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麻沸散,美味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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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傷勢最為嚴重。”

    公孫光走至拐角,這裏躺著的傷卒還處於昏迷中。進氣少出氣多,臉色慘白如枯縞。按他的估計,最多隻能再撐個三五天。

    “他是什麽來頭?”

    “聽說來自沛縣,乃祁姓劉氏,年有四十餘歲,皆稱其為劉伯。他已得上造爵位,乃是軍中屯長。”

    “沛縣劉氏?劉伯?”

    “卓君認識?”

    “不不不,隻是耳熟而已。”

    卓草撓了撓頭,依稀記得有這麽號人物,可卻又偏偏想不起來。不用猜他都知道,這人隻怕和劉邦都有些關係。這年頭有姓有氏的就是那麽一小撮,他隻記得劉邦是劉氏,是什麽姓還真不記得。可既然出自沛縣,想必也認得。

    “他是什麽傷?”

    “劍傷。”

    公孫光將葛布解開,就看到其腹部有塊猙獰的傷痕。傷口都已經泛白,估摸著最起碼得有寸許深,想要自然愈合根本就不可能。

    “他也是遭匈奴所傷。老夫給他敷過金瘡藥,也給他配上諸多湯藥。可惜傷口實在太深,至今也未愈合。”

    “這種傷光靠敷藥很難愈合。”

    卓草掃了眼傷口,還不算多嚴重。這要擱後世肯定得要消毒縫合傷口,但這項技術公孫光不可能掌握。

    但是,侯生會!

    當初蘇荷受傷,便是卓草以桑皮為線給他縫合的傷口。他的手藝的確不咋地,現在蘇荷身上還有道如蚯蚓似的淡紫色疤痕。現在也沒人會在乎外表,和命比起來這些都是小意思。理論上隻要不傷及肺腑,都能通過這種法子治好。

    “侯生,你來說說該如何。”

    “唯。”

    侯生自後麵走出,將背著的藥箱打開。先自針囊中取出枚三寸長的金針,而後再以桑皮線穿過。

    “這是何意?”

    “用來縫合傷口。”

    “什麽?縫合傷口?!”

    別說蒙恬,饒是公孫光都瞠目結舌。

    縫合傷口?

    親娘咧,還有這種操作?

    “這都是卓君教的,適用於傷口過長過深,通過縫合後就能令傷口愈合。縫合前得要先消毒,得先用烈酒清洗傷口。若是沒有烈酒,就以煮沸過的溫水清洗。以金針縫合傷口前,還得要在火上炙烤,如此方能施針。線的話得以桑樹根的皮揉搓而成,這麽做還能清熱解毒。”

    侯生一邊說一邊示範,輕輕用幹淨的葛布沾些酒精擦拭患處。短短的接觸後,頓時疼的劉伯開始不自覺的抽動。

    “這是烈酒?老夫倒要嚐嚐有多烈!”

    “別……”

    蒙恬端起玉瓶,還沒等卓草阻止就被他給一口全幹了。

    “草!!!”

    蒙恬雙眼頓時瞪直,幾乎是睚眥欲裂。臉色瞬間漲得通紅,五官都幾乎因此扭曲,一手直接把玉瓶捏的粉碎。

    淒厲的慘嚎聲,響徹整個傷卒營。

    “水!水!快給老夫水!”

    “救……救命!”

    “這是毒藥!毒藥!”

    望著蒙恬又幹了一大陶碗井水,侯生是呆若木雞,右手還舉著金針,連動都不敢動下。沒辦法,他現在是犯罪嫌疑人,意圖謀害上將軍。這些個親衛要不是看在卓草麵子上,侯生已經被大卸八塊喂狗了。

    “你們退下吧。”蒙恬擦了擦額頭的汗珠,苦笑道“想不到這烈酒會如此猛烈,實乃老夫生平之最。隻是這酒怕是沒人能喝……”

    廢話!

    不說達到醫用酒精的七十來度,也基本接近。這一口下去還能站著說話,蒙恬的體質也是非同小可。這要換個人來,怕是得先去洗胃。

    “這酒不是用來喝的,是消毒用的。”

    “消毒?”

    “就是清洗患者傷口。”

    “明白。”公孫光白了眼蒙恬,“將軍不懂醫術也無妨,卻請別在這搗亂。如此珍貴的烈酒,卻被將軍一口喝光。若是有傷卒因此而死,將軍可說的過去?”

    “咳咳咳……”

    饒是蒙恬這位大將軍也被懟的無奈點頭。

    沒轍,人公孫光好歹也是當世名醫,當初要不是他苦口婆心的勸阻,公孫光根本不會留在北地郡。他方才也是一時好奇就想嚐嚐,根本沒考慮這麽多。

    侯生繼續示範,快速用金針在傷口處來回穿梭。每次穿過傷口,都會令劉伯疼的不自覺抽動。

    看到這幕後,公孫光頓時皺起眉頭,“老夫有一事不明。劉伯因為傷重而昏迷,以金針穿過患處也會疼的抽動。若是正常患者,又如何能忍的住?若亂動的話很可能會導致傷口撕裂,甚至是施錯針。”

    “公孫先生所提的確有道理。”

    “那當何解?”

    公孫光不愧是名醫,這麽快就意識到問題的關鍵處,換後世的話其實就是一針麻醉劑的事。隻不過現在可沒這科技,卓草曾經想調製出傳說中的麻沸散。可這玩意兒也隻存在傳說中,他就把大概的功效告訴給侯生,其餘的就看造化了。

    “兩個辦法。”

    “怎麽做?”

    “一種靠自己強忍。”

    “這太難了……”

    公孫光連連擺手。

    這不扯淡嗎?

    並不是說怕疼,因為這根本不是忍的事。落針之後,因為疼痛會本能的抽動。人昏迷了還好說,要是保持清醒這又有幾個人能受得了不動的?

    “還有種是物理治療。”

    “物理治療?”

    “就是一棒子把人打暈過去。”

    “好……好……好辦法!”

    蒙恬是直呼內行,他就是這麽想的。

    “其實有種湯藥喝下去後就會失去直覺,名曰麻沸散。”

    “那還是用湯藥吧!”

    “隻是這麻沸散還沒有……”

    “那你說個……”

    公孫光輕撫胸口,差點沒被這話更過去。

    “我大秦銳士皆是鐵骨錚錚,刀劍加身也絕不會皺下眉頭。隻要能保全性命,區區金針穿身又算的了什麽?枉你們自詡名醫,卻連此法都不知道。這幾日好好向其學習,否則一律軍法懲處!”

    蒙恬罵罵咧咧的環視四周,擺明就是指桑罵槐。

    公孫光老臉頓時一黑,這能怪他嗎?

    這種治法,就是秦越人在世也不懂。

    ……

    ……

    走出營寨,公孫光照舊是攥著圖冊。

    “公孫先生,這圖冊是我的。”

    “不急不急,待老夫細細看過再說。”

    “……”

    侯生臉漲成了豬肝色,無可奈何的點頭。

    “草。”

    “咳咳……蒙公喚我為小草就好。”

    卓草擦了擦額頭的汗,這張嘴就是一個草字,聽得他渾身不自在。這要擱後世,還以為蒙恬這是在罵人咧。

    “唔,也好。”

    “小草今日所為,堪稱是這些傷卒的救命恩人。現在已近夙食,就讓軍中準備些飯食。軍中飯食粗糙簡單,遠不如關中,可勿要挑剔。”

    “自然不會。”

    秦中可沒什麽和士卒同甘共苦的說法,有的隻是賞罰分明,尊卑有序。後世有位少年將軍戰功赫赫,打的匈奴抱頭鼠竄,卻因為這習慣而遭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抨擊抹黑。

    秦律對飯食有極其詳細且嚴苛的規定,爵位軍職都有對應。無爵無職的尋常伍卒,那就隻能眼巴巴的看著別人吃香的喝辣的。這是商君之法,也是為了激勵伍卒奮勇殺敵。在老秦人看來,這都是理所應當的事,無爵者憑什麽和有爵的待遇相同?

    當然,這也是有例外的。

    比方說大戰在即,將軍也會破例賞賜。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共同慶祝。上了戰場命就不是自己的了,眼瞅著就要命不久矣,自然得讓他們吃頓飽飯,以此來激勵他們。

    若能大獲全勝,同樣也會慶祝。

    蒙恬作為上將軍,每日飯食自然極其豐富。以大火炙烤的牛排,上麵灑了細細的青鹽。端上來的時候是熱氣騰騰,還散發著股牛肉的香味。北地郡有專門的草場,牛羊比豬還常見。

    “這是牛排?”

    “尋常的烤牛肉而已。”

    蒙恬滿不在乎的擺了擺手。

    望著陶盤裏的烤牛排,卓草是瞠目結舌。有烤牛排是理所當然的事,可搭配上刀叉就讓他很詫異了。精致小巧的匕首約有兩尺長,末端為木柄,還向前有瑪瑙寶石。餐叉與後世也極其相似,隻是有三根刺,其餘基本完全相同。

    “想不到現在還有刀叉?”

    “還望小草莫要見怪。”

    “啊?見怪?”

    “吾大秦軍風素來如此,以飯箸進食太慢了。用刀叉雖說不雅致也頗為野蠻,但為求盡快也隻得如此。”

    “草……”

    “怎麽?”

    “沒事沒事,繼續吃。”

    卓草也是擦了擦額頭上的汗,這就是典型時代不同的緣故。後世一大票人覺得用刀叉吃牛排很高端很雅致,可現在卻是恰恰相反。因為這時期的文人墨客覺得用刀叉切肉很不雅觀,用筷子夾取小塊的食物再送進嘴裏,則更為雅致。

    還有點很重要,刀叉的話用途比較少,隻能用以分取塊狀的食物。像是湯羹裏的菜葉肉食,用刀叉則比較費勁,所以就從刀叉漸漸演變成了筷子。

    卓彘可不管這些,他是嫌刀叉太過費勁。無情鐵手抓住滾燙的牛肉,拔刀切而啖之,大口大口的咀嚼著。蒙恬見狀當即頷首讚賞,“真乃壯士也!何故不從軍報國,搏個爵位軍職?”

    靠!

    當著他的麵挖牆腳?!

    “小草不讓我從軍。”

    “咳咳咳……”

    卓草尷尬的踹了卓彘一腳。

    “小草,你踹我作甚?”

    “吃你的肉去!”

    “所以為何不讓他從軍?”

    “咳咳,他是九代單傳。家有五十歲的老翁,下有三歲嗷嗷待哺的嬰童。他從軍後若有半分閃失,吾也沒法向他家裏人交代。”

    “咳咳咳……”

    韓信嗆得不住咳嗽。

    卓草這胡謅的本事可真高!

    睜著眼睛說瞎話,都不帶眨眼的。

    九代單傳?

    你怎麽不上天呢?!

    “小草,我家裏其實……”

    “吃你的牛排吧!”

    卓草把自個兒的牛排直接塞卓彘嘴裏,塞得他是支支吾吾。牛排他剛才嚐過,除了鹹就是股牛肉膻味。而且火候明顯過了,口感柴的很,硬的就和柴火似的。反正他牙口沒卓彘這麽好,還是塞給他堵他的嘴先。

    蒙恬望著這幕則是笑而不語。他知道卓草在說謊,但也無所謂。正所謂大丈夫人各有誌,不是說所有人都得從軍入伍。就以卓彘來說,他本身與卓草就有關係。卓草現在是如日中天,跟著他混那簡直比撈軍功還容易。

    “小草是不喜這牛肉?”

    “太柴了……”

    “柴?好吃的很!”

    “吃你的。”

    “哈哈,無妨無妨。”蒙恬滿不在乎的揮手道“軍中庖廚廚藝有限,肯定是比不得卓府庖廚。老夫聽說你可是最為精通吃道,隻得先委屈幾日。”

    “沒事,我自己來也行。”

    “啊?自己來?”

    “對,我廚具調料都帶了。”

    “……”

    別人打仗出門帶兵器,卓草出門帶廚具?!

    再者說,你現在什麽身份呐?

    堂堂護軍都尉,自己下廚?

    你小子簡直是天秀!

    “這兩日小草能先歇息會,再過幾日裨將軍屠睢就能來至此地。你也能趁著有空,看看軍中風采。特別是我大秦此次特意準備的精銳騎兵,這可離不開卓君鼎力相助!”

    蒙恬捋著胡須,眉眼中盡是滿意。

    他在塞外戍守三年,年年都會上書,希望能北伐匈奴。隻是當時秦國重心在南越,皇帝也隻讓他好好操練,修築長城。令燕趙兩國長城連成一線,以此抵禦匈奴,令他們再也無法南下。

    天可見憐的蹦出來個卓草!

    捯飭出馬鐙和馬鞍,能令騎兵戰力大增。再加上新的兵器出現,更令他們是如虎添翼。在開闊的平原衝鋒,蒙恬有把握能解決三倍於己身的匈奴!

    騎兵在草原就是占盡天時地利的優勢,在南越那樣的窮山惡林根本發揮不出優勢。秦始皇選擇調轉方向,從南征改變成北伐也是理所當然。

    “剛才其實也看過,的確是威武不俗。”卓草頓了頓,笑著道“還有少府精心打造的馬刀,衝鋒起來的確威勢驚人。我更想再到處看看,特別是這幾年新修的長城。”

    “長城有何好看的?”

    “咳咳,吾聽說長城因地形,用製險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裏。”

    “額……現在還未這麽長。”

    蒙恬連連擺手,萬餘裏?

    做夢呢!

    這些民夫都是人,哪有這麽快的?

    “長城其實沒什麽好看的,和舊長城並無多少區別。”

    “沒事沒事,我就看看。”

    其實後世的萬裏長城基本都是明朝修的,秦長城早早就因為戰亂和風吹日曬而崩塌。而且他也聽說過,秦國長城遠沒有後世明朝修築的宏偉壯觀。完全就是因地取材,由碎石夯土所做。

    他記得後世秦長城遺址也有,隻不過是在包頭一帶。他還從未親眼見識下秦長城,所以就想著過去看看。

    “既是如此,老夫就讓人帶你去看看。”

    “不必了,我自己去看就好。”

    “也好。”蒙恬端起酒樽,“今日小草一來,就令吾等大開眼界。既是如此,今日定當要不醉不歸。來,共飲此樽!”

    “共飲!”

    軍中喝酒是無所謂的,但不能醉酒酗酒。隻不過現在還未開戰,倒也無所謂。卓草好歹是護軍都尉,隻要他不說,皇帝也不可能知道。況且蒙恬是上將軍,就算真的醉酒也不會陣前易帥。

    ……

    ……

    入夜。

    軍營內能清晰聽到此起彼伏的呼嚕聲。一聲聲呼嚕,宛若驚雷,直接把卓草雷的外焦裏嫩。

    披著羊皮裘,卓草便自營寨走出。

    外麵點著火把,還有青銅火盆熊熊燃燒。

    “見過都尉。”

    屯長羽向前走來,作揖行禮。

    “嗯。”

    卓草環視四周,他們應當是值夜的伍卒。

    “你是叫羽?”

    “對,吾兄就是翎,吾翁便是池陽縣的眾。”

    卓草這才回過神來,頷首點頭。

    “汝兄回來了嗎?”

    “得要明日才能到。”

    “嗯,挺好。”

    羽抬起頭問道“卓君為何深夜不眠?”

    “有點沒習慣而已。”

    卓草打了個哈欠,他這純粹是說說而已。他倒也不是認床,純粹是軍中這呼嚕聲他實在扛不住。站在外麵,都能聽到那此起彼伏的隆隆雷聲。

    “既是如此,那吾繼續巡視。”

    “等等……”卓草叫住了羽,笑嗬嗬道“吾明日準備去看看長城,隻是吾還未去過,對四周地形不明。汝既然在此戍守多年,應當清楚。怎麽樣,明日可有空?”

    “有的,肯定是有的!”

    羽二話不說便答應下來。

    “屯長今日操練不合格,二五百主已是相當不滿。要是明日不操練的話,隻怕二五百主會有意見。若是受到影響,恐怕就不能再出征北伐。”

    隻不過有伍卒站了出來提醒。

    “不礙事。都尉命令,吾等自當要遵守。”羽倒是絲毫不在意,抱拳作揖道“吾昔日也曾在長城當差,看守民夫刑徒。都尉對吾有大恩,既然有用得上吾的,自當不能推辭。”

    眾在池陽縣的事,羽自然也都已知曉。也正是如此,所以他也想報恩,想為卓草做些事情。好不容易有個機會,他怎能錯過?

    “那就說定了,明早啟程。”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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