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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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更新遇見你,已經很不可思議 !
    已是午夜,頭頂上的彎月白亮可愛,五色的彩燈美如奇葩,一腔柔情漸起,忽地瞥見開路的胖財主頓時化作無邊哀歎:縱使有花兼有月,可堪無酒又無人。
    然而他的車還是可人的,一看就知上等貨,坐上去油然而生一股唯我獨尊的霸氣。怪不得虎牙妹肯賣身求榮。正胡思亂想著,忽聽胖財主道:“鉛華,你喜歡什麽車?”
    “車?什麽喜不喜歡的,我既不會開也買不起。”一種不祥的感覺壓倒了霸氣,好在家已咫尺,“您往左拐,對,前麵一條街就是。”
    胖財主尋路成功又把舊話拾起:“美女怎麽會沒車開?等明兒我給你弄一輛,自動檔,女士開特容易。”
    我冷笑:“徐老板的好意我心領了,可惜我沒那麽大的福份。”
    “胡說!你要沒有福份我看誰敢有?你是文化人,怕是瞧不起我們這些粗人呢。”
    我心裏道正是,嘴上卻說:“誰敢瞧不起您呐!王老板見了您都得讓三分,更何況我們這些打工的。”算算恭維的也差不多了,直奔主題,“謝謝送我回來,快回去吧,別讓虎牙妹等。”
    胖財主目光淫蕩,肥肥的一堆肉身向我傾斜:“不急,你也別走,再陪陪我。”
    自從入行以來最恨的一個字就是“陪”,登時冷下麵孔:“我還有事,恕不奉陪。”就在我尋把手的檔兒,一隻手突地被胖財主握住,我登時毛骨悚然:“放手!你想幹嘛!”
    “鉛華,我的心你還不明白麽?我喜歡你——”說著頂著油光光的大臉向我靠近。
    一點過程都沒有,這也算表白?我險些被氣暈,邊躲邊嚷道:“你可剛跟虎牙妹訂婚,你就不怕我告訴她!”
    “隨便你,她管不了我。”他原形畢露已不耐煩做戲,拽著我的手往懷裏拉。酒氣熏得我直想吐,完全是本能,我低下頭朝他手上的肉狠狠咬下去。
    “哎喲!”手鬆開了。打開車門,跌跌撞撞地逃下車去。背後刺耳的叫罵跟來:“你當自己是什麽東西?不識抬舉!臭婊子!”
    根本顧不上回嘴,此時保命最重要。這條路走的比法顯的求法之路還要淒慘,他的路上不過是上無飛鳥,下無走獸,就算有人骨當道也無有失身的危險;可我在黑暗中狂奔的同時除了忍受禽獸的折辱還得提防禽獸的追趕,身心俱裂。到了家門,拿鑰匙的手尚不住的顫抖,等到關上房門的那一刹那終於“哇”地一聲哭將出來。
    許久許久,哭得天昏地暗。經此一役,傷心傷身,恐百年之後心上還會刻著兩個血淋淋的大字:恥辱!行凶不成也就罷了,怎能反朝被害者吐口水?此一行為連禽獸看了都會齒冷。可憐的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年華都在與這般醃臢的人周旋,痛定思痛,更加撕心裂肺。
    哭夠了,咬牙切齒地賭咒:下世輪回定與所有欺侮我的壞人陰陽倒置,換我為鐵塔般的粗魯男人,糟蹋他們的肉身,踐踏他們的靈魂,出盡這一世的惡氣。忽又悲哀地想,如果他們轉世成豬而非女人我的希望就落空了。老天在這一世就黑白不分,下一世未必公平到哪去。
    忽地記起了虎牙妹,立時撥通了她的電話。這等生瘡不曉得化膿,放屁不曉得臉紅的貨色不值得任何女人委身。我若知情不報豈不成了他的同黨?電話依依呀呀地響了半天,無人接聽。再撥,依舊,最後沒電停機。沒耐何隻好去睡。
    這一夜睡得極沉,睜眼時隔夜的宿怨竟消了大半,我慌忙保存好剩下一小半趕著與虎牙妹匯合。原來恨一個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昨天打你手機怎麽不接?”一見虎牙妹便急著要告訴她詳情。
    “玩得太瘋了,沒聽見。”虎牙妹淡淡地道,“我老公給了我二萬塊買那鐲子,還真得謝謝你啊。”
    我忽地非常泄氣,一時間不知如何開場。半晌方道:“你真的愛他麽?”
    虎牙妹玩弄著手指上閃閃發光的鑽戒道:“嗬,別逗了。這年頭誰還談這個呀。”
    原來這想法已過時。“可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
    “除死無大事,我隻看眼前。他答應訂婚後每月給我一萬塊零用,衣服娛樂另算,我可以繼續在這唱歌。有什麽不好?”
    我舌苔發澀竟覺得是自己在無理取鬧:“可他的人品似乎不大好,婚後搞不好會跟別人亂七八糟——”
    “不用婚後,現在他就這樣。我全知道。”
    我瞠目結舌,張開的嘴巴可放雞蛋:“那你還想同他結婚?”
    “結啊,為什麽不?”竟是這答案!這恐怕就是伊斯蘭教徒“雖神殺我,我仍信神”的境界,隻不過要略改信條“雖魔淫我,我仍從魔”。
    “天啊,你在想什麽?明知道他,他,他——”現在是我賊心不死。
    虎牙妹平靜地道:“你想說下流?無恥?這些我比你還清楚,可在這世上你還能找出一個不是這樣的男人麽?就算有也輪不到你我。我家窮,父母一早就放手不管,我一沒文化二不能吃苦,在這東陪一個西陪一個還真能發了不成?他不是好東西,我也不是什麽好東西。我們挺配的。”
    我忽然醒悟其實昨晚的事她早已猜了個八九不離十,那電話是故意不接的。既然圖的是一個錢字何苦旁生枝節。隻是驚訝小小年紀何至於參悟若此,比起那些嫁入豪門卻自憐自怨的人,虎牙妹要可愛的多。求仁得仁,也許她才是最幸福的一個。
    “有的時候我覺得你挺怪的,”她反客為主,要點拔我,“你沒有錢才到這來的,可來了還不打算多撈,每月隻賺夠醫藥費就走人。這就好比一小偷偷到個錢包,拿了一半就給人放回去,以為這樣就會被人高看?其實偷一塊偷一百塊都是一樣的,在別人眼裏就是個小偷。”說完還嫌不過癮,又補了一句,“一輩子都變不了。”
    我嘿嘿笑二聲,被她這樣一講自殺謝世都來不及,訕訕地接道:“才知道你有哲學家的細胞,是弗洛依德的關門弟子吧?”
    她冷笑:“我不知道弗洛依德是什麽鳥人,不過肯定不是有錢人。真奇怪人一讀了書就把快樂交給了別人,為了旁人讚一聲好不管自己的死活。”
    我忙與讀書人劃清界線:“我算哪門子的讀書人呐,隻是不知怎麽的,在這裏賺的錢付父親的費用尚可,花在自己身上就全身抽筋。天生受苦的命。”潛意識裏在想也許真是書害了我,我若不知禮儀廉恥便沒有這多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