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5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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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辯論正在進行。

    原被告雙方進行了激烈的爭論。

    原告律師陳銘就阿雲宅基證和宅基證的真實性,再次就宅基證和檔案局的證明做了說明,堅持應該依法維護阿雲的利益。說明了被告方損毀阿雲樹木等物品實物照片以及被告方謾罵阿雲一家的證人證詞,堅持應該維護原告方的所有請求。

    陳銘引述法律準確貼切,說明具體明白,博得工作人員的不斷點頭肯定。

    被告方先是堅持宅基證有假,是阿雲私下托人的產物。隻是猜測,沒有證據。後來又說是方宅基地時,水井的位置應該規劃有井的。當時大隊幹部們疏忽了。

    爭論的第二個焦點,阿雲說是先有宅基地再打井,孫蘭說是老井先有井後才打的宅基地。

    由於雙方情緒都比較激烈,再者也沒有什麽再爭論的。法庭轉入最後陳述階段。

    雙方都再次複述了原來的意見。

    “本次審判到此結束。本法庭希望雙方在庭後考慮和解的可能,上法庭不是目的,是為了把理辯明白,依法裁斷。所以,我再次勸告雙方冷靜下來,好好想一想。”

    法官停頓了一下,接著說:“本次審理結束,宣判時間等法庭通知,改日宣判。”

    一個星期後,星期二。

    陽縣法院望嵩法庭。

    今天是法庭宣判的日子,阿雲和陳銘早早地就來到了法庭。

    過了十多分鍾,被告方的人也先後來到。

    九點鍾,法庭正式宣判。

    王法官坐在主審法官的位置上,陪審員和助理法官分別坐在王法官的兩側,書記員坐在王法官的前麵。

    “今天是宣判的日子。在正式宣判之前,法庭再一次進行調解。”王法官說。

    “原告,你們的意見呢?”上次被被告搶了先,這次王法官不加停頓的就問原告。

    “不同意,因為我看不到對方的誠意。”阿雲說。

    “被告呢?”

    “我們也不同意。”

    王法官無奈地看了看雙方,停頓了一下,對書記員說:“宣判吧。”

    書記員將判決書分別給主審法官、原告、被告一份。

    王法官宣讀了判決書。

    阿雲聽了判決,感覺到法律的公正,隻有這樣才能維護弱者的權利,社會才會穩定,國家才能強盛。內心裏感覺,賠不賠都是小事,自己爭得就是一口氣,現在的國家已經是法製社會,不再是弱肉強食的社會,一時間感觸多多。

    和陳銘相互看了一眼,阿雲眼裏是對陳銘的感激,陳銘眼裏是對阿雲的同情。

    孫蘭聽了判決,完全站在阿雲的方麵,維護了阿雲訴訟中的所有請求,心裏實在不能接受。結果這樣,如何和大家交待?自己和阿雲的關係就這樣了,村裏人知道這個結果,會怎樣?會不會說我們大戶人家欺負他單門獨戶?不行,堅決不行!

    書記員開始辦理判決書領取手續。並就是否上訴問題進行說明,並告知有十五天的上訴期。

    阿雲和法官們打了個招呼,就和陳銘出了法庭。

    “你打算上訴嗎?”陳銘問。

    “不打算上訴,就看對方了。”阿雲說。心裏話,氣已經爭回來了,如果能和解更好。

    再說阿雲走後。

    “我們上訴!我就不信了。”孫蘭氣憤地說。

    “你不信什麽?”陪審員問。

    ……

    孫蘭氣呼呼的領著人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