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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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三中午,吃過午飯後一會兒,劉敏璿就進臨時辦公室來叫任漪蘋,讓和她一起外出一次。
    大約兩個小時後,劉敏璿和任漪蘋就回來了。
    劉敏璿把一張光盤給任漪蘋,對她說:“這張光盤還是歸你保管。我要看的時候,也會回到這兒來看。”
    接著大聲說話,既是說給任漪蘋聽,也是說給臧雲芳和林德明聽:“這是你們上次提出的要求,這個光盤裏有那個黑山區法院關於當年寶馬案的所有材料。還是老規矩,不要外傳,不要上網在線閱讀,也不要做筆記。隻要自己看在眼裏,記在心裏就可以了。具體怎麽閱讀,一會兒小任會給你們操作的。再說一遍,你們好好看,好好消化,好好分析,但是對外一定要注意保密,好嗎!”
    劉敏璿走後,任漪蘋到裏麵拿了一台手提電腦出來。
    任漪蘋一邊打開電腦,一邊說“這個電腦和外麵的不一樣,使用的不是ws的係統,用的是我們衙門部內部的一種操作係統。這台手提電腦裏沒有無線網卡,也上不了網,目的就是防止黑客進入。我們這裏,有好些重要文件都是使用這種操作係統和軟件的。這份光盤隻能使用在我的這台手提電腦上。”
    對於這個結果,林德明倒是沒有想到。
    林德明原想無非是一種情況是上級同意去黑山區法院外調卷宗,另一種情況是不同意。
    如今,既沒有把當年寶馬案所有的原始卷宗調來,但也不阻止調查的進行,還提供了光盤。
    但是,林德明確信,如今給的光盤,一定是統一的,經過了加工的,絕非原始的,第一手的資料。
    任漪蘋告訴他和臧雲芳,她和劉敏璿一去黑山區法院,對方就痛痛快快給了她們這張光盤。看來調檔這件事,上麵早就協調好了。
    劉敏璿曾經問對方這光盤裏還有沒有遺漏的地方。
    黑山區法院的人回答很幹脆:“這是當年按照市裏統一部署,統一口徑,統一刻製的公檢法係統內部可以閱覽的資料大全。這張光盤早就停止製作了,現在嚴格控製外傳。因為是市局,才能例外。而且,巧得很,這是最後的一張光盤了。這還是老式的光盤,現在的電腦也不一定能兼容。諾,也隻有公檢法係統內部電腦設施才有辦法打開。”
    至於這張光盤是不是還會有遺漏的地方,她無可奉告。
    任漪蘋一邊打開了電腦,一邊把光盤插了進去。
    不一會,熒屏上出現了《h市黑山區法院第xxxxxx號民事訴訟案件材料》的字樣。
    下麵是密密麻麻的起訴書、答辯書、庭審筆錄及各種證據材料等,由於多數是按照時間、日期排列的,讓人眼花繚亂。
    林德明一麵快速瀏覽,一麵問任漪蘋:“有沒有副卷的材料?”
    任漪蘋回答說:“我聽到敏姐也這樣問的。對方好像回答說都在裏麵了。”
    林德明翻閱了一會兒說:“看來,副卷的確在裏麵。但是,這張光盤製作的很欠水平,亂七八糟都混雜在一起,連基本的整理工作都沒有做過,也不知道這些人怎麽想的?”
    任漪蘋和臧雲芳問他,為什麽這麽說。
    林德明解釋道:“照道理,這麽多資料為了查閱方便可以用樹形結構,先分成‘正卷’和‘副卷’兩大部分。然後,在‘正卷’裏麵可以按起訴書、答辯書、庭審筆錄及各種證據材料層層展開,也可以按照時間順序步步進展。”
    “那麽,什麽是副卷哪?”任漪蘋、臧雲芳同時問他。
    “副卷嘛,一般是指閱卷筆錄、案件承辦人的審查報告、承辦人與有關部門內部交換意見的材料或筆錄、有關本案的內部請示及批複、合議庭評議案件筆錄、審判庭研究、匯報案件記錄、等等和其他不宜對外公開的材料。”林德明解釋道。
    “看案件,看副卷其實最重要。因為正券冠冕堂皇,而且是精心安排過的,文字也很經過加工。副卷就不同了,它是原始資料的匯總。其中內部人員的討論記事,能最快、最直接的進入核心。所以,非公檢法係統,一般人是不能看副卷的,這個國家有規定。我們不同,我們是專案組,什麽都能看。要是副卷不全,對我們的判斷會有極大的影響。”林德明回答她們。
    “那現在我們怎麽辦?”
    “耐心看唄,沒法子,人家給你的就是這麽亂七八糟的東西,隻能慢慢來。”
    “我估計,”說到這裏,林德明向她們倆聲明,“我隻是猜想!這些都是當初那個法院院長還在位的時候搞的,他一定很不情願搞這個匯總,所以拆拆爛汙,也是可能的。我聽餘文琴說,黑山區法院那個姓鄭的院長是因為其它事件東窗事發在2005年才下馬的,回過頭來才發現他在2003年的案件審理中的確不公正,做了大量手腳。根據這樣的推斷,這個如果還是張老版本的話,很可能是他在位置上受命製作的。有沒有貓膩,還是看起來再說。”
    “德明,你放心,你在這裏麵說的話,我們都不會傳出去的。沒事。雲芳,你說哪?”任漪蘋還是不放心臧雲芳。
    “我保證,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會嚼舌頭的。再說,你說的句句在理,也沒有什麽不對的地方。”臧雲芳立即表態,既鄭重又很自然。
    “還有一點,即便是那個鄭院長被抓後,並沒有對當年那個寶馬案重新複審,也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所以,我們拿到了這張亂糟糟,但卻是當初最原始的東西。所以,還是看了以後再說。”接著,林德明苦笑著說:“這下子,我們有事幹了。”
    接下來的幾天都是看光盤,但是和以前看的資料不一樣,這次,三個年輕人共同感到鬱悶、憋屈和憤慨……
    當年的寶馬案,怪不得時間輿論和民意如此沸騰,的確是一個錯誤的判罰。
    法院堅持這是個“寶馬肇事案”而非民間所稱的“寶馬撞人案”,堅持把此案定義是交通肇事案,堅持s是無意傷人,堅持排除光天化日之下的事實,依據的不是法和情理,而是權勢和“整體無言”。
    在這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凡是不利於惡婦s的證據都不予采納,幹得是自說自話的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