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金和羽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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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李元錦就真的在校場上點起了篝火,準備了酒肉,和三百來個金吾衛羽林軍的人在一起喝酒。
東西都是從淩江將軍那裏討來的,這位將軍一聽嘩變變成了聚會,鬥毆變成了喝酒,心中的大石頭落了地,別提有多高興了,二話不說就準備了十幾頭牛羊牲畜和百十壇酒,親自送到了校場之上。
校場之上的兩隊人,剛開始身邊坐的還是自己家的兄弟,畢竟前不久還勢同水火,突然坐在一起有些尷尬。但是雙方之間再也不像之前那樣涇渭分明,雙方之間的距離,已經是稍微伸手夠一下,就能碰杯了。
篝火點起,酒肉備上,李元錦還特意找出了那個喊著一個金吾衛可以打兩個羽林軍的人,又隨意點了兩位羽林軍,讓他表演一下如何以一敵二。不出意外的,那個金吾衛被人揍成了豬頭一樣,但是卻沒有生氣,被兩個羽林軍從地上拉起來,有些羞赫的坐了回去。
然後李元錦又分別點了兩個金吾衛和兩個羽林軍,讓四個人在校場中央打了一架,雙方打了個平手,都吃了點小虧,但是誰也沒有占到便宜。
開了這個頭,就開始有一個或三五個的人從自家隊伍裏走出來,向著對麵的人邀戰。但是再出來的人,已經從拳來腳往,變化成能了角力摔跤。沒有了軍中學到的殺敵技巧,隻有雙臂絞纏,肌肉碰撞的豪氣。
原本雙方之間的隔閡,敵視,嘲笑和譏諷,已經參雜在汗水裏,在肌肉碰撞之間,觥籌交錯之間,深埋一心底,再也無人翻出。
這場聚會在鄭庫和殷俊的下場比試中迎來了高潮。兩人沒有用武功,也沒有角力摔跤,而是各自拿了一根大腿粗細的木棒,奮力揮舞,相互碰撞。沒有技巧,沒有花俏,隻是單純的膂力對拚,誰的棒子先脫了手,就算輸了。
二人咬定牙關,互相掄棒互砸了百十下,隻見木屑翻飛,兩根棒子被二人雙雙撞斷,兩人均是虎口開裂,但是沒有一人脫了手。最終,兩隻鮮血淋漓的拳頭撞在了一起,兩碗斟滿的烈酒也被一飲而盡。
文武看著這些相互較量,喝成一團的軍士,雙方之間再也沒有隔閡,一個個勾肩搭背的摟在一起,喝的性起的,已經將頭盔甲胄不知道扔到哪裏去了,光著膀子站在一群人中,扯著嗓子吆喝著喝酒。
他慢慢的啜了一口酒,很是讚賞的說道:“元...榜眼大人,你這手稀泥和的是真的不錯。一場嘩變愣是被你攪和成了一場聚會,這群白天還在相互敵視的人,現在居然能坐在一起喝酒,稱兄道弟。你啊,真的是太讓我意外了。”
李元錦也端著一碗酒,小口小口的慢慢喝著,他回道:“文叔,你就稱呼我為元錦就行。看的出來,你和張家壓根就不是什麽主仆關係,您也不用跟我拘禮。”
文武哈哈一笑,說道:“如此,我就腆著老臉稱你一聲元錦了。你這一手活路,太...出人意料了,估計那些金吾衛羽林軍到現在都沒想明白怎麽會被你簡簡單單的就帶偏了,而且被你簡簡單單的就將兩方的人撮合在了一起。隻是你信不信,別看這群人今天晚上在一起喝酒吹牛,好像十分盡興,但是明天酒一醒,他們就得回味這些事情。可能不會再像之前一樣劍拔弩張,但是隻要一回到各部,就還是那水火不容的架勢。”
李元錦笑著回道:“文叔,你想說我這一手路子太野了吧,說什麽出人意料。這活阿越幹不來,今天如果是他在這,他隻會強令雙方人馬撤退,然後再分別好言相勸,因為他從小聽到的,就是忠君愛國,就是匡扶社稷,所以他不會像我這麽幹,一如之前他沒有想到的破局辦法一樣。”
“如果這樣,金吾衛和羽林軍雖然撤兵,但是雙方之間的仇恨隻會更重,而且還會捎帶恨上阿越。那之後我們在去讓他們辦事,抗命不敢說,消極怠工是難免的,這不是我們需要的結果。化解金吾衛和羽林軍的宿怨?我沒那麽大臉麵,也沒那本事和心情。但是至少這三百人,必須要如臂指使,同心協力,我們才能做好之後的事情。至於他們回去之後怎麽樣,說句不好聽,就算他們把腦漿子打出來,與我何幹?”
“阿越路子太正,反而容易被老狐狸們逼到牛角尖裏,反而是我這樣沒什麽顧慮的人,做起事來他們才更料不到。但是做大事,必須得是阿越這樣的人才行,否則其路不正,容易拐到誰也救不回來的死胡同裏。”
李元錦端著酒,低聲的和文武說著這些話。因為不勝酒力,他的臉上已經起了一大片的酒暈,眼睛也有些迷離。不遠處的篝火映在他的眼睛裏,一跳一閃的,文武看著他的臉,突然就有了種自己已經老了的感覺。
文武將碗遞到他麵前,與李元錦碰了一下,一口飲進碗中的酒說道:“從小我就看好阿越,聰明、機智、而且心術端正,我總覺得他是我見過的年輕人裏最優秀的一個。可是今天看了你,才知道原來還有與他不相伯仲,甚至略微優秀的人。年輕人,真是一個美好而殘酷的詞,尤其是當一個老家夥來念叨這三個字的時候,就真的感覺自己已經老了。”
李元錦的酒剛送到嘴邊,聽到文武這樣說,不禁開口笑道:“文叔你可不老,看著就是二十歲出頭的樣子。至於阿越,他確實很優秀,我與他算是各有千秋吧。在廟堂權術方麵,我不如他,但是在機巧算計方麵,他不如我。”
“至於才學,我倆更是伯仲之間。至於你說的略微勝過的,拋開我英俊的麵貌不談,我想大概就隻有武功了吧。”
說罷,他一口飲盡碗中的酒,將碗一扔,大步走到校場中央大聲說道:“誰來跟我角力一場?”
文武在背後輕聲的笑著說道:“隻有這事,才可能是你贏不了的地方。”
李元錦大踏步走進校場之前,就已經將身上的長袍脫下扔在了一邊,現在隻穿著白色的裏衣站在校場裏。周圍一群光膀子的軍漢哄然大笑,一個聲音說道:“榜眼大人,你文才好我們是認的,武功好我們也見識了。可你要說角力,就你這小身板兒,就跟你的酒量一樣,不濟事的。”
周圍又是一陣哄笑,李元錦指著發生的那個位置,眼神迷離,口齒不清的說道:“誰說的?給老子站出來!不管是喝酒還是角力,你挑。今晚這校場上,咱倆隻能又一個站著回去。”
眾人又是一陣歡呼,各個都喊著榜眼爺豪氣。說話的那人在眾人的攛掇下站起身來,是一個三十來歲的精瘦漢子。身上盔甲不知道仍在哪裏,裙甲也鬆鬆垮垮的掛在腰間,叫上的靴子脫了,赤著腳站在地上。
見到有人起身,李元錦一指他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那人拱手,嬉皮笑臉的說道:“這可不能跟榜眼爺說,待會不管是我把你喝翻了還是撂倒了,你知道名字以後給我穿小鞋,我可受不了。”
四周一陣哄笑聲,有人出聲笑罵他每種,這時他坐的那處裏有人出聲道:“榜眼爺,這狗 日 的叫魏成,剛才還跟我們說他很佩服你,想要敬你酒呢,這會就慫了。”
旁邊有人接著說道:“就是,這孫子還說他家裏有個很水靈的妹子,多少兄弟求他當大舅哥他都不肯,就想跟你結個親,還怕你看不上他。”
眾人又是一陣發笑,魏成漲紅了臉指著四周罵道:“笑你大爺,再笑了老子撕了你們的嘴。”
李元錦也不知道究竟是喝了些就腦子發熱,還是被周圍這些男子氣概衝昏了頭,他突然不知道從哪湧出了一股豪氣,對著魏成抱拳說道:“魏大哥,結親的事就算了,但是喝酒行。來,咱倆幹一碗。”
魏成聽到李元錦稱他大哥,楞了一下,然後一拍胸脯說道:“要喝就喝三碗。”
“好,三碗就三碗!”李元錦這會已經被酒勁兒衝的不行了,隻感覺胸口有一團火,周身這群人又是一連片的火,燒的他已經什麽都不顧了。
很快,就有人將六碗酒端到了二人麵前,二人相對而立,各自端起一碗酒,碰碗道請,一飲而盡。
軍隊喝酒,除了坐在帳中的將軍元帥用小杯,其他人喝酒用的都是吃飯的碗,而軍士吃飯的碗,可想而知有多大了。李元錦剛才坐在邊上,也不過淺斟慢酌了小半碗,就已經紅了臉,而現在,可是整整三大碗。
第一碗下肚,他就已經感覺胃在不斷的翻湧了,從舌根到胸腹,火辣一線,燒的他周身通紅,汗如雨下。
魏成已經紅著眼睛端起了第二碗,李元錦強壓不適,也端起來一飲而盡。
第二碗下肚,李元錦隻感覺整個胃已經被脹滿了,酒水似乎都已經灌到了他嗓子眼,可碗裏的酒還沒有喝完。他梗著脖子,一口一口的將碗裏的酒喝了個見底,扔下碗的時候,他感覺好像有一隊兵馬,在他的胃裏馳騁,往來衝殺。
魏成端起了第三碗,看著碗裏盈滿的酒水,心中暗罵這是哪個王八蛋倒的酒,真他娘不嫌事大。但是事到如今,必須喝!
他壓著嗓子將那碗酒硬灌了下去,將碗高高舉起,向下傾倒,示意自己已經喝完了。周圍人也是一片叫好聲不斷。
李元錦端起酒,閉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氣,不呼還好,一呼之下全是酒氣,差點沒把他帶吐了。他屏住呼吸,將這碗酒硬生生的灌了下去。隻是這一次再也沒能想之前那樣涓滴不灑,整個前胸,都已經被酒水浸濕了。
第三碗下肚,李元錦突然感覺自己的胃好像沒有了,翻江倒海的感覺一下變淡了,但是那隊在胃裏馳騁的人馬,突然掉轉馬頭,向著他的腦袋,一路橫中直撞了過來!
最終,李元錦沒能和魏成角力摔跤,雖然兩人已經拉開了架勢,但是在李元錦踉踉蹌蹌衝過去的時候,就已經腳下一軟,醉倒在了迎上來的魏成懷裏。
哇哇的吐了他一身。
眾人見李元錦醉倒,非但沒有笑話他,反而來了兩個人,動作輕柔的將他放在了一旁。
篝火之前,飲酒越酣。
不經意間,有人輕聲哼起了一首霖水國軍中的小調,然後周圍的人跟著哼唱起來,三百人的聲音漸漸的匯成了一道滄桑豪邁的嗓音,就連文武都忍不住哼唱了起來。
“鼓角爭鳴金戈響,邊關草陌又枯黃,
塞外寒苦誰不知,今夜我守烽燧上。
家裏爺娘心別慌,帳中小娘莫斷腸,
街邊小兒且貪玩,殿上君王穩朝堂。
有我在此鎮邊疆!”
“馬上馬下,槍箭林中闖,
刀拍黃沙,衣甲滲血涼。”
“父母妻女莫垂淚,兄弟在身旁。”
“殿上君王毋掛念,甲胄披身上。”
“若有烽火連天上,我手有刀槍!”
“馬蹄踏破中軍帳,誰家好兒郎!”
...
這首歌謠,是邊關鎮守的軍士時常唱的一首歌。霖水國國內水脈豐富,但是邊塞之地卻皆盡苦寒。就如同物極必反一樣,整個國家的邊境線,除了西邊的臨江府和瀚京府,其餘各地全部都是水源稀缺的風沙戈壁之地。
其實在場的人,有幾個是去過邊關鎮守的士卒。但是這首歌謠,唱起來確實如此深沉壯烈,就讓他們如同親身經曆過塞外戍邊,吃過黃沙一樣。
豪烈之氣衝天而起,男兒壯誌淩雲直上。
昏睡中的李元錦,就感覺胸中點燃了一團火,雖然微弱,但是異常的炙熱。而耳邊的一陣陣縹緲豪邁的歌聲,帶著同樣的火,一絲絲的鑽進了他的身體,將他體內的火苗越哄越高,已經快要將他點燃了。
一股股男兒豪情、雄渾熾烈的陽剛之氣匯成的烈火,就在李元錦的胸腔灼烈的燃燒著。恍惚之間,李元錦不知道從哪裏扯來了一塊東西,順手一兜,就想將那團燒的他分外難受的火撲滅。
神照內景的山水圖,就這樣將那團火吞了下去。
那團火球進入了神照內景圖,瞬間就分散開了,幾千道纖細的火光散布在整個個神照內景圖中,落在了幾千個男性的身上。
神照內景圖的觀想男女,雖然有性別之分,但是本身之間區別並不大,體現出來的氣息也幾近相同。而就在這幾千道火光下落之後,那些得了火光的男性,身形拔高體態壯闊,麵容輪廓開始棱角分明,眼神變得更加堅毅明亮,眉眼之間的神光更加生動自然。
第二天一早,李元錦睜開眼,發現自己睡在一處軍帳裏,自己昨天穿的衣服不知哪裏去了,身旁放著一身替換的衣服。
他穿好衣服走出帳篷,宿醉之後的陽光格外的耀眼。帳篷外站著錢奮,看到李元錦醒來,連忙應了上來。
李元錦問道:“昨晚怎麽了?”
錢奮豎起一根大拇指,用欽佩的口氣說道:“李大人你真是厲害,不僅文武雙全,而且酒量也沒的說。真就和那魏成連幹了三大碗。唯一可惜的就是之後你就醉倒了,被送回帳篷裏休息了。”
李元錦一拍額頭,苦笑道:“金吾衛和羽林軍的人呢?怎麽四周都沒見到?”
錢奮指著遠處一片滾滾煙塵說道:“今天一早的時候,金吾衛和羽林軍就已經去操練去了。這會正合兵一處在校場上跑步呢,說是不滿一百圈誰也不能停下,沒有跑完的,要給三百好個兄弟洗一次纏腳帶。”
軍中人士,都不穿襪子,改用又厚又結實的纏腳帶,裹上腳之後,剩下的部分就將褲腳紮起來,然後穿鞋。裹上纏腳帶,不僅奔跑時鞋子不容易掉,而且就算鞋子掉了,這又厚又硬的纏腳帶,還能堅持再跑十幾裏地。
隻是軍中的纏腳帶,短則三五天,長則月餘,都是不洗的。拆下來之後,都不是平鋪在地上,而是如鹿角一樣架起來的,而且鮮有原本白色的顏色,味道更是生人勿進。可想而知,給三百人洗一次纏腳帶,可不是什麽輕鬆的活計。
兩人正說著話,那邊的煙塵已經慢慢落了下去,幾百人陸續跑出校場,鄭庫和殷俊跑在最後,督促著所有人。幸好,所有人都堅持了下來,沒有出現一兩個需要洗纏腳帶的倒黴蛋。
隻是所有人跑出校場,尚且能列隊整齊,待二人一聲令下之後,所有人都東倒西歪的坐在了地上。鄭庫和殷俊遠遠地看見了李元錦,一路小跑了過來。
二人跑到近前,對李元錦抱拳說道:“榜眼爺,今晨所有兄弟都如常訓練,並無一人缺席。還請榜眼爺督視。”
李元錦抱拳回道:“二位統領辛苦了。本來我也想找二位說一聲,此間無事,我就先走了。”
二人知道李元錦還需要趕去渡水城,也沒有多做挽留,隻是有些羞愧的說道:“我們做事莽撞了,還煩勞榜眼爺跑了一趟,真是慚愧。”
李元錦笑道:“沒有的事,我之前回家一趟,這次隻是順路過來看看諸位兄弟,順便和二位統領切磋一場。二位統領武藝精湛,還請二位之後好好幫助我和張大人,咱們盡快做完推行國教之事。”
隻有切磋,從無嘩變。
鄭庫和殷俊抱拳說道:“多謝榜眼爺。之後但有吩咐,吾等必將竭盡全力。”
眾人也沒有在過多言語,簡單的吃了早飯,幾百號兄弟在營門口目送李元錦三人離去,紛紛感慨這位榜眼爺真是沒有架子,文采武功又好,就是酒量太差了。
三人離了乙渡,驅馬趕向渡水城。李元錦在起來之時就已經用真氣逼散了殘餘的酒氣,這會坐在馬上,看著兩邊的景色,神清氣爽。
文武與他並駕齊驅,笑著對他說道:“元錦,昨夜喝酒之後,你可知你幹了什麽?感覺如何啊?”
李元錦回道:“昨晚三大碗就下肚,我就記的一陣天旋地轉,之後發生了什麽,我就不知道了。”
錢奮經過昨天之事,知道這位榜眼無甚架子,順口接道:“李大人你喝完酒之後還要跟人角力,結果栽倒在那人懷裏,還吐了他一身。”
李元錦苦笑的搖了搖頭,錢奮一看,知道自己失言了,連忙說道:“下官一時語快,還請大人責罰。”
李元錦笑了笑說道:“本來就發生的事,何錯之有。隻是,我以後再也不喝酒了。”
文武哈哈大笑說道:“這話呀,我年輕時候說了沒有一千,也有八百。可是每次酒一上來,就又成了下次一定嘍。”
李元錦笑著說道:“對對,下次一定。”
三人笑了一陣,文武正色道:“元錦,雖然暫時緩和了金吾衛和禦林軍的過節,可是曹協和趙藐兩人就沒那麽好解決了。曹協動了動嘴,趙藐可還在病榻上趴著呢。”
李元錦點點頭說道:“咱們是得再去會會這曹協和趙藐,不把他們倆搞定,內裏不和,向外的事肯定事倍功半。也不知道阿越現在做的如何了?”
其實張越對這幾天的事情進展還是比較滿意的,按著自己的謀劃,已經開始著手做推行之事。先是刊印了幾千份的道家精義典籍,送至了各處大小官吏和城內外頭麵人物的手上,同時在城內各處宣揚道家思想,黃老之說。
隻是對於尋常百姓,自然是不能全盤的將道家學說講給他們,隻能挑那些祈神安福、祭祀庇佑之言辭,再說些養民安生、強身健體的小法門。城內外各處道觀也是大開方便之門,更有諸多的道士真人出得門來宣道講經。
其實已經初見成效,城內已經多出了很多家中懸掛黃紙符籙、木劍八卦之類的鎮宅保平安之物的人家。連帶的,街麵上售賣此類物品的攤販也多了起來。隻是九成九都是隨著風氣掙些養家糊口的便利錢,售賣的東西也都沒什麽真正的作用。但是能夠安穩生意養家糊口,同時還能與人安心導人向善,不已經是最好的作用了嗎。
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向道之風,其實已經開始徐徐刮起了。
幾日之後,李元錦來到了渡水城。(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