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一個脅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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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殊娜月並不是她的本名,她的本名叫楊蘭,地地道道的四川大邑縣人。
    而這個文殊娜月就是黑店凶手的親姐姐,同樣也是四川人。當年在四川的時候因為一場不幸的醫療事故,他鋌而走險成了一名凶手。其實不嚴格意義來講,這是單方麵(醫院)行為導致的一個社會性的悲哀事件。
    凶手固然有錯,但究其根本不平等遭遇造成的。
    沒有錢,沒有權,作為普通老百姓在遇到這種事兒的時候,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幾率要遠高於那些權貴者。並不是我在這裏危言聳聽,這個時代裏有的人吃不起,穿不起,病不起,甚至也死不起。
    有人說那是他們活該,誰讓他們沒有錢。
    這句話表麵來看沒有錯,有些人努力工作有出人頭地的機會,但對於這個社會而言三分天賦七分運氣,偷奸耍滑者比誠實守信的人更容易出人頭地。所謂無商不奸,不奸的你做不了商人,老實人就隻能吃苦力賺錢。
    不公平就體現在這裏。
    打開話匣子再多講一個事兒。
    這是以前接手過的一個真實案例。前些年提倡火葬並責令幾個縣市禁止土葬,以便於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與占有率。可部門卻疏忽了火葬所需的高額費用,在農村或者說是山村土葬沒什麽花費,除去敲鑼打鼓,社擺宴席就是挖個坑,買副棺材的事兒,少則幾百多則幾千,有的甚至還能賺錢。
    我要說的這個人家特別的窮,窮到買不起油鹽醬醋。
    家裏男人死了以後女人就在山裏麵挖了一塊地,買了一個草席給埋了,所有費用下來才不過兩百塊。但土地管理局的不答應了,說這是非法占用國家土地有罪,讓女人把屍體挖出來重新火葬。
    女人也想啊,可家裏哪有錢。再說從古至今都是入土為安,沒有再挖出來的道理啊。
    土地局可不管你有沒有錢,你違反規定就是不行。
    於是屍體就被強製挖了出來,在殯儀館的停屍間裏一放就是兩個月,產生高額停屍費用,已經超出火葬費用的十倍之多。連火葬都藏不起的家庭,怎麽可能支付得了如此巨大的停屍費?!
    被迫之下女人幹脆一死了之。
    最後結果如何?!
    為了壓製民憤以及遮蓋自己工作上的失誤,土地局自費兩萬元錢給死者買了塊墓地進行了土葬。
    這回就不說占用土地資源了?!
    女人曾無數次訴求結果遭到無情批評與反對,偏偏是人死了以後才能網開一麵,社會是好的社會,但一些環節中的不近人情與紕漏卻引出了一些社會漏洞,這不能不讓人深思,讓人心痛。
    話題扯得有點遠了,書歸正傳。
    死在這間黑店裏的人不計其數,據文殊娜月的統計不下十人,堪比建國初期的那些殺人大案,駭人聽聞。這些人多數都是被下了迷藥,然後神不知鬼不覺中地被殘忍殺害,挖去有價值的內髒,剩餘的就當成犛牛做成菜。
    因為她長得比較像凶手的姐姐,所以才能活到如今。不過她自己說,她每天都和一個殺人狂魔生活在一起,生不如死。剛開始對方待她很好,一直叫她姐姐。可後來因為她向客人求救遭到對方暴打,之後就一日不如一日。她也是每天睡不好,吃不好,直到我們來了以後,她無意間發現了我們的身份,就再次燃起求救的念頭。
    可結果還是被發現了,當天夜裏她就又遭到毒打。
    “這也就是為什麽一開始你給我們暗示,最後又開始回避我們的原因了。”
    她點了點頭。
    我又問,“我想知道你給我的紙條裏麵究竟寫了什麽?”
    她苦笑,“我什麽都沒寫。”
    我皺眉,不明原因。
    她說她是故意的,如果給我們寫紙條被發現自己一定會被打死,可如果不寫就可能會失去一個得救的機會,所以思前想後她決定夾一張沒有寫字的紙條,雖然這樣做比較渺茫但至少還有機會,她也不會被對方打死。
    “想不到你挺聰明的。”
    “我覺得還是凶手更狡猾一點。”米娜補充。
    我又加了一句,“不過你並沒有白做,之後我也琢磨了一下,結果大致和你說的一樣。”
    “我這樣可以將功抵過嗎,我還會被判刑麽?你們還想知道的可以問我啊?”她急於給我們提供信息,以便於爭取寬大處理。
    “暫時沒有了,等我想到會問你。”我很坦白和她說,“至於判不判刑我不敢給你保證,但我還是那句話,隻要你沒參與過犯罪行為就應該沒問題。”
    她放下心來,表情也變得自然。
    “說起來他也挺可憐的,雖然打過我,但是從來沒有讓我吃過那東西,也從來不讓我看他是如何殺人的。”她開始為凶手的身世感到歎息,也為凶手對她的好而有所感激,這可能就是傳說中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說白了就是當一個人對你一百個壞,突然好那麽一點點的時候你會覺得他不是無藥可救,甚至會對他產生感激。現實的是當一個人對你一百個好,突然壞那麽一點點的時候,你就會覺得這個人徹底完蛋了,基本無藥可救。
    就是一種“落差”情緒,這種情緒一點出現會讓一個人失去判斷對錯的能力。
    車已經駛出兩個鍾頭,海拔也逐漸攀升。
    黑暗籠罩。
    懸於車窗外麵的那輪月亮談不上明亮,上麵的紋路和那些飄渺的雲卻異常清楚,並釋放出迷離神秘的昏暗色澤。
    車速很快,平均在八十以上(就川藏山路而言)。
    “多久能到?”
    我問他們,我害怕自己會再一次產生強烈的高原反應,因為那種滋味實在是不好受。
    “五個小時吧,如果稍微開快點四個小時左右。”
    我估計了一下,按照五個小時計算的話剛好是後半夜兩點。
    “你們還是慢點吧,這地方太嚇人了安全第一。”米娜擔心地掃視著車窗外以及路燈照射下的陡峭山坡。
    時間實在是難熬我索性閉上眼睛。
    因為之前曾和凶手發生過打鬥,所以渾身也有些疲憊,不知不覺我竟幸運地睡了過去。當我醒來的時候車停在一個對我來說非常陌生的區域,雖然這裏很簡陋,但一台加油設備和一間零食店告訴我,這裏應該是個類似服務區的地方。
    睡了一覺很舒服,下車透氣。
    “這是哪啊?”
    “阿裏啊。”其中一個人回答,“咱們已經從山上下來了,不過離城區還要一個小時。”
    我看了一下時間,剛好夜裏一點鍾。
    “老兄,真不好意思啊這個時間麻煩你,我們這個胎磨損太嚴重了,剛好路過你看能不能幫換一個?”
    這個穿著沾染汽油髒兮兮的年輕小夥走到車旁拍了拍車胎,“你們是警察想麻煩誰誰還能有啥子情緒不成,這個車胎是該換了,你們有備胎沒在哪?”
    “在後備箱。”
    兩個警察同誌同時繞到後備箱旁,打開。
    因為車胎在後備箱的最裏麵,所以他們先將我的行李箱抬出。奇怪的是,兩個人一起抬一個行李箱時,居然也累得不行,然後還氣喘籲籲問我這裏麵到底是啥子東西,為啥麽就像是一個人那麽重。
    嗯?!
    不應該啊。
    我走過去把手搭在行李箱上,果然很重,就像是一塊大石頭。
    剛開始我以為這可能不是我的行李箱,但後來從磨損程度和款式上確定並沒有錯。
    “裏麵就隻有點衣服沒可能這麽沉啊?”
    我很費解地照著行李箱踢了兩下,腳下去的一瞬間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就是火車上那個曾將我絆倒的行李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