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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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的顏之推就曾記載他有個遠房親戚,娶了許多婢妾,每當他們將分娩時,就派人守候在產房門外,若生下女孩就拿出去弄死,根本不會顧及產婦的心疼和哭泣!
宋朝的蘇軾也在《與朱鄂州》中說道:“嶽、鄂之間,田野小人,便養二男一女,過此即殺。尤諱養女,輒以冷水浸殺。其父母亦不忍之,率常閉目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嚶良久乃死。”
元末《鄭氏規範》中說:“世人生女,往往多至淹死。”
“多”、“盛”、“成習”往往成為描述溺女的常見詞語。
“比戶而計,實無一戶之不溺”,“溺女之家,十常四五”,還有“鄉愚多溺女,歲以千計……”
這樣類似的史料記載可以說數不勝數,
明初依舊是“生女多不舉”、“棄女者載道”的局麵。
而溺女成風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想要得一個男孩兒!
因為他們認為“初胎生女,如不溺死,則必連育之女,而得子必遲,所以完婚即期得男,有生女者當必拋溺。”
曆史上曾國藩母親江家,如果家裏先生的是女孩,就殺掉她。
江家洗女的傳統延續了六代,繁衍了二十八個男孩,卻沒有一個女孩活下來。
據說曾國藩外公江佩霖當大女兒生下來後,就把他丟棄在地上,想要讓他凍死餓死,可是當他大半夜前去觀看的時候,發現女兒仍然還活著。
這個時候就想要拿石頭把她砸死,可是一時失手石頭砸到了自己的腳,他突然覺得這是上天的警告。
也覺得這個孩子實在是太可憐了,於是就把她收養起來,並給她起了個叫憐妹子的小名,長大之後下到曾家,生下了曾國藩兄弟。
而這些全都是為了生出男孩,繼承香火!
“來人!立即把他給我拿下!”朱允熥按住怒火下令說道。
“幹什麽!你們幹什麽!我沒有觸犯大明律法,我燒死的自己的孩子,你們要幹什麽!我到應天府去告官!”
員外還在掙紮,可是很快的就被朱允熥所帶的護衛拿下捆綁起來,一團破布塞到了他的嘴中。
朱允熥看著周圍圍觀的百姓,心生惱怒的說道:“爾等都是為人父為人母!都是爹娘所生父母所養!看著這個狗賊收拾自己的孩子,你們竟然無動於衷!”
“沒有一個人出來勸阻!簡直鐵石心腸!你們不是喜歡看熱鬧嗎?明日午時到西市去看!到時候要當眾把他燒死!今後誰敢溺嬰,一律從重處置,絕不姑息!”
瞿陶上前兩步,大聲喝道:“讓立即讓應天府尹捉拿相關人等!無關之人速速離開!”
百姓看著朱允熥一個個不敢說話,縱然不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他身邊一個個目光凶狠的帶刀侍衛,告訴眾人此人是自己惹不起的!
所以在瞿陶的命令之下,百姓不敢聲張,立即四散而去,唯恐此事牽連到自己。
看著離去的百姓,朱允熥搖了搖頭,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在圍觀的百姓當中肯定也有於心不忍的,可是卻沒有人出來製止。
看著徐妙錦懷中抱著的嬰兒,這個女嬰生下來或許不到兩三天,或許還沒有睜眼看過這個世界……
可是和她一同出生的另一個,此時已經化作一捧灰土了……
空氣中還彌漫著血肉被燒焦的難聞氣味兒……
朱允熥真的想把這個員外立即投到火堆裏麵燒死!讓他也嚐嚐被烈火焚身的滋味!
可是理智仍然占據了上風。
這個員外有這樣的舉動,百姓見了習以為常,那在大明的各處又會如何呢?
今天是被自己無意之中撞見了,那沒有撞見的又有多少?
每年有多少嬰兒被溺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