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五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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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這一句話引起了我的注意,也從而把我的目光引到這個叫王明沅的人身上,我很好奇地坐下問他,他說的這個“報複”怎麽講?他唉聲歎氣和我說,現在這社會好人不好做,當年他和兩個很要好的哥們一起喝酒,回去路上路過一片林子,聽到有人喊救命,走過去看到王明沅和一個女孩糾纏在一起於是上去阻止。
    不過還是晚了,女孩被王明沅強暴了。
    他們這個女孩給救了,又把王明沅抓住送到了派出所。因為被強暴的女孩是個殘疾人,所以判了十年徒刑,可沒想到才五年就給放了。
    “你說的這兩個很要好的哥們是?”
    “其中一個是辛雨的男人……”
    “等等。”我打斷了他,“你的意思是說五年前你們把王明沅送進派出所,五年後他出獄來報複你們?”
    “對對對,就是這樣。”
    “你叫什麽?”
    “林榮。”他很擔心,央求,“你們可得給好人做主,我不能白做好事啊,政府不給我獎勵起碼得保證我的安全吧?”
    我和旁邊的工作人員知會了一聲,隨後推開門走出去,我立即將這件事匯報給了馬院長,這個林榮的口供對案件有突破性的進展,隻是口供的真實性還需要進一步核實。馬院長立馬就給東港區打了一個電話,二十分鍾以後對方又把電話打了回來。
    馬院長衝著電話連連點頭,掛斷電話後和我說這個林榮說的句句屬實,五年前他們的確是抓到過一名強奸犯,而這個強奸犯的名字就叫王明沅,這麽說來王明沅應該就是這起案件的真凶。馬院長特別重視,派出法警全力保護林榮,同時對王明沅申請通緝。
    通緝?!
    現在我們可以證實林蓉的話不假,王明沅的確是一個服刑人員,但還不能證明他就是凶手。馬院長沒有聽我的勸告,說像王明沅這種刑滿釋放出來報仇的人他見多了,所以沒什麽好說的,抓回來審一下就什麽都明白了。
    他是院長,最終決定權在他手上。
    於是。
    第二天檢察院法警出擊前往王明沅可能藏匿的地點進行抓捕,我則去了一下關押王明沅的那所監獄,從監獄長那裏索要到王明沅使用過的生活用具,從上麵套取到王明沅的指紋,回來以後又進行了一番仔細的對比,與遺留在凶器上(插在腿上的匕首)的指紋完全吻合。可有一點我還是很糊塗,東港分局法醫之前說過,他懷疑第二起案發現場出現過兩名凶手,如果照著林榮口供進行推理的話,凶手隻有王明沅一人,第二個凶手是不可能存在的,那麽,是法醫的推斷有誤,還是林榮的口供有問題?
    不得而知。
    這天。
    我又跑了一趟辛雨家,我也不想來打擾她,但王明沅的忽然出現讓我不得不唐突造訪。這一次辛雨沒有表現得那麽抗拒,很有禮貌地將我請了進去,還比較熱情地給我倒了一杯溫水,笑著說她家裏沒什麽喝的,叫我被介意。
    我禮貌微笑,雖然她看不到。
    “孩子上幼兒園了?”
    “嗯。”
    我把買來的水果籃放進廚房裏,“剛好路過水果店,就買了一點。”
    “怎麽好意思又讓您破費。”
    “沒事,給孩子買的。”說完我回到客廳坐下,看著辛雨,“我今天過來是想問你幾個問題,關於……五年前的。”
    聽到五年前這三個字她一愣,臉上笑容不見。她開始轉移話題,似乎有意回避,畢竟那種事情換做是誰都不想再提起。
    “我給你洗點水果吧。”
    “別麻煩了。”看她柔弱的樣子我也真不忍心在問下去,可是辦案往往就是這樣,越難以啟齒就越是不能不開口。
    我跟著她走到狹窄,堆滿瓶瓶罐罐的廚房裏,艱難地開了口,“王明沅出獄了。”
    她手裏的盤子一下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她便很慌張地蹲下去拾撿碎盤子,不慎將自己的手指刮破,她忍著疼將碎盤子放進紙簍裏,越是著急就越是容易出錯,她踩到一塊沒有被拾幹淨的盤子碎片,啪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看著都疼。
    顧不得思考所謂的男女有別,我上前將她從地上扶起來。她覺得很尷尬就遮遮掩掩往客廳裏麵走,輕車熟路地拉開抽屜取出繃帶和剪子,我害怕她再一次忙中出錯傷到自己,就強行把剪刀搶了下來,“你別動,我幫你。”
    她的手型很好看,但是皮膚很糙,就是廉價的護膚品都買不起嗎?一個女人生活得如此貧窮實在是讓人心疼,於是我包紮得時候特別小心。好了以後她緊張又尷尬地說了一聲謝謝,立馬就把手抽了回去。
    “您是高貴的人,我髒,你還是別碰我了……”
    什麽?!
    這樣的一句話聽得我心裏猛疼,也不知道為何居然有些自責了?
    她的自卑來自於悲劇一樣的生活,就像是一個傀儡任人擺布怎能不自卑。
    “對不起。”
    “你為什麽要說對不起,我應該謝謝你。”
    “可能我不該來吧,實在是不好意思。”為了破案而不顧及受害人的心情也是一種極大的自私。
    “我經常這樣,一個人磕磕碰碰的都習慣了。”她堅強笑著,“其實我也想開了,我就是這樣一個女人,說得難聽點破罐子破摔,你想問什麽就問吧。”
    她這樣說還怎麽讓我問得出口,一時為難。
    其實沒有什麽好問了的,她的反應已是最好的回答。王明沅的確對她做過禽獸不如的事,但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她撫摸著她女兒相片自嘲說,這是她和王明沅的女兒。說到這裏她終於無法隱忍,又哭了。
    她哭得如此絕望,我恨不能去安慰她。
    “你是不是也感覺可笑,我不光生了下來,還把她給養大了。”
    我遞給她一張紙巾,並說,她是我見過最偉大的女人,是發自肺腑的。
    講一句很不道德,很難聽的話,將這樣的孩子生下來等同於一種屈辱。但辛雨善良,她說,不管如何這都是她身上掉下的一塊肉,是一條無辜的生命,她沒有權利決定她的生死,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忘記過去,把她撫養成人。
    “後來我嫁給了王建偉,一是為了感恩,二他也算個好人。開始的時候他對我真的挺好,但有些事看過一眼就會在心裏生根發芽,他因為我被王明沅強暴沒少嫌棄我和孩子,還因為欠了賭債把男人帶到家裏,讓我和他們……”那些悲痛的過去難以啟齒,堅強說到現在她已經付出了很大的勇氣。
    王建偉因為欠賭債把男人帶到家裏,讓妻子用自己的身子去還賭債?!
    該死!
    我知道作為一名警察,不應該說這種泄憤的話,但誰都沒有理由去同情這樣一個敗類。
    我轉開話題,“如果真是這樣,那王明沅應該是來報複你們的。”
    “我不害怕他。”她很勇敢,但再勇敢也有弱點,“我就怕他傷害我女兒。”
    我總覺得自己該做點什麽,就問她,“你什麽學曆?”
    她臉仰起,有了自信,“本科。”
    我點點頭。
    “為防止王明沅來找你,這樣吧……”我把自己家裏的鑰匙從口袋裏掏出來,“你和孩子暫時住我家裏,我在幫你找一份工作。”
    “這……”她推辭,“我不能接受。”
    “我不是為了你,我是為了孩子。”我把地址寫在一張紙上,但忽然想起她是個盲人,小孩子還讀幼兒園認不得幾個字,無奈換了另外一種方式,“一會兒就收拾收拾,我有點事先回去一下,天黑之前我過來接你們。”
    說完這句話我拉開門走了,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華麗的破折號———————————————
    讀者針對“田闊秋紅案”提問:第七具屍體是誰拚湊,目的是什麽?田闊家芭比娃娃是怎麽一回事?田闊是如何搞到流浪漢精液的,難到流浪漢又龍陽之癖?徐秋紅和徐嬌是雙胞胎,為什麽被羞辱的是徐秋紅?
    作者簡化回答:第七具屍體是徐秋紅,徐嬌殺六人,拚湊出死去的徐秋紅,目的很明確了。田闊家芭比娃娃是田闊故意的,留下線索。至於流浪漢的精液,人都可以殺還有什麽做不出來的。文中說田闊長得帥,學校女生都喜歡,而田闊卻隻喜歡徐嬌,那六個女生針對的自然是徐嬌,後來誤打誤撞把徐秋紅當成了徐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