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華坤番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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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龍三爺的手底下一混就是六年。從十七歲,到二十三歲,這是一段開始真正明白這個世界的時光。
    六年的時間,甚至可以用“刀光劍影”來描述。我身上多了很多處傷疤,多到連我自己都有點記不太清。我從一個毫無資曆的新來的少年,變成了龍三爺身邊的保鏢裏頭頗為器重的一個,很多人都說我運氣好。
    我想我運氣確實還不錯,這麽多次的槍林彈雨和殘酷的生死搏鬥,我都活了下來,而且沒有斷手缺腳,我的運氣真的不算差了。
    隻不過,我始終都沒有機會,把很多年前就想說的話告訴我心裏的那個姑娘。
    她也一樣,被無數人認為運氣爆棚,在短短的幾年時間裏認了親爹,成為小有名氣的明星,而且繼承了孟老虎的剩餘財產。看上去,金錢,權勢,名利,什麽都有了,簡直是人生贏家。
    可我看見的她,這幾年來過得一點都不比我容易——不,她可能比我更艱難。麵對各種明爭暗鬥,無數人想置她於死地,每一天都活在危險之中。
    她嫁人了,還生下了孩子,可是那個男人卻不是我。
    也許她的選擇是對的,在無數個夜晚,我失眠的時候都會想起她,反複拷問自己的心靈,假如當年,我能早一點知道她並不是我的親妹妹,我真的帶她走了,就算她跟我在一起了,我能不能保護得了她,幫她擋住這麽多的血雨腥風?
    答案是否定的。
    這幾年的時間,我一直都處於自身難保的狀態,我把自己置身於那麽多的危險之中,才終於贏得了一點名利和微不足道的身份地位。如果她真跟了我,我能保護得了她嗎?
    每個人其實都有私心的,很多時候我會恨我自己,為什麽當初就這麽錯過了,把一輩子都給錯過了,就這麽把她推到了別的男人的手裏。可是理智地一想,就覺得,她的選擇其實是再正確不過的。很多時候我會懷著這種矛盾的心情度過漫漫長夜,等到早上起來的時候,我強迫自己全部忘記。
    這個世界其實再公平不過,承受的苦難,和得到的利益一向都是相輔相成的。我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別的男人傾盡全力來保護她,而我卻在最後卑鄙地占有她。
    我隻要能經常見到她,也是好的。
    後來她去留學了,大概是因為在演藝事業上受挫,同時也為了彌補她一直以來對於錯失了學業的惋惜吧。那一年的時間,南都發生了很多的事情,我有些慶幸,幸虧那個時候她不在,要不然的話,她也要跟著麵對那些事情,太辛苦,也太艱難了。
    她大概一直都不太清楚,那一年的時間,淩家也在經曆一場艱難的選擇和蛻變。
    南都的政府方麵,好像對於整體的人事進行了一係列的整治和調動。
    龍三爺在南都數十年,他的根基是很深厚的,對於南都的原班人馬,基本上都有著非常好的合作關係,以及不錯的私交。但是這麽一調動以後,很多關係就開始出現變動,很多新來的官員根本就不買賬,問題就變得多了起來。
    淩家名下的幾家化工廠,一直都在化學品的掩飾下做著製毒販毒的營生,雖然聽說這幾年數額已經在逐年減少,但是始終都沒有停止過。而每次製好的毒品從化工廠的地下倉庫了運出來,都需要我們這些保鏢去執行任務。
    這在南都的一些老派人物看來,根本就不是秘密。隻不過,沒有人去找淩家的麻煩,也很少有人敢來找淩家的麻煩,龍三爺本身就是一麵巨大的活招牌,有著相當的號召力和威懾力。
    但我一直隱隱覺得,這其實是一項很有危險性的任務。
    直到有一天我奉命再次執行任務,這一次是跟著我的組長,還有三四個弟兄一起。因為那一天正好龍三爺也要出門,所以大部分人都跟了龍三爺出去,護送貨物的人就明顯要少了一半。
    我們這些人在龍三爺身邊的時候,雖然名義上都是平起平坐,但實際上是有小組長的,每次行動都必定會指派一個臨時的行動組長,遇到突發事件的時候,要聽從行動組長的指揮。而這個組長,雖然沒有特定的人選,但每次龍三爺都會指派他身邊跟隨時間較長,也比較年長且有經驗的保鏢來擔任。這個組長,在每次行動完成之後等到的獎勵也是最豐厚的。
    經常擔任組長的人,也會得到我們其他的保鏢的尊敬,恭恭敬敬地叫一聲哥。
    我從來都沒有資格來擔任這個組長。
    這一次行動的時候,我們其實並沒有放在心上,因為好幾年來,幾乎也沒人敢對我們押運的貨有什麽非分之想。雖然這次人少了一點,但龍三爺並沒有額外叮囑什麽。
    然而那一次的行動卻格外的凶險。
    我們是在晚上行動的,開的是一輛非常普通的半舊五菱之光,走的也是人比較少的小路。可是剛走到半路,遇到了埋伏。
    我們一開始根本就不知道對方是什麽人,當我們的車子開過去的時候,隻聽見大吼“不許動,把手舉起來!”,然後瞬間有好幾把黑洞洞的槍口指著我們。
    他們用的是79式微型衝鋒槍,戴著頭盔。雖然沒有穿迷彩,但從他們的姿態和聲音來判斷,這些人應該都是訓練有素的,很可能是警方的人。
    這一次車上的貨不多,但是也夠我們幾個人全部被判死刑的了。而且,萬一被抓進去,露了大破綻,背後的牽扯太大了,問題會很多很多。
    我當時正好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組長坐在駕駛員後麵。當對方喊出聲的時候,我的手已經從口袋裏摸到了手槍,並且拉開了保險栓。
    “滅口麽?”一個哥們低聲問組長。
    “不能滅。”
    如果對方真的是警方的人,我們肯定不能這麽隨便地把對方全幹掉。我估量了一下對方的實力,有七八個人,比我們多。且不說真正發生正麵衝突的時候我們能不能直接把對方全部幹掉,就算能,這個影響也會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