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市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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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漸漸黑下來,我披上那件穿了很久的黑色風衣走進夜色裏。
    街道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我獨自穿行其間,顯得非常另類,不過沒有人多看我一眼,所有人眼裏都透露著疲憊和忙碌,沒有人會為一個陌生人停留。
    我換乘地鐵再坐公交,然後步行數百米,走進一條巷子深處,巷子裏沒有路燈,更沒有行人,隻有單薄的月光落下來,整條巷子顯得格外陰森。
    周圍的建築,都是一副破敗景象,這是一片等待拆遷的城中村,住戶早就搬走了,隻等施工隊進來拆掉。
    我看了眼手表,時間剛剛好,正是我們約定的時間點。
    我環顧四周,已經嗅探到某種不一樣的味道,這是一種直覺,我說不上來道理,不過在現實中被我一再驗證,十分有效。
    我知道他們來了,不過我沒有亂動,在沒有開始之前,我一向都很冷靜,冷靜的有點不像是我。
    我等了足有十分鍾,然後聽到一聲冷笑,那冷笑是從兩個方向發出來的,一個在我對麵,一個在我身後,分屬兩個壯士的漢子。
    他們一人手裏提著一把雪亮的刀。
    在他們身後,還追隨了無數跟他們體型相仿的壯漢,個個殺氣騰騰,並非善類。
    我對麵的漢子打量了我一番,驚奇的說:“你就這麽一個人?”
    我笑道:“不然呢?”
    他更奇怪了,道:“就是你一個人,廢了我們這麽多兄弟?”
    我抬手朝他指了指,道:“不用太奇怪,我還會廢你更多兄弟,你信嗎?”
    那家夥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提刀朝我撲來,罵道:“好你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東西,今天就讓你我的刀,教你怎麽做人。”
    他的速度很快,眨眼功夫就撲倒我麵前,手裏的刀更快,同樣是眨眼功夫,已經砍了我十多刀,刀刀致命。我不會任何搏擊技術,也不會什麽技巧,不過在他砍出最後一刀的時候,他再也動不了了。
    我聽到自己沉重的喘息聲,那壯漢在我麵前悠忽倒下,發出更沉悶的聲響。
    也許是我的速度太快,也許是壯漢死的太快,前後將我堵死的這麽多人,全都發出悶哼和驚叫。
    我沒等他們撲上來,我已經先他們一步衝了進去,廝殺、搏鬥、屠戮、鮮血、死亡。
    當我停下來的時候,地上已經沒有一個能站著的人了。
    換句話來說,地上已經沒有會喘氣的人。
    我的黑色風衣,已經在鮮血的萃染下,變成了鮮紅色,看著十分刺眼。
    空氣中彌漫著濃重的血腥味,可在我看來,這種感覺非常美好,就像愛喝酒的人喜歡醉酒後的眩暈感,嚴重嗜血的我,對鮮血也有一種本能的渴望。
    這是一種令人沉迷的錯覺。
    我在滿地血腥中呆了整整一個小時,直到血腥味散盡,我離開了這條巷子。
    我不會任何拳法武術,但我速度很快,宛如鬼魅一般晃進另一條巷子,在密集的老巷中穿梭,然後遁如洶湧的人潮之中,化為無痕,消失不見了。
    這是我無數個夜晚中的一個,單調、乏味、無趣、血腥,我的生活就是陪伴著這些東西,日複一日的循環著。
    離開了村子,我去了一座很遠的城市,在那裏我隱姓埋名,扔掉了江中北送我的手機,變化了所有個人信息。我不能住宿不能乘車,出門全靠步行,累了就找處橋洞睡一晚上,餓了就啃兩個包子。
    隻是漸漸的,我發現自己越發難以控製自己,那種對鮮血、暴力、犯罪的渴望,幾乎要將我整個的吞噬掉。
    我曾想過離群索居,一個人找一座荒無人煙的大山了此殘生,但我發現,真到了那地方,恐怖的狂躁足以將我整個吞噬掉,我一秒鍾都沒辦法在那裏呆下去。
    我的溫床,隻有城市。
    進入城裏,我渾身的血液都快沸騰了起來,我嗅到屬於我的氣息,這是一種神秘的感覺,以前我體會不到,現在卻占據了我的生活。
    我發現自己對犯罪具有超強的嗅覺,哪裏有犯罪份子,我在人群中掃兩眼就能分辨出來。
    小偷、流氓、殺人犯等等各類犯罪份子,我能聞到他們身上的味道,感受到他們的氣息,甚至能窺探他們的想法,這種天賦一般的本能令我吃驚。
    最初發現我的這一能力的,不是我自己,而是犯罪份子。我發現自己在人群裏,總會習慣性的尋找犯罪份子的目標,在這熙熙攘攘的城市裏,不缺的人,人裏麵不缺的又是犯罪者,犯罪者裏不缺的更多的是小偷。
    我因為一次又一次的鎖定小偷,導致小偷偷竊失敗,很自然的,我成為了他們攻擊的目標。
    像往常一樣,打扮的跟流浪漢一般的我,走出熙熙攘攘的人群,剛走到一處偏僻位置,就被十來個手持匕首的人圍了起來。
    他們不分三七二十一,上來就揍,將我打了個半死。
    我起初隻會抱頭躲避,在他們毆打我的過程中,我膚淺的恐懼很快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熱血狂湧,怒火衝天而起,我疲軟的身體一下子有了力量,我翻身而起,撲向這十幾個持刀的小偷。
    我赤手空拳,奪下了一名小偷手裏的刀,其它的刀刺進我身體裏,可我渾然不覺,鮮血給了我熱情和勇氣。我拿著那柄匕首,幹掉了在場所有的小偷,然後貪婪的嗅著鮮血和犯罪的味道,那一整天我精力充沛,覺得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我決定留在這座城市。
    這是一座在全國所有城市中,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地方,暴力是這座城市的基因,一言不合就開打是常態,我希望這種荷爾蒙劇烈分泌的感覺。
    於是,我總會情不自禁的加入他們的犯罪當中,我不與任何犯罪份子結伴,犯罪也沒有目的,我隻是本能的需要這些。
    很快,我成為了這座城市的傳奇。
    人們不知道我的姓名、長相、職業、幹哪一行,他們隻知道,有我出現的地方,就有殺戮和血腥。
    他們都叫我城市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