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0章南京大屠殺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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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介石夫人宋美齡女士在其1939年1月15日重慶《中央日報》所發表的《抗戰建國與婦女問題》一文中證實:

    日軍不僅將被擄婦女編號供奸淫,甚至當眾將被擄婦女“剝掉衣裳,在肩上刺了號碼。一麵讓我們女同胞羞恥,不能逃跑,一麵又充當他們的獸欲的工具。”

    素有“小上海”之稱的無錫,為一工業中心,平時人口達90萬人,1937年10月下旬以來幾乎每日均遭日機轟炸。

    據上述《密勒氏評論》文章所載,11月10日日軍於一日之內竟投炸彈160餘顆,全城工廠與商業區盡成瓦礫,軍民死傷無算。

    惡名昭彰的日軍第十六師團所屬之第二十聯隊(相當於中國的團單位)於11月26日陷城後,大施屠殺,縱火焚城達十餘日。

    據該聯隊第三大隊上等兵北山於1987年公布之《北山陣中日記》所載,日軍入城後不分軍民一律屠殺。

    上述穌實的文章裏報導日軍在無錫擄奪中國婦女3000人,其中為軍官所占有,隨軍押向南京者為數不少。

    日軍於11月29日陷常州(武進)。按《北山陣中日記》所載,日軍接上級命令,所擄居民皆殺,結果四千餘人被屠。

    鎮江為南京之屏蔽,運河中樞,且係江蘇省會,日軍於12月9日破城後,數千未能離境之難民皆遭屠殺,婦女被輪奸致死者極多。後來紅十字會收屍共3000具。

    當時年僅7歲的尹正美,全家五口居鎮江城內,其祖母、母親、大爺和哥哥皆死於日軍屠刀之下,本人之後背被日兵刺了3刀,後被救活,現居北京,其背後3刀傷痕仍清晰可見。

    尹女士已撰文報導其受害經過,在《日本侵華研究》第十六期發表。

    田伯烈在其書中提到∶“中立的外國觀察家曾赴日軍占領下揚子江下遊三角地帶旅行視察。據他們的報告,破壞毀滅的情形,決非局限於上海及其附近。……生產和生存工具的全部絕滅比較幾千幾萬人犧牲於奸淫屠殺之下,其影響實在更為可怕啊!”

    田氏估計上海附近三個月的戰事,造成中國官兵傷亡至少30萬人,平民的死傷數目也不相上下。

    但是,最可怕的“南京大屠殺”繼踵而至。

    日軍近八個師團約20萬人,此外還有飛機助戰,海軍遊弋長江(因其武器精良,火力優於中國軍隊的三倍),分六路圍攻南京。

    此時中國守軍約12萬人(除教導總隊及憲兵兩團外,有十三個師)。

    日軍第十三師團之一部連同第十一師團之一部編成之天穀支隊於鎮江北渡長江,先取揚州,再西向迂回南京對岸之浦口。

    第十三師團的六十五聯隊組成山田支隊沿長江南岸直趨下關。

    第十六師團於12月5日進據句容後,其第三十八及三十三聯隊繞湯水鎮經紫金山(針山)北麓奔向下關之東煤炭港江邊,以其第九及二十聯隊攻麒麟門經馬群由紫金山南麓直逼中山門。

    第九師團第七、三十五、三十六,及十九各聯隊在第十六師團之南並進,奔向光華門及通濟門。

    第十軍所屬之第一一四、第十八及第六師團自杭州灣登陸後即西向,經太湖之南,其中第一一四師團繞太湖南岸北上取宜興,經溧水而攻南京城西之花神廟、雨花台、而中華門。

    第六及第十八兩師團西進,於11月30日陷廣德後,第十八師團及偽滿於芷山旅繼續西進,於12月8日陷江南重鎮蕪湖。

    第六師團之第十三、四十七、二十三聯隊即北上為第一一四師團之左翼進攻中華門;其第四十五聯隊由最左翼直奔下關。

    另有第五師團之第四十一聯隊,由國崎登旅團長率領之國崎支隊未參加廣德戰事即北上,經固城湖及石臼湖之南,於馬鞍山之北渡長江而東向浦口,對南京形成包圍之勢。

    12月9日南京外圍要地龍潭湯山、淳化鎮、秣陵關盡失,於是環城防衛戰開始。

    12日晨日軍攻陷城西南之中華門。當日下午五時,自告奮勇保衛南京之投機軍閥唐生智長官召集師長以上人員開會宣布撤退,部隊由下關渡江北上與正麵突圍南下;唐迅即渡江北逃。

    入夜後,南京徹夜槍聲不停,各奔生路,無路可走的官兵多化裝到老百姓家,特別是國際安全區藏匿。

    日軍於13日晨9時許始由中華門及中山門湧入市區,三個月的“南京大屠殺”隨即開始。

    1937年12月13日,日軍進占南京城,在華中方麵軍司令官鬆井石根和第6師團師團長穀壽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揮下,對我手無寸鐵的同胞進行了長達6周慘絕人寰的大規模屠殺。

    日軍占領上海後,直逼南京。國民黨軍隊在南京外圍與日軍多次進行激戰,但未能阻擋日軍的多路攻擊。

    1937年12月13日,南京在一片混亂中被日軍占領。日軍在華中方麵軍司令官鬆井石根指揮下,在南京地區燒殺淫掠無所不為。

    12月15日,日軍將中國軍警人員2000餘名,解赴漢中門外,用機槍掃射,焚屍滅跡。

    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餘人,被日軍押往海軍魚雷營,除9人逃出外,其餘全部被殺害。

    16日傍晚,中國士兵和難民5000餘人,被日軍押往中山碼頭江邊,先用機槍射死,拋屍江中,隻有數人幸免。

    17日,日軍將從各處搜捕來的軍民和南京電廠工人3000餘人,在煤岸港至上元門江邊用機槍射斃,一部分用木柴燒死。

    18日,日軍將從南京逃出被拘囚於幕府山下的難民和被俘軍人5.7萬餘人,以鉛絲捆綁,驅至下關草鞋峽,先用機槍掃射,複用刺刀亂戳,最後澆以煤油,縱火焚燒,殘餘骸骨投入長江。

    令人發指者,是日軍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進行“殺人比賽”。他們分別殺了106和105名中國人後,“比賽又在進行”。

    在日軍進入南京後的一個月中,全城發生2萬起強奸、輪奸事件,無論少女或老婦,都難以幸免。

    許多婦女在被強奸之後又遭槍殺、毀屍,慘不忍睹。

    與此同時,日軍遇屋即燒,從中華門到內橋,從太平路到新街口以及夫子廟一帶繁華區域,大火連天,幾天不息。

    全市約有三分之一的建築物和財產化為灰燼。無數住宅、商店、機關、倉庫被搶劫一空。“劫後的南京,滿目荒涼”。

    後來發表的《遠東國際法庭判決書》中寫道:“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縱的野蠻人似的來汙辱這個城市”。

    他們“單獨的或者二、三人為一小集團在全市遊蕩,實行殺人、強奸、搶劫、放火”,終至在大街小巷都橫陳被害者的屍體。

    “江邊流水盡為之赤,城內外所有河渠、溝壑無不填滿屍體”。

    據1946年2月中國南京軍事法庭查證:日軍集體大屠殺28案,19萬人,零散屠殺858案,15萬人。日軍在南京進行了長達6個星期的大屠殺,中國軍民被槍殺和活埋者達30多萬人。

    中華民族在經曆這場血淚劫難的同時,中國文化珍品也遭到了大掠奪。

    據查,日本侵略者占領南京以後,派出特工人員330人、士兵367人、苦工830人,從1938年3月起,花費一個月的時間,每天搬走圖書文獻十幾卡車,共搶去圖書文獻88萬冊,超過當時日本最大的圖書館東京上野帝國圖書館85萬冊的藏書量。

    南京大屠殺慘絕千古人寰!

    關於“南京大屠殺”的證據與資料,為了中國審判戰犯和遠東國際法庭的審理,南京市議會自1945年8月即開始收集資料,曆時兩載。

    首先中國軍事法庭於1947年2月初審判“南京大屠殺”首要戰犯第六師團長穀壽夫。

    親曆其境之證人如美籍貝德士及史邁士教授等1250餘人出庭或具結作證,連同物證資料提作審判依據。

    3月10日宣布判決∶“計我被俘軍民,在中華門花神廟、石觀音、小心橋、掃帚巷、正覺寺、方家山、寶塔橋、下關草鞋峽等處,慘遭集體殺戮及焚屍滅跡者達19萬人以上;在中華門下碼頭、東嶽廟、堆草巷、斬龍橋等處,被零星殘殺,屍骸經慈善團體掩埋者,達15萬人以上,被害總數共30餘萬人。”

    判決書所定之集體屠殺19萬人及零星屠殺15萬人,係根據身曆其境之1250餘人,及當時主持掩埋屍體之許傳音、周一漁、劉德才、盛世徵等具結證明。

    具有紅十字會掩埋屍體43071具,崇善堂收埋屍體112266具之統計表;靈穀寺無主孤魂3000餘具之碑文;及穀壽夫在法庭上猶洋洋自得敘述其以叢葬方式集中掩埋之“萬人坑”五處所起出之頭顱數千具;並有眾多的出版物和照片為物證。

    其實,中國政府檢察官陳光虞根據十四個團體的調查,於1946年5月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殺”確定的被屠殺者294911人,未確定的被屠殺者20萬人。

    同年九月,陳氏根據繼續收到的確實資料,又增列被屠殺者96260人,故確定被屠者應為391171人。

    東京審判對“南京大屠殺”頗為重視,聽取來自中國親曆目睹的中外證人十餘人(包括貝德士、梅奇、威爾遜醫生、許傳音、伍長德、粱延芳、秦德純等)的口頭證言並接受了百餘件書麵證詞。

    最後作出慎重的保守的判決∶“在日軍占領後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萬以上。這種估計並不誇張,這由掩埋隊及其他團體所埋屍體達15.5萬人的事實就可以證明了。……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所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理的屍體在內。”

    1981年以來,在日本軍國主義複活聲中,日本文部省猖獗地篡改曆史教科書,否認對華侵略和“南京大屠殺”。

    南京各文化學術團體,尤其是南京大學及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組織“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料編輯委員會”,重新調查研究並編寫“南京大屠殺”的史料與著述。(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