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大明開國》_第121章 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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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衛司給了常歌三天婚假。三日之後,常歌無精打采的來到了拱衛司點卯。
一進值房,百戶賀升笑道:“常千戶,你臉色怎麽恁差?”
毛驤大步走了進來:“嗬,這還用問。新郎官這活計,比在新王宮的工地上搬石頭都累。好在常千戶年輕。”
常歌拱手,半開玩笑的說:“毛指揮使英明,一語中的。”
毛驤道:“給你件輕鬆些的差事。你去趟應天知府衙門,交接兩個重犯。這是文書。”
說完毛驤將交接文書放在了桌子上。
常歌拿起文書:“屬下這就去辦。”
常歌出得拱衛司,騎著馬向北而行,來到應天知府衙門門前。之間十幾個衙役正在用大棍驅趕四五個百姓。其中一個六十來歲的老婦手中舉著一個大大的“冤”字。
常歌下了馬走了過去,問應天府的班頭:“這怎麽回事?”
班頭見常歌身穿正五品官服,連忙拱手:“稟上官,幾個刁民鬧事,孫捕頭讓我把人趕出去,省得耽誤府衙辦公。”
常歌眉頭一皺:“刁民鬧事?”
老婦高喊道:“老爺請替我們伸冤啊!”
常歌問:“你有什麽冤枉。”
老婦說:“老身是城東德仁堂李德仁的母親。這幾個都是我的孫子。我兒李德仁被人無故抓進了府衙大牢。”
常歌驚訝:“李德仁?應天名醫李德仁?”
當初常歌因查盜銀案中了蟻毒,正是李德仁治好的。
老婦答道:“正是。”
常歌轉頭問班頭:“李德仁犯了什麽王法,你們將他抓進了大牢?”
班頭道:“人是我們孫捕頭抓的,李德仁具體犯了什麽事,我們也不清楚。”
常歌吩咐:“去,把你們孫捕頭叫到這兒來。”
班頭道:“我這就去叫他。啊,不知上官是哪個衙門的?”
常歌亮出了拱衛司的腰牌:“拱衛司千戶,常歌。”
班頭聞言色變:“啊,原來是拱衛司的上差。失敬失敬。小的這就去找孫捕頭。”
班頭進了府衙。常歌攙起李母,問道:“應天府抓人的時候沒跟你說給李先生定了個什麽罪名?”
李母眼淚婆娑:“說是損毀了應天甲堯商行的清譽。這事老身清楚。那甲堯商行是城中巨富沈萬三的產業。”
常歌有些疑惑:“既是商行,賣的應該是普通貨品。李先生怎麽損毀了他們的清譽?”
李母將事情和盤托出:“甲堯商行不光賣普通貨品,還賣什麽豹鞭壯身酒。他們對外說年輕人喝了這藥酒能當一夜三次郎,老人家喝了能夠舒筋活血包治百病。我兒行醫多年,對藥酒頗有研究。他買回了一瓶品嚐後發現,這豹鞭壯身酒不僅對身體無益,反而會讓人得虛火旺盛之症。且虛火旺盛之症倒在其次。許多百姓因為聽信了甲堯商行的話,有病不求醫問藥,隻喝這藥酒。耽誤了治病。”
常歌道:“於是李先生就將此事告訴了百姓對麽?”
李母點頭:“正是這樣。過了沒十天,應天府就派人將他抓進了牢房。”
常歌暗中暗罵:沈萬三真是作到頭了。上位說的真對,這就是典型的商人幹預刑名訴訟!
不多時,孫捕頭快步來到了常歌麵前。
孫捕頭拱手道:“小的應天府捕頭孫庭方,見過常千戶。”
應天府的捕頭沒有品級,並不算是官。故而孫捕頭沒有資格在常歌麵前自稱“屬下”,隻能自稱“小的”。
常歌怒道:“是你帶人抓了城東德仁堂的李先生?”
孫捕頭連忙道:“是。常千戶有所不知。那李德仁妒忌街對麵甲堯商行的生意好,散布謠言,詆毀甲堯商行的清譽。編造說甲堯商行所售豹鞭壯身酒會讓人得病。甲堯商行因此損失慘重。”
常歌冷笑一聲:“哦?詆毀清譽?他怎麽詆毀豹鞭壯身酒了?”
孫捕頭見常歌來者不善,心中打起了鼓。誰不知道拱衛司是閻羅殿?拱衛司的人就好比是勾魂奪魄的鬼差。他戰戰兢兢的回答:“李德仁對外說豹鞭壯身酒治不了病不說,還會讓人得病。”
常歌怒道:“這就算詆毀清譽了?我問你,這豹鞭壯身酒如果真能治百姓,這應天府,不,整個江南早就不該有病死的人!城裏的藥鋪、醫館也早就該全部關門歇業了。還有,吳王府的醫正也該辭官歸隱了。有病大家都別治,都去喝那個什麽勞什子酒不就好了麽?”
孫捕頭可不敢跟拱衛司的千戶抬杠。他連連磕頭:“上差教訓的是。小的這就將李德仁放了。”
常歌怒道:“胡亂抓人,光是放人就完了?你這個捕頭當到頭了。”
正巧,應天知府汪廣洋坐著官轎來到了府衙門前。
汪廣洋是有大才學的人。此人頗受朱元璋器重。不然他也擔任不了應天知府這樣的要職。不過在應天的官場中,他特立獨行,既不投靠淮西黨,也不是浙東黨中人。
汪廣洋在王府見過常歌,他問:“常千戶,你怎麽來了?”
常歌拱手道:“汪知府有禮了。我奉毛指揮使之命,前來交接兩個重犯。好巧不巧在衙門口看到了一場冤案。”
常歌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講給了汪廣洋聽。
汪廣洋聽後羞愧不已:“唉,慚愧啊常千戶。在我的治下竟出了這樣仗勢欺人的事!來啊,將孫庭方拿下!還有,趕快到牢房放掉那位李大夫。”
常歌滿意的點點頭,隨後對李母說道:“我還有公差。老人家你在這兒稍等片刻,李先生一會兒就出來。”
李母千恩萬謝。常歌跟著汪廣洋進得府衙。
汪廣洋拿過交接文書,立馬吩咐手下的差役去提案犯。
常歌道:“汪知府,沈萬三也太張狂了些。這回這件事,隻是窺一斑而知全豹。我聽說他豢養的訟師經常來應天府打官司。且回回都贏。”
汪廣洋苦笑一聲:“我也為這事兒大為頭疼。沈萬三雇的那些訟師,個個精通律法。到我這兒來打官司,總是占著一個‘法’字,一個‘理’字。我不判他們勝訴都不成。有些同僚甚至譏諷我,說我這個應天知府是給沈萬三當的。他們哪裏知道我的苦處?身為應天知府,就該按照律法判案。沈家的訟師把律法都研究透了,我隻能讓他們勝訴。”(www.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