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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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學校從來都沒有舉辦過正式的校花評比,但洛寧早就是大家眼中公認的校花了。

    要是說學校裏麵長相比她還要精致的女生也不是沒有,但她無疑是最有氣質的那一個。

    洛寧是那種典型的古典美女,不需要過多的外在修飾,黑長直的頭發,鵝蛋臉,丹鳳眼,仰月唇。

    雖然並不是現在主流大眾喜歡的那種美女,但恰是這點,讓她看起來更清新脫俗。

    雖然她平時和普通的大學生一樣,住宿舍,吃食堂,坐公交,雙十一的時候,也會在淘寶上貨比三家的看上半個月。

    但學校裏麵的同學都知道,她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她身上穿的衣服,背的背包,戴的首飾,隨便拿出一樣,都是一個普通大學生好幾個月的生活費了。

    通常這樣的人,應該是全校女生公認討厭的對象,但是洛寧恰恰相反,她不張揚和謙虛開朗的性格,很受大家的喜歡。

    但在感情上,她是即主動又含蓄的。

    她和楚斯辰第一次見麵的時候,是在大一上學期期末的時候。

    因為情人節幾乎都是在放假的時候,所以聖誕節,是在大學校園裏麵,氛圍感最重的節日了。

    像洛寧這種長相性格俱佳的美女,身邊向來是不缺乏優秀的追求者的。

    當然,不優秀的也存在。

    去年聖誕節的那個人,應該算得上是典型了。

    去年聖誕節,洛寧和室友們一起參加完社團準備的活動,就回寢室了。

    在路過寢室樓下的時候,看到有人在地上擺著鮮花蠟燭什麽的,還調侃是哪個美女又要“倒黴”了。

    沒想到半個小時還沒到,就知道那個倒黴的人不是別人,正是自己。

    洛寧已經不是第一次見到這個人了,這段時間,她在學校裏幾乎無論是去哪,都會在路上碰到他。

    洛寧不是外貌協會的人,之前的追求者中,長相帥氣的也不占少數。

    但洛寧的目標很明確,真的要是交男朋友,她還是很看重個人品質的。

    先不說這個人肥頭大耳的,看的出來他每次來看洛寧的時候,都是精心搭配過的。

    隻不過,僅僅隻是搭配。

    除了他明顯有點發蠟用過量的大油頭之外,每次看到他滿是褶皺的襯衫,和漏在皮帶外麵的襯衫衣角,那雙好像從來都沒有擦過的皮鞋,

    還有他總喜歡不分場合摳鼻子的習慣,讓洛寧每次見到他,都盡量的和他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甚至連他手中的單支玫瑰都不敢接過。

    品味改變很容易,個人習慣想要改變,很難。

    但這些都不是洛寧最討厭他的地方,洛寧最討厭的是他說話的語氣,和他傲慢的態度。

    這是洛寧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明白,大眾口中的“普信男”是什麽。

    雖然洛寧見過他很多次,但是從始至終,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第一次見麵和她做自我介紹的時候,是說:

    “我們公司的人都叫我餘老板,你就叫我餘總就行,我喜歡別人這麽叫我。”

    一個社會人士,天天在她們的校園裏,裝作和洛寧偶遇的樣子。

    還,這麽......油膩。

    洛寧不是沒有拒絕過他,而且不止一次。

    一開始的時候,他還算是彬彬有禮的,洛寧也沒有讓他難堪,拒絕的也算是比較委婉。

    洛寧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正常人都能聽懂的話,怎麽到他那裏就變成了“天書”,甚至還曲解出了另一重含義。

    “你看你還是挺關心我的,拒絕,還怕我傷心~”

    他的每一句話,都在挑戰洛寧的認知底線。

    從那天以後,他就經常頻繁出沒在她的身邊,不管她的身邊有沒有同學,還是其他人,都會裝作很熟一樣想辦法靠近她。

    而且每次都會帶一支玫瑰,和他屹立不倒的公司大老板人設。

    時間長了,就算是再善良的人,也會被他逼的暴走,洛寧也和他紅過臉,可是他卻更加變本加厲了。

    話裏話外總是暗示洛寧和那些愛錢,愛名利的女人沒有什麽不同。

    說看不上他隻是因為她眼高手低,喜歡那些徒有其表的人,對自己的才華和能力視而不見。

    有的時候洛寧身邊的朋友實在看不過去了,幫她說話,也會被他從頭到腳數落一番。

    說的話,語言邏輯都不通。

    幾次三番下來,洛寧越來越能感受到這個人的極端,所以最後選擇了報警。

    那之後,難得有了一段平靜的日子。

    也是在那之後,警察告訴她這個所謂的餘總根本就不是什麽公司的大老板,他壓根連工作都沒有,就是無業遊民一個。

    而且,以前他也因為騷擾別人,被他們警告過一回,隻不過沒想到這回他竟然算盤打到了學生的頭上。

    果然警察出麵,事情就好辦了很多,但沒想到他竟然會選聖誕節這一天又來。

    他在樓下用著擴音器和她道歉,那用的詞藻和語氣,分明就是洛寧已經和他在一起很久,因為某件事情正在鬧不愉快的小情侶一樣。

    甚至還有很多不堪入耳的話,也被他用及其正常的語氣說了出來。

    要不是洛寧是當事人,知道真相,否則說不定真的會覺得他說的話都是真的。

    這個人,明顯就是想搞臭她的名聲。

    但因為之前警察來過學校,而且,學校也就此事做了通報,學生們也都知道是怎麽回事。

    再說洛寧的人品在同學看來都是極佳的。

    還有最重點的,所有人都知道,洛寧不瞎,就算是瞎了,也不可能和這樣的人在一起。

    所以就當洛寧準備報警的時候,不知道是哪個宿舍的姐妹,直接一盆涼水就潑了下去,嘴裏還喊著非常經典的“國粹”。

    別的宿舍也都紛紛效仿,他也看情況不對,就落荒而逃了。

    後來這件事情被人拍了下來,上傳到了抖音,他的個人信息也被人挖了出來。

    隨著事件發酵,網上也出現了很多模仿他說話語氣的視頻。

    「我們宿舍的人都叫我李爸爸,你就叫我爸爸就行,我喜歡別人這麽叫我。」

    諸如此類,滿滿的批判性質。

    可就當洛寧以為這件事情,應該也就到此為止的時候,他又再一次的找上了自己。

    就在期末考完試的那天,因為同寢室的室友丹丹沒有買到當天的火車票,自己不敢住,洛寧索性就在寢室多待了一天。

    學校食堂的工作人員也都放假了,就剩下兩個檔口,

    她們索性就出去吃飯了,就在晚上回來的時候,她們兩個在校外被“餘總”轉了空子。

    雖然他很胖,但畢竟是一個男人,兩個女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所以不僅洛寧挨了幾巴掌,室友丹丹也受了點擦傷。

    那天,是洛寧第一次見到楚斯辰。

    就在她摸索著找尋不小心掉在地上的手機的時候,感覺到了一直拉著自己手臂的手突然鬆開了。

    隨之而來的就是骨頭斷掉的聲音,還伴隨著那個胖子的慘叫。

    洛寧第一次知道,原來骨折的時候,是真的能聽到聲音的。

    洛寧來不及多想,也沒有看發生了什麽,趕緊拿過了手機,報了警。

    那個“餘總”也不知道是聽見她報警了,還是深知自己打不過麵前的人,再一次落荒而逃了。

    “沒事吧?”

    這是楚斯辰和她說的第一句話,盡管周圍並沒有那麽黑暗,但那時洛寧還是沒有看到他的樣子,隻是覺得,

    他的聲音,很好聽。

    但還好,這附近就有巡邏的警察,沒過多久警察就到了,也幫她留住了正要離開的楚斯辰。

    直到到了警局,洛寧都不敢相信這麽俗套,隻會出現在電視劇情節裏的英雄救美,竟然會發生在她的身上。

    也是那天,她才知道他叫楚斯辰,也看清了他的臉。

    盡管在警局除了他的名字,年齡,專業,和自己是同一屆的校友之外,一無所知,

    但是回到宿舍之後,室友丹丹卻向她科普了不少關於楚斯辰的消息。

    楚斯辰雖然和她不同,不是校草,但是他卻也有一個頭銜,就是醫學院的大才子。

    “楚斯辰,他你竟然都不知道,他是南寧本地人。當年是以第一名的成績考進的醫學院的臨床醫學專業。

    “按照他的成績,去北大,清華都有可能,卻來了這裏,奇怪吧?

    “相貌好,個子高,而且你別看他挺瘦的,他身上可都是肌肉。”

    “你見過?”

    “那倒是也沒有,但我看過他比賽,他打籃球可帥了,而且他還參加了跆拳道社。今天領教了,你看他三兩下就把那個胖子打跑了。

    “還有,我從來都沒有看到他和哪個女生走的近,有很多女生和他告白,都被他拒絕了。

    “潔身自好,唉~太完美了。”

    他是丹丹心目中的完美男人,也是這一天經她這麽一說,洛寧心裏麵也有了一絲不一樣的感覺。

    可真正說洛寧感覺到喜歡上他,是在放假幾天後,警察再次把他們兩個叫到了警局,而原因隻是,當時的那個胖子。

    死了。

    警察在那天她們報了警之後就開始找他。

    其實根本就不算什麽大事,根本就不需要跑。

    而且要是說當天晚上受傷最嚴重的人,就是胖子自己,而且受害人洛寧也沒有要深追的意思,

    這件事情,頂多可能就是拘留幾天。

    教育教育,連故意傷害都算不上。

    可就是這麽簡單的情況,警察找了他五天才找到他。

    他的屍體是在河邊被找到的,按照監控錄像來看,他被發現時,丟在一旁的衣服,就是洛寧報案那天穿的那身。

    當時他的右手手臂骨折,但是並沒有任何就診記錄。

    發現他的時候,手臂不僅沒有進行過類似包紮之類的簡單處理,而且還有明顯的二次傷害,

    傷口已經呈開放狀態了,可以清晰的看見裏麵已經碎掉的白骨。

    而這,僅僅隻是一處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