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稻花雞”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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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守慶說:“王老板先說的見官,這原告理應由王老板擔當。”

    王懷連忙說:“張師傅提出我‘望聞香’的菜有異味,自是張師傅擔當原告才合情合理。”

    差官聽著不樂意了:“有事告狀、無事散開,不要在官府門前聒噪。”

    王懷指著張守慶對差官說:“見過差官,這位是藥門的張師傅。”

    那差官本來鼻孔朝天、沒正眼瞧這些人,聽王懷一說才看仔細了張守慶的天眼,忙雙手扶肩正式行了一禮:“見過張師傅,方才沒有看清,告罪告罪。”

    張守慶拱拱手:“官人客氣了。煩請官人通報:藥門張守慶狀告‘望聞香’王懷王老板。”

    官人?李光彩差點噎過去。

    那差官又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禮,才板起麵孔說:“原告被告聽候。”說完進去通報了。

    一群人在等著,圍觀者越來越多,有認識的開始互相通氣。李光彩問胡自在:“這原告被告,還有不同?為什麽倆人都謙讓?”

    胡自在嗤了一聲:“沒什麽不同,虛禮。”

    李光彩又問,為什麽張守慶隻拱手行禮,而官差和王老板都是叉手禮。胡自在說:“叉手禮是恭敬的禮節,民見官、或晚輩見長輩,或者鄭重的場合都要行叉手禮。拱手是平禮,就象人世間的握手。”

    “巫師是官嗎?”

    “不是。”

    “那為什麽差官行的是叉手禮,張師傅卻是拱手禮?”

    胡自在鄭重地說:“因為他是巫師。巫師的地位很高,見官都不用行叉手禮,雖然很少有巫師那樣做。在巫師中,藥師是最受人尊敬的。如果不是人多、張師傅又忙於爭執,我是要主動上去見禮的。”

    正說著,聽到三聲鼓響,差官隨即大聲道:“法堂開堂,原告被告證人進堂見官……”

    張守慶和王懷走在前麵,其他人跟著進了法堂。法堂中間畫了一道白線,倆人越過白線站定,其他人自覺地站在白線後麵。

    李光彩打量這陣式,心道這比前世的官衙差遠了。當間高坐著一人,穿著打扮很像唐服。往下的偏處設一座,坐著一人應該是書記員,再往下就隻有兩邊各站一持水火棍的差官,別的就沒了。

    高坐的那人一白驚堂木:“原告被告通報姓名案由。”

    倆差官也沒喊威武什麽的,張守慶行了個叉手禮就說話了:“藥門張守慶見過執法官,張守慶狀告‘望聞香’老板王懷的菜裏有異味。”

    王懷恭敬地行了叉手禮,說:“‘望聞香’王懷見過執法官。”

    執法官向張守慶拱拱手,說:“張師傅,法堂之上不便多禮。”說罷也不等張守慶說話,便說:“根據法堂程序,本執法先問原、被告,是否請訟師?”

    倆人齊齊道:“不請訟師。”

    執法官拍下驚堂木:“邊界城執法堂開堂!原告呈詞。”

    張守慶又行一禮,說:“原告張守慶,方才在‘望聞香’發現一盤名為‘稻花雞’的菜有異味,懷疑王老板在其中加了什麽不該加的東西。”說罷,示意王懷。王懷把食盒打開,將“稻花雞”拿出來放到案上。

    執法官掃了一眼“稻花雞”,問:“被告王懷,證物是否出自你的酒樓?”

    王懷恭敬地說:“是。”

    執法官問張守慶:“原告張守慶,證物是否你在酒樓所用。”

    “不是。是一位小哥所用,在下發現食物有異、路見不平出手製止。”

    執法官問:“你說的那位小哥,可否前來?”

    “我在呢!”李光彩早就憋得難受了。我是事主啊,怎麽折騰了大半天了把俺給丟一邊了。沒等執法官聲音落地,就急急地舉起了手,象是學生回答問題。

    執法官又拍下驚堂木:“帶證人進堂。”

    一差官拔開旁邊的人,一把扯住李光彩把他拉進白線內。李光彩心說拉拉扯扯幹什麽,我比你還急呢。不過他有些沮喪,好端端的事主怎麽成了證人了,唉!要是有什麽賠償之類的,和證人可就沒什麽關係了。

    李光彩站在倆人中間,學著他們的樣子行了個叉手禮:“小民李光彩,見過執法官。”

    執法官拍下驚堂木:“李光彩,本執法提醒你,法堂之上如有謊言,要承擔罪責。你可否聽清?”

    “小民聽清了。”

    “這一盤‘稻花雞’是你所用?”

    “是。”

    “小二端上這菜後,可否有旁人接觸過?”

    “沒有。”

    “你是否離開過?”

    “沒有。”

    “你食用時,可否覺得有異?”

    “不覺有異。”

    執法官讓李光彩陳述經過,李光彩來了勁頭,像講故事般從張守慶握住他的手開始、眉飛色舞地一直說到眾人來到官府,末了還一付意猶未盡的樣子。

    執法官問原被告證人的陳述有無不實、有無遺漏,倆人都說陳述屬實、沒有遺漏,執法官就讓李光彩下堂了。

    這就完了?李光彩很是遺憾。

    執法官問張守慶:“原告,你告那菜裏有異味,有無其它證據?”

    張守慶道:“沒有了。”

    執法官問王懷:“被告,對原告的指控,你是否承認?”

    “不承認!”王懷回答得幹脆。

    執法官說:“我提醒被告,如不承認,隻能做無罪辯護。”

    “被告明白,願作無罪辯護。”

    “可否有人證、物證?”

    王懷說:“有人證。方才,有好幾位老食客親口嚐了這個菜,都說沒有異味。這些人,有些已經跟來了,執法官大人可以訊問。”

    執法官正要拍下驚堂木,張守慶迅速道:“執法官大人,不用傳證人了,被告有關證人所言屬實,在下認可。”

    ---------------以下為作者自嗨------------------

    《塞下曲·林暗草驚風》

    --山寨者:繁易

    林暗草驚風,老繁夜引弓。

    平明尋文章,沒在縱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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