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月牙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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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四
    我發現了我身上有了病。這叫我非常地苦痛,我覺得已經不必活下去了。我休息了,我到街上去走;無目的,亂走。我想去看看媽,她必能給我一些安慰,我想象著自己已是快死的人了。我繞到那個小巷,希望見著媽媽;我想起她在門外拉風箱的樣子。饅頭鋪已經關了門。打聽,沒人知道搬到哪裏去。這使我更堅決了,我非找到媽媽不可。在街上喪膽遊魂地走了幾天,沒有一點用。我疑心她是死了,或是和饅頭鋪的掌櫃的搬到別處去,也許在千裏以外。這麽一想,我哭起來。我穿好了衣裳,擦上了脂粉,在床上躺著,等死。我相信我會不久就死去的。可是我沒死。門外又敲門了,找我的。好吧,我伺候他,我把病盡力地傳給他。我不覺得這對不起人,這根本不是我的過錯。我又痛快了些,我吸煙,我喝酒,我好像已是三四十歲的人了。我的眼圈發青,手心發熱,我不再管;有錢才能活著,先吃飽再說別的吧。我吃得並不錯,誰肯吃壞的呢!我必須給自己一點好吃食,一些好衣裳,這樣才稍微對得起自己一點。
    三十五
    一天早晨,有十點來鍾吧,我正披著件長袍在屋中坐著,我聽見院中有點腳步聲。我十點來鍾起來,有時候到十二點才想穿好衣裳,我近來非常地懶,能披著件衣服呆坐一兩個鍾頭。我想不起什麽,也不願想什麽,就那麽獨自呆坐。那點腳步聲,向我的門外來了,很輕很慢。不久,我看見一對眼睛,從門上那塊小玻璃向裏麵看呢。看了一會兒,躲開了;我懶得動,還在那兒坐著。待了一會兒,那對眼睛又來了。我再也坐不住,我輕輕地開了門。“媽!”
    三十六
    我們母女怎麽進了屋,我說不上來。哭了多久,也不大記得。媽媽已老得不像樣兒了。她的掌櫃的回了老家,沒告訴她,偷偷地走了,沒給她留下一個錢。她把那點東西變賣了,辭了房,搬到一個大雜院裏去。她已找了我半個多月。最後,她想到上這兒來,並沒希望找到我,隻是碰碰看,可是竟自找到了我。她不敢認我了,要不是我叫她,她也許就又走了。哭完了,我發狂似的笑起來:她找到了女兒,女兒已是個暗娼!她養著我的時候,她得那樣;現在輪到我養著她了,我得那樣!女子的職業是世襲的,是專門的!
    三十七
    我希望媽媽給我點安慰。我知道安慰不過是點空話,可是我還希望來自媽媽的口中。媽媽都往往會騙人,我們把媽媽的誆騙叫作安慰。我的媽媽連這個都忘了。她是餓怕了,我不怪她。她開始檢點我的東西,問我的進項與花費,似乎一點也不以這種生意為奇怪。我告訴她,我有了病,希望她勸我休息幾天。沒有;她隻說出去給我買藥。“我們老幹這個嗎?”我問她。她沒言語。可是從另一方麵看,她確是想保護我,心疼我。她給我做飯,問我身上怎樣,還常常偷看我,像媽媽看睡著了的小孩那樣。隻是有一層她不肯說,就是叫我不用再幹這行了。我心中很明白——雖然有一點不滿意她——除了幹這個,還想不到第二個事情做。我們母女得吃得穿——這個決定了一切。什麽母女不母女,什麽體麵不體麵,錢是無情的。
    三十八
    媽媽想照應我,可是她得聽著看著人家蹂躪我。我想好好對待她,可是我覺得她有時候討厭。她什麽都要管管,特別是對於錢。她的眼已失去年輕時的光澤,不過看見了錢還能發點光。對於客人,她就自居為仆人,可是當客人給少了錢的時候,她張嘴就罵。這有時候使我很為難。不錯,既幹這個還不是為錢嗎?可是幹這個的也似乎不必罵人。我有時候也會慢待人,可是我有我的辦法,使客人急不得惱不得。媽媽的方法太笨了,很容易得罪人。看在錢的麵上,我們不應當得罪人。我的方法或者出於我還年輕,還幼稚;媽媽便不顧一切地單單站在錢上了,她應當如此,她比我大著好些歲。恐怕再過幾年我也就這樣了,人老心也跟著老,漸漸老得和錢一樣的硬。是的,媽媽不客氣。她有時候劈手就搶客人的皮夾,有時候留下人家的帽子或值錢一點的手套與手杖。我很怕鬧出事來,可是媽媽說得好:“能多弄一個是一個,咱們是拿十年當作一年活著的,等七老八十還有人要咱們嗎?”有時候,客人喝醉了,她便把他架出去,找個僻靜地方叫他坐下,連他的鞋都拿回來。說也奇怪,這種人倒沒有來找賬的,想是已人事不知,說不定也許病一大場。或者事過之後,想過滋味,也就不便再來鬧了,我們不怕丟人,他們怕。
    三十九
    媽媽是說對了:我們是拿十年當一年活著。幹了二三年,我覺出自己是變了。我的皮膚粗糙了,我的嘴唇老是焦的,我的眼睛裏老灰淥淥地帶著血絲。我起來得很晚,還覺得精神不夠。我覺出這個來,客人們更不是瞎子,熟客漸漸少起來。對於生客,我更努力地伺候,可是也更厭惡他們,有時候我管不住自己的脾氣。我暴躁,我胡說,我已經不是我自己了。我的嘴不由得老胡說,似乎是慣了。這樣,那些文明人已不多照顧我,因為我丟了那點“小鳥依人”——他們唯一的詩句——的身段與氣味。我得和野雞學了。我打扮得簡直不像個人,這才招得動那不文明的人。我的嘴擦得像個紅血瓢,我用力咬他們,他們覺得痛快。有時候我似乎已看見我的死,接進一塊錢,我仿佛死了一點。錢是延長生命的,我的掙法適得其反。我看著自己死,等著自己死。這麽一想,便把別的思想全止住了。不必想了,一天一天地活下去就是了,我的媽媽是我的影子,我至好不過將來變成她那樣,賣了一輩子肉,剩下的隻是一些白頭發與抽皺的黑皮。這就是生命。
    四十
    我勉強地笑,勉強地瘋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幾個淚所能減除的。我這樣的生命是沒什麽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個生命,我不願撒手。況且我所作的並不是我自己的過錯。死假如可怕,那隻因為活著是可愛的。我絕不是怕死地痛苦,我的痛苦久已勝過了死。我愛活著,而不應當這樣活著。我想象著一種理想的生活,像做著夢似的;這個夢一會兒就過去了,實際的生活使我更覺得難過。這個世界不是個夢,是真的地獄。媽媽看出我的難過來,她勸我嫁人。嫁人,我有了飯吃,她可以弄一筆養老金。我是她的希望。我嫁誰呢?
    四十一
    因為接觸的男子很多了,我根本已忘了什麽是愛。我愛的是我自己,及至我已愛不了自己,我愛別人幹什麽呢?但是打算出嫁,我得假裝說我愛,說我願意跟他一輩子。我對好幾個人都這樣說了,還起了誓;沒人接受。在錢的管領下,人都很精明。嫖不如偷,對,偷省錢。我要是不要錢,管保人人說愛我。
    四十二
    正在這個期間,巡警把我抓了去。我們城裏的新官兒非常地講道德,要掃清了暗門子。正式的妓女倒還照舊做生意,因為她們納捐;納捐的便是名正言順的,道德的。抓了去,他們把我放在了感化院,有人教給我做工。洗、做、烹調、編織,我都會;要是這些本事能掙飯吃,我早就不幹那個苦事了。我跟他們這樣講,他們不信,他們說我沒出息,沒道德。他們教給我工作,還告訴我必須愛我的工作。假如我愛工作,將來必定能自食其力,或是嫁個人。他們很樂觀。我可沒這個信心。他們最好的成績,是已經有十幾多個女的,經過他們感化而嫁了人。到這兒來領女人的,隻須花兩塊錢的手續費和找一個妥實的鋪保就夠了。這是個便宜,從男人方麵看;據我想,這是個笑話。我幹脆就不受這個感化。當一個大官兒來檢閱我們的時候,我唾了他一臉唾沫。他們還不肯放了我,我是帶危險性的東西。可是他們也不肯再感化我。我換了地方,到了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