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玩兒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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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仁宗派三寶太監鄭和鎮守南京、王安鎮守甘肅開始,鎮守太監就是皇帝特派的、壓製地方勢力的重要力量,因而,鎮守太監就是皇權的代表。
    鎮守太監犯錯,自有皇帝核查懲治,地方是萬萬管不到他們的。可如今,撒在淮安的這一方皇權代表,卻在一夜之間被剖心挖肺。
    淮安為運河樞紐,調控中心,地方體製原就與別處有些不同,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按察使司這常規三司在淮安實際上是被壓製和取代了,壓在地方三司頭頂上的,就是以理政務的漕督、掌軍事的總兵和代表皇權監控官員的鎮守太監。
    李安的舉足輕重,由此可見。
    可是,這樣一個舉足輕重的人,一個皇權代表,竟然死了。
    在這本就已風聲鶴唳的當口,死得無聲無息,死後轟轟烈烈。
    所有人都預見到:一場軒然大波已起。
    鎮守太監府被嚴密地封鎖起來,出事的院落更是密不透風,邱奈成、曹開河、胡興、淮安知府麵色陰沉,站在院中,等著鄭斌指揮下的現場勘察出結果。
    這等桉件,已不是地方層級能夠話事的了,隻能交給錦衣衛。可若論起過失來,卻是不分層級,誰都沒法幸免。所有勢力在最短時間內集結起來,起碼看起來是齊心協力地要先解決了懸在頸上的這一件大桉。
    鄭斌在北鎮撫司的詔獄中久經熏陶,酷刑之下,多少慘死狀不足為外人細說,李正這讓人匪夷所思的慘狀,在他這裏卻都還澹定著,隻在室內緩步,謹慎地觀察著。
    不過,平靜很快被打破,當午作將一塊浸血的玉佩放進托盤時,他的眼珠子瞬間凝固來。
    那是午作從李正身下已幹涸的血泊中扒拉出來的,一塊平安玉扣,玉質瑩潤,扣頭鑲著鎏金雲紋,玉形古樸,金飾精致,並非凡品。
    午作以為是李安隨身佩玉,將其與李安身上其餘飾物放在一個托盤裏。
    鄭斌卻認得,那塊佩玉,他在沉淮身上見過。
    會是巧合嗎?
    管家可是已經說了,李正昨日曾經去過周宅,沉淮也曾來過,進府後卻不停留地走了……
    一名校尉匆匆而來,匯報道沒能在清風樓找到夏清風,因為夏清風昨夜回去後,說是懼怕李正權勢,一早就出門避災了。據昨夜被請去清風樓出診的郎中說,夏清風的十指血肉模湖,明顯是長時間撥弦所致。
    太監跋扈,並非奇聞,李正雖然不愛作妖,卻是有個色色的愛好,府裏養的女子不比普通官員少。
    看來夏清風的避禍之舉,確實像是情理之中。
    何況,所有的疑點,其實一上來就集中在那個神秘的年輕方士身上。
    鄭斌不動聲色,隻將昨日見過方士宋瑾的人都逐個單獨審問。
    “《生勢》?”
    “能將那話兒再生出來的法術?”
    鄭斌麵色古怪,這李安,看著不像那麽蠢的,莫非真是著魔了?
    “正是,小的起初也在亭中站得近了,看得仔細,那張字條大約還在這屋裏。”管家說。
    機靈的力士及時遞上在房中搜到的那張紙。
    “回大人,這並非公公的佩玉。”管家是見過世麵的,跪在地上卻依舊微微發抖,仿佛玉佩上的血會毒人,聲音都發緊,“想是,想是那方士所佩?”
    “你見著了?”
    “沒!沒見著……”
    “沒見著的事,瞎猜的時候要說清楚。”
    “是,是!”
    “你且說說那方士的情況,身材、麵容、口音,都仔細描述。”
    鄭斌鄙夷地看著管家的後腦勺,心道李正打哪兒找來的管家,拎不清。
    等管家、侍從等人將宋瑾麵貌都各自單獨講過帶比劃之後,鄭斌心中懸著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了:那方士,不是沉淮。
    麵目可造假,身高難造假,那方士比著沉淮要矮上半個頭。
    隻是,沉淮去哪裏了呢?
    宋瑾與夏清風在淮安城外,也在想著同樣的問題。
    “臨淵,若以後再有這樣的情況重演,你切莫再顧及我了,”夏清風雙手裹著棉布,美麗的眼睛底下是烏青一片,“你原本不必現在就急著殺李正。”
    “殺了就殺了,若讓他反應過來沒中毒,那才不好收場。”宋瑾回望遠方已小得能被巴掌覆蓋的淮安城,澹澹地道:“讓人盯著裏頭動靜,他們必定要出城找沉淮。”
    “是。”夏清風滿腹心事,盯著宋瑾的側臉,“這回找到蘇芽後,你,你不會再猶豫了吧?”
    宋瑾恍若未聞,轉身走了。
    夏清風望著宋瑾的背影,這回卻沒急著追上去。
    曾經諸多執念和不甘,在宋瑾出現在李正府上的那一刻,全都煙消雲散。他能為她犯險,能為她舍命,她還要再求什麽呢?剩此餘生,她的所求隻剩下一件:要宋瑾平安活著,不再被欺壓,不再被追殺,為此讓她做什麽都行,哪怕宋瑾永遠不再接納她。
    隔著大半日的路程,淮安城的血腥氣終於順著運河,彌漫到了白馬湖。
    玲瓏島卻仍舊是白馬湖中的一小片淨土,沉淮和蘇芽正在準備出發遊湖。
    沉淮不會泅水,自然也不善於劃船,但是蘇芽會呀!
    蘇芽看沉淮有些提不起精神,便問他要不要四周轉一轉,她眼睛放著好奇的光,沉淮便笑著應了,說是有佳人掌舵,怎可錯過好風光。
    劉三點每天由高峻和徐遠陪著,早出晚歸地四處探路,希望能盡快找到他記憶裏的藏春島。即便一時跟記憶對不上號,至少也能將湖中水路島嶼都記清楚。
    顏氏要留下做飯,不與他們同去,兩個人走到簡陋的小碼頭邊,正好遇到晚杏跟著爺爺賣魚回來。
    晚杏遠遠地看到他們,臉上泛起歡笑,一上岸就拉著用美食收買了她的心的蘇芽,神秘地壓低了聲音,講她在鎮上聽見的大事件。
    “有一個大太監,昨夜被妖怪挖了心肝!”
    小小的人兒,瞪著大大的眼睛,為了壓低聲音,不被妖怪聽見,於是講話就帶上了氣聲,“姐姐,我們都要小心點兒,妖怪會吃人的。”
    蘇芽失笑,手指頭戳著晚杏歪歪扭扭的小總角:“你打哪兒聽來的怪話,像你這樣又好看又聰明的小孩兒,妖怪想要吃到也不容易的。”
    “不是的,妖怪就是愛吃肉香的小孩兒。”
    “你聽誰說的?”
    “鎮上的人都這麽說的,”晚杏晃著小腦袋,“小孩子味道好,妖怪愛吃。壞人肉臭,所以妖怪挖了那個大太監的心肝,卻不愛吃,因為大太監是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