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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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衙門前,人來人往。

    東關急遞鋪的鋪兵滾鞍落馬才剛進去,北關巡檢司的的弓兵就跟著衙役在街上開道,緊跟著衙門皂吏帶一眾僧道宣揚法號朝北門去了。

    劉承宗把兵器交給曹耀,堂弟承運自去上前同守門衙役接洽,熟門熟路地作揖問好遞上拜帖,從袖子裏遞上事前剪好的碎銀,又笑眯眯聊了幾句,門子才去通報。

    “哥,剛出去的是禮房典吏和陰陽訓術,帶僧會道會求雨去了。”

    承運年紀不大,說起話來卻很有大人做派,嗤笑著小聲道“嘁!求雨要管用,還用旱兩年?”

    說罷,他才道“我問了,戶房王書辦去了南關粥棚賑災,留在衙門裏的是張書辦,名叫張攀是東關人,最早是落第書生投了知縣做幕賓,帖子遞進去一會找他就行。”

    那一大串職務裏隻有陰陽訓術是官,但隻是設官不給祿,其他的典吏、書辦都是吏,通俗的說法就是辦事員。

    朝廷有六部、州府有六科、縣衙有六房,這六房辦事人員皆為胥吏,大多是科舉無望之人,通過考試或掏錢納粟到衙門內供職,主要靠領紙筆抄寫費和工食費維持生活。

    但他們手握權力又都是本地人,一輩子在衙門內辦事,可以子承父業,土生土長、熟悉刑法、精通律例,特別擅長處理衙門內部事務,有些胥吏甚至能架空不懂行政業務的知縣。

    當然為吏也有壞處,吏不能做官,家族不能科舉,永遠都隻能是吏。

    沒過多久,縣衙的皂吏便拿著拜帖出門,興許是得了八分碎銀,對劉承宗作了個揖,笑眯眯道“二爺請隨小的進來,張書辦有請。”

    劉承宗這邊轉頭對曹耀諸人道“你們在外尋去處等我,把事辦了我就出來。”

    說罷,就被身著黑衣戴方巾的皂吏引著走入大門。

    劉承宗對衙門布局是再熟悉不過了,隨老爺子在縣衙那些年,去衙門西邊的典史廳就跟回家一樣。

    天下衙門儀製相同,完全用不著引路,穿過儀門前的甬道,東西兩側廂房叫賦役房,是糧長夏秋兩季辦稅納稅的地方,通常用不著,平時充作壯班的班房。

    儀門平日不開,左右兩邊各有一小門,左邊是鬼門也叫絕門、右邊叫人門也叫喜門。

    鬼門平時也不開,那道門是押解死囚時走的地方,進去左轉西牆還有小門直通西衙,秋後天地肅殺,衙役就從那把死囚押著穿過鬼門處斬。

    人門則是縣衙官吏及百姓平時進衙門走的地方。

    進到縣衙大堂前,甬道兩側東西各有三間廂房,西側自南向北,是兵、刑、工三房;東側自南向北,是禮、戶、吏三房。

    吏房主管人事,管理縣衙文書及衙內總事務。

    兵房主掌募兵操練,管理地方武裝、驛站及三班衙役。

    戶房負責征收田賦商稅,管理戶籍、倉庫及財政收支,差派徭役。

    禮房掌管祭祀、考試、學校教育,教化民眾。

    刑房掌管訴訟斷案,進行司法審判,負責囚犯管理。

    工房掌管實業,負責屯田、水利、工程修造、器械打製。

    百裏之縣,就沒有這六間房解決不了的事。

    劉承宗被引入戶房時,房內還有個衙役正低頭對裏麵書辦說著什麽,見他進來,著赭色盤領衣的書辦點頭吩咐幾句,拍拍衙役叫他下去,便坐在椅子上揚手笑道“黑龍山的劉二郎,邊軍好漢;在下與老四爺素有交情,你不必拘謹,坐。”

    戶房不小,但牆壁堆滿書架,錢糧簿冊讓房間顯得有些狹窄。

    此時房內就他二人,待劉承宗坐下,張攀道“王兄的拜帖將你的事說得很清楚,要買老廟莊的兩千七百畝田地,地契已買賣完畢,隻要戶房畫押歸檔即可,你很厚道呀。”

    正當劉承宗不解之時,張攀混不在意地笑道“自賊寇襲長平裏老廟莊,張千戶帶兵驅賊,那邊持有地契之田主死於禍患,就都是荒地了。”

    張千戶帶兵驅賊?劉承宗極力壓抑不屑與憤懣。

    “你劉二郎早找我,在衙門外貼個告示,尋三四十戶人家,各寫上某某開蟠龍穀某處至某處荒地,隻要仨月沒人拿地契找上門……也不會有人找上門,人都死了上哪找?戶房自會新做地契給你。”

    還有這一說?

    這對劉承宗來說倒是個新鮮的知識點,但他確實用不上也不願用,老廟莊亡百姓叫賊子殺了還不夠,叫官兵拿首級去領賞,末了屍骨未寒地再被別人平白無故占了?

    這樣的事他辦不出來,拱拱手笑道“多謝張書辦美意,實在等不及仨月,興平裏等這片河沿田吃飯。”

    張攀笑得很親和,擺手道“無妨,既是買賣,這押在下也能畫。”

    “不過……現在不是買田的好時候。”說著他話鋒一轉,朝北邊抱了抱拳,道“膚施縣衙雖小,有些事也得公事公辦,二郎進城時可瞧見城外聚集的流民?成百上千,城中米缸見底,每日都有人餓死填塞溝渠。”

    “咱膚施城是縣衙治所,府衙也在這,知府大人為此心憂,因而有道命令是誰都不能免了的。”

    張攀抬手點了點,自桌案翻找公文,推出一份“府衙有令,凡災年有餘財買田置地的富家大戶,都得幫官府分憂安置流民,規矩是百畝一戶。”

    “所以這份地契要畫押,就要錄二十七戶流民做佃戶,小人能盡行方便,流民口數可以少,但戶數被定死了不可更改,必須二十七戶。”

    這規定對劉承宗來說很難辦,讓他皺起眉頭。

    邊鄙小城主政官員一句話,四舍五入等於皇帝下詔書。

    知府言出法隨兩口一張就是金科玉律,讓他不由得苦笑道“領二十七戶流民回去容易,可張書辦,我拿什麽養他們?”

    “我也不知道,除了沿河幾個鄉裏,百姓都沒了生計,流民蟻聚時日長了總要做賊,衙門也隻能想出這辦法。”

    張攀搖頭,兩手攤在案前“興平裏在縣郊還好,城內已經開始攤派了,凡有宅三間,月捐米糧五鬥;一進院子得捐一石。”

    “還不如買地送流民呢,直接連種地的人手都不必再找,救人一命,勝吃七年長齋,你劉二郎這遭算把下輩子齋飯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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