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認知心理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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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心理學(gnitive psychology)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以奈瑟(uneisser)176年的《認知心理學》一書作為開端。認知心理學繼承了新老行為主義的研究方法,又接受了格式塔心理學對內部過程的研究,主要研究人類認識的信息加工過程,並以此來解釋人類的複雜行為,如概念的形成、問題的解決、語言及情感等。認知心理學雖然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體係,但它著眼於信息加工模型,把人腦與計算機作類比,將心理學和計算機科學結合起來,產生人工智能新學科,是現代科學的突破,因而具有較為廣闊的前景。
認知心理學認為人的情緒、情感及動機和行為決定於認識活動,由此發展起來的“認知療法”(ngnitive therapy)是認知心理學的臨床運用。它將患者的不良情緒和行為看成是不良認知和思維方式的結果,不良認知是指歪曲的、不合理的、消極的信念或思想,它們往往會導致情緒障礙和非適應行為,治療的目的是通過改變人的認知活動來矯正不良的行為。
認知療法源於霍姆(leho)有關內隱行為(verants)是心理的操縱者(operants of the d)的觀點。它修正了行為主義忽視個體作用的觀點,強調內部過程,重視思維、知覺、自我評價等作為客觀條件的中介對致病和治病的作用。但又不同於傳統的內省療法和精神分析那樣去追究以往的經曆,而是關心患者此時此地的認知對其心身的影響。認知心理學主要理論有下列幾點
一、艾理斯的觀點
艾理斯(aellis)是把認知心理學運用於臨床的創始人之一。他認為神經症症狀不是由於情緒困擾,而是不正確的信念造成的,有些人常常隻根據想象而不是根據事實行事。他們的不正確的信念和非理性的東西可以從別人那裏學會,也可以通過自我暗示及自我重複不斷地強化,最後形成了各種機能障礙。艾理斯對經常造成人們痛苦的非邏輯性思維進行了概括,大致有十點(1)一個人要有價值就必須很有能力,並且在可能的條件下很有成就;(2)某某人絕對是很壞的,所以他必須受到嚴厲的責備和懲罰;(3)逃避生活中的困難和推掉自己的責任可能要比正視它們更容易;(4)任何事情的發展都應當和自己期待的一樣,任何問題都應得到合理的解決;(5)人的不幸絕對是外界造成的,人無法控製自己的悲傷、憂愁和不安;(6)一個人過去的曆史對現在的行為起決定作用,一件事過去曾影響過自己,所以現實必然影響自己的行為;(7)自己是無能的,必須找一個比自己強的靠山才能生活,自己是不能掌握情感的,必須有別人安慰自己;(8)其他人的不安和動蕩也必然引起自己的不安;()和自己接觸的人必須喜歡自己和讚成自己;(10)生活中有大量的事對自己不利,必須終日花大量時間考慮對策。可想而知,一個人如果持有上述觀點中的幾種,那他將終生不得安寧。艾理斯認為人的情緒障礙和不良行為正是這些非邏輯性思維存在的結果。
二、貝克的觀點
貝克(beck)提出的情緒障礙認知理論認為,人的情緒障礙“不一定都是由神秘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所產生,相反,它可以從平常的事件中產生。例如,錯誤的學習,依據片麵的或不正確的信息作出錯誤的推論,以及不能妥善地區分現實與理想之間的差別等等”。
因此,每個人的情感和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認知外部世界、處世的方式或方法決定的,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思想決定了他的內心體驗和反應。貝克認為常見的認知歪曲有以下五種形式(1)任意的推斷,即在證據缺乏或不充分時便草率地作出結論;(2)選擇的概括,即根據個別的細節而不考慮其他情況便對整個事件作出結論;(3)過度引申,即在單一事件的基礎上作出關於能力、操作或價值的普遍性結論;(4)誇大或縮小,即對客觀事件的意義作出歪曲的評價;(5)“全或無”思維,即要麽全對,要麽全錯,把生活往往看成非黑即白的單色世界,沒有中間色。貝克認為人的情緒障礙及不良行為正是這些不良認知存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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