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浮華(68)三更(俗世浮華(68)肖寶怡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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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浮華68)
肖寶怡氣的夠嗆, 在辦公室裏手叉腰,最見不得的就是李建這樣的。隻要不是太過分,都忙著呢, 誰有工夫搭理他。
可這次的事就說過分不過分!
林雨桐低聲道, “不給經費正好,我缺經費嗎?回頭以跟企業合作的模式操作, 我還少了掣肘了。幹嘛跟他在這裏扯皮?!”
“可你若連這點都爭取不到, 你連選助手都選不出來。”跟著一起就是受罪,各種工資獎金給你找借口扣,誰挨得住這個?
這個呀?林雨桐就嗤笑一聲, “您就說, 別的研究所吧,也不說全部, 但至少大部分研究所,都是盈利的吧。咱們所呢?盈利點在哪?早幾年呢,搞水培,搞營養基培養……確實是靠著這個掙了一部分錢了, 咱這大樓是上麵的經費給建的,可咱那宿舍樓, 還有買了那一塊地皮,就是掙的錢買的吧。房子還是集資房,各家出了錢的,對吧?所處的地理位置決定了咱們這裏的盈利項目少, 上麵給補貼,經費自然足, 所以大家也都是指著經費過日子的。若是投資的資金足,誰上咱這裏來找項目?哪裏弄不來項目呢?弄不來投資, 所以,越發的得靠著經費了。可我跟沈老師的研究方向,卻是能脫離戈壁的。農藥這個,限製很小,我自然就能爭取來資金。我有成功的例子在前,之後若再成功,那跟著我幹活的,就能分一小杯羮。拿的再少,半輩子工資還是能抵得上的吧。老師,人先得生活。隻要我這邊資金充足,我能爭取到企業獎金,還怕李健扣這個扣那個拿捏人呀?”
肖寶怡氣道,“你當這隻是欺負你呀?那也是欺負我呢!我要是連你也護不住,你瞧著……”
“您放心,隻要我在,誰想跟擠兌咱都不成。”
林雨桐再沒跟李建掰扯,可隔了一天之後,馬向南來了,作為企業,願意跟研究所,也就是跟林雨桐這個小組合作,願意提供所有的科研資金,甚至於科研場地。他帶著助理和律師,就是來談這個合作的。
趙所從基地趕回來,跟馬向南握手。然後看了林雨桐一眼,李建為難吳桐的事它在基地聽說了,還說等回來的時候好處理呢,結果吳桐就想用這樣的方式來回擊李建。
李建這臭毛病!這是把財神爺往外推呢!肖寶怡和老沈分別打電話,啥意思呢?兩人了解吳桐的能力,那個催熟劑也不是瞎貓碰上死耗子。兩人一定是認為林雨桐有這樣的科研能力,給了支持了,可能很快就有成果了。有成果了,沒想著一定占吳桐的便宜,研究所得拿多少錢來。但研究所重點扶持的項目出成果,這報上去,意味著給研究所的經費會有所增加。申請的時候咱也有拿的出手的東西呀!有了更多的經費,才能給更多的項目投資,為的是這個。
馬向南一說,趙所隻點頭說好,說感謝,但具體的,卻得研究研究。
這是正常的。
開會了,林雨桐自然就列席了。李建拉著一張臉,“不管是哪裏投資,用的都是研究所的資源……”林雨桐就問說,“請問李所,用的是研究所的哪些資源?內部資料?可據我所知,做中藥材農藥的就我一個,在此之前,除了曆史古籍裏的記載,就是一片空白。這個是國家給的結論呀!所以,這跟資料不相幹。用了研究所的辦公地點?試驗器械?地點給我了,但是試驗器械並沒有。這個地點,您不是覺得好嗎?給您用也行呀!您要是覺得那個粉刷用的錢是糟踐了,我可以補給研究所。辦公地點這個,企業可以提供。除此之外,研究所還有什麽資源呢?招牌?名氣?”
李建就道,“名氣自然是沒有你的名氣大了!但是研究所的招牌,有利於企業將來對產品的推廣,這卻是不爭的事實。這樣的例子也不是一例了,外麵的企業想使用一些大家認可的單位招牌,但內容自創的這種事不少。可隻用一個招牌,一年就得給多少錢,這是有市場價位的,你打聽打聽就知道了。”林雨桐眼睛一眯,李建這個話,說的是沒錯的。事實上就是那麽一碼事,若是沒有科研單位,很多事情是不好辦的。這也就是為什麽哪怕麻煩,依舊選擇朝九晚五的上班的原因。這必然是有別處沒有的好處,四爺才一力堅持讓她來的。
李建這個話一出,老趙都沒有說話,因為他說的是事實。
林雨桐就問說,“那李所認為,研究所要多少?”
“百分之五,不能低於這個數。”
林雨桐皺眉,“我是課題的負責人,我更傾向於一次性買斷,事實上,咱們行業內的規矩一直是如此。就像是水培推廣,難道不是一次性買斷的?是農資公司入資之後,他們生產培養基,直接銷售給農戶。而錢給咱們之後,當初簽訂的協議一定是在一定年限內,得給人家提供技術支持。而企業隻是象征性的給咱們的技術員一部分物質上的補助,對吧?”啥也不投入,就想年年拿分紅,哪個企業都不可能答應!
這話有道理!眾人點頭,李建的那個要求就是要把事情要壞的談。趙所就說,“我同意吳桐的意見,咱們還是按照行業規矩來。”
會議室裏領導五位,連帶著列席的林雨桐,一共六個人。
林雨桐自然不用舉手表決,但剩下的五個人,四個人支持林雨桐的說法,李建沒舉手。
這人緊跟著又道,“我知道馬總和吳桐的關係,那我得提議,跟馬總談合同,吳桐回避,她不得參加表決。”
這是防著林雨桐以低價把東西賣給馬向南。在外人看來,林雨桐跟馬向南是一家人。低價買過去,研究所隻能分這一部分錢,該賣一萬的東西賣一千,本來能從一萬裏分固定的份額,現在從一千裏分固定的份額,這當然是研究所吃虧了。
所以,這個協議的簽訂,林雨桐不得參與。
這個是可以的!林雨桐點頭,算是應承。
緊跟著李建又說,“研究所和研究員之間這個分成,從來就沒有什麽固定的模式。別的研究所,出現過二八分,個人拿兩成,研究所拿八成。咱們也別二八分了,咱們四六分!。”
這就是現狀了!大部分其實都是這麽來的。四六分的占多數。個人占四,研究所拿六。反著四六的,私人占六成,集體占四成的相當少見。也有極其個別的,像是二八分的例子,也確實存在。
李建開出個四六分的條件,這是給自己留了討價還價的餘地了。等著自己開五五,自己和研究所平分。
這怎麽說呢?林雨桐不想答應。如此下去,科研人員哪裏還有主動性?算一筆賬就知道這個錢能落到手裏幾個了。比如說,掙了一萬塊錢,按照一般的分法,集體占六成,個人占四成,也就是說,到林雨桐手裏的錢隻有四千。而這四千真就落到腰包裏也行呀,不是!還有一種稅,叫做科研成果轉化稅,這個稅林雨桐還沒研究過,不過是聽誰提過一耳朵,有一檔能征收到百分之四十五。這四千再一交稅,算算還有多少錢?個人給國家交稅,這是應該的,給單位創造效益,這也無可厚非。可單位上拿了這個錢之後,使用的合理嗎?要是都合理,就不存在卡科研人員經費的問題了,對吧?因此,她半晌沒說話,良久之後才道:“我覺得還是一九分合理,個人拿九成,單位拿一成。”
我這九成收入很高,哪怕這九成裏百分之四十五是納稅了,我樂意接受。這證明了我個人的價值。但你單位拿的太多,對科研真的有好處嗎?大家有這個積極性嗎?她是覺得最重要的就是保證這些人的利益。要保證這些人的利益,先得去爭取自己的利益。
李建當時就惱了,“你是單位的人,單位給你……做後盾,若不是如此,你又何必上研究所來。這件事,不僅我不會同意,大家夥都不會同意。”
林雨桐好整以暇,“那就叫大家夥來嘛,一起議一議,看看這個事情到底行不行。”
李建才要反駁,快退休的張副所長直接就喊人:“通知一下,小禮堂集合,討論討論嘛!”
喬主任看了林雨桐一眼,就出去了。
人到的很快,都知道這邊有資金,也有人想叫林雨桐做中間人,看能不能爭取合作和科研資金,結果就被通知了開會。
喬主任就這個那個一說,幾個領導和林雨桐還沒出來了,就都議論開了。
於姐就說,“吳桐可太過分了啊!這把單位置於何地……”
話還沒落下呢,林雨桐就在外麵接話,“我的意思是,個人占五成,團隊的其他人平分四成,單位拿一成……要是哪裏不合理,歡迎大家指正。”
這話一落下,邊上的李建就怒視林雨桐。她剛才可沒說給其他團隊成員分四成。要是她說了,自己就會攔住集體討論這個事!
研究所,最主要的是研究員,也有職工,但一個研究小組,少的了職工嗎?像是庫房管理,算是小團隊的一員嗎?算!像是采購,算是科研小組的一員嗎?算!內部分的時候哪怕是按照重要性分配,但像是這些一直遊離在外的職工,也有了拿額外獎金機會了。那麽請問:這樣的分配方案誰會反對?有能力研發的科研人員會支持,沒能力研發的助手一類的人員也會支持,那些職工類的人員,也沒理由反對!
叫她這麽鬧,這會還開個p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