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突破與崩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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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句陳詞濫調都是有事實依據的。史蒂夫是天才與混蛋的結合體,這句陳詞濫調主要基於他在蘋果的第一個9年裏表現出來的行為。那段時間,他的成就光芒萬丈,他的某些行為卻粗鄙不堪;他十分享受在聚光燈下的感覺,行為卻常常失控;他有大批粉絲,卻也樹敵眾多。史蒂夫的矛盾個性在這幾年裏顯露無遺,讓公司和自己都無所適從。然而,這幾年也為他之後的職業生涯奠定了基礎。
和大部分20多歲的年輕人一樣,史蒂夫的私生活比較混亂,更何況他是那種為了創業可以不睡覺、不社交,甚至不要家庭的年輕人。1978年,他的私生活失控了,因為他拒不承認自己的孩子。克裏斯安·布倫南(chrisannbrennan)和史蒂夫戀愛已經有段時間了,她於1978年5月在羅伯特·弗裏德蘭的蘋果園裏生下了他們的女兒麗薩。女兒出生三天後,史蒂夫飛往俄勒岡州與她和克裏斯安團聚。但之後的幾個月,他卻拒不承認自己是麗薩的父親,也拒絕支付撫養費。法院下令讓他和麗薩去做親子鑒定,根據親子鑒定的結果,史蒂夫是麗薩父親的可能性高達94.4%,他卻依然拒不承認,仿佛隻要自己拒不承認,就沒有女兒這回事了。後來,他終於開始支付每月385美元的撫養費,但依然認為自己有可能不是麗薩的父親。他很少探望女兒,克裏斯安隻能住在門洛帕克的一幢小房子裏,獨自一人撫養女兒。
史蒂夫真正接受麗薩是很多年以後的事了,後來他一直對自己當初的行為深感懊悔。他知道自己犯了個大錯,這樣的行為顯然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麗薩曾經說過,感覺自己跟父親的距離很遙遠,小時候總有不安全感,覺得很困惑。克裏斯安也談過,甚至寫過這件事,把史蒂夫描繪成一位粗心、冷漠又殘忍的情人和父親,當然這隻是她的一麵之詞。當人們爭論史蒂夫究竟是一個“好人”還是一個“壞人”的時候,這件事是“壞人”的最佳論據。麗薩出生時,史蒂夫23歲,女兒的出生無疑是一個號召,讓他承擔起成年人的責任,但他卻拒絕了這個號召,也拒不承認女兒。
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都知道麗薩,也聽說他拒絕承擔作為父親的責任,對克裏斯安的糾纏感到不勝其煩。亞瑟·羅克把他的行為描述為“妄想症”,對羅克這樣頭腦冷靜、不動感情的人來說,史蒂夫的行為就是不負責任,在蘋果公司的一舉一動也是如此。無論是跟羅克等名義上的上司打交道,還是跟下屬打交道,史蒂夫似乎從來不考慮自己的決定會給別人帶來什麽影響,他缺乏同理心。
1979年,史蒂夫造訪了“安拉的花園”;1980年,蘋果公司上市了,轟動一時。然而,在這一年的時間裏,他糟糕的行為卻愈演愈烈。史蒂夫曾對蘋果和next的財務經理蘇珊·巴恩斯(susan barnes)說,1980年12月12日(蘋果公司的上市之日)是他職業生涯中最重要的時刻,因為上市為蘋果公司的元老們帶去了真正的財富。但他卻把一些元老排除在期權計劃之外,比如比爾·費爾南德斯,又如他在裏德學院認識的工程師丹尼爾·科特克(danielkottke),盡管這兩人在1976年夏天為蘋果公司在車庫的創建立下了汗馬功勞。之所以把他們排除在外,史蒂夫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他們是小時工,不是全職員工,因此拿不到“創始人”股票,“創始人”股票幫助300位長期全職員工躋身百萬富翁之列。史蒂夫的吝嗇也反映出他的另一個性格特點。
李·克勞是chiatday廣告公司的總監,於1984年為蘋果拍攝了著名的“1984”廣告,之後與史蒂夫成了好友,他說:“盡管史蒂夫精力充沛、視野開闊,但他把幾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在安排事情的輕重緩急時,工作總是排在第一位,更何況當時他還是個不成熟的年輕人,因此絕大部分人在他生命中都是可有可無的。比如費爾南德斯和科特克,這兩個人在3年前對他很重要,但按照史蒂夫的思維,他們現在已經沒那麽重要了,當務之急是要獎勵目前對蘋果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由於工作的繁重程度已經遠遠超出了史蒂夫的預期,他隻能用非常冷血的思維去衡量別人的價值,卻絲毫沒有意識到這種冷血讓他付出了沉重的情感代價,諸如費爾南德斯和科特克這樣的人會覺得自己受到了冷落,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史蒂夫的行為讓他在公司成了孤家寡人,他尚未意識到在公司有真正的盟友是多麽重要。這個盲點終有一天讓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蘋果公司上市後,史蒂夫的身價高達2.56億美元,媒體大肆報道這個數字,再加上蘋果公司停車場裏新出現的奢華跑車、無意中聊起的鄉村別墅和昂貴的度假計劃,無不讓人感到上市成了一道分水嶺,一些人混得風生水起,另一些人卻依然灰頭土臉。從1977年寥寥數人的小公司成長為1981年夏天2900人的大公司,蘋果公司其實隱患重重,布滿裂痕。1980年秋天,員工人數在3個月內翻了一倍。蘋果的“老前輩”們看不起新來的人,喜歡把這3個月稱為“愚蠢的擴張期”。
史蒂夫不會故意炫富,但他卻在其他方麵加劇了公司的分裂。簡單來說,蘋果的員工分成了兩撥,一撥人主要負責繼續打磨apple ii,讓apple ii源源不斷地產生收入;另一撥人則負責研發新產品。apple ii是公司賴以生存與發展的根本,負責apple ii的團隊不斷改善機器的性能、增加其功能;不斷鋪設、擴展零售渠道,建立起多達幾百人的經銷商隊伍;與軟件開發商合作,讓他們編寫更多實用的軟件,吸引更多的消費者;著手開發後續機型,比如apple iie和apple ii gs。他們的工作卓有成效:apple ii風靡市場十幾年,直到1993年才退出市場,各種機型的銷量加在一起將近600萬台。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裏,公司靠著沃茲設計的這台機器實現了高速增長。直到1988年,麥金塔的銷售收入才第一次超過apple ii。
史蒂夫的官方職責是帶領產品開發團隊,沒過多久,他就不再關心apple ii了。他從骨子裏覺得,蘋果急需新的產品,因為電腦產業變化如此之快,如果公司不能夠與時俱進,隻是對apple ii修修補補的話,很快就會被行業淘汰。他非常直接地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任何稱職的工程師和銷售都應該跟著他幹,創造下一代一鳴驚人的產品。史蒂夫狹隘的看法並沒有給予硬件和軟件工程師足夠的尊重,對沃茲來說更是莫大的侮辱,最終沃茲選擇繼續留在apple ii團隊,沒有去麥金塔團隊。沃茲回憶道,“有些apple ii的工程師在他眼裏就好像不存在一樣。”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史蒂夫和沃茲不可避免地漸行漸遠。
從宏觀來看,史蒂夫的想法是對的,公司的確急需新產品。在電腦硬件行業立於不敗之地的最佳辦法就是,在上一個產品到達巔峰的同時,下一個產品已經蓄勢待發。馬庫拉、斯科特和董事會都同意公司急需新產品,最好是為公司白領量身定製的產品。沉睡的巨人ib的個人電腦1981年夏天才最終問世。)1978年,董事會撥給史蒂夫一筆資金,並配備了一支工程師團隊,讓他們著手開發apple ii的繼任產品。
個人電腦仍處於起步階段,大家都沒什麽頭緒,史蒂夫也不例外。當時他還不明白:偉大的產品都是不斷試錯的結果,需要不斷積累經驗、融合各種技術。而他和沃茲的經曆卻恰恰相反,他們在埋頭苦幹一段時間後,第一次出擊就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推出了電腦產業史無前例的傑出產品。因此史蒂夫想當然地認為產品開發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不過他馬上就會發現,在公司的體製下,產品開發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