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千金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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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二,心情美美噠~
趕了那麽多天的路,終於是睡了一個安穩覺。
秦耀伸了個懶腰,雖然是被係統叫起床的,但不用跟平時一樣著急忙慌地趕去上班,還是很舒服的。
【叮,九點已到,請外勤打卡!】
【叮,外勤打卡成功,獎勵:夜明珠!】
秦耀精神一震,連忙從係統倉庫中取出新得到的這夜明珠,不同於印象中的熒光綠,而是暖洋洋的橙黃色。
乍一眼看上去,宛如中秋時最耀眼的明月。
這顆宛如一輪滿月的夜明珠,是地球地殼運動,數千年的發光稀有元素凝聚而成的石頭,擁有hpt
等放射性同位素,能自身激發而發光!
不管在哪個時代,這樣的純天然的夜明珠,都屬於價值連城的存在,當初孟陀能用一斛葡萄酒換涼州刺史,秦耀手中的這顆夜明珠,足以換取三公乃至淩駕於三公之上的大將軍之位!
“夜明珠不是據說有輻射的嗎?”秦耀把玩了一陣,有些疑惑道。
係統頓了一頓,才說出了讓秦耀啼笑皆非的話。
【學曆越低,輻射越大!】
“係統,我懷疑你在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而且我還有證據,我之前刷抖音,看一些穿越小說的時候,人家都是這麽說的!”秦耀反駁道。
【地球的放射現象比人類生存的時間還要久,地球上幾乎所有物質都含有放射性元素,包括家庭裝修用的一些天然石材,但這些都隻屬於微量,無法對人體產生危害!】
係統第一次為了給秦耀灌輸科學知識,說了這麽多話。
秦耀愣了愣,想起前世的一則新聞,說是一個老太太因為小區附近裝了一個信號塔,把對方告上了法院,並聲稱自從這個塔造好之後,她就各種不舒服。
結果發現,這個信號塔居然都還沒投入使用!
但老太太不管,各種糾纏,最後對方憤怒之下,直接將信號塔拆除了。
最後的最後……老太太因為心髒病發作,手機打電話卻沒有信號,死於家中……
沒了顧慮,秦耀也對這天然去雕飾,美輪美奐的夜明珠愛上了,試問,前世被捧上神壇的所謂鑽石之類,能跟自己手上的這顆手掌大小的夜明珠相比嗎?
整個房間,都被夜明珠那暖洋洋的光芒照射的暖意十足。
“咚咚!”
“漢明先生,你起了嗎?”
“起了,有什麽事嗎?”秦耀將夜明珠收起,回道。
“我家大公子派人來服侍你起床,並讓我傳訊,收拾停當了前去用膳!”
秦耀將房門打開,門口,竟是已經站著一群丫鬟,端盆,拿毛巾,拿水壺,安排的明明白白,整整齊齊。
“我不用服侍起床,我一會收拾好後就去找你家大公子。”
“這……”傳話的下人麵露猶豫。
一群丫鬟也急忙跪在了地上。
“你們這是幹嘛?”秦耀愣住。
“還請漢明先生不要為難我等,是大公子吩咐的,就讓奴婢們伺候你更衣吧!”丫鬟中為首之人嬌滴滴地喊道。
“那……好吧!”
大家族就是大家族,起個床都要七八個人服侍。
為了不讓這些丫鬟難做,秦耀隻能任由她們擺布。
該說不說,這種衣來伸手,自己隻要躺著享受的生活,那真是當得上”奢侈”,啊不,奢靡才對!
換上春季穿的天青色禪衣,任由丫鬟將搭配的天青色發簪插入發髻之中,再配上一條簡約時尚的綸巾,腰戴一塊造型典雅的碧玉玉佩。
頓時,一個翩翩俏公子,濁世美郎君就這麽站在了一種丫鬟的麵前。
配合此時秦耀慵懶的表情,一群小丫頭頓時是被迷得五迷三道,哪怕是那幾個年齡稍長,見識頗多的高級丫鬟,都是雙腿發軟,凝望秦耀的目光熱切至極,互相攙扶才免於腿軟跌坐在地。
“走吧,衛府這麽大,我可不知道你家大公子在哪裏。”
秦耀微微一笑,更是擊中了一眾少女的芳心。
“漢……漢明公子,我帶你去!”
“好!”
任由為首的丫鬟在前帶路,秦耀走在後麵,看得有些奇怪。
大戶人家的丫鬟,走路都是這麽扭捏小碎步的嗎?
殊不知,帶路的丫鬟為了防止自己出醜,才不得不緊閉著大腿根,實在是,秦耀的顏值,對這些未經人事的丫鬟,吸引力強到沒邊。
剩下的那些丫鬟駐足在秦耀房門口,看著秦耀遠去的背影,眼神中更滿是愛意。
“如果漢明公子能與我纏綿一晚,我就是立刻去死,也值了!”
一眾丫鬟點了點頭,還是另外一個年級長些的丫鬟一巴掌敲在了出言的那人頭上。
“小騷蹄子,看你這臉上都開滿桃花了!”
“漢明公子怎麽看得上我們這種庸脂俗粉,也隻有少……”年長丫鬟話到一半,連忙閉上了嘴。
該死的,怎麽能在背後非議主子呢!
不過,以漢明公子這等凡塵難覓的容顏,也的確隻有有名無實的少夫人能配得上他了,可惜啊,少夫人這一世的青春,就隻能貢獻在二公子身上了,也不知道二公子還能撐多久,唉……
秦耀並不知道,他隻不過是稍稍打扮了一番,便讓一眾高門大院的丫鬟芳心萌動,此刻,已經跟隨那個帶路丫鬟來到了一處庭院。
“哈哈,漢明來啦,多日趕路,可是辛苦了,昨晚家中瑣事纏身,怠慢了漢明,來,我已經備下酒宴,替你洗塵!”衛覬在看到秦耀今天的打扮時,也是微微一愣。
先前的秦耀,容顏已為自己平生僅見,但隻是一身素衣,而今天這一身得體的禪衣,更是將他的顏值與氣質襯托到了極致。
不知道為什麽,秦耀坐下之後,一直感覺衛覬的目光有些火熱。
不由抬頭詢問道:“伯覦兄,我今日穿著打扮可是有什麽不妥之處?”
衛覬連連搖頭,火熱的目光不減。
秦耀渾身雞皮疙瘩一抖,臉色難看道:“伯覦兄,我知道我長得比較帥,但是……我真的沒有那方麵的癖好!”
衛覬一愣,反應過來之後,滿是尷尬。
忙解釋道:“漢明誤會了,我並無龍陽之興!”
“那就好,那就好!”秦耀鬆了一口氣。
“漢明……於詩詞歌賦一道,建樹極高啊!”衛覬開口道。
秦耀不假思索道:“勉強過得去吧。”
“漢明過於謙虛了,那首醉後不知天在水,滿船清夢壓星河寫的是極好的,可以說是兩句詩詞足以壓一代了!”
“嗯?”秦耀猛地抬頭:“不知伯覦兄從何出聽聞此詩?”
衛覬一笑,抬起酒杯,遙舉道:“是雁門太守郭縕書信傳於天下世家的!”
秦耀恍然,怪不得隻有郭淮才聽過的詩連衛覬都知道了呢。
“伯覦兄,觀你神色,似有難言之隱,不知我可有能幫到你的地方?”
秦耀注意到衛覬滿臉的猶豫,為免主人家難堪,還是自己先開口的好。
“漢明觀察入微,我的確有一為難之事,漢明可還知道家弟仲道如今已是病入膏肓,時日無多了吧?”
秦耀聞言,放下酒杯,點頭道:“知曉,天妒英才,時運不濟,還請伯覦兄看開一點。”
衛覬點了點頭:“生死有命,不可強求,隻是仲道在前兩日,曾與家父述說了他最後的一個請求,我作為他的長兄,想為他實現這個願望!”
“願聞其詳!”
“其實,此事與漢明所寫詩賦大有關係!”
“我?”秦耀愣住了,我就寫了幾句詩,不會衛敘因為看了自己的詩就病情加重了吧,那可當真是冤枉了!
衛覬道:“是也,我曾與漢明兄說過,仲道平生最好詩文,你那一首《望嵩山寺》讓其感同身受,連帶著近幾日的神色都稍有好轉!”
原來如此!秦耀放下了心,不是自己害的人家早死就好了。
“他盡閱漢明詩賦後,心中頓生豪情,請求家父為其舉辦一場詩詞大會,召集眾才子登台獻詩,我父拗不過他,隻得答應,詩詞大會,不日便將舉行!”
秦耀突然想到,自己入城的時候,大街上隨處可見文人打扮的人,這在晉陽是見所未見的,還以為是安邑平穩才有此光景,不曾想是衛家要舉辦這什麽詩詞大會!
“伯覦兄的意思我大抵是聽明白了,可是想要我明日登台獻詩一首,好全仲道之心願?”秦耀問道。
衛覬笑了笑:“漢明明鑒,我卻有此求,不知……”
“這沒什麽問題,哪怕是伯覦兄不開口,我知仲道有此心願,也會滿足他的!”
“漢明大義,我先替仲道謝過了!”衛覬喜道。
“在此,我也代家父答應漢明,待到詩詞大會結束之後,將糧草整備齊全,為表謝意,我再以千金作為謝禮!”
“使不得,使不得,舉手之勞,哪當得如此厚禮!”秦耀連忙拒絕道。
開玩笑,千金是什麽概念?
漢代的一金,也就是一斤金,雖不比他前世的999純金來的純度高,但也有96的純度了,黃金雖不常用於貨幣,但在這個時代,跟正統的貨幣五銖錢之間,也是有著明確的兌換比例的。
黃金一斤,值錢萬!
千金,也就相當於是一千萬五銖錢了,放在任何一個地方,都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而且,衛敘作為世家子弟,所承諾的千金,自然是漢代三等金之中的第一等,為黃金!
有《三國全誌》作為知識儲備的秦耀,自然也是明白了前世自己理解的一些誤區。
前世很多專家學者曾說,漢代賞賜、娶親什麽的,動不動就是萬萬金,這麽看的話,漢代的黃金儲量是相當恐怖的,可漢代之後,這麽多的黃金又銷聲匿跡了,所以推斷,漢代所謂的黃金,其實是黃銅。
其實這個說法是徹底錯誤的。
在《漢書·食貨誌》中有記載,金分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
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也曾提到“金,五色金也、銀,白金也、銅,赤金也”!
所以,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在漢代,已經將金銀銅劃分的很清楚的,那些動輒萬萬的金,其實就是銅鑄的赤金!
而秦耀前世名聲遠揚的海昏侯墓的發覺,也作證了,漢代所用的金餅,的的確確是純度差不多在96的黃金。
“漢明不必推辭,不曾聞呂子門客曾改動《呂氏春秋》一字而得千金?在我看來,能以千金換得漢明佳作,才是我衛家之幸呐!”衛覬由衷道。
連一字千金的典故都搬出來了。
秦耀隻得笑了笑:“那便依伯覦兄之見吧!”
“嗯,如此便好,漢明今日多作歇息,愚兄期待你明日佳作!”
“必不負伯覦兄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