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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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封簡單的彈章,更像是一封揭發檢舉奏章。
茹瑺看清楚了奏章的落款,三個醒目刺心的大字:
朱有爋!
茹瑺很清楚朱有爋是周王的次子,兒子揭發父親,一次說清九個罪行,作為臣子的茹瑺,還能說什麽?
尋常官員彈劾周王,也頂多是彈劾,朝廷可以慢悠悠地喝著茶,聊著天,拖幾個月也不礙事,反正沒什麽證據。
可這是周王的親兒子啊!
朱有爋不是什麽十歲的小孩子,信口胡柴,他今年已經十九歲了,風流倜儻不說,還娶了盛庸的女兒,雖說為人不咋滴,但神誌還是清醒的,不存在神經失常,胡亂攀咬的病症。
茹瑺渾身冰冷,朱有爋到底是有多恨朱橚?這九條罪狀,任何一條摘出來,都足以讓周王去死啊。
娘咧,皇室無親,也不至於這樣玩吧。
茹瑺哆嗦地將奏折交給了解縉,解縉看後,也倒抽了一口冷氣,深深看著朱棣,開口說道:“此封彈劾奏章,是周王次子朱有爋親筆所書。”
朱棣原本平靜的臉上,浮現出了錯愕與驚訝,其他人聽聞,也不禁震驚。
大明以孝立國,老子就是一切,除了幾個白癡與猛人,曆史上就沒幾個敢造老子反的,多數都會選擇欺負下侄子晚輩。
基本的孝悌倫理,是要維護的,這是大明統治百姓的工具,身為皇室,自當以身作則,哪怕是皇上,也得經常去給母後請安,這就是孝,少不了的。
皇上要聽媽媽的話聽著),百姓也得聽老爸的話聽從),尋常人家都沒幾個敢違逆老子的,就算是生氣,鬧矛盾,大不了分家,逢年過節也得去探望。
可像朱有爋這樣直接給老子挖坑,還不忘推一把,鏟一鍁土的家夥,大明這是頭一號啊。
到了這一步,確實是不需要什麽證據,可以直接抓人了,至於周王認不認罪,那是抓了之後的事。
解縉見其他人不言語,隻好站出來,道:“皇上,周王世子上密折彈劾周王,曆數九罪,雖不足全信,然世子畢竟為周王親密之人,知情必多,應也全非虛言,臣認為,禦史與官府彈劾周王與官員勾結,此事基本坐實,可以此條罪狀,先行召周王入京,交代清楚再作定論。”
徐輝祖看了一眼朱棣,接過解縉的話茬,道:“臣附議解閣之言,九罪累累,是否為真,可徐徐調查,眼下緊要之事,是先召喚周王。”
“召回周王?嗬,如何召回?”
李景隆冷笑一聲,出言反對。
自從將李增枝、朱棣秘密會談的事報告給朱允炆,李景隆便清楚,自己與朱棣就再無法回到從前,李家與燕王府已徹底決裂。
既是決裂,李景隆也沒打算再貼上去,乞求朱棣的原諒。
南海的風浪告訴李景隆,隨波逐流的隻是弱小的海船,真正擁有方向的,無懼風浪的,是那些大船。
李家掛著曹國公的牌子,不是弱小的海船,沒必要退讓,也沒必要看朱棣臉色。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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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忌朱棣與朱橚是親兄弟,不敢直說,那就由自己來說。
“皇上,周王罪行已是昭昭,臣請命逮捕周王入京!”
李景隆肅然道。
徐輝祖、解縉、茹瑺等人都吃驚地看著李景隆,這個家夥為了討好皇帝,直接與燕王對著幹啊。
朱允炆沒有說話,將目光看向了朱棣。
朱棣緩緩抬起頭,看著朱允炆,一字一句地說道:“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臣附議曹國公之言,逮捕周王入京候審!”
朱允炆暗暗握住手,朱棣沒有選擇幫助自己的親弟弟,也沒有避諱,而是主張對周王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來辦。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這一種“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最初是由韓非子、商鞅等人提出。
《韓非子·有度》:“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史記?商君列傳》:“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
但這種思想,在實際執行中,往往並不是如此。
封建王朝,本身就存在著不平等,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別做夢了……
就以商鞅“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來論,商鞅的處罰措施是什麽?
是“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也就是說,太子犯了錯,商鞅沒有處罰太子,因為那是“君嗣”,要怪就怪太子的老師,這兩個人沒教導好,那就一起收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