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美人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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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隨行詣北,路經新嘉驛亭,和淚題詩,並書小引於前,備述其事雲:
    予生長會稽,幼攻史書。年方及笄,適於燕客。慨林下之風致,事負腹之將軍,加以河東獅子,日吼數聲,薄言往訴,逢彼之怒,嗟嗟!予籠中人耳,死何足惜?但計委身草莽,湮沒無聞,故複忍死須臾,俟同伴睡熟,潛至後亭,以淚和墨書三詩於壁。庶知音見之,傷予生之不辰,則予死且不朽。
    其一
    銀紅衫子半蒙塵,一盞孤燈伴此身。
    愉似梨花經雨後,可憐零落不成春。
    其二
    終日如同虎豹遊,含情默坐思悠悠。
    老天生我非無意,留與風流作話頭。
    其三
    萬種憂愁訴阿誰,對人歡笑背人悲。
    此詩莫把尋常看,一句詩成千淚垂。
    自三詩題壁後,又有山陰女子見而讀之,亦依韻和吟曰:
    “予山陰女也,吳將軍予父也。予鮮兄弟,父多蓄侍妾,終日嬉遊,未有悲而怨者。題壁女子何寄怨之深乎!”因用韻各賦一絕。其一雲:
    婷婷弱質恨風塵,既許他人非我身。
    百年苦樂宜相守,何必嘵嘵自怨春。
    其二
    嫁雞且自逐雞遊,便嫁虎狼也罷休。
    妾婦不知順夫子,喃喃何事寄牆頭。
    其三
    試問題詩是阿誰,何因題壁令人悲。
    詩中盡是嫌夫句,遄死他鄉空淚垂。
    山陰女子和後,又有劉夫人者,亦依韻和吟曰:
    “會稽女,題怨也。山陰女,嘲正也。餘淮女也,過而讀之,有感另書已意。”
    其一
    駿馬村騎逐路塵,從來薄命不由身。
    羅敷有配調如瑟,怎肯臨歧怨豔春。
    其二
    魚水千年幾共遊,忠臣板蕩肯悠悠。
    是獅是豹無難事,一甕清冷息焰頭。
    其三
    雉頸癡妮是阿誰,雞飛守正亦堪悲。
    人生須向難中做,巾幗無籌笑淚垂。
    據予看來,山陰女之詩,立見甚高;劉夫人之詠,頗多感諷。雖然,樹高於林,風必摧之。女以才色遇人,為天所忌。血淚墨痕,淋漓館壁,苟屬有情,能不為之於邑!然自三詩傳,而此郎幾與江妃、漢女並流聲於竹素間,即複淪落以怨死,勝彼塗脂抹粉,擅寵昭陽者萬萬矣!因楊碧秋亦係會稽人,故以李秀載於卷首,亦以見越地之多美色也。
    按,碧秋諱涓。其父楊仲素,為邑庠生。母沈氏,頗工吟詠。故碧秋得以五歲授書,七歲能摹二王帖,十歲善作五七言近體詩。及年十六,深諳音律,能譜新聲。又嚐潑墨為米家雲氣。至其嬌纖之態,柔潔之容,譬如淡月迎煙,秋蓉出水,故沈氏嚐曰:“吾兒亭亭玉立,姿態幽妍,卻並無脂粉氣,他日必作一端貞婦也。”遂賦詩誇,擬有“如臨洛水為神女,若到蟾宮即素蛾”之句。然碧秋有此豔色,而性頗凝重,足跡不出中門,故外人罕見其麵。
    於時適值仲素之弟季宣五旬初度,沈氏親臨翰墨,畫下四景壽圖,乃令碧秋題詩幀首。
    碧秋看那第一幅春景,是畫桃花臨水,鬆頂鶴飛,高嶺嵯峨,成霞浮彩。遂題絕句一首雲:
    凡霞碧水迥塵寰,唯見鬆蔭鶴往還。
    不學人間春易去,桃花日日映南山。
    又觀第二幅夏景,是畫蓮花滿池,旁有靠崖紅樓,一人黃冠白袷,憑欄而望。其詩雲:
    太液池中千葉蓮,曉濡清露夕含煙。
    自從憑賞來仙馭,長映雲屏絳色鮮。
    第三幅秋景,是畫桂花數樹,桂邊有樓,一人倚樓看月,舉杯獨酌。其詩雲:
    樽前酒美足婆娑,麵似夭桃鬢未皤。
    明月正圓花正發,秋光獨在畫樓多。
    第四幅冬景,是畫江天雪月,梅樹臨窗。其詩雲:
    橫斜梅影拂窗紗,雲去峰頭露月華。
    不是群真遙獻瑞,碧天豈肯散瓊花。
    沈氏看了四詩,欣然笑曰:“不唯敏捷,更能洗脫時俗祝慶套語,據爾這般才思,在今閨閫中,洵可獨步一時也。”
    無何,已是季宣壽辰,即以四畫並賀禮等物,著人送去。季宣大喜,即令張掛中堂,以誇示賓客。
    時有謝二玄者,與仲素同庠友善,是日亦以造賀在座。詢知畫上之詩為碧秋所題,便以次子茂才求婚於仲素,而浼季宣作伐。仲素以通家情厚,更見茂才秀雅能文,立時許諾。
    原來謝有二子,長曰孟文,已經分爨,棄儒業賈,家累千金,隻是吝嗇異常,錙銖不舍。次郎茂才,長於碧秋一歲,雅善屬文,性頗佻。謝二玄既得季宣議允,擇日行聘,即擬冬間伉儷。
    忽值本城有一鄉紳,以恩蔭作刺滇南,特具幣帛聘謝為記室。二玄即與仲素作別,曰:“此行多則三載,且俟小弟回來,另行擇吉。”仲素唯唯。
    豈料二玄一去,遲留六年不返。仲素、季宣相繼物故,而碧秋已年二十三矣。沈氏哀愴過情,時時臥榻不起。且家事向係清寒,自經殯厝之後,愈覺消乏。
    碧秋既抱失怙之痛,血淚幾枯;更值母氏多病,每每倩人典賣簪釵,以供藥餌。雖則性秉幽貞,誌甘淡泊。然春風楊柳,秋月芙蓉,盼佳信之無傳,傷良時之易邁。而玉簫聲冷,彩筆興疏,綠慘紅愁,眉嫵間常有黯淡色。又恐侍婢竊見,時時偷向花邊拭淚。
    是年冬,二玄始歸,因見仲素已歿,即草草完娶。結縭之後,亦頗瑟琴靜好。
    但茂才自父久出,其母溺愛,不行拘檢。托言寓寺讀書,日與市井無賴呼盧博彩,以賭為事。及成親月餘,依舊出去。那些無賴,貪著茂才錢鈔盡多,惟恐新婚婉孌,不入其套,遂又誘人娼妓家,拴同局賭。
    雖以碧秋姿色無雙,畢竟是良閨風範,而合歡之際,不過婉轉綢繆,微微調笑而已,豈如妓女風騷淫蕩,曲意趨承。所以茂才迷戀日深,或三五日一歸,或半月一月方回一次。
    二玄詰究時,其母更為支吾抵塞。唯碧秋心下了然,每每從容泣諫曰:“妾之先人特以弱質字郎者,以郎為詩禮之裔,必為良儒,不作蕩子。豈今棄家室而人狎邪,墮本業而事賭博。固知秦樓風月,遠勝荊釵,所恐設塹陷人,莫逃奸局。異時床頭金盡,生計艱難,必為親朋譏笑,而悔將無及矣!妾之薄命,但期速死。而以夫婦情誼,豈忍緘口不言。然妾跡遑惜,其如二白何!”
    言訖,悲啼宛轉,羅袖盡濕。茂才亦為感動,沉思良久曰:“卿言殊是,吾將謝絕此輩矣!”
    豈期數日之後,複為邀去。初時亦頗峻拒,及羅裾飄曳,進酒於前;象板輕搖,嬌音繞屋,則又心惑意迷,而流連莫返矣。
    初時漸運橐金,金盡,即將負郭腴田,央人棄賣。又嚐偵俟碧秋下樓,抻開笥篋,罄卷綺環瑱而去。
    碧秋含愁抱楚,時刻淚零。然絕無怨容,亦並無一言抵觸。唯時時托之吟詠以自遣。姑錄其七言近體二章雲:
    老天生妾亦何為,不怨春風隻自悲。
    明月向來邀獨夢,菱花久已別雙眉。
    願將冰萼同心事,豈逐啼鶯出繡幃。
    無限幽懷誰可訴,背人唯有淚偷垂。
    其二
    不能承順事良人,薄命還須恨自身。
    苦樂均宜操井臼,歸寧何日見慈親。
    泣殘杜宇休題怨,落盡煙花豈惜春。
    若得郎心憐妾意,此時方掃翠蛾顰。
    其詩連篇累帙,無非自怨之語,故不備錄。
    時有蔣雲甫者,家富而行薄,好色尤甚,與茂才少同筆硯,結為弟兄。茂才一日賭輸,事急詣蔣稱貸。蔣雲甫向慕碧秋之美,思欲一見而無由。忽值茂才借銀,心下暗喜,便應允曰:“今日偶因未便;容俟明晨措處持奉。兄隻在家相等,不必更來。”茂才猶慮不穩,又再四訂約。
    次日飯後,蔣雲甫盛服而至,笑容可掬。茂才迎進坐定,即問所懇之事。雲甫曰:“昨蒙兄命,欲得一二十金。弟思一二十金,何足應兄之急?故特湊下五十兩,不拘時月,隨便付還,不必言利,亦不消立券。便尊嫂處尚未見禮,故特竭誠奉拜,乞兄請出一見。”
    茂才聽說肯借五十金,欣喜過望。即忙進內以告碧秋。碧秋悵然曰:“非親非族,豈有相見之禮!況聞此生做人輕薄,今無故而欲令我出見,其心莫測,君何不即時回絕,而反問我,殊覺可笑。”
    茂才便以尚未梳妝為辭。怎當雲甫堅執要見,那五十兩又被在袖中,不肯遞過。茂才急於得銀,連次進內催逼,慍見於色。碧秋無奈,隻得毀妝易服而出,然嬌豔之態終不可掩。
    雲甫向前揖畢,方欲啟問,而碧秋已轉身進內矣。便將銀交付,茂才亦於幾上取過借契,雲甫假意推卻,即袖券而去。
    無何,二玄下鄉取租,至一佃戶家,其人駭然曰:“宅上貴產,已經令郎於某月間,棄賣於某處為業。某已向彼認租,何得複來相索耶!”
    又至一家,其人亦照前回答。共有三十餘畝,典賣殆盡。
    二玄星夜趨回,覓見茂才,以檀木棍亂擊數十下,碧秋為之哀泣,跪懇得免。然已遍體重傷,血濺滿地。
    自此時時嘔血,遂成不起之疾。將及半載而病革,臨死,執碧秋之手而哭曰:“我以不聽汝言,致有今日,然以負卿罪重,死有餘辜。所可恨者,又累汝懷孕數月。但自分娩之後,無論是女是男,即宜棄擲,另行擇嫁。則我雖在九泉,亦得瞑目矣!”言訖而逝,年僅二十六歲。
    碧秋雙手抑項,疾呼數聲,遂一慟仆地,半日方蘇。自此五六日,曉夜悲號,水粒俱絕。
    及終七之後,二玄心下甚覺憐憫碧秋,即欲央媒出嫁。
    碧秋微聞其事,步出堂前,襝衽再拜而泣曰:“媳婦雖極愚陋,頗知禮義廉恥,豈有貞女而事二夫!故自謝郎去世,即擬相從於地下。然所以遲留暫緩者,因有腹中之孕耳。若不蒙恩見察,而必欲奪其誌焉,有死而已,決難從命。”
    二玄亦為之改容起敬,其議遂寢。數月之後,方獲臨蓐,而舉一男,試其啼聲,寧馨可卜。
    忽值蔣雲甫遣人催索,連本利算,該九十餘兩。二玄愕然曰:“既有此項交易,何小兒在日,並不取討。”其人曰:“現有二大官臨終回劄,即家主吊奠之日,亦嚐微及此事。所以遲緩不即取索者,以通家之誼故也,仍乃以貴冗而竟相忘耶?”二玄默然久之,乃屬其婉言致意,以俟遲遲奉楚。自後或十日,或半月,即遣人坐逼,絮聒不休。
    延及半載,蔣雲甫往告孟文曰:“有借有還,交易之常。乃尊公遷延時日,毫厘不吐,豈有負而不償之理!比聞令弟婦守寡未嫁,小弟亦緣喪偶,若或借重兄命,而獲諧姻好,願以此項抵作聘資,未識尊意以為可否?”
    孟文欣然首肯,馳告二玄。二玄許可,乃囑侍婢乘間以語碧秋。碧秋即時哭仆於地,嗚咽不能出聲。二玄再三解諭,而碧秋堅執不允曰:“生為謝家婦,死作謝家鬼。我心匪石,不可轉也。”
    蔣雲甫知事不諧,即令數人坐定催逼,又欲具詞控當道。
    二玄事急,呼出碧秋,含淚而告曰:“吾意欲令汝伯代償,則冤業兒慳吝至極,一毛莫拔。若欲典賣衣飾,則囊橐已盡。汝但知節操為重,而不知孝順舅姑為尤重。若肯見依,猶可延我數日之命。如果執意不從,我於今夕當自縊而死矣。”
    碧秋躊躇半晌,慨然曰:“媳婦一身不足惜,所憐懷中血胤,何以處置?”二玄曰:“鄰西宋翁年晚無兒,其妾生子,甫一月而死,曷若承繼於彼,可以無憂矣!”
    即令侍婢請過宋妾以實告之,宋妾驚喜曰:“果獲如此,若兒即吾兒也。”碧秋取出金釵一隻,羅衫二領,贈與宋妾,號哭而送曰:“兒生吾不能再見,兒死或與我魂魄相依。哀哉謝郎,相見在邇,無相尤也。”遂將衫襖裙褲緊綰帶結,複以雙線密密紉綴。拆開花剪,而以半股縛臂。於是明妝豔服,以俟肩輿之至。
    及抵蔣室,即有掌禮者請同拜堂,碧秋厲聲曰:“吾已有誓在先,必俟三日之後,方可成禮。”蔣雲甫見事已諧,遂不相強,而唯唯依允。
    原來蔣素富饒,已蓄四妾,一曰鄧氏,一曰楚娥,一曰玉秀,一日緋桃,年俱二十許,近前施禮,邀請赴席。碧秋曰:“食不下咽,但與我杯水可矣。”是夜,蔣生慮有不測,乃令鄧氏、緋桃伴睡。
    至次日,複囑四姬委曲勸慰,碧秋垂首長歎,寂無一言。至第三日,蔣生乃大設供具,珍錯雜陳,器皿精異,列四姬於兩側,置二席於正南。自坐於左,而虛其右位。乃著群婢扶擁碧秋至前,笑而謂之曰:“卿以絕世之容,誤為謝家兒所苦。我今以百金為聘,家頗小康,亦何辱於卿,而卿乃執迷如是乎?今特虛其右席以候。卿若肯允就,寵必專房。設或拗執,可為我站於階下。”
    碧秋即至前廡,盤膝而坐。蔣生微微冷笑曰:“薄命妮子,不足抬舉!”遂與四姬嬉笑諧謔。或吹玉簫,或歌雅曲,遍喚諸婢輪次遞酒。
    俄而斜陽西墜,放下珠簾,銀燭熒煌於綺席,明月掩映於紗窗,而蔣生已頹然醉矣!乃拂衣而起,指揮眾姬,意欲用強奸染。
    斯時碧秋已於臂上解下利刃,揮袖近前,怒聲叱曰:“人各有誌,汝何用強淩逼,若要胡行,即以頸血濺爾之衣矣!”言訖舉刃一抹,鮮血橫飛,登時仆於階側。
    蔣生駭懼,疾令諸姬扶上臥榻,連夜延醫看視。喉管未傷,猶可療救,但飲以薄糜,旋即噴出。諸姬再四勸解曰:“娘子若得愈,悉聽尊誌,當即以肩輿送歸尊堂處矣!慎毋自苦。”
    將及旬餘,稍有起色。蔣雲甫雖不敢再犯,而切齒懷恨。
    忽值閩縣縣丞康爾吉,任滿回去,與會稽邑尊俱係南直金壇人。以桑梓舊誼,便路過訪。新值斷弦,擬欲謀置一妾,久而未諧,已雇舟將去矣。
    蔣生探知其事,即挽縣吏為媒。而偽托送歸,以詒碧秋,賄囑輿夫,徑往江口船上。
    比及碧秋揣知中計,而船已離岸丈許。回顧江流,情危事急,將身一跳,竄入波心。
    康縣丞急得汗流浹背,疾呼救起,扶進後艙。其母王氏,親為解換濕衣。豈知衣帶自裏自外,累累盤結。碧秋雙手推住,泫然泣下曰:“慎毋解我衣,我頭可斷,我身難辱,決無再生之理。”
    王氏亦歎息曰:“我已知汝必有冤抑之情,但與我子無涉,何得相累。願聞其故,仍以娘子送歸可也。”
    碧秋遂以前事略抒顛末。王氏驚歎曰:“原來卻是一位貞烈娘子,可敬可羨。何物蔣生,毒心短行,一至於此。但欲將子送歸,則既出謝門,兒已他繼,斷無複歸之禮。即欲歸傍尊堂,以子豔色,恐仍不免多露之染。據我倒有一條妙策,子肯聽否?”
    碧秋曰:“千思萬想,未亡人所欠,隻有一死,不知所諭何事?”
    王氏曰:“我以娘子今日事勢揆之,保身完操,亦以赴死為上。但幸獲遇我,可以保全。我已茹齋奉佛二十餘載,此去金壇,路亦不遠,離城數裏,有一尼庵。乃我預為修造,以作暮年皈依之所。今此一歸,即於庵中棲住。子既無所依傍,不若隨我而去,避跡玄門,懺悔從前業障。茅屋藤床,足以相伴為娛。又何必捐軀輕殉者哉?”
    先是碧秋曾夢觀音大士囑咐雲:“子有災厄當死,若遇黃衣人,方能救免。即或相隨遠去,以俟他年子母重遇。”及是日,王氏身果衣黃,故碧秋依允曰:“既蒙恩慈超度,願即拜為母氏,方敢相依。”,蓋猶未測康爾吉之心,故認為母女,以絕其念。
    及抵金壇,即與王氏同歸尼刹。其地亦頗幽邃,終日閉關參究釋典。詎唯西子鏡奩,洗空粉黛,並那謝家柳絮,拋棄瓊瑤。
    而流光如電,自向庵寄跡,不覺已又是二十餘年,王氏已經去世,碧秋撫今感昔,嚐賦七言二絕雲:
    雲掩鬆扉花氣清,六時功課一函經。
    啼鶯也解耽幽寂,偏向窗前巧弄聲。
    其二
    山色鍾聲共悄然,從來不為俗情牽。
    花開花謝渾閑事,月照禪心二十年。
    忽一日,有一少年扣扉避雨。碧秋遙從窗內望見,手把金釵,向佛祈禱。而其狀貌酷肖茂才,乃囑老尼出見,探其居址。
    少年答曰:“我會稽人也。此間有一康縣丞家,不知離庵幾許,望乞姑姑指示。”
    碧秋便從簾內問曰:“郎君既係會稽,何姓何名?遠尋康某為著何事?”
    少年曰:“小生謝蓼莪,生母楊氏,為因康爾吉強劫而來,故特遠尋至此。”
    碧秋疾忙步出,又問曰:“汝父何名?今可在否?”少年曰:“亡父茂才,去世已久,我乃遺腹子也。”
    碧秋不待話畢,即抱住大哭曰:“我兒不消遠訪,我即爾母楊碧秋也。撫汝半歲,強逼分離。今以何人指點,特來尋覓?”
    謝蓼莪唏噓半晌,方拭淚而對曰:“兒於今科已中第七十三名進士,除授吉安府推官。幸蒙宋母備說前事,並以金釵為驗。故兒隻帶一仆,星夜前來。今既幸遇,望即速行。外大母春秋雖高,猶幸無恙。俟母抵家一會,即同之任矣!”
    碧秋曰:“我自到此二十一年,曾無一日散心。亦並不拈弄翰墨,然非此地棲跡,亦安得尚在!今茲一別,重至無期。當以數言留壁,少紀幽懷。”遂援筆書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