上的差異往往足以讓他倆對於這個小娃娃所說的任何事都懶得搭理。但這次他們可不敢忽略這樣的消息,兩個人幾乎是同時發問。

    “先別管老貓嬸,你說那個陌生人,在村裏?”令公鬼問,“不是在樹林裏瞅見的?”

    緊隨著他的問題,子恒又追問了句”你親眼看見了嗎?他的披風是黑色的嗎?你能看得到他的臉?什麽樣?”

    福全迷惑地瞧了瞧令公鬼,又瞅了瞅子恒,直到子恒恐嚇地往前踏了一步,這才趕緊答道“你們緊張什麽?我當然能看到他的臉,這不是廢話嗎?而且他的披風是綠色的,也可能是灰色的的,反正這披風會變色。無論那男人站在哪個位置,他的披風好像都能讓他與周遭的環境合而為一。除非他走來走去,要不就算你盯著看他所在的位置都看不到他本人。還有個女人,她的披風則是藍色的,就像藍天一樣,比我見過的任何臘染的布料都好看十倍。她本人也比我見過的任何人,不管男女都要漂亮十倍。她應該是個身份尊貴的人,像她那樣的人絕不可能是普通人。”

    “你在說什麽?怎麽還有個女人?”令公鬼感到困惑,“你在說些什麽?”令公鬼看看子恒,後者正雙手抱頭,緊閉雙眼。

    “你怎麽還不明白?他們就是那些我想告訴你的人,”子恒嘀咕道,“要不是被這小子打斷了,我就要想和你說這個。”子恒睜開眼狠狠地瞪了一眼福全。

    ”他們應該是昨晚到的,”過了會,子恒又說道,“他們就在這家酒館住下。我看著他們騎進村來的。說起馬!令公鬼,我從沒見過這樣皮毛柔順的高頭大馬,我敢說這馬的氣力隻怕不比牛的小,隻怕還要大些。”

    “我看那個男人是個下人,他是伺候那夫人的。她是他的主人,”福全插嘴道,“所以他們應該是主仆二人,準沒錯。”

    子恒根本不接這話,仿佛福全根本不曾插過嘴。“總的來說,他聽令於她不錯,她說什麽他就做什麽。隻是他並不像一個雇來的仆人,他看起來完全不是一個傭人。而且他還帶著劍,那劍簡直就是他的一部分,就像他的手或腳似的。從這點看來,他可能是個劍客,也許是個保鏢,而且是很厲害的那種。商人的鏢客跟他一比,就像要飯的花兒乞丐,比都沒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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