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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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急切地向號窗口走去,遠遠看到玻璃外麵坐著一個模糊的身影。
    因為那塊透明的窗口比較矮,隻能坐著或者彎下腰才能看到外麵。
    魏武坐了下來,透過那塊透明玻璃,就看到一個約莫十七八歲的女孩,廋瘦的,皮膚挺白,紮著一個馬尾,眼睛挺大挺精神。
    看向他的眼神有些怯意、還有些無措。
    右手拿著聽筒放在耳邊,左手握著右手的手腕,似乎是一隻手不足以承受這個重量。
    因為是坐著,看不到身高,魏武不認識,一時也想不起來是誰。
    突然,魏武的心沒來由地顫了一下,身子死勁超前探過去,眼睛貼近小窗口,死死地盯著對方。
    眼淚止不住的溢出眼眶,喉結上下滾動,卻發不出任何聲音。
    錢胖子輕輕的哼了一聲,指了指話筒,魏武頓了頓,調整了一下情緒,坐下,拿起聽筒。
    女孩嘴唇抖了抖,怯怯的發出一聲“喂”,又沒了聲音。
    這個聲音,很陌生,卻又似乎無比的熟悉,仿佛深深地印在他心底最深的地方,因為夢裏聽了無數遍。
    魏武猛地站了起來,對著聽筒發出了一聲顫抖的“嗚”聲,不知是答應還是嗚咽,使勁抽了一下鼻子。
    隨後用左手捂住嘴,任淚水滑落在臉上,眼睛緊緊的盯著隔著一層玻璃的女孩。
    女孩逃似得避開他的眼神,低下頭,過了好久,一聲弱弱的聲音從話筒裏傳來
    “爸,我是冉冉。”
    “冉冉!”
    魏武站了起來,彎下腰,再次把眼睛靠近窗口。
    把聽筒交到左手,右手摸上了玻璃,使勁地摸著、拍著,哭得撕心裂肺。
    魏冉對爸爸很陌生,甚至很排斥。
    即使現在就坐在這個高大得有些佝僂的男人麵前,她內心更多的還是怨恨和鄙夷。
    要不是五嬸要她親口把考上大學的消息告訴他,她是不會來這裏的。
    爸爸這個詞對她來說很陌生,甚至在很小的時候,她非常害怕聽到這兩個字。
    因為這兩個字是和“壞人”“犯”“殺人犯”聯係在一起的,小時候,她聽到的最多的是“你爸是犯、殺人犯”。
    雖然那時候,她並不知道“犯”是什麽,但也知道不是什麽好東西。
    要不,他們也不會在喊完這一句後,就用石頭、樹枝扔她。
    看著麵前高大、瘦削、還有些佝僂的男人,魏冉怎麽也無法從記憶深處找到他的影子。
    “冉冉,爸爸對不起你,是……爸連累了……你,爸沒有……照顧好你,沒有陪你……一起長大
    我知道,你一定吃了好多苦
    謝謝……你來看我,爸爸……對不起你”
    哭聲讓人動容,連一旁的胖子老錢都有些心塞,也就沒有製止魏武拍打玻璃的舉動。
    反正這玻璃厚著呢,借個鐵錘給他也砸不碎。
    剛才值班民警說,魏武老家的中級人民法院,還有檢察院都來了人,登記的時候他們聽到後麵幾個人小聲說到魏武的名字。
    不會是這小子又申訴了吧?
    看魏武哭得涕淚俱下,魏冉突然有些心酸。
    這人雖然很陌生,還是個罪犯,但畢竟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而且聽五嬸說,他爸小時候很寵溺自己。
    想了想,還是懂事的站起身來,配合著把左手慢慢伸過去,張開手掌貼在玻璃上,讓他“摸”著。
    魏武是十四年前因殺人被捕入獄的,三個月後被判處死刑,二審被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個月後就送到了這所監獄。
    魏武從刑警隊拷上他那刻起就一直沒有認罪,堅稱自己是無辜的。
    偵察機關用盡了手段,預審組從縣局、市局一直到省廳,換了一批又一批,硬是沒有拿到魏武的認罪口供。
    魏武被提審過不知多少次,可就是不認罪。
    最後,法院是按照刑事訴訟法中,關於“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相關規定,零口供判決的,畢竟證據確鑿。
    是的,證據確鑿!
    起初幾年,魏武一直申訴,但相關部門調閱案件卷宗後,無一例外的發出“駁回申訴請求”的裁決。
    最後,魏武徹底絕望了。
    魏武清楚的記得,案發當天下午,駱家凹和李小村因為灌溉搶水發生對峙,隨時都可能發生大規模械鬥。
    因為派出所有限的幾個的正式民警都外出公幹了,魏武作為聯防隊長,又和械鬥的兩個村同在一個行政村,人頭熟,便帶領幾個聯防隊員趕到現場。
    他們和村支書李國盛一起趕往現場製止械鬥,一直到晚上九點多,才把村民們勸回家。
    一場大規模械鬥終於平息,李支書為了感謝魏武一行,執意請他們到鄉裏的飯店吃飯。
    李國盛本是魏武的堂叔,小的時家裏家裏窮,過繼給了沒結婚的舅舅,就改姓了李。
    既然是親戚,酒自然多喝了些。
    酒後散場,由於喝了不少酒,魏武沒有騎摩托車,而是抄近路步行回去的,這樣就和李國盛同一小段路。
    兩人邊走邊聊今天的械鬥,商量著明天村幹部要分批到兩個村做安撫工作,並組織雙方代表商量一個解決方案。
    李支書家住在穀衝,魏武住在魏老莊,到分手的路口時,兩人又停下來,商量並確定好明天需要重點做工作的十幾名刺頭,和雙方各五名代表的人選。
    臨分手時,魏武看了一下手表,已經十二點四十五分了。
    隨手扔下手裏的煙頭,轉身就大步往回趕。
    走到桃山的時候,酒勁上頭還摔了一跤。
    回到家裏,魏武魏武打開鎖著的院門,把沾滿黃泥的衣服脫下,扔在院子裏的水池邊,進屋洗了澡就睡下了。
    妻子陶舒雅因為他老是加班不著家,和他鬧了一場,帶著女兒回娘家十多天了。
    魏武是被一陣砸門聲驚醒的,一看手表,六點四十了。
    打開大門一看,院子裏站滿了人,院門不知道怎麽就開了,他也不記得昨晚有沒有鎖上。
    領頭的人魏武認識,隻是打交道不多,是縣局刑警隊的。
    派出所這邊是副所長林飛,所長老劉上周剛調走,現在是林飛暫時主持工作。
    魏武激靈了一下,對著林飛問道
    “林所,咋了?大案子?”
    “走吧,到所裏再說”
    林飛咕嚕了一句,扭頭先出了院子。
    魏武有些納悶,隨手從拉在走廊的繩子上扯下晾著的衣服,隨便套上,就跟了出去。
    這一去,魏武就再也沒有回過家。
    警車剛剛開出村口,林飛就親自給他上了手銬。
    當天早上,天剛亮,一個農婦去桃山采桃膠,朦朦朧朧地看到桃林深處白花花的一片,走近一看,嚇得差點暈過去。
    農婦跌跌撞撞地跑出去,邊跑邊喊
    “殺人了”。
    死者是個姑娘,魏武隔壁村的,在鄉皮件廠上班,當天上完夜班回家,在桃山殺。
    現場發現一把帶血的綠色警用彈簧匕首,和傷口比對完全吻合,匕首上的血跡與死者的血型一致,匕首被確定為殺人凶器,匕首炳上沾滿了現場的黃泥,無法提取到指紋。
    而這把匕首正是魏武的,魏武根本無法解釋為什麽自己的匕首會落到了殺人現場,也不知道匕首什麽時候丟的。
    這是一種折疊式警用匕首,平時刀鞘套在腰帶上。
    拔出時,隻要按住刀把上的按鈕往外一抽,“噌”的一聲,刀刃就彈出來了。
    折疊時,隻需把刀刃對準刀鞘,使勁一按,“哢”的一聲,刀刃就會收縮到刀把中並插入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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