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明朝不缺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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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建寧衛指揮使楊曄和他老爹致仕指揮同知楊泰一起“暴橫鄉裏,戕害人命”。
    這一老一少父子二人在福建無人敢惹,說起這個楊曄,其本人雖然籍籍無名,但祖上卻極為顯赫,堪稱明代文官集團的老祖級人物。楊曄的曾祖父楊榮,是正統年間著名的“三楊”之一,明朝初期文官集團的領袖人物。楊榮雖早已去世,但楊家靠著祖上的餘蔭,在老家福建橫行無忌,文人們官官相護,也無人敢管他們。
    凡是能想到的傷天害理的事,這父子倆都做了,侵吞軍費,盤剝百姓,蓄“貨貲巨萬”,殘忍成性,肆意殺人,什麽霸占人家妻女,奪人家田地,扒人家房舍,直到害人性命,可謂罄竹難書。
    不料卻難得碰上了一個不按規矩辦事的刺頭,時任福建按察副使馮俊。這位馮大人不吃楊家那一套,果斷查明了楊曄的罪狀,下令將其逮捕歸案。
    馮俊,字士彥,廣西宜州人。明代天順四年舉進士,曆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福建、湖廣按察副使,都察院右列都禦史,巡撫四川。
    這一年馮俊赴福建任按察副使,一到任,百姓即紛紛控訴建寧衛指揮楊曄的罪行。曾有一人為避其害而躲入棺材之中。楊曄令人放火焚棺,把人活活燒死在其中。建寧府一帶為楊曄所慘殺者數十人,但因楊曄是官曆永樂、洪熙、宣德、正統四朝的東陽大學士楊榮之孫,權勢極重,為福建的地方大吏所庇護,負冤者無所申訴。
    馮俊是個聰明人,也不是逮誰咬誰,能力還很強,雖生於窮鄉僻壤的邊陲,在任刑部浙江司時,就有所感悟,要往上爬就的當刺頭,原因是目前朝廷正走向腐敗,官場日趨黑暗,朝廷中的權貴勢力日熾,結黨營私,把持朝政,地方豪右勢力也橫行鄉裏,魚肉百姓。一般的僚屬,甚至內閣大臣多攀附權貴。遇事,若有使“權幸者不便者”或有“稍涉權貴者”,一律專庇權貴,無所謂秉公辦事。自己根本沒有後台,也不想攀附權貴,知道自己的性格跟官場格格不入,既然是專事刑案,專事“伸冤理枉”,那就以澄清吏治為己任,專挑權貴下手,來挽救自己在官場上“不得人心”的政治危機,可謂竭盡全力。
    即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的時候,“獄無巨細,必引鞫自理”,而且辦事效率極高,“案牘如山,一日即得,判筆如飛,吏三人錄其手稿不暇給也。”那一年正好皇上下詔在全國範圍內審理案獄,特別是一些積案,並派出遣禦史刷吏牘,禦史七員分赴各地,馮俊一介身於官場,即勤於職守,才能顯露,因而很快被委以重任,奉旨往廣東錄囚。
    在廣東,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新會劉銘謀殺案。當時,廣東海康人吳金童攜妻女逃難到新會,吳妻年芳二十三,長的花容月貌,在這世上有些女人生過孩子後,會更加漂亮動人,吳妻就屬於這一種,被新會豪右劉銘相中。
    會城流行一句俗諺:“何、劉、許、莫,沒人敢戮;戮親給何柴落。”這句俗諺前半句寫了會城的四大家族,最大的是尚書坊的“何”姓,然後是五顯衝的“劉”姓、南邊塘的“許”姓、南門頭的“莫”姓。“戮”是用手肘撞,“戮親”是廣東方言,意思是用力去撞。“何柴”指做燃料用的硬柴,“落”是用力敲打,“何柴落”就是用何柴打。這句俗諺說明當時會城四大家族的勢力很大,無人敢碰他一下。
    劉銘想美人想得實在是苦,千方百計誘奸吳妻未遂,就賄賂地痞混混奸徒誘殺吳金童並棄屍河中。吳妻被迫負幼女投河抱夫屍死,凶手劉銘則逍遙法外。馮俊一經查訪核實後,即逮捕劉銘等人處以極刑。馮俊為在新會無所倚靠的異鄉小民伸張正義,懲處當地作奸犯科的豪右大族劉銘,被時人讚為“民命是係”的“清官”。從此,馮俊的聲譽遠播。
    馮俊的名聲實在是大,二年後升任廣東任布政使,劉銘嚐到了甜頭,瑪德,在這個世上原來對自己狠一點,也能升官,這就更加賣力了,力求做一個明朝版的“包青天”,不畏權貴,敢做敢拚,不同流合汙當然是好,可是也有一個副作用,就是生活太清苦,想當一個清官首先就得以身作則,馮俊豁出去了,那就做清官吧。馮俊的聰明不隻是到處去平冤獄,得罪那些世家大族,在官場上也要學會誇人,曾讚揚慶遠府太守孫某和宜山縣知縣陳某在宜山興利除弊、安民養民的政績。
    有一次,馮俊赴梧州參見督府,歸來入寢室見房內均是洞房裝飾,又有一濃裝豔服年青女子待於其中,馮竣慌忙退出,詢問其妻緣由。其妻解釋說:這是為自己納妾。馮俊當晚留宿官府。第二天把女子的父母招來,送與財禮令其擇婿改嫁。馮俊對貪汙、賄賂更是深惡痛絕。在四川任職時,有一故人之子恰好充當馮俊的僚屬。一天,此人上門送馮俊4條墨,馮俊接過墨後覺得異常沉重,用布一抹發現是塗墨的金條,馮俊怒不可遏,瑪德,既然已經選擇了要做明朝版的“包青天”,就沒有回頭路了。用力將金條扔回,那人滿臉愧色告辭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