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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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那個稱作爸爸的男人王強,想起了以前的無數次。
他一喝酒,就拿拖鞋抽我,拿拖鞋抽我媽。
他還當著我的麵,把我媽抵在牆上,把啤酒瓶蓋壓在她的皮膚裏,把啤酒瓶砸碎了,用玻璃碴的尖子在她的身上刻字。
聽著我們的哭嚎,他就隻會傻笑,隻會嗤笑,卻越發興奮,那一道一道的拖鞋底抽得更加毒辣,那一片一片的玻璃碴割得更加凶殘。
在我的生命裏,父愛可以是空白,我卻不願它是醃臢擁擠、充滿垃圾。
我和我的母親,任何時候身上都是紫紅淤青,舊傷未愈,新傷又添。
找不到酒瓶的時候,他隨手拿過的東西都是武器,鋼筆、晾衣架、煙灰缸、掃把和杯子……家裏的東西很少有幹淨和完整的。
過往的每一天,曾經的每一年,時時如此。
我從沒有麻木,對父親的恨,隻會隨著時間的增加,而越發深刻。
……
車停了,車燈亮了,透過昏黃的光線,我看見一個人走上來。
那人撚住了我的下巴,仔細打量,像看一個貨物般地看著我,“樣子過關,是處嗎?”
“我親女兒,沒人碰過。”
“你要多少錢?”
我看見王強麵上浮起了猥瑣的笑容,用手比了個十。那人嗤笑一聲,“王強,你是想錢想瘋了吧?明星一晚上都不止這個價錢!你帶來這貨,憑什麽?”
王強嘿嘿幹笑兩聲:“這你就不懂了,這真的是個處。什麽都不懂,隨便調教!這又是我女兒,出了事我也不會怪你的!”
那人食指點了點下巴,想了想,“八千。”
“一萬?”
“就八千。”
“成交。”
那人一把拽過我的衣領,就把我往外拖,就這樣我還是拽住了張宥然送我的那本書。他把我一直拖進屋子,甩上門就來撕扯我的衣服,我用力嘶吼,卻發不出一點聲音,我使勁掙紮,奈何手腳被綁,根本沒有用。
我瞪大了眼睛,驚駭至極,看見他欺身上來,隻能瘋狂地搖頭。
我覺得我眼裏的血管都要爆裂,眼淚一直在往下流,全身上下都在戰栗顫抖。
我像隻砧板上煮熟的蝦子,任人剝光,任人宰割。
後背觸在冰涼的地上,刺骨冰涼,這冰涼一直滲進心髒裏去。
我已經絕望。
也許,地獄也不過如此了。
卻突然——
轟隆一聲,門被撞開。
“手舉起來,不許動——”
不啻平地驚雷。
荷槍實彈的警察衝了進來,我看見他們黑色的特訓服,看見腰間別著的一杆杆槍,他們幾個人衝上來,一瞬將我身上的人製服。
我看見張宥然也在其中。
我願意他見我哭,見我笑。
卻不願他見到這樣衣衫不整、哭也哭不出來、笑也笑不出來的我。
這樣狼狽不堪的我。
他看見我這個樣子也驚了,卻立刻將自己的外套脫了裹住了我,迅速解開我身上的繩子,把我抱在懷裏,語氣溫柔而溫暖:“是我不好,王紅,是我不好,我沒保護好你……”
他的胸膛很暖,很暖,是我活了十八年都沒有感受過的溫暖。
他身上的衣服很香,是洗衣液的清香;他幹燥的頭發很香,是洗發水的薄荷香;他的氣質很純粹,那是宛如陽光青草一樣幹淨的味道。
隻是伴著血腥味,卻擋不住那樣清淺而溫暖的氣息。
在他懷裏,我還是止不住哆嗦。
我發不出聲音來。
我多麽告訴他,他不需要自責。
這一切都不是他的錯,甚至跟他沒有半點關係。
是我,是我的出生不好,是我的爸爸不好,是我不好。
他很好。
很好。
-
警察要我們去做筆錄,我看了看張宥然胳膊上的傷口。
血已經凝固了,但顏色還是鮮紅刺眼。
我小心翼翼地問警察:“我能不能陪我朋友去包紮完傷口,再去做筆錄?”
雖然他堅持自己沒事,但警察也覺不妥,開車將我們送到了醫院。
傷口很深,凝結的創麵和襯衫混在一起。
醫生不得不先消毒,再用剪刀將襯衫剪破,然後一點一點將與血液凝在一起的襯衫布揭開,好不容易止了血的傷口又被撕開。
一定很疼,我看見張宥然的眉頭緊皺,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在發抖。
我很害怕,卻又不敢不看。
上好了藥,又用紗布包紮好,醫生說:“這兩天不能洗澡,要忌口,要多注意。一旦疼得厲害或者發炎感染,一定立即來打吊針。”
我道了謝。
-
做完了筆錄,他還打車送我回家。
在路邊攤上,我指著售價三十元的一套裙子,問張宥然:“你能不能借我三十元錢?下星期就還你。”
他將三十元遞給陳經理。
對我說:“不用還。”
我大咧咧地將裙子套上:“我的衣服破了。如果就這樣回去,我媽一定會擔心的。我不能這樣回去。”
我太瘦了,裙子穿在身上鬆鬆垮垮的,並不好看,但總不至於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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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門口,我才想起,我把他送我的書丟了!
一定在先前的那個房子裏!
可我根本就不知道前麵的黑屋子在哪。
我瘋了一樣沿著來的路往回狂奔,卻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一下拉住我的胳膊,著急地看著我的眼睛:“王紅!你要去哪兒,告訴我!”
我說:“我要回去找東西!”
“你要找什麽?”
我六神無主,不敢告訴他我把書丟了,隻是答:“我要找東西!我要回去找東西!!”
他想了半天才知道我說的回去,是回剛才的小黑屋去。
好在他認得路。
現場已被警察封鎖起來了,一看我是受害人,也就沒有阻攔。
我進去就開始翻箱倒櫃,桌上沒有、板凳上沒有、地上沒有、床上也沒有!
到處也沒有!
警察一下攔住了我,詢問道,“你要找什麽?”
我先前受了驚嚇,這會兒語無倫次,隻是一直在重複說:“書!書!一本書,紫色的書!”
勘驗現場的警察從警車裏拿出一個透明袋子,遞給我:“你要找的是這個嗎?”
我連連點頭。
打開袋子的拉鏈,將書拿出來,一頁一頁地翻著,終於看見了裏麵夾著的書簽。
這書簽上有張宥然親筆寫的一首詩:
“我想念你,
我想起夜幕降臨的時候,和你踏著星光走去;
想起了燈光照著樹葉的時候,踏著婆娑的燈影走去;
想起了欲語又塞的時候,和你在一起。
我的勇氣和你的勇氣加起來,
對付這個世界總夠了吧?
王紅,
我也喜歡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摘抄自書裏的句子,卻顯得那麽合適,而又真誠。
我摸著那些字,忍住哽咽,努力平靜地說:“你是這世界上,唯一一個說喜歡我的人。這也是你對我說過的,最珍貴的話。”
張宥然抱住了我。
他的聲音從上方傳來,聽來悶悶的:“你受苦了。”
他的吻落在我額頭,“我會保護你,我會和你在一起。”
可回家,竟又是一場天翻地覆。
我的母親砸了一切能砸的東西,指著我的鼻子咒罵:“小畜生你還回來幹什麽!你不是被賣了嗎?你不是把自己換成了錢嗎?錢呢?錢呢?”
她衝上來就開始推搡我,撕扯我和我的口袋,“拿錢來!把你爸的錢拿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