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謀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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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且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她也確定爐上所烹乃是今歲的新茶,並非他日日宿醉的酒,他所言並非醉話。可她偏偏挑不出半點錯處,棄之沒有錯,他一字一句都是發自肺腑,而錯的人是她。

    她沒有再追問過往的承諾,因為再多問一句,得到的答案便是她心口上多出的傷痕,鮮血淋漓。

    她以為,他們之間是有默契的,不用承諾,彼此坦誠。隻是時候未到,水到渠成而已。可她萬萬沒有想到,她主動開口,得到的卻是拒絕,可仔細想來,終歸是她孟浪。

    杜且起身走出雅室,沒有半分的猶豫與遲疑。

    上了馬車,她吩咐杜平,明日便把結清賬目的單據謄抄一份,送到沈家。

    春桃不解,問她:“三娘為何是謄抄的,這債他沈郎君接了,便與咱們沒有幹係了,何苦還要留存字據。”

    杜且還是留了個心眼,“話雖如此,但我始終與沈嚴不熟,而他能傳這樣的話給棄之,這個人必定還會有後手,不會如此善了。他說,他想重新迎我回沈家,無非是因為船塢在我手上,那是沈家最重要的家產。”

    接著,杜且又囑咐杜平,“告訴沈家,回風號是我一手經辦出海,回航時的物貨我自會處理,請他不要插手。否則,公堂上見。”

    杜且做事,從不拖泥帶水,能說一句絕不會說兩句,對沈嚴也是如此,想要胡攪蠻纏,她不會給他這個機會。既已離開,就該徹底了斷,就像羅氏對她那般,光明磊落地撇清幹係。

    翌日,杜平遵照杜且的吩咐,把謄抄的留存字據和她當日簽的債務契約親手送到沈嚴的手中,也把她的話一字不差地帶到。

    “三娘還說,她會親自登門向八大商戶討回訂立的契約,以沈郎君四年前的借據為準,同時她也會向知府衙門報備此事。從此以後,還請沈郎君不要再打擾三娘,三娘已不再是沈家的人,這是老太爺的意思。”

    杜且用了一日的時間,挨家上門討回契約,因為沈嚴的死而複生是泉州城的大事,商戶掌櫃早已聞風而動,他們想要的也是沈嚴當年的借據,因此杜且沒有費什麽唇舌,很快便討回了她的借據。

    源記是她最後才登門的商戶,文染當家,但契約是劉能立的,杜且已經還了大半,現下又要取回,按原先的借據歸還債務,她不該阻止。

    “可我家夫君說了,讓沈郎君按你後麵訂的契約還錢也是可以的,並不一定拘泥於與家翁的借據。”文染對此並不讚同,“夫君與沈郎君是舊識,自幼一起長大,在沈郎君出海之前,他們頗有交情。”

    莫怪劉能不把源記交給劉南生,而是讓文染打理。兄弟歸兄弟,錢銀要分清。同情是一回事,但白紙黑字立下的借據,還是要履行。否則,源記早晚會被敗光。

    “源記是你做主,你自己看著辦。”杜且沒有多言,這是他們夫妻的事情,她一個外人不想幹涉。

    文染搖頭,“近期買賣愈發不好做了,市舶司博買以度牒支付,便有人拿著度牒上門要訂瓷器。不是我不想收,而是度牒一日一個價錢,每日都有新度牒在市麵上流通,價錢一低再低。可若是不要訂單,源記壓著的貨又該如何是好?”

    杜且也聽聞此事,回風號的貨還在市舶司壓著,棄之正在想辦法以最少的數量博買 ,把損失降到最低。

    “源記先前不是與南外宗造辦司有過契約,市舶司的博買可以直接拿瓷器與香料交易。”

    “自從那個李副使和國用司的呂司判來了之後,市舶司給的貨款也是一少再少,也說要拿度牒來換,若是我拒絕,便要給我江南的會子。長此以往,總不能拿度牒支付夥計的工錢,拿度牒上街買菜吧。這些京城來的,不知民間疾苦,隻為自己政績的光鮮,委實可恨。”

    杜且安撫道:“再觀望些時日,興許會有轉機。民怨一生,他們想要推行新政,難度也會增大,想要的政績也沒有,就會有轉機。”

    話雖如此,但杜且還是去了一趟蕃長府。伊本蕃長對此也是感慨頗深,“當日章以行以會子交易,幸虧有娘子出頭,才使得蕃商不致於遭受損失。可如今,度牒和會子一起交易,老朽的門檻都快被踏破了。”

    蕃長府裏人來人往,都是來求伊本蕃長幫忙的。為此,伊本蕃長親自前往市舶司,與劉慎有了一次長談。但劉慎這次也是無計可施,他乃是朝廷命官,遵照旨意行事,他也是愛莫能助。但他會盡量把博買的數量減到最低,一旦達到李爭香藥鈔的數量,他便不會再一味地強行博買。

    劉慎如此承諾,可李爭卻還要再開競拍會。

    眼下,大宋各地的香料商人都聞風而動,千裏迢迢趕到泉州城,隻為能搶到第一手的香料,而非被炒到最高價的香藥鈔。

    李爭對此十分得意。

    杜且也是無計可施,讓蕃商們再鬧一次抗議市舶司的博買,可這次並非個人行為,而是朝堂法令,根本無濟於世,僵持下去,隻會折損蕃商的利益。

    “老朽已接獲還未入港蕃舶的飛鴿傳書,他們聽聞此事後,暫時轉往廣州貿易,以避免損失。”伊本蕃長也覺得很遺憾,“以後若是蕃舶不再來泉州,也不會再有與民爭利之策了。”

    李爭的博買僅限於泉州城,若是泉州城獲利巨大,也會在大宋的各舶司推開。

    “如此下去,已經不是不來泉州城貿易,而是遠離宋土。而我大宋的海商隻能去三佛齊與蕃舶貿易,香料的價錢也會繼續上漲,市舶司也好,國用司也罷,更不用說榷務局,他們想要的財賦都會銳減。”杜且搖頭,“也罷,我便再做一次惡人吧!”

    伊本蕃長不解,“娘子的意思是……要鬧?”

    “要讓李爭明白,這裏不是天子腳下,他可以隻手遮天,他隻是一個小小的榷務局副使,泉州城還有知府,還有市舶司。”

    可是有人已經先杜且一步,在市舶司衙門前帶頭抵製不正當的博買,並且表示若是不以舶貨和銅錢支付博買物貨,他將無限期拒絕閱貨。

    這個人就是棄之。

    他代表的是蕃商的利益,他不能坐以待斃。

    這與杜且不謀而合。(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