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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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戲台上的戲子總算沉著,不為所動,還在那裏阿拉阿拉地唱。過了一個時候,那打得熱鬧的也究竟平靜了。
再說戲台下邊也有一些個調情的,那都是南街豆腐房裏的嫂嫂,或是碾磨房的碾倌磨倌的老婆。碾倌的老婆看上了一個趕馬車的車夫。或是豆腐匠看上了開糧米鋪那家的小姑娘。有的是兩方麵都眉來眼去,有的是一方麵殷勤,他一方麵則表示要拒之千裏之外。這樣的多半是一邊低,一邊高,兩方麵的資財不對。
紳士之流,也有調情的,彼此都坐在看台之上,東張張,西望望。三親六故,姐夫小姨之間,未免地就要多看幾眼,何況又都打扮得漂亮,非常好看。
紳士們平常到別人家的客廳去拜訪的時候,絕不能夠看上了人家的小姐就不住地看,那該多麽不紳士,那該多麽不講道德。那小姐若一告訴了她的父母,她的父母立刻就和這樣的朋友絕交。絕交了,倒不要緊,要緊的是一傳出去名譽該多壞。紳士是高雅的,哪能夠不清不白的,哪能夠不分長幼地去存心朋友的女兒,像那般下等人似的。
紳士彼此一拜訪的時候,都是先讓到客廳裏去,端端莊莊地坐在那裏,而後倒茶裝煙。規矩禮法,彼此都尊為是上等人。朋友的妻子兒女,也都出來拜見,尊為長者。在這種時候,隻能問問大少爺的書讀了多少,或是又寫了多少字了。
連朋友的太太也不可以過多地談話,何況朋友的女兒呢?那就連頭也不能夠抬的,哪裏還敢細看。
現在在戲台上看看怕不要緊,假設有人問道,就說是東看西看,瞧一瞧是否有朋友在別的看台上。何況這地方又人多眼雜,也許沒有人留意。
三看兩看的,朋友的小姐倒沒有看上,可看上了一個不知道在什麽地方見到過的一位婦人。那婦人拿著小小的鵝翎扇子,從扇子梢上往這邊轉著眼珠,雖說是一位婦人,可是又年輕,又漂亮。
這時候,這紳士就應該站起來打著口哨,好表示他是開心的,可是我們中國上一輩的老紳士不會這一套。他另外也有一套,就是他的眼睛似睜非睜地迷離恍惚地望了出去,表示他對她有無限的情意。可惜離得太遠,怕不會看得清楚,也許是枉費了心思了。
也有的在戲台下邊,不聽父母之命,不聽媒妁之言,自己就結了終生不解之緣。這多半是表哥表妹等等,稍有點出身來曆的公子小姐的行為。他們一言為定,終生合好。間或也有被父母所阻攔,生出來許多波折。但那波折都是非常美麗的,使人一講起來,真是比看《紅樓夢》更有趣味。來年再唱大戲的時候,姊妹們一講起這佳話來,真是增添了不少的回想……
趕著車進城來看戲的鄉下人,他們就在河邊沙灘上,紮了營了。夜裏大戲散了,人們都回家了,隻有這等連車帶馬的,他們就在沙灘上過夜。好像出征的軍人似的,露天為營。
有的住了一夜,第二夜就回去了。有的住了三夜,一直到大戲唱完,才趕著車子回鄉。不用說這沙灘上是很雄壯的。夜裏,他們每家燃了火,煮茶的煮茶,談天的談天,但終歸是人數太少,也不過二三十輛車子,所燃起來的火,也不會火光衝天,所以多少有一些淒涼之感。夜深了,住在河邊上,被河水吸著又特別地涼,人家睡起覺來都覺得冷森森的。尤其是車夫馬倌之類,他們不能夠睡覺,怕是有土匪來搶劫他們的馬匹,所以就坐以待旦。
於是在紙燈籠下邊,三個兩個地賭錢,賭到天色發白了,該牽著馬到河邊去飲水去了。在河上,遇到了捉蟹的蟹船,蟹船上的老頭說:
“昨天的《打漁殺家》唱得不錯,聽說今天有《汾河灣》。”
那牽著牲口飲水的人,是一點大戲常識也沒有的。他隻聽到牲口喝水的聲音嗬嗬的,其他的則不知所答了。
四月十八娘娘廟大會,這也是為著神鬼,而不是為著人的。
這廟會的土名叫做“逛廟”,也是無分男女老幼都來逛的,但其中以女子最多。
女子們早晨起來,吃了早飯,就開始梳洗打扮。打扮好了,就約了東家姐姐、西家妹妹的去逛廟去了。竟有一起來就先梳洗打扮的,打扮好了,才吃飯,一吃了飯就走了。總之一到逛廟這天,各不後人,到不了半晌午,就車水馬龍,擁擠得氣息不通了。
擠丟了孩子的站在那兒喊,找不到媽的孩子在人群裏邊哭,三歲的、五歲的,還有兩歲的剛剛會走,竟也被擠丟了。
所以每年廟會上必得有幾個警察在收這些孩子。收了站在廟台上,等著他的家人來領。偏偏這些孩子都很膽小,張著嘴大哭,哭得實在可憐,滿頭滿臉是汗。有的十二三歲了,也被丟了,問他家住在哪裏?他竟說不出所以然來,東指指,西劃劃,說是他家門口有一條小河溝,那河溝裏邊出蝦米,就叫做“蝦溝子”,也許他家那地名就叫“蝦溝子”,聽了使人莫名其妙。再問他這蝦溝子離城多遠,他便說:騎馬要一頓飯的工夫可到,坐車要三頓飯的工夫可到。究竟離城多遠,他沒有說。問他姓什麽,他說他祖父叫史二,他父親叫史成……
這樣你就再也不敢問他了。要問他吃飯沒有?他就說:“睡覺了。”這是沒有辦法的,任他去吧。於是卻連大帶小的一齊站在廟門口,他們哭的哭,叫的叫,好像小獸似的,警察在看守他們。
娘娘廟是在北大街上,老爺廟和娘娘廟離不了好遠。那些燒香的人,雖然說是求子求孫,是先該向娘娘來燒香的,但是人們都以為陰間也是一樣地重男輕女,所以不敢倒反天幹。
所以都是先到老爺廟去,打過鍾,磕過頭,好像跪到那裏報個到似的,而後才上娘娘廟去。
老爺廟有大泥像十多尊,不知道哪個是老爺,都是威風凜凜、氣概蓋世的樣子。有的泥像的手指尖都被攀了去,舉著沒有手指的手在那裏站著,有的眼睛被挖了,像是個瞎子似的。有的泥像的腳趾是被寫了一大堆的字,那字不太高雅,不怎麽合乎神的身份。似乎是說泥像也該娶個老婆,不然他看了和尚去找小尼姑,他是要忌妒的。這字現在沒有了,傳說是這樣。
為了這個,縣官下了手令,不到初一十五,一律地把廟門鎖起來,不準閑人進去。
當地的縣官是很講仁義道德的。傳說他第五個姨太太,就是從尼姑庵接來的。所以他始終相信尼姑絕不會找和尚。自古就把尼姑列在和尚一起,其實是世人不查,人雲亦雲。好比縣官的第五房姨太太,就是個尼姑。難道她也被和尚找過了嗎?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下令一律地把廟門關了。
娘娘廟裏比較地清靜,泥像也有一些個,以女子為多,多半都沒有橫眉豎眼,近乎普通人,使人走進了大殿不必害怕。
不用說是娘娘了,那自然是很好的溫順的女性。就說女鬼吧,也都不怎樣惡,至多也不過披頭散發的就完了,也決沒有像老爺廟裏那般泥像似的,眼睛冒了火,或像老虎似的張著嘴。
不但孩子進了老爺廟有的嚇得大哭,就連壯年的男人進去也要肅然起敬,好像說雖然他在壯年,那泥像若走過來和他打打,他也絕打不過那泥像的。
所以在老爺廟上磕頭的人,心裏比較虔誠,因為那泥像,身子高、力氣大。
到了娘娘廟,雖然也磕頭,但就總覺得那娘娘沒有什麽出奇之處。
塑泥像的人是男人,他把女人塑得很溫順,似乎對女人很尊敬。他把男人塑得很凶猛,似乎男性很不好。其實不對的,世界上的男人,無論多凶猛,眼睛冒火的似乎還未曾見過。就說西洋人吧,雖然與中國人的眼睛不同,但也不過是藍瓦瓦的有點類似貓頭鷹眼睛而已,居然間冒了火的也沒有。
眼睛會冒火的民族,目前的世界還未發現。那麽塑泥像的人為什麽把他塑成那個樣子呢?那就是讓你一見生畏,不但磕頭,而且要心服。就是磕完了頭站起再看著,也絕不會後悔,不會後悔這頭是向一個平庸無奇的人白白磕了。至於塑像的人塑起女子來為什麽要那麽溫順,那就告訴人,溫順的就是老實的,老實的就是好欺侮的,告訴人快來欺侮她們吧。
人若老實了,不但異類要來欺侮,就是同類也不同情。
比方女子去拜過了娘娘廟,也不過向娘娘討子討孫。討完了就出來了,其餘的並沒有什麽尊敬的意思。覺得子孫娘娘也不過是個普通的女子而已,隻是她的孩子多了一些。
所以男人打老婆的時候便說:
“娘娘還得怕老爺打呢?何況你一個長舌婦!”
可見男人打女人是天理應該,神鬼齊一。怪不得那娘娘廟裏的娘娘特別溫順,原來是常常挨打的緣故。可見溫順也不是怎麽優良的天性,而是被打的結果。甚或是招打的原由。
兩個廟都拜過了的人,就出來了,擁擠在街上。街上賣什麽玩具的都有,多半玩具都是適於幾歲的小孩子玩的。泥做的泥公雞,雞尾巴上插著兩根紅雞毛,一點也不像,可是使人看去,就比活的更好看。家裏有小孩子的不能不買。何況拿在嘴上一吹又會嗚嗚地響。買了泥公雞,又看見了小泥人,小泥人的背上也有一個洞,這洞裏邊插著一根蘆葦,一吹就響。那聲音好像是訴怨似的,不太好聽,但是孩子們都喜歡,做母親的也一定要買。其餘的如賣哨子的,賣小笛子的,賣線蝴蝶的,賣不倒翁的,其中尤以不倒翁最著名,也最為講究,家家都買,有錢的買大的,沒有錢的,買個小的。
大的有一尺多高,二尺來高。小的有小得像個鴨蛋似的。無論大小,都非常靈活,按倒了就起來,起得很快,是隨手就起來的。買不倒翁要當場試驗,間或有生手的工匠所做出來的不倒翁,因屁股太大了,他不願意倒下,也有的倒下了他就不起來。所以買不倒翁的人就把手伸出去,一律把他們按倒,看哪個先站起來就買哪個,當那一倒一起的時候真是可笑,攤子旁邊圍了些孩子,專在那裏笑。不倒翁長得很好看,又白又胖。並不是老翁的樣子,也不過他的名字叫不倒翁就是了。其實他是一個胖孩子。做得講究一點的,頭頂上還貼了一簇毛算是頭發。有頭發的比沒有頭發的要貴二百錢。有的孩子買的時候力爭要戴頭發的,做母親的舍不得那二百錢,就說到家給他剪點狗毛貼。孩子非要戴毛的不可,選了一個戴毛的抱在懷裏不放。沒有法隻得買了。這孩子抱著歡喜了一路,等到家一看,那簇毛不知什麽時候已經飛了。於是孩子大哭。雖然母親已經給剪了簇狗毛貼上了,但那孩子就總覺得這狗毛不是真的,不如原來的好看。也許那原來也貼的是狗毛,或許還不如現在的這個好看。但那孩子就總不開心,憂愁了一個下半天。
廟會到下半天就散了。雖然廟會是散了,可是廟門還開著,燒香的人、拜佛的人繼續地還有。有些沒有兒子的婦女,仍舊在娘娘廟上捉弄著娘娘。給子孫娘娘的背後釘一個紐扣,給她的腳上綁一條帶子,耳朵上掛一隻耳環,給她戴一副眼鏡,把她旁邊的泥娃娃給偷著抱走了一個。據說這樣做,來年就都會生兒子的。
娘娘廟的門口,賣帶子的特別多,婦人們都爭著去買,她們相信買了帶子,就會把兒子給帶來了。
若是未出嫁的女兒,也誤買了這東西,那就將成為大家的笑柄了。
廟會一過,家家戶戶就都有一個不倒翁,離城遠至十八裏路的,也都買了一個回去。回到家裏,擺在迎門的向口,使別人一過眼就看見了,他家的確有一個不倒翁。不差,這證明逛廟會的時節他家並沒有落伍,的確是去逛過了。
歌謠上說:
小大姐,去逛廟,
扭扭搭搭走得俏,
回來買個搬不倒。
這些盛舉,都是為鬼而做的,並非為人而做的。至於人去看戲、逛廟,也不過是揩油借光的意思。
跳大神有鬼,唱大戲是唱給龍王爺看的,七月十五放河燈,是把燈放給鬼,讓他頂著個燈去脫生。四月十八也是燒香磕頭地祭鬼。
隻是跳秧歌,是為活人而不是為鬼預備的。跳秧歌是在正月十五,正是農閑的時候,趁著新年而化起裝來,男人裝女人,裝得滑稽可笑。
獅子、龍燈、旱船……等等,似乎也跟祭鬼似的,花樣複雜,一時說不清楚。
呼蘭河這小城裏邊住著我的祖父。
我生的時候,祖父已經六十多歲了,我長到四五歲,祖父就快七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