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堂上破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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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這時,周鈞走上前,打了個唱喏,說道:“我想提出一項新的物證。”

    張楚平奇道:“新物證?”

    周鈞點頭道:“新物證就是那30貫賣身錢。”

    蔣育聽見這話,先是一愣,接著急忙喊道:“那30貫早就被周定海私吞,如今哪裏還能尋到?!”

    周鈞心道:蔣育偽造了簽名和手印,除了周定海,故意逃避和第三者見麵,或許他以為這場局設置的天衣無縫,但是他偏偏忘記了一樣罪證。

    錢。

    唐朝這會兒的錢,和現世可不一樣。

    沒有電子轉賬,沒有承兌匯票,而是實打實的銅錢。

    一貫銅錢加上繩子,差不多有4斤重,30貫那就是120斤,近乎於一個成年人的重量。

    要想轉移如此沉重的一筆『巨款』,這中間自然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想到這裏,周鈞沒有理會蔣育的叫囂,繼續說道:“我父親將那30貫賣身錢送到蔣育家中的時候,是四月初六午時二刻,而許管家上門尋那蔣育是未時一刻,這其中隻有一個時辰不足的空暇。”

    張楚平一邊聽,一邊翻看案宗,的確如周鈞所述。

    周鈞:“30貫錢沉重如山,一個時辰內,倘若想要搬出家門藏匿起來,無外乎兩個辦法。”

    “一是以車為載,二是分攜而出。”

    “但是,當時是正午時分,事發之地又位於鬧市,往來行人眾多,況且周遭街坊都熟悉蔣育的樣貌。”

    “倘若以車為載,未免風險太大;而分攜而出,又恐時間不足。”

    “故而,蔣育別無他法,隻能在許府尋他之前,在家中尋個隱秘之地,將錢財先藏起來,等到一切風平浪靜之後,再將其偷偷取出來。”

    聽完周鈞的話,其他人還在思考分析,那蔣育卻怒道:“一派胡言,荒謬至極!”

    周鈞回過頭來,笑著向蔣育擠了擠眼睛,臉上掛著一副『我就知道你會急』的促狹表情。

    張楚平拍了一記驚堂木,朝周鈞問道:“你是想說,那30貫錢現在就藏在蔣育家中?”

    蔣育剛才莫名發怒,這一點已經讓周鈞確定,自己的推測並沒有錯。

    於是,他對張楚平說道:“小民敢肯定,那筆賣身錢現在一定就藏在蔣育家中。”

    張楚平側過頭去,看了眼身旁的縣丞邵昶。

    後者搖頭說道:“搜過蔣家,並無發現。”

    周鈞說道:“那藏錢之地,想必是非常隱秘,但小民有一法可讓蔣育說出那地點。”

    張楚平和邵昶均是一愣。

    前者朝周鈞問道:“你剛剛可是說,有法子讓蔣育自己說出藏錢之地?”

    看見周鈞點頭,張楚平頓時來了興致,開口道:“辦法為何,速速道來。”

    周鈞:“小民需要幾件物品,還望明府成全。”

    張楚平:“說。”

    周鈞:“一張小桌,兩把凳子,還有一方軟布。”

    張楚平問道:“就這些?”

    周鈞:“就這些。”

    張楚平手一揮:“速去準備。”

    不多時,周鈞要的東西送來了。

    隻見周鈞將桌椅放好,又將軟布折疊成垛,放在了桌上。

    張楚平和邵昶看著新奇,二人索性從堂上下來,走到了周鈞身邊。

    周鈞先是坐定在一張凳子上,接著手指向對麵的凳子,對不遠處的蔣育說道:“請入座。”

    蔣育下意識的後退一步:“你意欲何為?”

    張楚平朝蔣育喝道:“有我在這裏看著,你還推脫什麽,過來坐下!”

    蔣育無法,隻能坐到了周鈞的對麵。

    堂上的其他人,包括錄事、衙吏和捕快都紛紛圍了過來。

    周鈞先是從懷中取出一份紙卷,攤了開來,上麵畫著一處小院建築的布局地圖。

    有人頓時就認出了,畫上的小院,正是蔣育之家。

    周鈞示意蔣育,讓後者將左手手心朝上,放到軟布上來。

    蔣育猶豫了一會兒,將手放了上去。

    周鈞先是將三指並攏,搭在了蔣育橈動脈的位置,擺出了一個把脈的姿勢,接著又將地圖平鋪在桌上。

    看見這奇怪的一幕,張楚平有些摸不著頭腦,朝邵昶問道:“這是要……問診?”

    後者也是一頭霧水,不明所以。

    他們卻是不知道,在中醫裏把脈的動作,在西醫裏常常被用作於計算心率。

    周鈞就是想要在接下來的詢問之中,時時刻刻知道蔣育的心率。

    搭上脈後,周鈞先是等蔣育的心跳平複下來,這才用手指著地圖上小院正門的方位,開口問道:“你是將那30貫藏在了這裏嗎?”

    蔣育冷哼一聲:“不是。”

    周鈞又問道:“真的不是嗎?”

    蔣育提高音量:“不是!”

    周鈞將手指下移,挪到了地圖上中軸連廊的位置,開口問道:“你是將那30貫藏在了這裏嗎?”

    蔣育又是一聲冷哼:“不是。”

    周鈞:“真的不是嗎?”

    蔣育:“不是!”

    就這樣,周鈞將蔣育的小院平麵圖,劃分成了數十個區域,挨個詢問過去。

    這種聞所未聞的偵訊方式,將周遭的一幹人等雷了個裏焦內嫩。

    縣令張楚平遲疑的朝邵昶問道:“這算哪門子法子?”

    邵昶撓撓頭:“倒有幾分像是『察獄之五聽』……觀其出言,不直則煩;察其顏色,不直則赧;觀其氣息,不直則喘;觀其聆聽,不直則惑;觀其眸子視,不直則吒。”

    “但是,又不全像,總覺得哪裏有些不對。”

    另一邊,周鈞指向小院膳房,開口問道:“你是將那30貫藏在了這裏嗎?”

    蔣育嘴唇輕抿,回道:“不是,沒有。”

    一直在把脈的周鈞,頓時感覺到蔣育的心率加快起來。

    周鈞又問道:“真的不是嗎?”

    蔣育微微抬起下巴,說道:“不是。”

    周鈞看了眼蔣育,沒有停頓,繼續詢問。

    將整個小院的所有區域問完之後,周鈞又從中間挑出了四個區域,它們分別是膳房、中堂、後門房、西南牆根。

    因為,蔣育在回答這四個區域的時候,都有不同程度的微表情和潛話語表現,也就是說,這四個區域藏匿贓款的可能性更大。

    當周鈞第二次問到膳房區域的時候,蔣育的心跳又一次加快,再次抿嘴說道:“不是。”

    全部問完,周鈞已經可以肯定,那30貫錢就被藏在膳房裏。

    為什麽呢?

    實際上,利用地圖建模,再劃分區域進行微表情和潛話語盤查,這個偵訊手段已經在現代被廣泛應用在尋找爆炸物、拋屍點、罪證等場合。

    比如前世的『146特大綁架殺人焚屍案』和『411魚箱貨場投毒案』,都是利用這個方法偵破的,在警界這個偵訊方法,又被稱之為『三維地圖分區微測法』。

    細說下來,在這個偵訊方法中,最關鍵的是微表情和潛話語的識別。

    比如,在微表情中,有這樣一些常識。

    嫌疑人回答問題的時候,單肩聳起代表不自信,微微抬下巴代表尷尬,抿嘴巴代表希望中斷話題,雙臂抱胸代表防禦意識。

    而在潛話語之中,有這樣幾個概念。

    當嫌疑人給出否定答案的時候,又追加了一句否定語,形成『雙重否定』,比如被人問起是否偷錢,回答了『不,我絕對不可能去偷錢』;又或是,在否定的時候,追加一句補充語,形成『事外補充』,比如就是否偷錢回答了『不,我從來就不知道那裏放了錢』。

    這兩種情況都有可能是在撒謊。

    當然,這些表現中,如果隻中了一條,那還有可能是嫌疑人習慣使然;但是,如果在被詢問時,中了不止一條,而且反複體現,那麽嫌疑人就有極大可能在說謊。

    更何況,用心率檢測作為輔助手段,這更加提升了微表情和潛話語的判斷準確度。

    所以,周鈞確定了,膳房就是蔣育的藏錢地點。

    當周鈞宣布這一結果時,蔣育強裝鎮定,但微微顫抖的嘴唇,早已出賣了他內心的恐懼。

    看見蔣育的表情,張楚平點頭對邵昶說道:“讓人去搜查膳房,仔細的搜!”

    沒等邵昶開口回答,周鈞突然說道:“明府請稍等。”

    張楚平看向周鈞,有些疑惑。

    隻見周鈞居然從懷中又取出一疊紙張,從中間抽出一張名為『膳房』的房屋平麵圖,再次鋪到了桌上。

    蔣育臉色煞白,渾身顫抖。

    張楚平見狀則是哈哈大笑,樂不可支的問道:“你是從哪裏搞來這麽些個圖紙?”

    周鈞答道:“明府,我拜訪了蔣育的房東,花了些許錢財,拿到了那小院的設計圖紙。”

    答完之後,周鈞將手指移到膳房平麵圖上,對那蔣育說道:“讓我們再來一次。”

    蔣育徹底崩潰,鼻子一抽,險些哭出聲來。

    一刻鍾後,張楚平終於從蔣育口中得知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蔣育嗜賭,不僅輸光了積蓄和賃金,還欠了賭坊一大筆債。

    賭坊放言,要是限期不還,就鬧到太醫署去。

    走投無路的蔣育,恰巧那日在牙市裏看到了周定海。

    後者正和他人聊天,直吹周家長子周則學業有成,前程似錦,未來定將功成名就,飛黃騰達。

    蔣育聽見這話,心中就開始謀劃設局,以自薦為奴做幌子,誆騙賣身錢救急。

    事情很順利,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除了周定海,蔣育沒有和其他任何人產生交集,而契書的簽名和手印,他又作假撇清了幹係。

    這樣一來,人證物證皆指向周定海,即便外人能夠看出疑點,但苦於沒有證據,也無法定蔣育任何罪名。

    但是,蔣育唯獨沒有料到,這賣身錢最後卻成了唯一的破綻。

    蔣育交代之後,邵昶也帶捕快從前者家中的膳房裏,找到了贓款。

    原來,蔣育將那30貫錢,埋在了灶台爐洞下的深坑之中,上麵覆了泥土、石灰、石板和柴燼。

    這麽隱蔽的藏處,倘若不是他自己交代,尋常搜查還真的難以發現。

    案件的最後,按照《唐律梳議》中相關律文:若和同相賣,或事主元謀,相賣為奴婢者,賣人及被賣人,罪無首從,皆流二千裏。

    蔣育因為元謀相賣,是為罪首,判處流刑二千裏。

    買家許府,依據唐律『不知情者不坐』的規定,『非關買者之愆』,不負任何責任。

    至於周定海,雖說是不知情,但是身為奴牙郎,卻不諳牙規,不尊市令,判贖銅十斤。

    至此,略賣良人一案算是徹底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