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妮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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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張健點頭以後,我開始按照正規流程對他進行重新審問,因為這一次再煙灰水的作用下,他絕對會承認自己幹過什麽。
    “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今天你晚上都做了什麽?”這些都是審問時候的一些基本問題。
    張健的樣子像是喝醉酒了一樣,不停地搖晃著腦袋,讓自己保持清醒,“我叫張健,今年35歲,yn人,在y省的農學院中文係教書,今天晚上我下班回家,接到妮彩的電話,她讓我去魅惑酒吧找她喝酒。”
    “等等,停一下,妮彩是誰?”聽到張健提起了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按照慣例這也是要詢問的。
    但是在我問了以後,張健有些不好意思地低著頭比原來的聲音小了不少,“妮彩是我上周在魅惑酒吧認識的女孩子,那個......你們....看到的....相機上的那個照片裏的女孩子就是妮彩。”
    怪不得,這家夥心虛了,原來是偷拍了人家的裸照,一想到這家夥竟然還是大學老師,我就有點兒生氣了。
    “行啊,張老師,你可以的啊,在酒吧認識人家女孩子,然後把人家灌醉趁機拍了裸照來威脅人家是不是?你知不知道你這樣是犯罪?”我用拍桌子來表示我對於張健這種行為的不恥。
    一聽到自己是犯罪,張健急忙抬起頭對我們說,“不不不不不,警察同誌,你們聽我說,我並沒有對她做什麽,拍這個照片是妮彩自願的。”
    “你還胡說,我就問你了,能有幾個女孩子心甘情願地脫光了衣服躺在床上擺出那些姿勢給人家拍照的?你到現在了還不說實話是吧?”小孫一聽到張健的解釋,也是氣的直拍桌子。
    可是張健卻仍舊拚了命的解釋,“是真的,警察同誌,我發誓,我真的發誓。我這個人雖然平時有些好色,喜歡看那些圖片,經常還下一些小電影,但是這一次我對妮彩真的沒做什麽。就是上周日,我們認識的第二天,我又去魅惑酒吧喝酒,然後又碰到了她,幾杯酒下肚以後,我和她就聊起來,我喜歡攝影,她就說要當我的模特,然後不知道怎麽就拍了幾組照片,到後來就發生了關係,但是這一切都是她自願的。不過她臨走的時候對我說,這周會聯係我,讓我幫她辦一件事情。”
    “再然後呢?別等我們問,你就直接說了,早說完,早了事兒。”小孫正記到了一半兒,沒想到張健卻停了下來。
    “我說我說,那時候我問她是什麽事情,她說到時候我就知道了,緊接著今天下午,我就接到她的電話,同樣是在魅惑酒吧。我倆到了點了一杯酒,喝到一半,她對我說,讓我去幫她拍幾張照片,我一聽是偷拍人家,就跟狗仔隊一樣,就果斷拒絕了。但是沒想到她也沒生氣,說是拉我出去透透氣,然後我倆就在酒吧後麵的巷子裏親熱起來,再後來我就不記得了。隱約中好像我去了一個地方,然後拍了幾張照片,之後就被你們給帶回來了。”
    說到這裏,差不多張健該說的也都說完了。那麽現在就可以肯定,那個叫妮彩的女人,指示了張健或者是說用點控術控製張健,讓他到我家附近準備偷拍。
    這時候小孫記完筆錄,轉過頭來問我,“楊處,這人怎麽處理?是通知他們單位呢?還是通知他的家人來贖他?”
    一聽說自己的事兒要被弄到單位去,張健急忙喊道,“警察同誌,我求求你們不要讓我單位知道,不然我就完了,以後你還怎麽讓我在學校裏教書啊。我願意戴罪立功,讓我幹什麽我都願意。電視裏不都演的麽,成為警察的線人或者是幫助警察破案,就可以算是戴罪立功。”
    我和小孫被這家夥說的,頓時噗呲一樂,不過他到正好提醒了我兩件事情。
    再思考了一會兒之後,我對他說,“既然你想戴罪立功,那我們就給你這個機會,你這兩天現在家裏待著,等我們通知你以後,你再去主動聯係那個叫妮彩的女人,告訴她你已經幫她拍好照片,約個地點給她。聽清楚了嗎?如果沒問題的話,在這張紙的最後麵簽字,你就可以走了。相機作為證物,暫時保留在警局,等到事情都結束了,你就可以拿走了。”
    張健接過我遞過來的文件和簽字筆,哆哆嗦嗦地在下麵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後,就起身離開了。
    審訊結束了,我們也就該離開了。我和小孫站起身,拿起桌子上的東西,準備離開。
    坐上車子,我對小孫說,“咱倆也找個地方稍微放鬆一會兒吧,現在已經大半夜了,應該沒什麽事兒了,稍微喝一點兒沒事兒,反正咱倆是加班,不屬於值班或是執勤。”
    聽到我的提議,小孫點頭附和著,然後掏出手機來,一遍撥著電話一邊對我說,“既然找地兒喝酒,咱就去個好點兒的地方,找人買單,嘿嘿。”
    “喂,王胖子啊,我,孫波。對呀,我和楊處長在一起呢,沒什麽事兒,就是找你一塊兒待會兒唄,再說了,兄弟這都高升了,你也不表示表示,之前的事兒都白幫你了。你自己看著辦吧.......什麽地方?哪兒啊?行,我知道了,你一會兒把地址發我手機上吧,就這麽著,到地方再說。”
    掛了電話的小孫轉頭對我說,“搞定,買單的人找到了,地方是在歡喜弄那邊的酒吧一條街,你知道的吧,就朝那邊兒開,具體的地方,胖子一會兒發我手機上。”
    聽到了地名兒以後,我點點頭就朝著歡喜弄那邊的酒吧一條街開去了,說實話我不太喜歡那些太吵的酒吧,魚龍混雜,什麽人都有,太亂也太鬧騰。相反,我更喜歡那些清吧,沒什麽噪音,三兩個人坐在卡座裏,喝著酒聊著天,這樣才好。
    差不多開了二十分鍾以後,車子停到了酒吧的附近,因為是步行街,所以得走過去。又走了幾分鍾,我和小孫在一家叫做霓虹的酒吧門口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