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兩個基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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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和孔子都不變態,
他們為青年男女的性愛
留下了自由的空間。
三月三的中國情人節,
演出了東周版的《花兒與少年》。
愛國賊
魯國那個跟家君唱反調的家臣,叫南蒯(kuai)。
南蒯是季孫氏封地費邑的宰。照規矩,季孫氏把費邑承包給南蒯後,自己就不怎麽管事,所以南蒯在那裏當了三年老大。但,當南蒯決定背叛季孫大夫、支持魯國國君時,費邑人卻不幹了。他們把南蒯抓起來,對他說:過去我等聽命於先生,是因為忠誠於主上。現在先生有了那種想法,我輩卻沒有這等狠心。那就請先生另謀高就吧!您老人家的理想抱負,上哪兒不能實現啊!
眾叛親離的南蒯隻好卷起鋪蓋走人,抱頭鼠竄逃到了齊國。幸運的是,齊國倒也收留了他。
有一天,南蒯伺候齊景公吃飯。
景公突然端起酒杯說:你這叛徒!
南蒯不知景公這話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景公說這話是什麽意思,當時臉都綠了,一肚子委屈地辯解說:微臣豈敢叛亂,不過想強大公室而已。這可是愛國呀!
旁邊的齊國大夫卻反唇相譏:身為家臣,愛的什麽國?你罪過大了去了![1]
奇怪!愛國有罪?
不。愛國無罪,隻不過要有資格,並非人人都能愛。諸侯愛國就是對的,因為他是“國君”。大夫愛國也是對的,因為他是“國人”。家臣愛國,則“罪莫大焉”。
家臣愛國,何罪之有?
僭越。
換句話說,就是通房大丫頭把自己當成了大老婆。
前麵說過,封建是一種秩序。它確定的君臣關係和效忠對象,也是有層級的。具體地說,從上到下,天子之臣是諸侯,諸侯之臣是大夫,大夫之臣是士(家臣)。從下到上,家臣忠於大夫,大夫忠於諸侯,諸侯忠於天子。
這就是禮。
因此,諸侯可以“愛天下”,大夫可以“愛國”,家臣則隻能“愛家”。嚴格按照這禮法的規定去愛,才叫忠。越級非禮而愛國,就是“愛國賊”。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齊景公隻把南蒯叫做“叛夫”,算是客氣。
那麽,費邑的邑人,為什麽可以反對他們的總管南蒯,越級忠於季孫氏?
因為按照邦國製度,天下隻有一個,封區隻有兩級。封到采邑,就不再分封。家臣不是君主,隻是大夫派出的代理人。邑人也不是家臣的臣,而是大夫的臣,即“家人”。他們的道德義務,是“忠君愛家”,不是“忠君愛國”。這跟季孫大夫的是非對錯沒關係,跟南蒯的政治立場更沒關係。
禮,隻認秩序,不管是非。
後果當然很嚴重。依照這個“忠君原則”,諸侯如果對抗天子,大夫就應該跟著對抗;大夫如果反叛諸侯,家臣也會跟著反了。周的滅亡,就因為此。
但是沒有辦法,因為是非講不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怎麽操作?
講得清並可操作的,隻有秩序。
秩序貫穿著邦國製度。井田是經濟秩序,宗法是社會秩序,封建是政治秩序。這就一要明差異,二要定等級。井田製區分公私,於是有公田、私田;宗法製區分嫡庶,於是有嫡子、庶子;封建製區分君臣,於是有人、有民。人是貴族,民是平民和奴隸。這是“階級”,三等。天子是超級貴族,諸侯是高級貴族,大夫是中級貴族,士是低級貴族。這是“等級”,四等。此外還有公侯伯子男,是諸侯的“爵級”,五等。
由此可見,秩序即等級。它像井田一樣形成序列,叫井然有序;像阡陌一樣條理分明,叫井井有條。事實上,等級分明的周社會,就是一塊“井田”;秩序井然的周製度,則是一口“井”。周公和他的繼承人,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挖井不止,終於挖得深不見底,單等我們跳下去。
這口井,就叫“倫理治國”。
好大一張網
什麽叫“倫理”?
倫,是一個很晚才有的字,甲骨文和金文都沒。它的本字,應該是“侖”(侖),金文的字形像柵欄。後來加上單人旁,變成“倫”,有類比(無與倫比)、匹敵(精彩絕倫)、條理(語無倫次)等意思。
其實,倫,就是次序和類別。如果亂了次序,錯了類別,弄得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就叫不倫不類。
最重要的次序和類別,是人類社會的,叫“人倫”。按照後來儒家的說法,人倫主要包括五種人際關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叫“五倫”。規範五倫的道理、法則和儀式,就叫“倫理”。
倫理的核心,是“名分”。
名分就是名位和職分,也就是一個人的社會身份、社會地位和社會角色,以及相應的權利、義務和待遇。地位特別高的,還有爵號和車服。爵號是“名”,車服叫“器”。名和器合起來,就叫“名器”。
名和器是統一的。名不同,器也不同。比如祭祀用的禮器,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都是鼎奇數,簋偶數。祭祀時的樂舞,天子八佾(讀如義),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祭祀穿的禮服,天子十二旒,諸侯九旒,上大夫七旒,下大夫五旒。旒(讀如流),是垂在冕前麵的珠串。士沒有冕,也就沒有旒。
名分,決定著待遇、規格、譜。
所以,傳統社會的中國人極其看重名分。妻們固然會嚴防死守,小老婆也不能“妾身未分明”。比如《紅樓夢》裏的花襲人,是最早跟賈寶玉上床的。但因為沒有“走程序”,結果便連妾都不是,隻能嫁給別人。
名分,簡直就是命根子。
沒有人可以不要名分。沒有名分,就沒有麵子。麵子是名分的標誌,也是人的臉麵,或臉譜。擺出來,就叫“擺譜”;有了它,就叫“有譜”。有譜就靠譜。這就可以交往,可以“麵對麵”。否則,就“對不起”。
對不起的意思是:雙方麵子的尺寸差距太大,麵子小的一方即便想“麵對”,也“對不起”。
難怪我們“死要麵子”。
其實,麵子可以要,也可以給。小妾扶正,副職轉正,是實實在在地給;稱小老婆為如夫人,管芝麻官叫大老爺,是客客氣氣地給。但無論虛名還是實惠,也無論是贈送抑或索要,前提都是你得認同倫理,看重名分。隻要你把名分當回事,所有程序便會啟動。從此,你就成了電腦裏的數據,任由綱常倫理的軟件處理。
這是一張蜘蛛網,而且彈性很好。
能夠逃出這張網的人很少。你出家?廟裏有師父。你落草?山寨有頭領。你自主擇業?業內有行會。你浪跡江湖?江湖有門派。你不可能絕對一個人生存。隻要歸屬於某一群體,那就要有名分。隻要接受名分,那就仍在五倫。所以蘇東坡“長恨此身非我有”,但發完牢騷,照舊回家睡覺。什麽“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根本做不到,也沒當真想過。[2]
這可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宗法倫理,將傳統社會的所有人都“一網打盡”。
得了便宜又賣乖的,是那隻蜘蛛。
因此,盡管秦始皇憎恨封建,漢高祖厭惡儒家,卻都不反對倫理治國。秦始皇的政策,是既要依法治國,又要道德禮儀,隻不過把德和禮都納入法。因此,他除了推行“車同軌,書同文”,還要求“行同倫”。
漢高祖也一樣。他在登基不久立足未穩時,便讓儒生叔孫通重新製定了禮儀,以此作為君臨天下治理帝國的工具和手段。於是,以綱常倫理為核心的禮樂製度,便不但沒有因為邦國變成帝國而被廢除,反倒一直延續到清。
這絕非偶然。
便宜了誰
討厭儒家的劉邦,後來確實嚐到了禮治的甜頭。
那是西漢王朝的建國之初,大亂雖平而天下未定,跟西周初年的局勢幾乎完全一樣。隻不過,追隨武王伐紂的,是姬姓和薑姓的貴族,比如太公望、周公旦、召公奭,以及其他方國的豪酋。雖然他們在殷商眼裏是蠻族,文化程度其實都不低,個個都是風流人物。
劉邦的隊伍就差得多。除張良是貴族,韓信算是破落貴族,其餘的,陳平是無業遊民,蕭何是蕞爾小吏,樊噲是狗屠,灌嬰是布販,婁敬是車夫,彭越是強盜,周勃是吹鼓手,劉邦自己則是地痞無賴,基本上是草台班子。
何況此時,禮壞樂崩已經幾百年。像周武王那樣嚴格按照禮製來舉行開國大典,他們哪會?未央宮建成後,劉邦大宴群臣,居然乘著酒興對太上皇說:過去老爸總罵我不如二哥能幹,將來生活沒有著落。現在請您老人家看看,是二哥掙下的產業多,還是我的多?殿上群臣也跟著起哄,大呼小叫,亂成一團,完全沒有體統。
這簡直就是群魔亂舞。
叔孫通他們自然看不下去,大漢朝廷也不能是土匪窩子。於是好說歹說,終於勸動劉邦同意製定禮儀,文武百官、功臣勳貴也都進學習班培訓。從此禦前設宴,人人莊嚴肅穆,規行矩步,行禮如儀。劉邦自己也喜不自禁。他餘味無窮地說:老子今天才曉得,當皇帝還真他媽的過癮!
當然過癮。倫理、道德、禮儀,原本就是為了讓草民們安分守己,君主們坐穩江山。秦漢以後,曆朝曆代都堅持倫理治國和禮樂製度,原因就在於此。
實際上所謂“五倫”,最重要的就是君臣。除朋友外,父子、兄弟、夫婦,也都可以看作君臣關係。父親是家君,丈夫是夫君,長兄如父也是君。反過來也一樣。或者說,君臣如父子,同僚如兄弟,正副職如夫妻,怪不得叫“家天下”。
政治倫理,注定了是家庭倫理的“國家版”。
那麽,家庭倫理,最重要的是什麽?
和諧。家和萬事興。
這就要講名分,重稱謂,守規矩,盡孝心。比如跟父母親說話,必須自稱“兒子”。如果父親是君王,則自稱“兒臣”。跟哥哥說話,要自稱“小弟”。如果哥哥是君王,則自稱“臣弟”。跟丈夫說話,要自稱“妾”。如果丈夫是君王,則自稱“臣妾”。對父母,要“早請示,晚匯報”,叫“晨昏定省”。父母的年紀,必須掛在心上,還得“一則以喜,一則以懼”,喜的是他們健康長壽,懼的是他們年老力衰。[3]
父母去世,要“守喪三年”。如果父母是天子或諸侯,則要在他們臨死之前成立“治喪委員會”,給他們備好棺槨,換上壽衣,然後守在他們身邊看著他們死,叫“為臣”。這是中國最早的“臨終關懷”,但隻有天子和諸侯才能享受。
所有這些,歸結為一個字,就是“孝”。
孝道表現於國,就是“忠”。忠,不是人的天性,因此需要培養。培養基地,就在家庭。事實上,一個人如果孝敬父母,就不會背叛君主;如果友愛兄弟,就不會欺負同事。忠臣出於孝子之門,並非沒有道理。
難怪所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柔”,竟有三組是家庭倫理。是啊,對自己子女都沒有愛心的君,可能仁嗎?對自己父母都沒有孝心的子,可能忠嗎?父子像父子,才會君臣像君臣,盡管占便宜的還是君父。
什麽叫“天下為家,家國一體”?這就是。
天字一號樂團
現在,我們更清楚南蒯為什麽不招人待見了。
道理其實很簡單:國之倫理在家,從小就能看到大。比如一個人虐待父母,卻宣稱忠於祖國,靠得住嗎?同樣,南蒯背叛家君,卻宣稱忠於國君,誰相信呢?
更何況,南蒯隻是季孫大夫之臣,季孫大夫才是魯國國君之臣。魯國國君的事,是他南蒯該管的嗎?如此僭越,難道也叫“效忠”?對不起,這叫“上訪”!
南蒯不明白的,魏絳明白。
魏絳是春秋時期晉悼公的大夫。因為功勳卓著,悼公要將鄭國奉獻的樂隊分一半給他,魏絳表示不敢當。他說:樂舞是用來鞏固美德的,因此可以鎮撫邦國,同享福祿,懷柔吸引遠方之人。這才叫“樂”,也才可以叫“樂”。[4]
奇怪!樂,為什麽能“殿邦國,同福祿,來遠人”呢?
因為樂是藝術化的禮,禮是倫理化的樂。
是這樣嗎?
當然是。周人的樂,甚至古人的樂,並不隻是音,是詩歌、音樂和舞蹈的三位一體,叫“樂舞”。所以晉悼公打算賜給魏絳的“樂”,就包括一組編鍾,還有一支八人組成的歌舞隊。
但,樂舞叫做樂,是因為以音樂為靈魂。對於音樂,最重要的是什麽?節奏和韻律。對於倫理,最重要的是什麽?秩序與和諧。秩序就是禮的節奏,和諧就是禮的韻律。因此,禮治社會就應該像樂曲,社會成員則應該像樂音。樂音有音高、音長、音強、音色的不同。社會成員一樣,也得有差異。有差異,才多樣。多樣統一,才和諧。
禮,就是界定差異的。
問題是:怎麽界定?
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無非“別內外,定親疏,序長幼,明貴賤”。區分華夏與蠻夷,是“內外有別”;區分血親與姻親,是“親疏有差”;區分老者與少者,是“長幼有序”;區分嫡子與庶子,是“貴賤有等”。它甚至表現為一係列的“製度”(規製和尺度)。比如平民不能戴帽子,隻能紮頭巾,叫幘(讀如則)。貴族當中,士又隻有冠,沒有冕。冠冕堂皇的,隻能是天子、諸侯、大夫。
顯然,這裏麵最重要的是貴賤,貴賤就是“音高”。其次是親疏,親疏是“音長”。再次是長幼,長幼是“音強”。至於內外,或許可以看作“音色”,華夏民族是“黃鍾之鳴”,蠻夷戎狄是“瓦釜之音”。如果“黃鍾毀棄,瓦釜雷鳴”,那就不是“亡國”,而是“亡天下”了。
不過在周人看來,他們的天下不會亡,因為像音樂。天子和諸侯是“高音”,大夫和士是“中音”,平民和奴隸是“低音”。也像音樂團體,民族和國族是樂團,氏族和宗族是樂隊,天子、諸侯、大夫、士是指揮。
這可真是天字第一號的樂團。這個樂團演奏的,是最恢宏的交響樂,最悅耳的奏鳴曲,最有氣勢的大合唱。
主題,則據說叫“和”。
沒錯,禮辨異,樂統同。禮讓人遵守秩序,樂讓人體驗和諧。所以貴族要鍾鳴鼎食,還要佩玉。玉是君子之器。它高貴、典雅、溫潤,不張揚,文質彬彬。何況玉器佩帶在身上,是要發出聲響的。這就會提醒主人舉手投足都要合乎禮儀,都要有節奏。有節奏就有節製,也就氣度不凡。
學習音樂,觀賞樂舞,更是貴族必修的功課。如果有條件,還應該向全民推廣。因為廟堂有音樂,則君臣和敬;鄉裏有音樂,則宗族和順;家中有音樂,則父子和親。[5]
難怪孔子上課時,會有學生鼓瑟。
孔子的學生言偃(子遊)更是身體力行。他主持武城縣工作時,便處處都是弦歌之聲。據說,孔子聽了曾莞爾而笑雲:殺雞哪裏用得著牛刀?言偃卻回答:君子受了教育就愛人民,小人受了教育就聽使喚,老師不就是這樣教我們的嗎?孔子也馬上表態:言偃是對的,我剛才不過開玩笑。[6]
這就是“禮樂教化”。
但,這跟“以德治國”又有什麽關係呢?
不妨實地考察一番。
權利與義務
先看“鄉飲酒禮”。
所謂“鄉飲酒禮”,原本是酒宴形式的“政治協商會議”。應邀參加的基本上都是老人,討論的也是軍國大事,比如“定兵謀”等等。所以,它很可能是部落時代軍事民主的遺風,相當於古羅馬的元老院,隻是沒有表決權。但到後來,就連谘詢的意思也沒有了,隻是定期不定期地請社會賢達們來吃飯喝酒看表演,變成了“政協委員”的俱樂部。
這就多少有點奇怪。是啊,這樣一種並無實際作用的禮儀,怎麽會從西周一直延續到清代道光年間?[7]
因為有意義。
意義就在“尊長,養老,敬賢”。按照規定,參加鄉飲酒禮的各界人士,六十歲以上的坐,五十歲以下的立。享用的菜肴也不等,年紀越大越多。這就等於向全社會宣示,對長者要尊,對老者要養,對賢者要敬。
所以,酒會上要序齒(以年齡大小為序),還要奏樂,比如“我有嘉賓”的《詩·小雅·鹿鳴》:
呦呦鹿鳴,食野之蘋。
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那麽,這首歌為什麽要用鹿鳴來開篇呢?因為無論在中國還是印度,鹿都是有著美德的仁獸,鹿群的到來也都是吉祥和興旺的象征,奏唱《鹿鳴》也就是要崇尚道德。
實際上周人之德,無非“尊尊”和“親親”。尊尊,就是尊敬該尊敬的;親親,就是親愛該親愛的。人與人如果互敬互愛,社會就和諧太平。因此,盡管後來的鄉飲酒禮並沒有實質性內容,也要堅持,因為這本身就是德。
顯然,有禮必有德,有德必有禮。相反,失禮則缺德,非禮則無德。德是目的,禮是手段;德是內心修養,禮是行為規範。因此,也表現為權利和義務。
比如“冠禮”。
冠禮又叫“婚冠禮”,其實就是貴族子女的成年禮。按照西周製度,孩子出生百日,要由父親命名,表示他正式獲得生命,成為家庭成員。如果是男孩,六歲開始在家學習,是家學。十歲進寄宿學校,是小學。十五歲入辟雍,這就是大學。二十歲大學畢業,就要舉行婚冠禮,正式成人。
婚冠禮是無論男女都要舉行的,隻不過女十五,男二十。這時要做兩件事。第一是把頭發盤在頭頂,叫“束發”。然後女插簪子,叫笄(讀如基);男戴帽子,叫冠。第二是請嘉賓為他們起一個字。名是卑稱,字是尊稱。前者用來稱呼晚輩、學生、子女和自己,後者用來稱呼同輩和同輩以上的他人。有了字,就可以進行社交,當然意味著成人。
有字以後,男孩子就可以叫做士(廣義的士),也叫丈夫。古人認為,兒童身高六尺,叫“六尺之童”。成年男子身高一丈,叫“一丈之夫”。所以,丈夫就是成年男子。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因此冠禮同時也是訂婚禮。由於男女雙方的婚配都與束發同時,因此叫“結發夫妻”。如果女孩子還沒有合適對象,則暫不訂婚,也不起字,叫“待字閨中”。待字,其實是等待婚姻。
但意義重大的是“加冠”。
加冠一共三次。第一次加“緇冠”(緇讀如資),這是用來參加政治活動的。第二次加“皮弁”(弁讀如變),這是獵裝和軍裝,所以同時還要佩劍。第三次加“爵弁”(爵讀如雀),這是用來參加祭祀活動的,又叫“宗廟之冠”。
一加緇冠,有參政權;二加皮弁,有從軍權;三加爵弁,有祭祀權。有權利就有義務,何況“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因此三次加冠後,初冠的青年還要拜見國君和元老,主持儀式的嘉賓也要發表訓詞。這是最重要的一堂德育課。
顯然,束發和加冠,都意味著社會的規範和約束。而且,也都是以一種讓人終身難忘的方式,告訴孩子們什麽是真正的人,怎樣才能成為真正的人。
與此同時,我們民族也成年了。
那麽,我們可以青春煥發嗎?
當然可以。
中國情人節
接受了笄禮和冠禮的姑娘和小夥子,有權利參加一個盛大的節日。時間是在仲春之月,日子是三月三,名字叫“上巳節”。按照周禮的規定,這一天所有成年男女都可以到荒郊野外,享受最充分的性愛自由。
這是中國的情人節。
實際上這樣的節日,世界各民族都有。古羅馬的叫“沙特恩節”,時間在冬至,殷商的則在玄鳥(燕子)歸來時(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一卷《祖先》),周人不過繼承了傳統。
那真是一個人民大眾開心的日子。桃花三月,春水碧綠,鮮花盛開。春心蕩漾的少男少女們手拿蘭草,從四麵八方趕到河邊,舉行愛的狂歡。如果遇到意中人,女孩子還會主動搭訕,落落大方,毫無羞澀。
對此,《詩·鄭風·溱洧(讀如真委)》這樣描述:
溱水和洧水,
春波浩蕩彌漫。
少女和少男,
手中拿著澤蘭。
女孩說:過去看看?
男孩說:剛剛看完。
女孩說:看了也可以再看嘛!
那邊地方又大又好玩。
於是說說笑笑往前走。
還相互贈送了芍藥花。[8]
這可真是東周版的《花兒與少年》。
是的。小呀小哥哥呀,小呀小哥哥呀,小呀小哥哥呀手拖著手兒來。
嘿嘿,還“贈之以芍藥”。
奇怪!周,不是禮儀之邦,要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男女授受不親”嗎?也會有這等事?
當然有。
事實上從西周到漢唐,宗法禮教之外也尚有性愛的自由,以至於被衛道士們罵作“髒唐爛漢”。什麽“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那是宋儒造的孽。其結果,是殷的豪放靈性沒了,周的天真爛漫沒了,春秋的高貴風雅沒了,戰國的血氣方剛沒了,漢的開拓和唐的開放也沒了。士人墮落為文人,而且集體陽痿,隻知道在皇帝麵前磕頭如搗蒜,然後回家打老婆。
這才真是罪莫大焉!
好在此刻還是周。後來孔子編輯整理《詩經》,也沒有刪除那些“淫詞豔曲”,我們這才得以一睹當年風采。
謝謝孔夫子!您老人家人性。
事實上,倫理道德歸根結底是為了人。這就必須尊重人性,尊重人的各種需求。但凡違背人性的,都隻能是偽善和偽道德。靠偽道德來維持的穩定,永遠都隻能是表麵的。
這個道理,周公和孔子心裏都明白。
他們不傻,也不變態。
因此,盡管周公“製禮作樂”,孔子“克己複禮”,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姬周政權,維持封建秩序;但他們至少清楚,心理維穩才是最好的維穩。這就要“倫理治國”,包括德治和禮治;也要“禮樂教化”,包括禮教和樂教。禮和樂,是落實以德治國的“兩個基本點”。
不過既然是心理維穩,那就要深入人心。因此既得紮籬笆,又要開口子,兼顧社會規範和個人自由,正如封建製或邦國製要“兼顧君權與民權”。這就像猶太人的割禮,隻會割掉少許包皮,不會連根切斷。沒錯,切得跟宦官似的倒是徹底安生了,但那樣的穩定有意義嗎?
治國需要智慧,更需要人性。
現在,華夏民族已經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禮,也擁有了情人節,可以盤點一下是非得失,弄清楚文化係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