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好萊塢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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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近6000萬的收益,不得不說,比國內上映的大部分電影都要高。

    難怪那麽多第五代導演,就喜歡拍了電影來歐洲賣版權,實在是賺錢啊!

    真以為電影票房不行,他們的日子就過不下去?格局小了!

    別的不說,就算戛納電影節最成功的華夏電影《霸王別姬》,全球票房3000萬米金。

    要知道,這可是十年前。

    而在兩年後,賈科長的《三峽好人》拿到了威尼斯金獅,海外版權不完全統計便收獲四千多萬。

    而《海邊的琴島》已經受到歐洲觀眾的追捧,甚至好萊塢也決定翻拍。

    在這樣的情況下,賣出更多的版權,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

    這六千萬中,林荀大概能分到2000萬,華影25的投資,能有1500萬。

    同樣是投資100萬,為什麽林荀分的更多?

    這就要說到兩位煤老板的問題,二人把投資交給林荀,林荀就有了處置的權利。

    林荀先從這200萬中借出來一部分,然後投入到電影拍攝之中。

    等到拍攝結束,再把這筆錢還回來,這不是一點問題沒有?

    也就是林荀沒有徹底豁出去,要不然的話,他至少能占一半投資。

    不得不說,兩位煤老板才是最賺的那個。

    什麽事不用做,扔出來200萬,現在獲得了超過10倍的收益。

    張誌華不是沒有暗示林荀,完全沒必要這麽講究,影視圈裏的手段多的是。

    按照他的說法,拿出500萬來就足夠了,反正等到電影上映,還有他們一部分票房分成。

    林荀想了想,最終還是拒絕了這個提議,和外人合作,不就意味著把柄交到了外人手上?

    如果他隻想安心當個導演,那也沒問題,影視圈裏這種事並不少見。

    可以這麽做,但是沒必要!

    更何況,人家煤老板雖然是為了捧小蜜,卻也是真金白銀拿出錢來。

    再說了,當初他到處找投資,要不是兩位煤老板,他也拍不了電影。

    當然,至於說後續電影上映,票房分成的問題,林荀承諾不會插手,不能把人得罪太狠。

    反正我的那份不能少,至於說其他人,那他也無能為力。

    “史蒂夫,對於前往好萊塢,說實話,這個提議我非常感興趣,隻不過,我還有一點小小的要求。”

    史蒂夫無所謂的說道:“林,很高興聽到你的決定,說說看,我盡可能幫忙。”

    “我需要一部電影,投資不需要太高,不過呢,我需要全部的主導權,包括最終剪輯權。”

    聽到這樣的話,史蒂夫笑了笑,卻沒有急於開口,甚至一副很淡然的樣子。

    “不可能,一點都不可能。”

    史蒂夫見到過太多導演,那種自視甚高,想要憑借才華在好萊塢大展身手。

    這些人的結果如何?

    不過是淪為各大資本的拍片工具,更有甚者,徹底泯然眾人。

    “陳,你不太了解好萊塢,我可以理解,不過,你的要求顯然是不可能的。

    就算是金棕櫚得主,也不可能有這樣的權利,更何況,你也不是。”

    史蒂夫繼續說道:“林,必須要更多耐心,隻有足夠多的耐心,才有可能獲得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