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自己女兒全天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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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妹在秦有芳家時,幾乎沒得到過一次表揚,每天迎接她的都是橫挑鼻子豎挑眼的各種指責。
    這對於一個6歲孩子來說,那就是身心的巨大摧殘。
    現在小妹每天都被各種花式誇讚,她才沒那麽謹小慎微了,慢慢有了活潑潑的兒童氣質。
    “都是大姐姐教得好,我喜歡學這個,要是能配上舞蹈就更好了。”
    秦齊被小妹的軟萌奶音蘇爆了。
    對呀,這《三字經》也可以優雅地吟唱。
    小妹這斯文的萌娃,要是再配上優美的儀態和舞姿,那可真是不得了。
    幸好秦齊上輩子鑽研中醫,對古文化浸染已久。
    她很快就想出一套簡單易學的動作,演示給小妹看。
    小妹邊看邊跟著比劃,沒一會的功夫就跳得像模像樣,這樣的學生真是太令人愉悅了。
    秦齊已經開始期待秦書回來的日子。
    三姐妹一起熱熱鬧鬧地學習,不知又會是一番什麽景象。
    遠方正坐在山裏砂石堆上看星星的秦書,不知為何打了幾個噴嚏。
    哎呀,她有種莫名的感覺,自己好像是被什麽人惦記上了……
    學了快一個小時,王美蘭就照顧著小妹先去睡覺。
    秦齊則繼續攻克自己的中考科目,順便思考周末以及下周該給吳弋安排學什麽。
    王美蘭哄小妹睡了之後,看秦齊還在挑燈夜讀,一邊欣慰一邊心疼。
    “齊齊,你每天做這麽多事,會不會把自己累壞了,你前一段還經常暈倒,我怕你這樣下去會再次累壞呀。”
    秦齊粲然一笑,對著王美蘭搖搖頭。
    “媽,不會的。我做的都是我喜歡做的事,心情好自然不會累壞。
    隻要每天營養跟得上、做好身體鍛煉,人就會精力充沛!”
    王美蘭笑著摸摸秦齊烏黑的頭發,然後坐到旁邊也拿起鞋底納起來。
    “媽,我倒要說一下你,這鞋子集上我看也都有賣的,咱們以後就別辛苦自己做了。有那個時間,還是多陪小妹一起學習更有用。”
    王美蘭臉一紅,不好意思地垂下頭。
    “閨女,我不是不想多陪,就是這買一雙鞋子多貴!放心,我覺少、動作又快,一兩個晚上就能做一雙出來,不累。”
    秦齊看看自己腳上那雙結實的淺紅色係帶布鞋。
    這要做一雙可不像王美蘭說得那麽輕鬆啊。
    光做好鞋底就得費好多功夫。
    先把舊布料擺在案板上,接著一層層地抹上麵粉做的漿糊,然後把它晾幹、裁剪成鞋底形狀,最後外麵再裹上一層新布,拿錐子把幾層鞋底都納在一起。
    這還不算完,秦有良還會幫著幹一項工作,就是把廢橡膠也做成鞋底的樣子,和布鞋底再納到一起。
    這樣的鞋底會很厚實,走起路來舒服很多,但這時候用錐子紮眼也是個磨人的力氣活。
    更別說那穿鞋底的麻線,也要自己搓,簡直是原始人的生活方式啊。
    這還沒說鞋麵的事呢!
    想想這些複雜的工藝,秦齊就為王美蘭累得慌。
    其實九十年代以後,手工布鞋早已陸續退出曆史舞台,大多數孩子穿得也都是舞蹈鞋、運動鞋了。
    王美蘭和秦有良卻還繼續過著古典的生活,不是因為浪漫,而是家裏一直入不敷出,隻能想盡辦法省錢。
    前世的秦齊心疼父母,總不敢抱怨,其實她穿著那手工布鞋,在學校裏也是獨一份,每次一伸出腳,就會莫名地自卑!
    重活一場,秦齊不會再為這些小事自卑掛懷,但她也絕對不想聽之任之,讓王美蘭繼續做下去。
    秦齊走過去拉起媽媽的手,“媽媽,你看你這手上的繭子都有多厚了!
    我知道你能幹,但是咱不能把精力都放在重複勞動、一味勤快上,把自己累垮了。
    你看,納完這一年的鞋,明年還得接著納,除了速度可能會快一點,並沒有什麽提高。
    要是認一年的字,明年就是認識字的人了,明年的你和今年的你,就不一樣。
    我不想媽媽做一輩子辛苦的家務,為我們三個辛苦忙活上一輩子。
    我想媽媽能越來越好,每天過得都跟前一天不一樣!”
    王美蘭眼圈裏不知為何竟有淚珠滾動。
    “齊齊你說得很好,我以前怎麽從來沒像你這樣想過呢!
    我總覺得這一天天的總是一個樣,人這一輩子是什麽命,是來吃苦的還是來享福的,那老天爺都給提前算好了。
    你看他都給我安排了多少磨難了,我這輩子就是吃苦的那一個!
    難道還真能像你說的一天一個樣嘛?”
    秦齊知道王美蘭是個最容易被別人影響的,但秦有良就不一樣了,想讓秦有良改變一點,那比登天還難。
    但王美蘭是很容易被說動的,所以她願意從王美蘭這裏下手。
    “媽媽,肯定可以的。這鞋以後咱不做了,我現在大了,一定會想辦法賺錢的。
    而且妹妹們又回來了,我們也沒那麽多糟心事了,咱們肯定是有錢買到鞋子穿的!”
    王美蘭聽著大閨女一套一套的話,她竟也慢慢有被說服了的感覺。
    是誰說女兒不好的,自己這女兒就是全天下最好的。
    “行,媽媽把這雙鞋底縫好,從明天起再也不做了,以後都給你們買漂亮鞋子穿。”
    第二日一早,秦有良和王美蘭就去掰玉米了。
    這玉米在村裏、鎮裏確實是不起眼的東西,但如果拿到市裏那就是好東西,如果能拿到省裏、拿到一線大城市,那賣出的又是天價。
    可惜,世代務農離不開自家一畝三分地的老農民,哪有把東西運到大城市的本事呢!
    秦有良是想都不敢想能把玉米賣到市裏去。
    市裏玉米的價格比在村裏總得翻個三五倍了,這對於秦家來說就是很好的收入。
    秦有良一邊掰一邊疑惑,自己怎麽就被大女兒三言兩語給說動,一大早地來地裏吭呲吭呲地掰起玉米呢!
    前一段就被她罵得狗血淋頭,最後自己甚至不惜跟父母反目、與妹妹結仇,按著大女兒的意思把兩個小女兒接回來了。
    自己怎麽就那麽聽大女兒的話呢。
    真是奇了怪了。
    一邊疑惑他又一邊安慰自己。
    接回來女兒他心裏是前所未有地痛快!這就是對的。
    至於賣玉米,索性就由著秦齊折騰一回,就算沒賣出去,反正都是自家糧食,也不怕什麽損失。