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審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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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你是冤枉的?我告訴你,人家姑娘早就拿著物證到刑警隊了,你的案子現在是刑警隊接管,我們派出所也隻是負責抓人,你要是覺得冤,就到刑警隊裏喊冤去。你所做的事是殺人未遂和強jian,這件事要是成了鐵案,你小子不槍斃,也得是個無期。”
我聽到這裏,心裏一陣冰涼,在大家夥眼裏,我已經成了罪人,不過到了這個時候,隻有李叔能救我,於是我對李叔說:“李叔我真是冤枉的,當時完全是為了救人,根本沒有對大妞有什麽過分的行為。”
“沒有過分行為,我問你血是哪裏來的?就這一條就可以定你的罪。”
“血?那血是我手指上的,李叔你看看我的手指頭,為了救大妞在水裏咬破的,上麵發黑是草色染的,我當時看到大妞在水裏掙紮,就光想著救人去了,沒有想到是這個樣子。”
“那你和我說說,究竟是怎麽回事、對了,還有當時有沒有證人?就是看見你救人的人?”
“叔,我冤枉死了,救人的時候,除了一條狗,連個證人都沒有,現在隻有石塘裏的鬼能證明了。”
“有鬼能證明可不行,鬼神之事我信,可上麵不信,你說說究竟怎麽回事?我幫你想想辦法。”
聽李叔這麽一說,我趕緊把我的事情說了一遍,並保證沒有一點假話,李叔聽完了點點頭說:”曉東如果你真沒有做的,這個案子也不是沒有轉機,第一能反轉案情的,就是醫院檢查,隻要檢查內膜組織完整的話,你可以排除強jian了,如果醫院檢查不能判斷的話,那就對血型,是不是你的一對比便知道,如果是同型號的血,可以到省裏做dna鑒定。“
我聽到這裏,就我問李叔說:“李叔什麽是dna鑒定?”
“dna被譽被稱為證據之王,我國在九十年代就開始有了,現在省裏就可以做dna鑒定,所謂的dna鑒定,就是采集案件中與人體有關的生物檢材,如血液、*道分泌液、唾液、羊水、毛發、骨骼、牙齒、人體各種組織器官及其碎塊等進行dna檢測,比對所選定的基因座上等位基因的差異,通過計算匹配概率、父權指數等,從而完成個體識別以及親子鑒定。
這種方法檢測的精度,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隻要那上麵的血是你的血型,那你一般就可以排除強jian了,至於是不是你故意害人,檢察院遵循疑罪從無的原則,你基本可以判定無罪釋放。“
“李叔,您說的是真的嗎?”
“這還能有假,不過曉東你到了刑警隊,可要吃點苦頭了,那裏可不是李叔說的算的,一般情況下,今天晚上你就會被帶到刑警隊審訊,我在這裏盡量的幫你找關係。我和你說,到刑警隊你有兩條路可以選,第一就是什麽事都痛痛快快的承認,這樣受到的痛苦小,但以後翻案有些困難。第二就是死活不承認,這樣案件要是審下去,就需要證據,不過這樣一來,你可是要吃點苦頭,刑警隊裏的那幫人手段厲害,好人進去都得脫層皮。”
我趕緊說:“李叔,我聽說過,叫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你小子這都是聽誰說的?不過這十六個字確實是那麽回事,一會我給你弄些麵包和火腿腸,你先吃飽點,等到了刑警隊,可就沒得吃了。“
我趕緊謝謝李叔,。李叔的出現,讓我看到來了希望。一會的功夫,李叔拿來了金鑼火腿腸和麵包,那時候火腿腸對我來說是一種奢侈品,紅色的包裝,裏麵是一種不同於普通豬肉的香味,吃起來特別的香,比現在的精肉、熏肉火腿,不知強多少倍。
李叔整整給我拿了十根火腿腸,還有幾個大麵包,對我說:“曉東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到了刑警隊,你要受老鼻子罪了。隻有吃飽了你才能熬過去,我抓緊給你找找人,爭取早日關進看守所。”
“李叔不是說,隻要證據確鑿,我就可以放出來嗎?怎麽還要關看守所?”
“其實你關進看守所是好事,在裏麵等消息就行了,這段時間,公安機關會偵辦和取證,到時候上交給檢察院,隻有檢察院才能,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免於起訴。”
我點點頭,李叔讓我快點吃,於是我狼吞虎咽的吃起了麵包和火腿腸,這個時候,已經成了階下囚,沒有什麽尊嚴可講了,現在我就是要吃飽,吃的飽飽的,按照李叔說的,前麵的路還真不明朗,需要很大的勇氣去麵對。對於案件,這純粹是誣賴,我問心無愧,他們無論怎麽審問,我都不會承認那些沒有做過的事。
吃麵包吃的太急了,把我噎的喘不過起來,李叔趕緊給我找來了一瓶水,我這次到派出所,比上次的待遇好太多了,吃飽喝足之後,李叔讓我好好的想一想他說的那兩條路,現在就得下定決心,選擇其中的一條。李叔臨走的時候,我讓李叔告訴我爹,讓他不要擔心,我是青白的,事情一定會真相大白。
李叔點點頭就走了,我獨自在牢籠裏,心裏極度的糟糕,朝外一看天差不多快黑了,我本以為自己晚上需要在派出所過夜,沒有想到來了兩個刑警,把我帶到了車上,奔縣城的公安局而去。到了公安局腳鐐手銬就銬上了。我聽莊上的那些蹲監獄的說過,腳鐐有兩種,一種是死鐐,專門給死囚和重刑犯用的,重十八斤,一旦戴上自己是很難逃脫的,即使暫時逃走也由於短時間內無法打開而很容易落網;此種腳鐐的主要缺點是對人腳踝傷害較大,一般允許使用鐐托保護腳踝,在提押時為方便其行走,可采用手銬腳鐐連體束縛或者允許犯人使用繩子手提鐐鏈。
一旦戴上死鐐,罪行就很重了,另一種是警用腳銬,通過控製鐐鏈長度限製步幅,使其不能走快;在公安局裏給我戴的應該就是第二種,到了局裏之後,就把我帶進了審訊室,鎖在椅子上麵,麵前有一盞台燈,燈光出奇的亮,發出灼熱的光。在對麵的桌子上,坐著兩個警察,其中的一個拿著筆記錄。
我鎖在椅子上之後,其中的一個警察就問我說:“犯人叫什麽名字?”
“楊曉東。”
“性別?”
“男。”
“年齡?”
“17。”
“從現在起,你要老實的回複我的問題,知道我們為什麽抓你來嗎?”
“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現在是我問你話,你需要老實回答。”
“我是冤枉,真是冤枉的。”
“我再說一遍,老實回答我的話。”
“我說了你們也不會信,總之我是冤枉的。”
“冤不冤等結案的時候,自有定論,現在你需要老老實實的交代你做過什麽事,看到牆上寫的什麽嗎?坦白從寬,坑距從嚴。”
“那我說出來,你們會信我的話嗎?你們要是信的話,我把那天發生的所有事都說出來。”
“隻要你說時候,我們肯定會信你的,不過你現在說的所有話,都會被記錄,如果說假話,後果很嚴重。”
“我說真話,我把那天發生的事情都說出來。”
接著我就把那天發生的事情,完完整整的講了一遍,當我說完的時候,那個警察把桌子一拍,大聲的說道:“楊曉東你說書哪?想不到你小小年紀,心機還不小,編出這套故事騙誰呀?把你做的事老老實實的說出來。”
“警察叔叔,我說的都是實話,沒有半句假話。”
“實話?你這拿著鬼神之說,掩蓋你故意殺人、強jian的罪責,拿我們當三歲小孩?我看不給你吃點苦頭,你是不說了。”
“我說的就是實話,沒有半句假話,我沒有害大妞,我是在水裏救她。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在這裏喊冤的我見的多了,我看不給你點厲害,你是不說實話了。”
說完之後,警察走過來,把台燈照在我的臉上,炙熱的光照的我睜不開眼睛,警察對我說:“你不說的話,我們有的是手段讓你說。”
“我已經說完了,沒有害人,更沒有強jian,我是冤枉的。”
“好,你好還不承認,這時找罪受。”
接著拿來一個酒瓶,他對我說:“楊曉東老實交代吧,免的受皮肉之苦。”
“我說過,我是冤枉的,該說的我已經說了。”
“小子你的嘴怪硬的,但你可知道,這裏是刑警隊,你就是一個鐵人,也得開口說話,現在你交代的話,就不用吃苦頭了。”
“我沒有害人,憑什麽承認害死了人?我已經把事情說的一清二楚了,你們不信,還要我承認什麽?”
我剛說到這裏,警察冷冷的對我說:“你知道我們最痛恨什麽罪犯嗎?罪痛恨你們這些強jian殺人的,今天想說也得說,不想說也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