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後山搭救

字數:3733   加入書籤

A+A-




    小村落不算遠,一刻鍾腳程便到,後山那座其貌不揚的山上,到處開著不知名的花,粉的白的紅的藍的,聚到一起也算道風景,趙東籬覺得這一趟出門算是值了。

    沿著被人踩出來的羊腸小道往山上走,時不時樹叢裏有些被驚動的動物奪路而逃,他有些手癢,後悔沒拿張弓出來,打些野味回去。

    嗯,這地方,下次還來得。

    山上林深人靜,隻有他們主仆兩人的腳步聲,以及遠遠傳來的野雞鳴叫,倒叫他發了幾分詩興。

    無奈,他那隻能算是粗通的文墨水平,搜腸刮肚都想不出好形容詞,隻得作罷。

    走到後山,還沒看到村婦說的泉眼,趙東籬先發現點異樣。

    山坡上有很新鮮的腳印,羊腸小道之外,花草倒伏了不少。

    哦嗬?山上還有別人?

    他不以為意,這山離村裏那麽近,哪怕村婦說過,山上除了野物並沒有其他產出,村裏人頂多在周圍設點陷阱,抓抓野兔,後山平時稱得上人跡罕至,也不代表一個沒有。

    直到再向前走出幾丈,聽到一男一女的對話。

    趙東籬心道,怕不是碰到了野鴛鴦?人家男歡女愛,郎情妾意的事,他去打擾不好,便想繞個路,與人方便。

    “我要真跟你走了,家裏人如何交代?”這是女子的聲音,帶著絲絲哭腔。

    “娟娟,你可是信不過我?”男子的聲音倒是溫柔:“隨我走吧,我必不會讓你受苦的。你家中的繼母不慈,以後將你嫁入虎狼窩去,可如何是好?”

    “可父親待我是極好的,他絕不會看繼母如此作踐於我。”女子有些猶豫。

    “說來說去,你還是信不過我。”男子開始生氣了。

    “我雖未讀過書,卻也知道女子須守的禮儀倫常,聘者為妻奔為妾。真的與你這麽不明不白地走了,以後我便不能堂堂正正做你的妻子。”說到這,女子的聲音變得多一絲果決。

    “可我不嫌你,我不對外人道,別人如何知你是妻是妾?”男子似有些不耐煩。

    “我說過多少次,我身無長物,孑然一身,去你家提親必會遭你父親恥笑。除了這下下之策,你我斷沒有長相廝守的可能!”

    “我舍不得你”女子的哭聲突然沉悶了些,趙東籬想是不是男子將她擁入了懷中。

    還是對可憐的野鴛鴦啊!

    不被家長祝福與世俗接納的愛情,真的好嗎?他想起了自己的一個姨母,母親的庶妹,早在十幾年前他還未出世的時候,便與人私奔,這麽多年,生死不明。

    不知道她後不後悔。

    趙東籬對這個姨母沒印象更談不上感情,想了想便丟開了,他不想偷聽人說話,更不想管別人家的爛事,於是換了條路繼續往半山腰上走。

    鞋子踩在草上,發出嘎吱的聲響,很快那一對男女的交談聲便聽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湍湍的水流聲。

    轉個彎,山石後頭出現了兩尺見方的小泉眼,出水量不大,順著地勢低窪處向下流去,趙東籬掬起一捧水直接喝了。

    沁人心肺的絲絲涼意在胸口蔓延,縷縷甘甜在口腔裏打轉,驅散了一路行來的暑熱之氣,他連忙招呼非墨,主仆二人把著小泉眼,一口一口喝得歡快。

    直到混了個水飽,才依依不舍地停下。

    “等回去與那店家商量好,叫她每日多打一桶水送過來,做飲茶之用。”

    “是,公子。”左不過花點銀錢就能搞定的事,非墨答應得特別痛快。

    這就是有錢的好處,隻要能用錢解決的事,對他們來說都不算事。與京城裏三五十裏運送路程相比,這點距離不值一提。

    小山包景色看得久了也有些乏味,此行目的達到,趙東籬便想回去,外衣已經有些皺了,向來愛潔的他不大舒服。

    因對路不熟,害怕驚動林子裏可能潛藏的蛇蟲鼠蟻,他們選擇原路返回。

    可還沒等他們走出多遠,一名女子的尖叫就在林中回蕩:“酉郎,放開我,放開我!救命!救命啊!”

    聲嘶力竭,字字泣血,並不像是情侶之前鬧別扭的爭執之聲。

    “叫啊!你叫啊!賤人!你就是叫破喉嚨都不會有人來的!”男子聲音哪還有剛剛的溫和,取而代之的是陰狠毒辣。

    “不好!非墨你快去看看!”這個從小跟在自己身邊的仆從不是個簡單的仆從,是定國公府特意訓練出來的暗衛,保證他的安全的同時,打個把小賊不在話下。

    要不然府裏和大哥也不可能放心讓他就帶幾個人手,跑到幾百裏之外的安慶來。

    非墨去了許久。

    山林裏原本極幽靜,有些許動靜就能傳出很遠,他們以為聲音來源距離挺近,非墨卻足足找了兩刻鍾,才最終找到了扭打在一起的一對男女。

    “住手!”非墨的喊聲驚動了男人,他顧不上繼續傷害女子,扭頭直接往山下跑。

    等非墨蹲下檢查女子的情況,確定她暫時不會死之後,再想追人,那男子已經連人影都不見了。

    做為暗衛,他的第一職責不是抓捕無關的凶徒,而是保護趙東籬的安危,荒山野嶺,他不敢一個人將公子晾在一旁太久,所以最終抱著暈過去的女子去找自己主子。

    兩個大男人,不可能把個受傷昏迷的女子孤零零扔在荒山上,萬一那男人賊心不死再轉回來,萬一碰到毒蛇將她咬死,該如何。

    隻得先帶回去,找個醫館,救醒了人,問清是誰家的,再給送回去。

    舉手之勞的事,趙東籬覺得他是個大善人。

    下了山,回城的路上,那女子卻是醒了。

    也不知是不是受刺激太過,一醒來就跟瘋子似的又叫又喊,還很凶殘地摳了非墨臉上兩道血印子,差點破相。

    碰到壞人,非墨自不會手下留情,早把她打得生活不能自理。可這位是受害者,一身的傷,哪個能下得去手再讓她傷上加傷。

    還沒等主仆二人想好對策,就被衙役給圍了,死活不讓走,帶來了府衙。

    發次善心,得不到好報,這叫什麽事?趙東籬表示自己很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