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華清京畿條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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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劃分草場是一個非常繁重的工作,首先要確定各個部落之間的邊界在哪裏,任何的越界行為都有可能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這些事都需要從承天府派來的畜牧業技術員的耐心工作,這些由鄭經親手培養出來的技術員,掌握這個時代最先進的農牧業技術。
他們的到來就是要在遼西這一片草原上打造一個不同與以往草原遊牧方式的畜牧業基地。通過草場輪牧,以及牧草種植,人工圈養等各種養殖方式都要進行試驗。
與此同時, 華夏方麵開始在大城子大興土木,一方麵在這裏修建軍事堡壘以應對有可能遭到的草原各部的攻擊,一方麵在大城子興建榷場,與各個部落的牧民在這裏開展互市。
一旦這個互市的市鎮發展起來,一定能夠輻射周邊的各個草原部落,四周的牛羊、土產都會匯聚於此, 而且這裏距離錦州並不遠。隻有不到三百裏, 隻要從錦州向大城子修一條高等級的公路,便能將這裏牢牢地掌握在華夏手中。
在鄭經的設想中, 長城之外的土地不會種植一粒糧食(這裏的長城指的是遼東長城以內,而不是後世所指的長城之內。遼東長城一直修建到鐵嶺衛,這些明長城在後金占據遼東之後逐步拆除,後世已經很少看到遼東的長城。),即使是適宜耕種的土地也應該種植牧草發展畜牧業。
大力發展畜牧業才能讓華夏百姓實現肉類自由,不然就算是靠著紅薯、玉米的培育成功,勉強增加了人口,人口的基本身體條件也不達標。
當然這些長遠的計劃,需要一步步實現,眼下最主要的是能夠在牧民中間獲得信任,讓牧民真切感受到華夏的官府是真心對待他們的。
與經濟發展同步的是牧民子女的教育問題,教育才是最好的同化工具,隨著牧民的孩子都送到了學堂讀書,兩三代人過去,各個民族之間互相融合之後,誰還在意誰的祖先是哪個部族。
謝永常拿下大城子之後, 便不在繼續向西推進,而是掉頭向南打通與山海關守軍的聯係,將關外這些土地全部通過原本就有的火路墩等軍事建築串聯起來。
將原本荒廢的烽火台再次啟用,確保各地有軍情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應。
在這一片區域未得到鞏固消化之前,華夏軍隊暫時並沒有向前擴張的打算,軍事行動到這個時候就已經結束,剩下的就是防守與建設。
結束了第一階段的草原攻略,華夏軍隊開始在已經控製的各個草原部落裏張貼出招兵告示,給出的軍餉待遇,吸引了大批的牧民青年前來報名參軍。
甚至一些牧民青年是自己牽著自己的馬來參軍,招兵告示貼出去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謝永常就招到了兩千多名合格的騎兵士兵,順便連騎兵的馬匹都配齊了。
這些新兵進入錦州軍營之後,首先接受的不是軍事訓練,而是語言訓練,所有的新兵上午跑步練體能,下午學習漢語。
士兵們普遍都有漢語基礎,經過一個月的訓練,所有的士兵便能夠熟練地掌握漢語的運用, 接下來就到了新兵訓練階段, 文化課與軍事訓練相結合。
這些牧民士兵在華夏的軍營裏當上幾年兵, 一旦退伍回家, 那絕對是華夏最堅定的支持者,將他們安置到草原各個基層的蘇木、嘎查,華夏對草原的統治會更加的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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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謝永常忙著訓練新兵的時候,京城的談判也接近了尾聲。
在剃發問題上,明珠難得的沒有計較,他心裏已經很清楚,滿清要想繼續維持統治,就必須要與關內的百姓合流,若是還繼續執行高壓政策,很有可能會將士紳推到吳三桂那邊。
若是從此與關外失去聯係,不管滿清高層是否願意,他們都不得不學著拓跋氏漢化,徹底的融入華夏民族當中。
所以在是否還堅持剃發的問題上,滿清高層已經開始動搖,與發型衣冠相比,命和富貴更重要。
就算是漢化,他們這些滿清權貴依然可以做世家大族,和士紳一起稱兄道弟。
對於第十五條的屠城、十六條的敵對宣傳、以及十七條的采礦權,這些滿清的談判代表都沒有任何的異議,尤其是十五條的屠城,到什麽時候屠城都不是什麽好的字眼,華夏要求不能屠城完全可以說是站在公理之上。
十六條的敵對宣傳,更是無從談起,既然要和平談判,若是再采取敵對的立場,這就會讓人懷疑談判的誠意夠不夠。
十七條的探礦采礦權,陳廷敬隻強調了所有的礦山開采、獲利都要向朝廷納稅,何義也承諾了礦稅一樣按照商稅的標準進行征收。
到了第十八條的時候,雙方再次陷入了僵持,這一條隻要稍微有一些政治頭腦的人都能看到風險。
假如華夏方麵要求修一條從天津到京城的道路,不管這是一條什麽樣的道路,道路兩旁二十裏完全歸屬華夏管轄。
那華夏方麵很有可能在道路兩旁安排駐軍,軍隊能夠直接頂到京城的城門口。京城隨時都處在華夏方麵的軍事威脅之下,但凡有點兒政治頭腦的人也不敢把自己的軟肋暴露在敵人的刀鋒之下。
這哪裏是路啊,分明是一把刺向大清的利劍。
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了很長時間,明珠一口咬死修路可以,成立護路隊也沒有問題,但是道路附屬地絕對不行。
若是華夏方麵擔心道路治安問題,朝廷可以幫著華夏方麵進行免費的維護。
周全斌又不是傻子,築路權的關鍵就是道路附屬地的管轄權,沒有這份管轄權,華夏錢多的沒地方花,要白白幫著滿清修路嗎?
雙方在附屬地的問題上來回扯皮,最後何義給出了一個折衷的方案,那就是華夏不要所有的築路權,隻要兩條線路的築路權,一條是從天津出發一路向北穿過永平府到達山海關;另一條是從天津出發一路向南穿過山東半島到達膠州。
納蘭明珠看到這個折衷的方案,便知道這已經是鄭氏海寇的底線,也明白隻要簽了這一條,這兩條路以東的地區將不再屬於大清。
盡管鄭氏海寇沒有明說,可是道路兩旁是二十裏的管轄區,大清想要管轄道路東邊的土地,就要穿越海寇的管轄區,海寇到時候讓不讓過還是問題。
到了這份兒上,明珠不敢賭若是自己死活不答應,會不會將談判陷入僵局,甚至有可能破裂,讓戰事重啟,若是京城攻破,朝廷上下全部覆滅,他明珠就是大清的千古罪人。
這個罪名明珠不敢背,也背不動,隻能含著淚、咬著牙認下了這個一條。
第十九條明珠與康熙私下裏是討論過的,兩人不明白海寇為何會單獨提出這麽一條來,北邊確實來了不少白皮的番鬼,不過那些蠻荒之地居住的都是類似於生女真的野蠻人,這些未開化的野人,到底要不要算做大清的子民還在康熙君臣的猶豫之中。
鄭氏海寇卻說這些北邊的白皮是兩家共同的敵人,為此還承認滿人是炎黃苗裔,這個說法其實還是讓康熙君臣有些受寵若驚的感覺。
別看滿人占據了華夏江山,成了華夏的主人,可是他們的內心還是自卑的,時刻都在提防著華夏百姓對他們的詆毀,這也是滿清一次次地掀起文字獄的原因之一。
不管怎麽說,這一條對於大清來說不是什麽壞事,興許將來有一天有這一條款,大清還能向鄭氏海寇尋求幫助。
這一條也沒有什麽阻礙便順利的獲得了通過,甚至雙方在這一條款上互相進行讚賞,認為這是一條增進互信基礎的條款,是這一次談判的最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