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打火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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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聯峰山回來,胡依然在大餐廳午餐。餘真有意沒和他坐一張桌,卻硬是被早餐那桌人給叫了去,說第一次坐哪兒,以後就得一直坐哪兒,不能叛變。這叫“處女坐”。還就此成立了“第一小組”。也就隻好坐過去。然而心裏明白:她是這次休假人員裏最年輕的女人,且單身,在這桌的主要作用隻是調調色而已。
    下午沒有集體活動。大家一邊吃一邊商量著下午幹什麽。胡說聽人講黃金海岸很不錯,就是挺遠。馬上就有人附和說遠怕什麽,隻要值得。餘真說我不去。什麽遊泳裝備都沒帶,去海水浴場沒事做。大家齊聲反對,說你不去我們看誰?我們就是集資也得給你買套泳裝。餘真又說自己根本不會遊,有人道:“聽說你在媽媽肚子裏就會遊啦。”
    眾人哈哈大笑。無法推辭,隻好答應去。飯後,餘真正在房間裏收拾東西,胡打來了電話,說泳衣不用買了,就穿昨天晚上她給他挑的那套。餘真說那怎麽行,他說他本來也沒想給誰買,看見她才突然有了買的心情。所以才會要她挑。“你挑的總合你的口味吧。”他說。
    餘真怔住。他什麽意思?可這問題分明是掩耳盜鈴。他的意思再鮮明不過:他特意給她買了一件泳衣——可她憑什麽要他的東西?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泳衣。當然,也可以勉強說,他給她買泳衣是領導對下屬,長輩對晚輩的一種關懷。可隻要是人就會知道這種理由是多麽捉襟見肘,不堪一擊。飽滿的結論隻有一個:他想勾搭她。這個在仕途上百煉成鋼的男人,在情場上還是一個沒有止步思歸的浪子。這件泳衣絕不是一件泳衣。它是一席簡潔的幕布。小小的幕布拉開之後,他要給她演出的,是一台豔麗的小戲。
    這麽說,關於他的那些粉色新聞不全是空穴來風。他果真是一個不地道的人。一個壞人。餘真的手臂微微抖了起來。這麽多年過去,她又切切實實地碰到了一個壞人。
    兩點鍾,他們出發,路過本地人氣最旺的石塘路市場,餘真買了泳帽、泳鏡和泳圈。買泳帽的時候,胡一直在旁邊幫她看,本來她要挑一頂深灰色的,他說不好。最後買了頂玫瑰紅的。餘真說太豔了,胡說就得要豔的,這樣如果在海裏遇到危險大家救你的時候好尋找目標。泳鏡選了白色的。泳圈則是國際通用的警告色:鮮黃。
    其實餘真真是很喜歡酸溜溜的玫瑰紅。
    穿過北戴河和南戴河,便到了黃金海岸。果然是名不虛傳。海水清藍見底,灘塗寬廣無垠,沙質細膩如綢。餘真換好泳衣出來,便感覺到所有男人的目光如一排排柔柔的毛刷子,輕輕地從她身上掠過。輕便是輕,掠便是掠,毛刷子卻也真的是長。它跟隨著她的每一寸皮膚,似乎想把每個毛孔都紮深,紮透。
    餘真飛快地穿過他們,臥到海水裏,再也不肯出來。海浪一層,一層,輕輕地擊打在她身上,如一隻巨掌在溫和地為她按摩,讓她在燦爛的陽光下,昏昏欲睡。
    不一會兒,胡也換好了泳褲。此時男人們的身體都近乎全裸,所有人的小肚子都經不起推敲。可他居然沒有。這時候餘真才看清楚他身量魁梧,皮膚黝黑,泳鏡一罩,很酷的樣子,真的絕對看不出他已經五十過半。而他泳褲遮住的三角地帶仍有豐盛的黑絲曲折而出。餘真仿佛記得曾在某本書上讀到過:體毛濃重的男人性欲強烈。難怪他花。有條件。
    遊客很少,女孩子們都很惹眼。有幾個女孩子穿著比基尼,比基尼是需要很苛刻的身體條件的。這幾個女孩子穿起來都不錯,一點兒都沒舍得委屈自己。她們追逐打鬧,笑聲如洗,在水外展覽的時間遠比在水裏泡的時間長久,健康的皮膚在陽光下閃著悅目的光澤。
    “你很白。”胡來到餘真身邊,拍著水,不看她,“白皮膚多好,對任何顏色都沒有忌諱。這是上天對你的恩寵。”
    餘真沒有表情,把目光投向飛舞的海鷗。曾經的她,惡劣的嘴巴或許會這麽應付他:你怎麽那麽黑?是不是你爸媽造你的時候沒開燈,怕費電吧?說老實話,黑還真是不好。總是沒洗澡的樣子,再洗也洗不幹淨。你看你看,就因為怕費一會兒電,結果浪費一輩子水,多虧,虧大了……但現在,對這樣冒犯性質的讚美,她隻有沉默。
    “那些看不見的地方,更白吧?”
    餘真抬起眼睛。胡回頭也看了看她。這樣一個男人,居然問出這樣的話。但是,他的眼睛裏,全是孩子般的坦白和清澈。
    她更沒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對他燦爛地笑了笑。
    “其實,你的腰胯曲線很好,最適合穿比基尼。”他說,“你要是穿上去,不比她們哪一個遜色。回頭我陪你去買一套。”
    餘真繼續沉默。沒笑。此時的沉默應該是表示自己有些生氣的吧?他用這樣直接的言辭對她。但她心裏一點兒也不生氣。她隻是沉默。是。她腰胯的曲線圓潤輕盈,如青花古瓶般優雅,那又怎樣?她已經如一隻學會躲避風頭的蝶,習慣收斂起翅膀,躲在黯淡的角落。東西南北風,不動旌旗。
    有男孩子推著女孩子的泳圈往大海深處跑,女孩子發出幸福的尖叫。餘真和胡一起往那邊看去。然後,他看看她。
    “謝謝,”餘真放慢說話的節奏,這樣可以讓自己顯得穩重,嚴肅,“不用。”
    晚上在休假中心附近吃燒烤,喝啤酒。搶著埋單的有的是。能為廳長埋單,即使以後用他不著,回單位講出來也是天大的麵子。燒烤的內容居然還有烤紅薯,專門用個大火爐子裝著,兩塊錢一斤。一幫人吃了一個又一個。餘真發現胡一點兒也沒吃。問他為什麽不吃,他說不喜歡。
    啤酒一杯杯地倒上,餘真不喝。誰說也不喝。
    “啤酒怕什麽?啤酒。”胡用大拇指和食指比畫著,“就這麽一點點。”
    “不會。”
    “可以學。什麽不是學的?”
    “不想學。什麽都值得學嗎?”
    眾人都嗬嗬笑。嗆人是一種特權。作為這撥人裏最年輕的女人,餘真知道自己有這種特權。這種特權,即使是胡也得買賬。而且,他似乎比任何人都更願意買賬。但他的身份,她不能讓他買太多。於是在胡的遊說聲中,她做出打電話狀看了看手機,起身離開。在外麵轉了一圈,跑到一棵樹下坐著。不一會兒,見他遠遠地從廁所那邊繞了過來。這個磨人精。
    “真不喝?”
    餘真不語。
    “喝酒受過大罪?”
    餘真依然不語。
    “我剛才逞能了,和他們打了賭,說我能破了你的戒,讓你喝。要是贏了他們每人給我一百塊錢,要是輸了給他們每人一百。錢已經押在這兒了。”他拿出八張老人頭,“我全給你,你隻給我個麵子,怎麽樣?”
    赤裸裸的交易。餘真哈哈大笑。這個家夥太好玩了。一杯啤酒八百塊,還隨贈一個天大的人情,長這麽大沒見過這麽劃算的生意。沒得說,幹。
    他先回去。待了片刻,餘真回去。一坐到桌上,他就開始了勸酒,苦口婆心:“……小餘,剛才我們說到哪兒了?不想學是吧?其實學不虧人呢。學什麽都不虧。我知道你是個好孩子,小心得對。小心不過逾。俗話說得好:酒是惹事精。俗話也說:酒大傷身,酒多傷胃。這都對。可俗話又說了:粥養氣,酒養神。俗話還說: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憂。喝口酒不是喝毒藥,到不了哪裏去。酒深如大海,酒杯如小船。你放心,有哥我在這兒給你撐船把舵,決不會讓你栽了。行了吧?那給哥個麵子。”
    哎喲喲,這個老頭子可是太好玩了,竟然給她自稱哥哥。餘真忍不住一直笑——當然,廳長給你自稱哥哥,再滑稽也罩著一層光輝。包裏捂著他給的八百塊錢,麵前晃動著他斟出的晶黃啤酒。餘真的心開始跟著搖搖曳曳。啤酒。十六歲那年,她和“九英黨”的哥兒們學喝白酒的時候,啤酒也已經開始在他們那個城市流行。但他們覺得它不夠勁兒。後來,她就沒有喝過任何酒了。酒在她記憶裏變成了一團火,它把她一次燃燒了個夠。然後,她成了灰燼。
    可是,那個夜晚真的和酒有關嗎?酒還是那麽漂亮,那麽可愛。它依然是個好東西。它是一條透明的走廊,人從杯上走到杯下,就被洗亮了心腸,痛辣,也甘美。
    餘真端起酒杯,一飲而盡。這杯酒,是給胡台階,給大家台階。也未嚐不是給自己台階。餘真忽然想。可她能順著這台階,下到哪裏呢?
    從一杯開始,滔滔不絕。餘真很快被灌了個半醉。半醉也還是沒醉,醉不了。多少年沒醉了。從十六歲開始,她的體內就產生了巨大的免醉力。
    但畢竟,似乎,也還是有些醉了,她唱著歌,跟著他們乘興逛了沿街的夜市。買了大包大包的東西:海螺、項鏈、手鐲、鏡子、梳子、酒壺、煙灰缸、望遠鏡、手電筒……琳琅滿目,雜貨店一般。一幫人手挽手回到賓館,胡問她是否帶有閑書,她說有——真是醉了,不然不該跟他說有的。
    他一進門就抱住了她,把她扔到床上,直接用唇壓住了她的唇。然後在她綻開的雙唇間,把舌頭伸進去,攪拌起來。她覺得自己就要被攪碎了。他一隻手夾住她的腰,另一隻手毫不懈怠地從t恤衫敞開的胸口伸進去,抓住她的乳房。她覺得自己的全身都漲起來。她開始掙紮。然而她的掙紮讓他更加用力。他開始脫她的上衣。她仍無聲地掙紮著。當上衣被他脫掉之後,她就勢從床上滾下去,蹲到地上,像個孩子似的賴在那裏,再也不肯起來。
    他隻好也蹲下去,在她背後抱住她。兩人坐在地上。他的臉貼著她的胸罩帶子。雙手仍舊護著她的乳。她吃吃地笑起來。他也笑了。
    “不想做?”
    “你走吧。”
    “真的不想?真的不想?”
    “想。”她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可是,你還是先回去吧。”
    “這兩天有沒有想我?”
    “有。”
    “一開始就想了?是不是?”
    “是。”
    他滿意地笑了。又抱了她一會兒,吻著她的下頜:“想我就給我打電話。”
    他走了。餘真飛快地脫光衣服,打開鏡前燈,看著全身赤裸的自己。她的渾身上下濕漉漉的。有被他吻的,有自己釋放的。
    餘真一頭栽到床上。淚流滿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