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河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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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日李昭和宋清月是輕車簡服地出來的,暗衛都扮作商人腳夫的模樣悄悄跟在後頭。
這邊李昭當即就吩咐林萬福跟上那隊人瞧瞧他們要做什麽。
就見他們抬著那花轎一路走到了汾河邊的一處拐彎的地方。
河邊上,已經有幾十個人等在那裏了,河邊搭了一個簡單裝飾過的木頭架子,上頭擺了些比如豬頭、羊頭之類的貢品。
花轎被抬到河邊之後,十來個青壯年男人戴上麵具就開始圍著那花轎上的女孩跳大繩。
用於演奏的都是村民自製的樂器,聲音聽起來有種粗獷的美感,宋清月聽著覺得很是有意思,可她身邊的李昭卻緊緊將眉頭給皺起來了。
“月兒……”
李昭輕輕喚了一聲。
“怎麽了?”宋清月還在跟著音樂微微點頭呢。
“這好像是祭河神的儀式。”
“什麽意思?”意識到李昭語氣不太對勁,宋清月臉上的笑也慢慢斂住,“你……的意思不會是,那女孩是祭品吧?”
李昭皺眉,想了想,打了個響指,道:“萬福,立刻騎馬去把縣太爺給本王找來,讓他帶著捕快趕緊過來。大周律有言,不得對良民濫用私刑。”
大周律上的確規定了,普通百姓家裏不得蓄奴,市場上也很難找到可以買賣的奴隸,就算是大地主,家裏的仆從一般都是雇傭,還有一些則以“義子”、“義女”的身份入府與主家成為事實上的主仆關係。
但無論是雇工還是義子義女,原則上都不屬於賤籍,主家對他們都是沒有生殺權利的。
當然,這隻是原則上,若是民不舉,官自然不會吃飽了撐著去管閑事。
見李昭不願意親自出門幹涉此事,宋清月雙手扒在轎窗上擔心起來:“等縣令過來,還來得及麽?”
李昭歎口氣:“實在來不及,我就讓萬泉帶人搶吧。”
宋清月皺眉深深皺起來:“可就算救下她一個人,他們會不會再選一個女孩,趁著咱們不注意的時候再偷偷扔進河裏去?還有從前,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扔了多少女孩進河裏。這還隻是汾河,到了黃河那兒不知扔下去多少人呢。”
兩人坐在馬車裏安靜地等著。
這跳大繩的儀式還挺複雜,坐在轎子上的女孩頭上蓋著紅色蓋頭,一動不動地坐著。
宋清月等得有點不耐煩,就吩咐萬泉道:“萬泉,你帶著人離近一點。等會他們把人推到河邊的時候,記得當場救下來。”
最近的縣城離開這裏有一百多裏路,林萬福動作再快也來不及了。
半個時辰後,這些人村民終於跳完舞完,幾個領頭的頭發花白的老家夥帶著大家一起朝河水跪下,幾個壯漢則走出人群,一些抬起花轎,另外幾人則端起桌上的貢品,這就打算將那些個豬肉、羊頭,連人帶轎地一齊扔進河裏!
“快去!攔住!”
宋清月大叫。
她顧不得那許多,拉著李昭就下了馬車朝河岸邊狂奔:“住手!都給我住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