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章 我是大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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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往北走,天氣越寒冷。太陽就掛在遠方的青山之顛,紅彤彤的一片,看上去格外燦爛,但卻不能帶來一絲溫暖。

    翻過那座山就到雍都境內了。

    馬隊越來越龐大,每經過一處城鎮就會有不同的人加入其中,有馬車,有貨車,也有騎士。在前麵開路的是一隊騎士,他們穿著鎧甲,上麵紋刻著櫻脂花,背後披著長長的大氅,氅上也繡著櫻脂花,氅尾包裹著馬屁股,馬尾巴在大氅下麵一甩一甩,健壯的馬蹄把鬆軟的泥土踩出一個又一個的坑。掛在騎士們腰上的劍不是裝飾物,它們宰起強盜來,幹淨而又利索。齊格曾經親眼看見,這一隊騎士殺光了攔路的強盜,還追到了山裏,挑了強盜的老窩,把強盜頭子用繩子捆著抬了下來。當然,那名凶悍的強盜頭子的最終下場隻有一個,那就是奴隸集市,這是毫無疑問的。

    現在,齊格就是這隊騎士中的一員。

    他依然穿著那身防護力極強的鎧甲,那是一套全身甲,上麵布滿了各式各樣的傷痕,左胸有一條凹槽,背後有幾處箭洞,後腰的裙甲上有一處猙獰的口子,那是在埋骨穀時留下的,強盜的劍刺穿了那裏,紮中了齊格的腿,直到現在,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背後的大氅樣式奇特,它不同於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種款式,尾部是三角狀的,每當齊格高速奔跑時,它就會飛揚在背後,像是一麵旗幟,而且它還能有效的抵擋箭矢。齊格手裏也舉著旗幟,上麵同樣繡著櫻脂花,旗槍長達一丈八尺。齊格曾經用這旗槍把一名強盜紮了個對穿。

    寒風從遠方掠來,從齊格的頸甲裏鑽進去,沿著冰涼的背脊一直往下浸,裏麵的內襯根本不能阻止它把凜冬的寒意滲透到四肢八脈。齊格不由得縮了縮脖子,嘴裏哈出的氣都是寒冷的。

    “嘿,即格,把旗子舉高一點,隻要看見了櫻脂花大旗,強盜們都會退避三舍。當然,在大雍的境內你是看不到強盜的。大雍沒有強盜。”

    齊格現在叫即格。騎士首領是一個中年人,沒有名字,隻有外號,他的外號叫禿鳥,因為他的腦袋上沒有一根毛,太陽照在上麵像鏡子一般反著光。臉上的肌肉就像熏黃的臘肉一樣,紋理分明。左臉上有處傷疤,深深的陷了進去,像是蜘蛛網一樣,致使他的鼻子看上去隻有半塊。說起這道傷疤,騎士首領非常自豪,他在馬背上歪過頭來,裂著兩排參差不齊的黃牙笑道:“男人就得有傷疤,沒有傷痕的男人就不是男人。你知道我這傷疤是怎麽來的嗎?”

    騎士首領嘴裏噴出的氣帶著濃濃的酒味,在這寒冷的冬天裏,沒有什麽是比烈酒更美好的事物了。至於這道傷疤的來曆,齊格早就知道了,因為它的來曆騎士首領已經說了不下十遍。

    齊格笑道:“這是男人的驕傲,是首領大哥與天下第一劍客蒙奇對陣時留下的。”

    “聰明的小子。”

    騎士首領心情大好,眼睛笑成了一條縫隙,他揚起戴著鐵拳甲的手拍了拍齊格的肩膀:“蒙奇啊,那可是天下一劍客,我從來就沒有見過那麽長的劍,也從來沒有見過那樣的劍術,像旋風一樣,哦,不,比旋風更為激烈,當你麵對它時,腦子裏會一團糟,想到的隻有逃跑。當時,他從戰車上一躍而下,向我衝來,我真的想轉身就逃。”

    “但是首領大哥卻終究沒逃。”齊格接口道。

    “是啊,逃了就沒有今天了。”

    騎士首領舉起酒囊,大大的喝了一口,說道:“那一次是在雍都的凱旋門前,我和領主大人一起參加諸侯們的比武大會,當時,我還是一名奴隸,魯國的奴隸。我沒有名字,人們隻記得我的光頭。為了榮耀,領主大人死在了蒙奇的劍下,戰車也被蒙奇用劍劈碎了車轅,戰馬四下亂竄,劍盾手們慌張的看向我,我是他們的首領。我舉著盾牌,也在顫抖。”

    “齊魯武比,最終雖然是齊國勝了,但是首領大哥卻贏得了尊重與榮譽。”齊格很順溜的接口,這一隊騎士都知道那場比武,蒙奇勝了,險些一劍把騎士首領的腦袋戳爆,然而,直到最後一時刻,首領大哥也沒有放下手裏的劍與盾,因此,他贏得了世人的尊重,雍公親自賜給他了一把劍,把那劍栓在劍袋上,從那以後,首領大哥便贏得了自由,再也不是一名奴隸。

    “熱血即吾命,榮耀即吾命。”

    “榮耀即吾命。”

    在簌簌的寒風中,騎士首領默默的說道,十八名騎士齊聲附合,他們的聲音並不大,也並沒有遠遠的傳開,但是那聲音卻無比的堅定,就像是一壺老酒,默默的把濃厚的香氣蘊藏在內。

    一名年輕的騎士騎著馬走在首領的身旁,他是首領的義子,也沒有名字,隻有外號,他叫小小鳥,長相很是斯文,笑起來還有些靦腆,背上卻背著一柄巨劍,每當他揮舞起這把巨劍時,殺人就如同割草。此時,這個年輕的騎士剛喝了一口酒,接著騎士首領的話道:“即格也有傷,隻不過傷在大腿上。”

    齊格還嘴道:“你也有傷,隻不過傷在屁股上。”

    年輕的騎士臉紅了。

    十八個騎士每人都有傷,傷痕是榮耀的見證,但是他傷的地方比齊格還要難堪。

    “即格,我們都有外號,要不你也起一個吧。”年輕的騎士和齊格的交情其實極好,倆人一起殺敵,一起喝酒,一起坐在草地裏數星星。

    “外號?”齊格舉著大旗愣了一愣,十七位騎士都有外號,隻有他沒有。

    “要不,就叫大槍?”年輕的騎士挑眉擠眼的怪笑。

    “大槍?”齊格抬起頭來,看著手裏的旗槍。

    “對,大槍。”

    首領大哥一錘定音,為了給齊格起外號,他們傷透了腦筋。齊格是沉默的,大部份時間都是傻嗬嗬的笑著,不太合群。首領大哥覺得那是因為齊格沒有外號,如果有了外號,那就和他們一樣了。

    “大槍,大槍。”

    十八位騎士大笑起來,醇厚的笑聲遠遠的傳開,櫻脂花大氅在風中張揚。

    “好吧,那就大槍。”

    齊格高高的舉起旗子,他笑得很是開心,那是真摯的,不帶半點瑕疵的笑容。現在,他已經忘記了自己曾經是齊國的萬乘之君,他隻知道,我現在是一名護衛,保護著商隊的安全,我有十七位交頭換血的兄弟,我與他們生死與共。

    腰上的長劍在太陽下泛著光,冬風雖然很冷,不過烈酒可以抵擋它,齊格接過首領大哥遞來的酒壺,默默的告訴自己:“這才是我,我是即格,我也是大槍。”

    這支馬隊非常龐大,從頭到尾拖曳近裏,商販,馬夫,護衛加在一起幾近千人,這千人的馬隊裏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而且還是美女。

    美麗的女子從後麵奔來,她穿著白色的衣裳,外麵套著一件天藍色的羽氅,潔白的絨毛把她的臉蛋夾得極小,那是一張可愛的臉龐,被寒風凍得微微有些紅,但是看上去卻更為可愛。她騎著一匹白色的小母馬,穿梭在馬車與行人之間,就像藍白相間的蝴蝶。

    “禿鳥大哥,東主說了,翻過淵嶺就是枕淵湖了,各國的使者和商隊都會在那裏轉道入雍都,我們最好在淵嶺下麵休整一下。”

    女子奔到馬隊的前麵,拉著小母馬打轉,她在炫耀她的馬術,盡管她的馬術其實很糟糕,然而,十八位騎士都不會戳穿她。

    騎士首領笑道:“知道了,就在淵嶺下麵的臨淵鎮休整吧。大槍,你和花胡子一道去回複東主。”朝著齊格使了使眼色,那眼色耐人尋味。

    齊格知道,首領大哥這是在取笑他,自從被這支商隊救了之後,因為他穿著鎧甲,腰上也挎著劍,所以便成了商隊的護衛騎士,而浮羽則被那個神秘的東主收納為侍女,他和浮羽以兄妹相稱,然而,所有人都知道,這肯定是拖辭,沒有兄妹之間是那樣的,互相對視時,濃濃的情意化都不化不開。

    平日裏,因為他要掌旗,還要和強盜作戰,所以難得和浮羽碰麵,就算碰了麵也是你看我,我看你,脈脈含情不得近,因此,首領大哥是在故意為他製造見麵的機會。

    “大槍?這是你新起的外號嗎?挺威風的,跟我走吧。浮羽剛才一直在看你,可是隔得那麽遠,她哪能看得見呢?”

    名叫‘花胡子’的美女格格格的笑了起來,笑聲如鈴,笑顏如花,看得名叫‘小小鳥’的年輕騎士怔住了。這個年輕騎士很喜歡‘花胡子’,但是花胡子卻嫌棄他,覺得他太像個女人。齊格決定幫他一把:“我得掌旗,走不開,首領大哥說了,強盜們看見旗子就會夾著尾巴逃竄。還是讓‘小小鳥’陪你去回稟東主吧。”

    “你不去就不去,幹嘛拉上什麽小小鳥?哼!”

    花胡子很可愛,但是可愛並不代表愚蠢,她冷冷的哼了一聲。她這一哼,年輕騎士更靦腆了,整張臉紅得像猴子的屁股,吱吱唔唔的想要說什麽,卻說不出來。花胡子一看他這樣子,又羞又惱,把嘴巴一咬,提著馬韁朝後麵奔去。

    “快去追。”齊格推了年輕騎士一把。

    年輕騎士摸著腦袋,愣愣地道:“我隻是小小鳥,她看不上我。”

    齊格一本正經地道:“‘小小鳥’也能追上美麗的‘花胡子’!”

    “快追,快追!”

    一眾騎士轟然大笑,在這笑聲中,年輕騎士獲得了力量,把心一橫,朝著‘花胡子’追去。齊格勒著馬,看著身後的馬隊,以及正在追逐的小小鳥與花胡子,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